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中铁项目安全质量综合稽查评价表5-1 M1 资源配置 检查项目 配分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1.1 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及保证体系 6 1.1.1依据建质[2008]91号及中铁股份劳[2011]71号文规定核查,项目部每少1人,扣0.5分,专业分包队伍每少一人,扣0.5分,劳务分包每少1人,扣0.5分;以上扣完为止。 1.1.2未按规定设立专职机构的,扣2分; 1.1.3 未配置独立专职安全生产总监,扣2分; 1.1.4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或未有效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扣1-2分。 1.1.5台帐资料混乱,人员管理与台账不符等,扣1分; 1.2 安全生产
2、投入情况 3 1.2.1 未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规定,核查项目安全投入与施工进度是否相匹配,如不匹配,扣2分; 1.2.2财务未单列科目,扣1分;财务报表与统计不符,扣0.5分;未统计,扣0.5分; 1.3 “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 1.3.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含协作队伍)无合法有效安全资格证件的,每少1个扣1分;人证不符的,扣0.5分/人,以上扣完为止; 1.3.2台帐资料混乱,或者证、帐不符等,扣1分; 1.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 1.4.1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复审不及时,扣0.5分/人; 1.4.2未实施动态监控,扣1分;
3、1.4.3台帐资料混乱,或者证、帐不符等,扣1分; 1.5群安员配置情况 3 1.5.1未按要求配置群安员,扣2分;群安员配置不合规,扣0.5分; 1.5.2群安员有关活动记录缺乏,或者不完善,扣0.5-1分; 1.5.3 群安员无考核纪录或记录不完善,扣0.5-1分; 1.6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配置情况 3 1.6.1未按要求配置青年安全监督岗,扣2分;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6.2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检查项目 配分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1.7 协作队伍管理情况 3 1.7.1 协作队伍证照不
4、合规、不完善,扣1分; 1.7.2 协作队伍合同评审资料不合规,不完善,扣0.5分; 1.7.3 协作队伍考核评价不合规,不完善,扣0.5分; 1.7.4 协作队伍未签订安全质量协议,扣1分; 1.8 安全防护用品配置情况 3 1.8.1特种安全防护用品的三证资料和安全标志不全,扣1分; 1.8.2对施工现场全体作业人员(包括农民工)未按“四统一”及“五同”原则免费配发劳动保护用品,扣1分; 1.8.3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未建立完善的采购、发放、报废台账,扣1分; 1.9 大型机械设备和管理配置情况 3 1.9.1 大型机械设备未按实施性施组配置,扣0.
5、5-2分; 1.9.2 项目设备没有专人管理的,扣1分; M1模块配分及扣分合计 30 得 分 率 中国中铁项目安全质量综合稽查评价表 5-2 M2 管理制度 检查项目 配分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2.1安全质量管理目标 1 2.1.1无目标或者目标不合规,扣1分; 2.1.2安 全 质 量 目 标 与 业 主 要 求 不 一 致 , 或 不 同 文 件 里 的 目 标 表 述 不 一 ,扣 0.5分 ; 2.2安全生产责任制 3 2.2.1无审批发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体系,扣3分。
6、2.2.2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不全、内容不规范,或协作队伍责任不清,扣1-2分。 2.3施组编制审批情况 2 2.3.1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扣2分; 2.3.2编制审批程序不合规,扣1分; 2.3.3 未按审批意见进行修订和完善,扣1分; 2.4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情况 3 2.4.1未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编制专项方案的,扣2分; 2.4.2专项方案项目缺失,内容不健全,扣0.5-1分; 2.4.3审批程序不完善,扣1分; 2.4.4 未按照审批意见进行内容修订和完善,扣1分; 2
7、5技术交底制度 5 2.5.1无技术交底制度,扣5分; 2.5.2检查技术交底是否全面,交底中未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扣1-2分; 2.5.3交底未下发到作业层,扣1分; 2.5.4 对现场发现的明显质量安全缺陷未有纠缺记录,扣1-2分; 2.6危险源调查辨识评价、控制方案编制审批情况 3 2.6.1未进行危险源调查,扣3分; 2.6.2危 险 源 调 查 、 辨 识 、 评 价 程 序 混 乱 , 或 逻 辑 对 应 关 系 不 符 ,扣1分; 2.6.3 评 价 结 果 与 现 场 实 际 重 大 风 险 不 对 应 , 或 者 未 及 时 更 新 危 险
