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态律动,原本性与多元化的探究
---试论达尔克罗兹教学法的教学实践
黄薇佳
“音乐教学,无论是孩子还是成人,无论专业的还是非专业的音乐学习者,都需要以人为本的音乐教育。要他们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意识到别人的存在,之后才是意识到乐器、空间、时间、声音等等的存在。孩子们可以在游戏中快乐的感受自己和伙伴,成人可以在运动中彼此交流。”摘自卡尔·奥尔夫《音乐来源于动作》。
----题记
从接触奥尔夫再到达尔克罗兹,几年时间里我的课堂教学有了质的飞跃,对于音乐教育有了更深的感悟,对于如何上唱游与律动课,如何更好的服务课堂,有时觉得拨云见日,有时还是很迷茫,因此我觉得唯有再多读书多思考
2、才能解答心中的困惑。
由陈蓉老师撰写的《音乐教学法教程》,对奥尔夫教学法以及达尔克罗兹教学法再次做了深入细致的学习,俗话说“温故而知新”,此话用在这里真是恰如其分,研读这本书我再次对音乐教学法的相关理论、原则、运用以及实践有了新的感悟和体会。
这本书主要以历史法、访谈法等手法作为资料研究与整理的手段,在对每一章节的概念进行阐述的同时加以教学实例予以举例说明,所有教学实例皆积累在教学实践的基础上谈及教学方法、教学重点,从实例角度梳理奥尔夫教学法与达尔克罗兹教学法的哲学观点和心理学基础。本书最后章节对奥尔夫教学法与达尔克罗兹教学法在体态律动教学手段的运用上进行了深入的对比,从多个角度对两者在教
3、学可操作性、实用性层面上作出了评价与建议。今天的感悟以最后章节两种教学法的比较研究展开,从原本性和多元化来透视体态律动方法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音乐教学方法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方法能够整合教学目的与教学内容,当体态律动作为一种音乐学习的途径和手段时,无论从肢体教学还是音乐教学的层面都具有其统一于教学理念的规则,体态律动是一种课堂音乐教学的教学方法,只有明确这种形式不仅仅依靠视觉的观察就能达到教学目的,肢体与音乐教学之间的转化在教学方法中的体现是扎根于音乐元素本身所引起的音乐意识反应。达尔克罗兹方法强调“原本性”,将节奏作为音乐元素学习的突破口,用肢体运动感受稳定的节奏带来的平衡与和谐,并将
4、这一理念升华到哲学层面,体态律动的音乐“体验—表达”方式能够引导人们拥有自然、平和的心态,培养积极主动的人生态度,这种方法的学习目的与各个身体运动部分、音乐元素都有关系,作为音乐学习的方式而存在的体态律动最终是为音乐艺术的学习和积累而服务的,作为这种音乐教学理念的继承和进一步延伸,奥尔夫教学法在后续的发展中不断改进和发展了这种“原本性”,奥尔夫的原本性教学理论在此前基础上更多的从音乐技能角度出发,由体态律动表达和音乐能力学习两个部分共同实现。奥尔夫的理念更加注重从音乐元素和技能技巧的掌握,同时在精神层面也提出了对人格的培养目标,这样基本的表达能力一方面成为了舞蹈、音乐的创作材料,另一方面将表达
5、能力提升到人的感觉移情和态度反应上去,以人的培养作为奥尔夫对音乐教育的目标而支配贯穿在教学内容中的所有音乐活动,因此奥尔夫的 “原本性”更加注重人本身,强调以人为本。
以嗓音模块教学为例,奥尔夫教学法会用各种符号来表现嗓音高低,具象而直接的传递给学生,如图所示:
学生们在需要了解音高之前了解声音的高低变化,而旋律线的走向就源于此。在“楼梯式”图谱中,学生们得知声音没有高低变化时会有时值的保持,使得声音维持在一个高度上。如:
在奥尔夫教学中使用“图谱”是学习音乐的重要手段之一,而身体的高低位
6、置,行走的距离长短等皆为感受旋律的途径。由此可见,奥尔夫强调音乐元素与身体感受以及动作的结合,使身体成为音乐与律动的纽带,从这段话中“了解自己的手臂、脚、头部等部位的运动可能性,加上有音乐感的呼吸才是我提倡的原本性的舞蹈”可更加深刻理解到他的教学法原本性的精髓。
从方法论原则上来说,奥尔夫教学法体现了一种多元性,体现在:一、“教学过程”不是特定的某种模式化的过程,提倡学生的主动学生为主;二、从音乐到舞蹈,从舞蹈到音乐;三、从个体到团体;四、音乐是要带来美感的;五、即兴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奥尔夫对身体律动与音乐之间关系的思考来源于他对达尔克罗兹教学的研究,他从一个音乐家的角度充分理解身体和音乐表
7、达之间的关系,使身体成为连接乐器和内心的桥梁,肢体的每一个动作都能成为演奏者传递音乐的载体。奥尔夫连同他的团队在秉承核心原则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更新,使得教学法不断发展,他本人并不赞同那种模式化的教学,不赞同机械的学习音乐技术就是学习音乐的所有内容,正因为如此,奥尔夫才重视音乐感的功能和作用,并竭尽全力使教学渗透一种音乐美。
当把这两种教学方法进行比较时可以发现,达尔卡罗兹对教学步骤和目的做了精细的安排,对教学内容的数量也有精确的计算,而奥尔夫则将体态律动作为教学内容的一个模块,与舞蹈联系在一起、与器乐和歌唱学习区分开,同时将体态律动的范围扩展到身体打击乐和指挥的范畴,使得这种方法的学习结果更加多元化,而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技能,体态律动的内容与音乐学习的结合能够通过每个教师不同的个性和能力在不同程度上展现出来,其结果以及使用的教学内容往往呈现出不同的面貌,这使得奥尔夫教学中的体态律动部分在实践中呈现“多元化”且开放的状态,奥尔夫将其对音乐的思考比喻为“火种”,就是希望它能点亮所有人的心灵,并可以绵延不断的传递下去。我也将在研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实践与探索,将奥尔夫的“火种”变成“火把”照亮每一位学生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