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验收及监督要点新建标20034号 作者: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验收及监督要点新建标20034号 为了贯彻国家节能政策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实施细则、聚苯板薄抹面外保温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等三项工程建设标准,统一我区民用建筑节能外保温工程的质量验收及监督内容。特制订本质量验收及监督要点:一、质量验收1、“聚苯板薄抹面外墙外保温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应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中对于“一般抹灰工程”的规定。质量验
2、收使用附件提供的聚苯板薄抹面外保温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格。2、“现浇混凝土聚苯板外墙外保温体系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应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对于“现浇结构分项工程”的规定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中对于“一般抹灰工程”的规定。质量验收使用附件提供的现浇混凝土聚苯板外保温体系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格。3、“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应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中对于“一般抹灰工程”
3、的规定。质量验收使用附件提供的胶粉聚苯板颗粒外保温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格。4、“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饰面砖粘贴施工工程” 质量验收应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中对于“饰面砖粘贴工程”的规定。质量验收使用附件提供的胶粉聚苯颗粒外饰面粘贴面砖外保温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格。5、其他外墙外保温体系施工工程质量验收应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二、质量检验1、施工前应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性能检验报告、外墙外保温体系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
4、检测单位对材料性能进行抽检复验。注:(外墙外保温体系检验报告包括:耐侯性检验报告、抗震检验报告、抗风压性能检验报告、耐冻融检验报告)2、“聚苯板薄抹面外墙外保温施工工程”、“现浇混凝土聚苯板外墙外保温体系施工工程”、“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施工工程”应按其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对外墙外保温体系进行抗冲击性及抗裂性能检验、现场拉拔检验。3、施工现场应抽检聚苯板密度、传热系数、氧指数、外观、直角偏差翘曲和尺寸偏差。4、施工过程中应重点检验围护结构保温层厚度及构造做法、保温层与墙体以及构造层细部做法,其质量是否符合建筑节能设计及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5、集中供热的采暖系统应重点检
5、验分户计量、室温调节系统,其质量是否符合建筑节能设计及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三、质量监督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的建筑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建筑工程节能设计的项目,应责令建设单位按照节能设计标准修改设计,并将建筑节能设计文件上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待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过程中,应抽查建筑工程节能保温体系、节能产品、节能技术是否符合建设部、建设厅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的要求。提倡使用推广技术,严禁使用淘汰、落后的技术和产品。3、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达不到节能设计要求的项目,在质量监督文件中应当予以注明,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4、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达不到节能标准的,责令建设单位改正,重新组织竣工验收。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竣工验收过程中,应重点抽查建筑节能设计文件、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性能检验报告、外墙外保温体系检验报告、材料进场性能抽检复验报告、建筑节能保温测试报告是否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实施细则及有关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