8、 源 清 单 , 扣 1分 ; 2.6.4施 工 作 业 区 域 危 险 源 未 采 取 适 当 方 式 警 示 , 扣 0.5分 ; 2.6.5 控 制 方 案 针 对 性 不 强 , 或 可 操 作 性 不 强, 扣 0.5分 ; 2.6.6控 制 方 案 未 传 达 到 有 关 部 门 、 作 业 层 , 扣 0.5分 ; 检查项目 配分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2.7应急预案编制、审批情况 3 2.7.1 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扣1-3分;内容不合规,可操作性不强,扣1分; 2.7.2 审批手续不完善,扣0.5-1分; 2.7.3
9、应急预案未宣贯至相关人员,扣0.5分; 2.8特种设备检查、管理、验收制度 2 2.8.1无有关管理制度,或者不合规,,扣2分; 2.8.2进场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或证件不全,扣0.5分/台; 2.8.3未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扣1分;、 2.9大临设施(非标)检查、管理、验收制度 2 2.9.1无有关管理制度,或者不合规,扣0.5-2分; 2.9.2大临设施无设计及检算资料,扣0.5分/台; 2.9.3 大临设施未进行分级验收或验收记录不全,扣0.5分/台; 2.10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制度 2 2.10.1未按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
10、设计,扣2分; 2.10.2用电施组未审批,或签批不完善,扣0.5-1分; 2.10.3无有关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或者不合规,扣0.5-1分; 2.11 安全质量检查制度 2 2.11.1 未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或制度不合规,扣0.5-2分; 2.11.2 未进行安全质量生产检查,或检查记录不完善,或未进行有效的闭环管理,扣0.5-1分; 2.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 2.12.1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扣2分;制度中未有“事故单位应急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扣0.5分; 2.12.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编制或报告不合规,扣0.5-1分;
11、 2.13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2 2.13.1未按要求编制培训计划,扣2分;未审批,或签批不完善,扣0.5-1分; 2.13.2应落实且不局限于下述教育培训内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重大风险源控制方案实施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三类人员”教育培训情况等。不健全、完善的,或形式单一,效果较差,扣0.5-1分; 2.13.3 未按照要求进行专项安全质量活动,扣0.5分; 检查项目 配分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2.14安全质量奖惩制度 2 2.14.1无有关管理制度,或者不合规,扣1-2分; 2.14.2奖惩措施没有记录,扣1分;奖惩记录中未有受
12、奖(惩)人员(作业队代表)签字的,扣0.5分; 2.15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3 2.15.1项目部应健全完善但不局限于下述制度:安全费用管理使用,安全生产例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动火与消防管理,易燃易爆品或火工品管理,环境保护等制度等,不合规,扣0.5-3分; 2.16其它质量管理制度 3 2.16.1项目部应健全完善但不局限于下述制度:工程测量制度,施工图核对制度,质量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配合比试验、砼施工配合比管理,拌合站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检测记录管理、报告审核签发管理,不合格品管理等,不合规,扣0.5-
13、3分。 M2模块配分及扣分合计 40 得 分 率 中国中铁项目安全质量综合稽查评价表5-3 M3 现场管理 检查项目 配分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3.1现场带班盯岗情况 5 3.1.1关键工序无技术人员值班或值班人员未掌握监控要点,监督不到位,扣3分;其它应按规定带班盯岗而未严格落实的,扣2分; 3.1.2盯岗人员无盯控记录或记录不完善,扣0.5分; 3.1.3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区域需要专人带班或设值班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管理、登记,驻站联络或看守,防护瞭望,或专人指挥,或应实行一人一机监护等,如隧道进出
14、洞管理、营业线施工、运、架梁管理等,未按规定严格执行的,扣1-2分; 3.2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6 3.2.1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末端箱内配置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扣1-3分; 3.2.2线缆不符合规定,线路架设高度或电缆埋设深度及防护措施不符合规定扣 1-2分;电缆线路破损、布设在湿地或水中,扣1-2分; 3.2.3配电箱不符合规定,箱体PE线接零不正确,漏电保护器配置不符合规定,配电箱内线路拉接零乱、箱内放杂物,每项扣1-2分; 3.2.4生产及生活用电乱接乱拉,固定电力设施未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及警示标志,每项扣0.
