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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液压油MSDS 2.doc

1、公司危险物品使用情况表 序号 危化品名称 使用场所 库存数量 备 注 1 93#柴油 柴油发电机 600Kg 备 注 2 液压油 生产设备 170kg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根据GB 18218-2009标准,以上公司现有危险物品储存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其物性见附页MSDS。 附:重大危险源识标准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1、柴油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柴油 化学品

2、英文名称:diesel oil 技术说明书编码:1           生效日期:2004 年3 月 25日 国家上海应急电话:021-62533429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混合物□:由各族烃类和非烃类的组成的 化学品名称:柴油 有害物成分:烷烃、环烷烃和芳香烃、含硫、氧、氮化合物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可燃液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煤油蒸气,常先有兴奋,后转入抑制,表现为乏力、头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颤、共济运动失调;严重者出现定向力障碍、谵妄、意识模糊等;蒸气可引起眼

3、及呼吸道刺激症状,重者出现化学性肺炎。吸入液态煤油可引起吸入性肺炎,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摄入引起口腔、咽喉和胃肠道刺激症状,可出现与吸入中毒相同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慢性影响:神经衰弱综合征为主要表现,还有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等。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所有被污染的衣物,包括鞋类。用流动清水冲洗皮肤和头发(可用肥皂)。如果出

4、现刺激症状,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洁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疼痛持续或复发,就医。眼睛受伤后,应由专业人员取出隐形眼镜。 吸入:如果吸入本品气体或其燃烧产物,脱离污染区。把病人放卧位,保暖并使其安静。开始急救前,首先取出假牙等,防止阻塞气道。如果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用活瓣气囊面罩通气或有效的袖珍面具可能效果更佳。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送医院或寻求医生帮助。 食入:禁止催吐。如果发生呕吐,让病人前倾或左侧位躺下(头部保持低位),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吸入呕吐物。仔细观察病情。禁止给有嗜睡症状或知觉降低,即正在失去知觉的病人服用液体。意识清醒者可用水漱口,然后尽量

5、多饮水。寻求医生或医疗机构的帮助。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第六

6、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石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

7、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炎热季节库温不得超过25℃。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MAC(mg/m3):未制定标准 PC—T

8、WA(mg/m3):未制定标准 PC—STEL(mg/m3):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无资料。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有色透明液体,挥发 pH值: 中性 熔点(℃): 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0.70—0.75 沸点(℃):1

9、80-36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1.59-4 饱和蒸气压(kPa):           燃烧热(kJ/l): 30000—46000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45-90           爆炸上限%(V/V): 6.5 引燃温度(℃):75-120         爆炸下限%(V/V): 0.6 溶解性: 不溶于水,溶于醇等溶剂 主要用途: 用于柴油机 其他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常温常压下稳定 禁配物: 强氧化剂 避

10、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温 聚合危害: 不能发生 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 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5 000mg/kg(大鼠经口) LC50:>5 000mg/m3/4h(大鼠吸入) 刺激性:家兔经皮:500mg,严重刺激。 其他: 男人经口LDL0(mg/kg):500; 男人经口TDL0(mg/kg):3570。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

11、地方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2501 UN编号:1223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Ⅲ类包装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内薄钢板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花格箱;内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内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食

12、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废弃等做了相应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1985年3月6日国务院发布),属于禁止倾倒的物质。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将该物质划为第3.3类高闪点液

13、体.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88),对该物质的公路运输做了具体规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95}104号),对该物质的铁路运输做了具体规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1996年11月4日交通部令1996年第10号发布),对该物质的水路运输做了具体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1996年2月27日民航总局令第48号制定),对该物质的航空运输做了具体规定。 2、 液压油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产品名称: 液压油 产品简介: 基础油及添加剂 产品代码: 602649 特定用途: 液压液 部分 2 组成与成分信息 无需要报告的有害物质或者有害混合物质。

14、 部分 3 危险性概述 根据法规指引(参阅第十五部分),该物料被认为不是危险品。 GB 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未被定为危险品。 健康危害 毒性低。 过度接触会造成眼部、皮肤或呼吸刺激。 皮肤下高压注射可能会引起严重损伤。 注意: 在没有咨询专家的情况下,除第1部分规定的特定用途外,该产品不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健康研究已经表明,化学接触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这一点因人而异。 部分 4 急救措施 吸入 避免进一步吸入接触。对于那些提供帮助的人员,应使您或者其他人避免吸入。进行充分的呼吸防护。如果出现呼吸刺激、头昏、恶心、或者神志不清,请

