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5 ,大小:16.45KB ,
资源ID:8349087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34908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县民政局扶贫工作半年总结_1.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asd****19】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县民政局扶贫工作半年总结_1.docx

1、 县民政局扶贫工作半年总结 为切实落实2016年民政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确保精准扶贫政策落地,实现精准脱贫目标,按照省、市文件精神XX县区委、县政府要求,在县扶贫移民局的指导下,2016年,**县民政局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现将2016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与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 1、着手开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工作,及时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特别是精准扶贫对象)按照低保审批程序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对象低保政策兜底,做到动态管

2、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1-6月共计新XX县区低保人员12户13人,新增农村低保人员424户446人。 2、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县城市居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从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0元;农村居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贴由每人每月300元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标准由30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450元每人每月;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 3、严格按程序审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上半年全

3、县城市低保189户,198人,累计保障1182人次,发放资金33.97万元;农村低保779户,855人,累计保障3927人次,发放资金71.71万元。 (二)、扎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与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全额资助救助城乡困难低保对象参保参合,1-6月资助低保对象参保参合1002人次13.93万元;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平均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1—6月累计医疗救助1277人次,救助金额89.3万元。截止6月30日全县临时生活救助

4、8人次89700元。 (三)、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高龄老人津贴发放 上半年,完成新增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60张,新建城南社区城市日间照料中心1个,为2100名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新建新添敬老院探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个,建立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新模式。继续实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1—6月累计发放高龄补贴21590人次118.335万元。 (四)、建立和完善低保、残疾困难人员生活补贴与低保困难群众特殊生活补贴制度 从2016年1月1日起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60元困难

5、残疾人生活补贴。1—6月累计向671人低保残疾发放生活补贴16.458万元。同时对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对发放低保补助金、核定个人经济收入、低残生活补贴后仍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核定个人年经济收入和低保补助金后与国定扶贫标准有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2016年增发差额的50%。通过今明两年时间,使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水平达到国定扶贫标准。 二、存在的问题 1、各乡镇低保审批工作滞后,审批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精准扶贫对象纳入低保的人数相对较少。 2、在医疗救助过程中,申请人员存在因医院票据、身份信息等资料不

6、全而未能救助的情况。同时也存在门诊费用无法救助的问题。 3、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还有群众因对医疗救助、低保、临时救助、高龄津贴等制度不了解而未能及时申报。 三、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到年底,将已确定为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2.继续与县扶贫移民局、县财政局、县残联配合,向全县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 3、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

7、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补尽补。 4、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的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完成2016年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满足率达到100%的目标。 5、继续做好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保障残疾人扶贫对象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组织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6、与县残联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配合,继续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7、进一步完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按时、按标准发放80岁以上高龄津贴,完成全年发放任务。 8、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全额资助救助城乡困难低保对象参保参合,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平均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第5页 共5页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