15、5-1分。 检查项目 配分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3.3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5 3.3.1安全防护用品未正确使用,或佩戴,扣0.5分/人; 3.3.2 施工现场无醒目的安全标语,扣1分,现场安全氛围不浓扣0.5分; 3.3.3深基坑等临边防护不到位或警示标示不全的,扣1-2分; 3.3.4深基坑开挖未按规定放坡开挖,排水不畅,基坑内有明显积水,扣 1-2分; 3.3.5在作业区域设置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识不全,扣1-2分; 3.3.6桥梁跨越既有道路、营业线时未设置引导、限速、限高、警示标志,扣1分; 3.3.7水上运输、水上作业平台安
16、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扣1分; 3.3.8未对地下管线进行调查、探挖,未采取保护措施,扣1分; 3.3.9隧道、地铁施工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警示标示,扣1-2分; 3.3.10铺架作业、大型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等场所无安全防护栏杆或安全防护设施,扣1-2分; 3.3.11隧道、铺架、地铁、营业线施工中特殊要求的安全防护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扣1-2分。 3.3.12有安全监测要求的,监测方案编制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未按规定实施(监测频次、测点布设不合要求,或应设而未设通信、监控、报警系统等),或实施证据不足(如资料不完善,数据弄虚作假等),或未及时、科学应用监测数据指导安全施工,或基坑降水对
17、周边建筑物影响未及时进行观测处理, 扣1-4分; 3.3.13其它安全防护制度、措施未认真落实,或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扣1-2分; 3.4大型机械、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5 3.4.1大型机械无合格证、操作规程未悬挂,扣1分; 3.4.2特种设备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扣1分; 3.4.3机械设备的保险、限位、防护装置、仪表未定期检查、检验,未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运转记录不全,扣1-2分; 3.4.4机械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设备带病作业,扣0.5分/台; 3.4.5使用淘汰设备,扣0.5分/台,扣完为止; 检查项目 配分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3.5
18、三工建设情况 5 3.5.1未建立三工建设领导小组,或未建立三工建设考核机制,扣1-2分; 3.5.2三工建设资金不符合规定要求,扣1分; 3.5.3未结合现场施工特点系统生活、办公规划场地、布置不合理,或未遵循永临结合的原则,做到节地、节水,扣0.5-1分;生活、办公区域内各类线、管敷设混乱,或“三废”未经处理排放,扣0.5-1分; 3.5.4工地食堂建置不符合规定要求,或炊管人员无健康体检合格证,或未建立采购和验收制度和伙委会,扣0.5-1分; 3.5.5员工宿舍布置不合规,宿舍“脏、乱、差”,或未设置员工活动场所,或未设置宣传橱窗和厂务公开栏,或工地医疗卫生设施不合规
19、扣0.5-1分; 3.6易燃易爆及消防管理情况 5 3.6.1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未隔离存放,或放置方式及距离不符合规定;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无防火措施及未办理审批手续,扣2分; 3.6.2火工品库设置、审批手续不合规,扣1分;“领、用、退”管理不规范,帐、物不符,扣1分; 3.6.3重要施工区域处,如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处,集体宿舍区,电、气焊作业易引发火灾区,隧道施工等未配置消防器材,扣0.5分/处,扣完为止; 3.7应急管理 4 3.7.1应急物资、设施、设备设置不合理,或数量明显不足,或维护保养不当致失效,扣1-2分; 3.7.2应设而未按规定设置通信、监
