1、[材料2]
产业政策优惠 台商扎根农业
农业交流与合作是海峡两岸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梅州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西部边缘,梅州与台湾地区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梅台农业交流与合作具有独特的发展优势和巨大发展潜力。早在上个世纪末,台湾农民中的有识之士,便携资来梅投资梅州农业,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祖国大陆与台湾同胞两岸关系的改善,民间经济、商贸合作、文化交往频繁,以引进资金、技术、品种为主的梅台农业合作也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至2009年底,台商在梅州注册农业企业26家,注册资本1664万美元,总投资2854万美元,涉及水果、蔬菜、禽畜饲养,水产养殖,以及种苗繁育、
2、生物工程、观光农业和农产品、食品加工等农业产业化领域,从台湾引进的农业新品种有近百个,并配套引进有相应的生产新技术和先进经营方式,目前,有5家台资农业企业被授予 “梅州市台湾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并由市政府财政颁发奖金8万元人民币。与台湾地区在农业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学术交流和产业合作,有效地带动了我市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近年来,梅州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扶持现代农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一是制定了《梅州市农业发展总体规划》、《梅州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明确了今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二是出台了《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和《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性意见》,从财政支持、税收扶持、收费优惠、用地优惠、其他政策优惠等方面,扶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主要是:
1、2007年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现代农业发展。从2008年起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逐年有所增加,增长幅度不低于上一年度的财政支出增长幅度。
2、从2007年起,市财政连续五年每年贴息贷款1亿元,用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
3、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
4、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为农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