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安全管理的
通 知
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相关单位:
近期,我局在组织多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和安监人员日常的巡查中发现,我县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文明施工水平不高,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消除不及时,同时全国各地相继发生高空坠落、坍塌、倒塌等安全事故。为切实加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的有效监管,遏制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针对目前我县存在的问题,现决定对城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作出如下要求和规定。
一、外脚手架
①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采用素混凝土硬化;剪刀撑必须从底部到顶部连续设置,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点应
2、牢固,外架搭设高度超过24米时,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不允许采用柔性连墙件(钢筋加顶撑),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预埋钢管),确保架体不摇晃、不倾斜。
②悬挑式外脚手架悬挑梁必须采用工字钢,锚固件采用Ф16-20的圆钢,悬挑每段搭设高度不应超过15 m,超过15米,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内立杆与建筑物间隙大于15cm时,应设置站人片或盖板措施,防止人及物的坠落;连墙件要求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且每个楼层都要设置预埋拉结点;安全密目网应随外架高度同步设置,密目网应拴紧牢固,每张网不得有断网绳和出现孔洞。
③房屋主体封顶后,外脚手架必须高于屋面檐口1.2米以上,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网形成全封闭
3、的防护网;外架顶层和底层脚手板必须满铺,并用铁丝固定,中间每隔10米至少满铺一层脚手板,同时要满足中间层施工用脚手板,不得随意从外架顶层和底层等防护处挪用脚手板。
二、模板工程
①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跨度18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在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在20KN/m及以上的应当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
②当层间高度大于5米时,必须采用钢管立柱支撑,立柱底部的垫块材料不得用砖块垫高,立杆接长必须采用对接接长,严禁采用搭接或将上段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杆错开固定在水平杆上。
③钢管或木支撑立杆的纵横向间距、纵横水平杆步距、垂直及水平剪刀撑应严格按监理审批的专项方案
4、进行搭设,混凝土浇筑前,必须由施工、监理等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模板支撑系统验收,验收合格,并由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后,可方浇筑砼。
三、预留洞口、临边防护
①电梯井口、楼梯口应随工程施工进度由底部到顶部同步设置防护栏杆,电梯井内每隔三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防护,井壁间隙不大于10cm。
②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在四周设置防护栏杆的同时,洞口下设置水平防护网。其余洞口可用木板盖住洞口,并固定防止挪动移位。
③地面安全通道口、井架进料口、外用电梯进出入口,应设置两层防护棚。
④阳台和屋面周边、各楼层临边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的,都必须按规定搭设临时防护栏杆。
5、四、文明施工
①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项目部应确保每个工人都有安全帽,安全帽应正确佩戴,佩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下颚系带,防止发生事故时,安全帽坠落失去防护作用。
②施工现场大门进出口场地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采用石屑、砖块等铺设场地,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有条件的工地或小区应设置冲洗池。
③施工现场门头是企业的形象标志,各项目部必须按自己的特点进行门头设计,门头上应设置企业标志、项目名称等,标牌整洁,字迹清淅醒目美观。
④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严禁住人。
以上规定和要求主要是针对我县目前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整改,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立即按要求整改,限7月30日前整改到位,在未整改到位前不得进行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我局安监站将8月1日开始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上述要求,冒险施工的,将按照下列条款予以严励处罚。
①违反上述四个方面其中任何一条规定的,处以5000元的罚款,违反多条规定的,数条并罚,罚款数额累加。
②对存在重大危险源未上报或未进行专家论证和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人的对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处以50000元的处罚。
③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在建项目,停止项目经理在我县参加投标资格6个月的处罚,暂扣项目经理、专项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