20、控、报警系统,或逃生通道等,扣1-3分; 3.7.3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扣1分;演练未做评审和修订,扣1分;演练记录不完善,扣0.5分; 检查项目 配分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3.8职业健康 5 3.8.1对于在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进场前未有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扣1-2分,职业健康体检不到位,扣1分,职业健康体检未有建立档案,扣0.5分; 3.8.2涉及地方传染病的项目,无保健医药箱或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扣1分; 3.8.3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及物质未有定期监测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扣1-3分; 3.8.4在相关作业场所,施工人员未有配戴防尘口罩、防护面具、
21、防护眼镜等劳动保护用品,扣1-2分; 3.9环境管理 5 3.9.1无环境保证体系,未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无环境管理方案及保护措施,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且无有效补救措施导致生态环境受到污染,扣1-3分; 3.9.2噪声控制、污水排放(设置相应的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泥浆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理、废气超标排放,导致达不到当地政府规定标准要求,扣1-3分; 3.10原材、成品、半成品保护情况 5 3.10.1原材料、结构件、成品或半成品的存放未按规定堆放,扣 1-3分; 3.10.2原材料、结构件、成品或半成品未得到有效的保护,扣 1-3分; 3.10.3未按规定内
22、容进行标识(包括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进料时间、检验状态、试验报告号、检验批次等),扣0.5-1分; 3.0.4施工区域不整洁,材料存放杂乱,扣1-2分; 3.11 其它事项 根据专业或工程特点,适时发现问题,酌情扣分。 只计扣分因素 M3模块配分及扣分合计 60 得 分 率 中国中铁项目安全质量综合稽查评价表5-4 M4 过程控制 检查项目 配分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4.1 隧道施工(地铁暗挖) 30 4.1.1 洞口开挖完成后,未及时施作洞顶天沟、洞门,未对仰、边坡进行有效防护,扣1-2分; 4.1.2 掘进
23、方法或循环进尺不符方案和技术交底要求,扣1-2分; 4.1.3 超欠挖严重,初期支护平整度、厚度、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2分;初期支护背后有脱空或其他填充物,扣1-3分; 4.1.4 超前注浆导管、锚杆或初期支护,未按专项安全措施和技术交底施工,扣1-2分,初期支护未有紧跟掌子面,扣1-2分; 4.1.5 二次衬砌未有紧跟掌子面,距掌子面距离超标扣1分;二衬有错台、明显渗漏水,扣1-3分; 4.1.6仰拱开挖步距超标,扣1分;开挖后未及时封闭,扣1分;仰拱距掌子面的距离超过规定要求,扣1-2分; 4.1.7 防水板搭接、焊接不符合要求或破损,扣0.5分/处;纵、横向排水盲管不畅通
24、安装位置不准确,扣0.5分/处;防水板背后有脱空或其它填充物,扣0.5分/处;止水带安装位置不准确,止水带破损,扣0.5分/处; 4.1.8 施工台架、模板台车的作业平台脚手板未满铺,防护栏杆设置不符合规定,各扣1分; 4.1.9 隧道光照度不足,扣1分; 4.1.10斜井设备无有效防溜措施,竖井安全通道不通畅或防护措施不到位,分别,扣1-2分;斜井、竖井与正洞连接处的施工未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开挖前未检查围岩稳定情况,必要时未采取超前预加固措施;开挖后未及时进行支护和监控量测,围岩差时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扣1-4分; 4.1.11隧道通风管道距作业面过大、通风管破损或通
25、风压力不足,导致 检查项目 配分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4.1 隧道施工(地铁暗挖) 隧道内粉尘过大,扣1-2分; 4.1.12隧道内施工车辆未限速行驶或载人车辆无安全措施扣1分; 4.1.13围岩变形量过大未有及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扣1-4分; 4.1.14在有害气体的隧道施工时,对有害气体未有实行有效监控或相应报警机制扣1-3分; 4.1.15洞内排水不及时,有浸泡拱脚或墙脚扣1-2分; 4.1.16竖井四周无排水措施或四周无有效沉降观测扣1分; 4.2 桥涵施工 30 4.2.1桩基孔口、高墩台、高处盖梁等高处作业施工,临边安全防护