15、立刻就医。如果呼吸停止,请使用机械设备帮助通风,或者进行嘴对嘴人工呼吸急救。 皮肤接触 用肥皂和水清洗接触的部位。 如果产品被注入皮下或者人体任何部位,无论伤口的外观或大小如何,被注射者必须立即由医生依照外科急救进行检查。即使高压注入后的最初症状轻微或者无症状,在事故最初几个小时内及早进行外科处理可以显著减少最终伤害的程度。 眼睛接触 用水彻底冲洗。若发生刺激,寻求医疗援助。 食入 通常不需急救。如果感觉不适请就医。 部分 5 消防措施 灭火介质 适当的灭火介质: 使用消防水雾、泡沫、干化学制剂( 干粉 )或者二氧化碳(CO2)灭火。 不当的灭火介质:

16、直接使用水。 消防 消防说明: 疏散该地区。 防止控制火灾或稀释的流出液流入河川、下水道或饮水源。 消防员应使用标准防护设备,在密闭空间需使用自给式呼吸器(SCBA)。 用喷水的方式使暴露于火灾的表面降温并保护工作人员。 火灾危险: 油雾受压可能会形成易燃性混合物。 危险的燃烧产物: 浓烟, 氧化硫, 乙醛, 碳的氧化物, 未完全燃烧产物 可燃性 闪点 [测试方法]: >204C (399F) [ ASTM D-92] 可燃极限 (在空气中%vol.): 爆炸下限(LEL): 0.9 爆炸上限(UEL): 7.0 自燃温度: 未制定 部分 6 泄漏应急处理

17、 通告程序 在发生溢出或泄漏意外的情况下,应根据所有适用法规向有关部门通报。 泄漏处理 陆地泄漏: 如果没有危险,可以采取行动阻止泄漏。 通过泵或者使用合适的吸附剂回收。 水上泄漏: 如果没有危险,可以采取行动阻止泄漏。 立即使用栏油栅限制溢漏范围。 警告其它船只。 从表面撇去或者使用合适的吸附剂除去。 使用分散剂前征求专家意见。 水上泄漏事故或陆上泄漏事故处理建议是根据该材料最可能的泄漏情况提出来的;然而,地理条件、风、温度以及波浪、流向和流速(对于水上泄漏的情况)都可能对所采取的合适方案有很大影响。为此,应咨询当地专家。注意:当地法规可能对所采取的方案有规定或限制。

18、 环境预防 大量溢漏:在远离溢漏液体处构筑防护堤,以便随后的回收和处理。 防止进入水道、下水道、地下室或者封闭区。 部分 7 操作与储存 操作注意 防止少量溢出和泄漏,避免滑倒危险。 静电集电物: 本物料蓄积静电。 储存注意 不可存放于开口或者无标识容器中。 部分 8 接触控制/个人防护 处理本产品时的接触限量/标准: 当出现油雾时,推荐采用以下空气卫生标准:美国ACGIH规定最高容许浓度(TLV)为 5 mg/m3 ;美国ACGIH规定短时间时量平均容许浓度(STEL)为 10 mg/m3 。 注:限量/标准仅供指导。请依照适用法规。 工程控制

19、 防护级别和所需的控制措施的种类根据潜在的接触条件不同而不同。可供选择的控制措施包括: 在通常使用环境和充分通风条件下没有特殊要求。 个人防护 选择个人防护设备因可能的接触条件,如应用领域、处理工作、浓度和通风等而异。以下提供的选择该材料防护设备的资料,是根据该材料的特定用途且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制订的。 呼吸系统防护: 如果工程控制设施不能保证空气污染物浓度在足以保护工人健康的一定水平以下,则最好佩戴经过认可的呼吸器。呼吸器的选择、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如适用。对该材料可选的呼吸器类型可考虑包括: 在通常使用环境和充分通风条件下没有特殊要求。 使用微粒过虑器当需要

20、时 在空气传播浓度高的环境中,使用经认可的自给式呼吸器,在正压方式下工作。带有逃生瓶的自给式呼吸器适用于氧气不足、气体/蒸气预警告特性指标差,或者空气过滤器负荷过载的情况。 手防护: 所提供的任何特定手套的信息是根据公开文献资料和手套生产商的数据。工作环境可以极大地影响手套的使用周期性;检查和替换破旧和损坏的手套。可用于处理该材料的手套类型包括: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一般不需要防护。 使用腈类手套。 眼睛防护: 若可能会接触,建议使用配有侧护罩的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 这里提供的任何专门的保护衣信息均基于公开的文献或者生产商数据。可考虑用于该物料的工作服类型包括: 一

21、般状况下使用时不需特别保护皮肤。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应采取预防措施避免皮肤接触 卫生措施: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在处理该物料之后洗手,以及吃饭、喝水和/或吸烟之前洗手。定期清洗工作服和防护设备以清除污染物。丢弃不能洗净的受污染衣物和鞋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环境控制 参阅第六、七、十二和十三部分. 部分 9 物理化学性质 典型的物理化学性质如下。 如要了解更多信息,请咨询第一部分的供应商。 一般性质 物理状态: 液体 外观: 清澈的 颜色: 琥珀色 气味: 特有的 嗅味阈值: 未制定 重要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的性质 相对密度 (@