26、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定,扣0.5分/处,人工挖孔不符设计要求,扣1-2分; 4.2.2基坑开挖,放坡不到位或边坡支护不符合要求,扣1-3分,基坑边坡四周无排水或边坡四周无卸载措施,扣1-2分,基坑内有大面积积水现象,扣2分。 4.2.3无高处作业人员上下安全通道,扣1分,安全通道不符合安全要求,扣1分,作业平台未有满铺架板,扣1分; 4.2.4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施工方案及相关规定要求,扣1-2分; 4.2.5脚手架下部地基未按要求处理,且无有效排水措施,扣1-2分,脚手架未验收就使用,扣1分; 4.2.6预应力砼构件,未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扣1分; 4.2.7连续现浇梁悬灌挂篮拼装
27、未对称进行,构件未及时稳固连为一体,作业平台未挂安全网、四周未设围栏,未设专用扶梯,扣1-2分;挂篮拼装后未对锚固连接、吊挂、限位系统等进行检查验收,未进行预压,扣1-2分;挂篮移动前未检验梁体及孔道压浆体强度,未检查走行、吊挂、模板系统,未对称移位,扣1-3分;挂篮移动到位后未及时锚固,前吊杆、后锚杆的锚固力未调试均匀,吊杆、锚杆变形,前端限位装置未设置牢固,扣1-2分;挂篮未按设计方案顺序对称拆除,扣2分; 4.2.8 移动模架施工模架安装前未对重点部位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检测,或有明显缺陷,扣1-2分;模架拼装作业,支腿、主梁、横联未及时连接,未按规定设置爬梯、人行通道及栏杆,扣1-2分;
28、模架拼装后未进 检查项目 配分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4.2 桥涵施工 行检查验收,未进行预压,扣3分;过孔前未对受力构件、油路、电路、行走系统进行专项检查,扣1-2分;模架拆除未落实技术交底,未设缆风绳及临时支撑,扣1分。 4.2.9 桥梁工程涉及铁路营业线施工未落实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要求,扣5分;未对铁路营业线电缆、光缆、管线等进行调查,未采取保护措施,扣2分;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机具、设备侵限,扣4分;防护栅架不符合规定,扣1-3分; 4.2.10缆索吊、架桥机、施工便桥、水上作业平台等大临设施未按规定检验就投入使用,扣1-4分; 4
29、2.11在陆地进行吊梁、架梁作业时,下部未设置安全警戒线或无专人看守,扣1分; 4.2.12 钢筋加工、绑扎、焊接质量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扣1-2分;未按技术交底进行混凝土浇注,浇注顺序不正确、偏载,扣1-2分;混凝土外观质量较差,存在蜂窝、麻面、气泡、疏松等混凝土质量通病,扣1-2分。 4.3 房建(站房、地铁车站)施工 30 4.3.1围护结构断裂未采取措施,扣0.5分/处,围护结构侵限部位未处理,扣3分,支撑体系不按设计施做,不稳固、不及时,扣0.5分/处; 4.3.2 在有地下管线区施工无防止挖断防护措施及标识,扣1分,给排水地下管网施工无防有害有毒气体措施,扣1
30、分; 4.3.3 基坑、基槽开挖放坡不到位或边坡支护不符合要求,扣1-2分,边坡四周无排水或无卸载措施,扣1分,深基坑边坡无监控,扣1分,基坑、基槽内大面积有积水现象,扣1-2分; 4.3.4 现场未按方案组织施工,支架搭设不符合规定,搭设后未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扣1-2分;架体搭设材料进场未检查验收,现场使用不合格材料、扣件 ,扣1分;临边1米范围内堆放物料,扣1分;顶模拆除未采取防坠落措施,技术人员未下达拆模通知单违章拆模,扣1分; 4.3.5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施工方案及相关规定要求,扣1分,架扳铺设有不合规,扣0.5分/处;防护架搭设不高于作业面1.2m,扣1分,脚手 检
31、查项目 配分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4.3 房建(站房、地铁车站)施工 架搭设完未组织验收就使用,扣1分; 4.3.6 钢筋加工、绑扎、焊接质量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扣1-2分; 未按技术交底进行混凝土浇注,浇注顺序不正确、偏载,扣1-2分;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外观质量较差,存在蜂窝、麻面、气泡、疏松、漏筋、烂根、缺棱掉角等混凝土质量问题,扣1-2分。 4.3.7“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扣0.5分/处; 4.3.8 无安全通道或必要的安全防护棚扣1-2分,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规定扣2分; 4.4路基施工 15 4.4.1路基
32、排水不通畅或有雨水冲刷和浸泡,扣0.5分/处; 4.4.2高路堤、深路堑等无安全防护措施,扣0.5分/处;防护措施不符要求,扣0.5分/处; 4.4.3 基底处理不到位,不符合设计和技术交底要求,扣1分;基桩施工未进行工艺性试验,基桩间距、桩顶标高偏差超标,短桩、断桩率超标,桩头破损,扣1-2分。 4.4.4 施工工序、流程不明晰,不满足“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要求,扣1分;填料类别不符合设计要求,填料质量控制指标(级配、粒径等)不符合要求,未进行工艺试验和正确选定试验参数,压实检测资料不齐全,扣1-2分;路基断面加宽不够,边坡碾压不实;路基断面填筑控制不严,虚铺厚度超厚,填筑不密实,
33、扣1-3分;土工格栅铺设不平顺、接头搭接长度不够、搭接处理不规范,扣1-2分; 4.4.5 过渡段施工不符合设计和技术交底要求,扣1-2分;过渡段台阶宽度不足,涵洞两侧未对称填筑,台背、涵背填筑不密实,扣1-2分; 4.4.6 施工便道过陡且无防滑措施,扣1分; 4.4.7 路堑开挖或路堤填筑作业,施工机械及车辆无有序安全行走路线和安全作业,扣1分; 4.5轨道及营业线施工 15 4.5.1 铺架机械、工程车等未按章作业,扣0.5分/处; 4.5.2 轨排车等各类工程车无防滑溜措施,扣1分; 4.5.3 各类工程车带病作业,扣1-3分; 检查项目 配分
34、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4.5轨道及营业线施工 4.5.4 铺轨、架梁施工作业防护措施不到位,扣0.5分/处; 4.5.5 营业线施工时,项目经理、安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四员一长”等未经铁路局相关部门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取证,扣0.5分/人;营业线施工前,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扣5分; 4.5.6无营业线行车安全防护措施,扣3分;营业线安全防护措施不全,扣0.5分/处; 4.5.7 营业线施工时,材料堆码或机具停放有侵限现象,扣3分/处; 4.5.8营业线施工出现其它“三违”行为或不安全施工隐患,扣1-2分; 4.6 盾构施工 10 4.6.1 人行通道宽度
35、不足45cm或通道不畅通,扣1分;走道板缺失、破损或支架损坏,扣0.5分;通道与轨道间无可靠隔离防护措施,扣0.5分; 4.6.2未验算盾构反力架、支撑刚度和强度,扣0.5分;副环拆除作业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护,扣1分; 4.6.3 盾构机调试未安排专业人员指导,始发、接受托架吊装,反力架安装未经检查检算,扣1分;注浆不及时、注浆数量不足,地表沉降量超限,扣1分; 4.6.4 盾构隧道管片错台、漏水、管片裂纹超过规范允许,扣0.5-2分; 4.6.5 盾构隧道轴线偏离中心线超过规范允许,扣2分; 4.7“四电”施工 10 4.7.1未对开挖裸露出的电缆、管道采取防护措施
36、扣1分;杆塔基坑施工、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及既有线路拆除无安全措施,扣1分;过轨施工防护不合规,扣1分;电缆引入口、沟、槽未设防护,扣0.5分; 4.7.2 车梯封锁点外上道作业,每次扣5分;工作平台上放置材料机具,临线列车通过本线作业人员未停止车梯作业,每项扣0.5分;作业人员超出车梯工作台范围作业时安全带系在车梯框架,扣0.5分;
37、 4.7.3 轨道车司机证件不全或复审不及时,扣0.5分/人;轨道车未经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未获得检验合格证,扣1分/台;作业人员上下时未停止作业架升降,扣1~2分;作业车旋转、升、降平台时作业人员 检查项目 配分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4.7“四电”施工 在平台上未停止作业,扣1~2分;非作业运行时作业平台上有人或作业车作业平台未降至安全高度即运行,扣1分;吊装作业时未设专人指挥,扣1分; 4.7.4 未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
38、议,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外部施工损坏电缆、箱盒及管道,扣5分;尚未启用或应拆除的信号机,未挂无效标志,信号机构无防漏光措施,扣1分;电力牵引区段安装、撤除高柱信号机,更换轨道设备无安全技术措施,扣1分;联锁试验未按联锁图表进行,无试验记录,扣1分;上道未启用道岔的转辙设备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扣1分;既有设备撤除或修改配线未进行技术交底和标识,扣1分;
39、 4.7.5其它电务工程施工不符合相关安全规定,扣1-3分; 4.8工程实体质量表现与通病防治情况 5 4.8.1工程外观、结构尺寸、平整度、色泽等明显缺陷,扣1-3分; 4.8.2质量通病预防措施不力,质量通病未得到有效控制,扣1-3分; 4.9工程试验管理情况 5 4.9.1试验检测设备未及时标定,或试验检测不及时,或记录不齐全,或资料弄虚作假,扣1-3分; 4.9.2计量器具台帐,仪器设备使用、保养,其它台帐资料等不完善等,扣1-3分; M4模块配分及扣分合计 150 得 分 率 中国中铁项目安全质量综合稽查评价表5-5 M5 当季发生事故减分修正 检查项目 配分 扣分标准 扣减分数 备注 5.1 安全质量事故、事件 5.1.1 每季发生1起一般、较大、重大级以上安全事故,分别扣2、5、8分;累计发生加倍扣分。 M5模块配块扣分合计 第16页,共1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