22、 15.6 C): 0.881 闪点 [测试方法]: >204C (399F) [ ASTM D-92] 可燃极限 (在空气中%vol.): 爆炸下限(LEL): 0.9 爆炸上限(UEL): 7.0 自燃温度: 未制定 沸点 / 范围: > 316C (600F) 蒸气密度 (空气 = 1): > 2 @ 101 kPa 蒸气压力: < 0.013 kPa (0.1 mm Hg) @ 20 C 蒸发率 (醋酸正丁酯=1): 未制定 PH值: 不适用 正辛醇/水分配系数对数值: > 3.5 在水中的溶解度: 可忽略的 粘度: 68 cSt (68 m

23、m2/sec) @ 40 C | 8.53 cSt (8.53 mm2/sec) @ 100C 氧化性质: 参阅第三,十五,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冰点: 未制定 熔点: 不适用 倾点: -18C (0F) DMSO 萃取(仅用于矿物油) IP-346: < 3 %wt 部分 10 稳定性与反应性 稳定性: 正常状况下物料稳定。 要避免的状况: 过度的热。 高能点火源。 应避免的物质: 强氧化剂 有害分解产物: 在环境温度下不分解。 有害物聚合: 不会发生。 部分 11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接触途径 结论/备注 吸入毒性 (

24、老鼠): LC50 > 5000 mg/m3 极低毒性。 根据对成分的分析。 刺激性: 无具体数据 在一般温度/正常处理温度下危险性可忽略。 根据对成分的分析。 食入毒性 (老鼠): LD50 > 2000 mg/kg 极低毒性。 根据化学结构相似物料的试验数据。 皮肤毒性 (兔): LD50 > 2000 mg/kg 极低毒性。 根据化学结构相似物料的试验数据。 刺激性 (兔): 有数据 在一般温度下对皮肤的刺激性可忽略。 根据对成分的分析。 眼睛 刺激性 (兔): 有数据 可能会引起中等程度、短暂的眼睛不适。 根据对成分的分析。 慢性毒性/其他影响 含有:

25、 深度加工基础油:在动物实验中无致癌性。代表性物质通过IP-346,改进的艾姆斯氏 (Ames) 试验(检查致癌物)测试,和/或其它筛选测验。皮肤和吸入试验显示产生的影响很小,对肺部免疫细胞有不确定的渗透,产生油类沉积物和形成细小肉芽瘤。在动物实验中没有过敏性。 以下组分引自如下法规列表: 无。 --检索到的法规列表-- 1 = NTP CARC 3 = IARC 1 5 = IARC 2B 2 = NTP SUS 4 = IARC 2A 6 = OSHA CARC 部分 12 生态学资料 这里所给出的资料是以现有可以得到的有关该材料,其所含组分及类似材料的数据为基础

26、的。 生态毒性 该材料 -- 被认为对水生生物无害。 迁移性 基础油组分 -- 溶解度低,可漂浮,被认为可从水中迁移至陆地。 被认为可吸附于沉淀物及废水固体中。 持久性和降解性 生物降解: 基础油组分 -- 被认为能自然生物降解 生物蓄集潜在性:基础油组分 -- 具有生物蓄积的潜在性。然而, 新成代谢或物理性质可能会降低生物浓度或限制生物可用性。 部分 13 废弃处置 废弃处理建议是根据所提供的材料给出的。处理方法必须与当时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相一致,并与处理时材料的特性相符。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HW08 - 废矿物油 废弃处理建议 该产品适于在一个密闭

27、可控的燃烧炉中作为燃料,或者在监督下以非常高的温度进行焚烧,以防止出现不良的燃烧产物。 空容器警告 预警标签的内容:空容器中可能含有剩余物,可能会导致危险。不能增压、切割、焊接、铜焊、钻孔、研磨,或者使这种容器接触高温、火焰、火花、静电或者其它可燃源;它们可能会爆炸,并导致伤亡事故。不要试图重新装灌或者清洗容器,因为残留物很难清除。空罐应彻底排净,并将罐口堵好,迅速送到容器处理装置进行重新处理。所有的容器应在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并符合政府规定。 部分 14 运输信息 陆路 : 陆路运输未受管制 中国危险货物品名编号(CN No.): 不适用。 海运(国际海事危险品IM

28、DG) : 根据IMDG-Code,海运未受管制 空运(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 空运未受管制。 部分 15 法规信息 根据欧盟危险物质/制剂规范准则中对物理/化学以及健康的危害标准, 该物料不是危险品。 欧盟标签: 欧洲共同体规范准则(EC Directives)无规定。 含有: 磺酸钙 可能产生过敏反应。 本产品含有一种(或多种)过敏剂少于1.0%wt, 该过敏剂组分在第二部分未列出。 国家法律和法规 符合以下国家/地区化学品目录的要求: KECI, IECSC, TSCA, ENCS, AICS, EINECS, DSL GB 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未被定为危险品。 GB 6944-8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未被定为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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