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9 ,大小:39.50KB ,
资源ID:8317169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31716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oc)为本站上传会员【xrp****6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oc

1、 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 一、总则 1.1 为适应发展建筑砂浆商品化的需要,保证干粉砂浆的生产与施工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程适用于干粉砂浆的生产质量控制,并适用于采用干粉砂浆拌合物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屋面)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 1.3 干粉砂浆的生产与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满足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干粉砂浆 又称砂浆干粉(混)料,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无机胶结料、保水增稠材料、矿物掺合料和添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混合物

2、它既可由专用罐车运输至工地加水拌和使用,也可采用包装形式运到工地拆包加水拌和使用。 2.1.2 保水增稠材料 保水增稠材料系指用于干粉砂浆中改善砂浆可操作性及保水能力的非石灰型粉状材料。 2.1.3 普通干粉砂浆        ① 干粉砌筑砂浆        干粉砌筑砂浆系指用于砌筑工程的干粉砂浆。        ② 干粉抹灰砂浆        干粉抹灰砂浆系指用于抹灰工程的干粉砂浆。        ③ 干粉地面砂浆        干粉地面砂浆系指用于建筑地面及屋面的面层或找平层的干粉砂浆 2.1.4 特种干粉砂浆 特种干粉砂浆系指薄层干粉砂浆、装饰类干粉砂浆或具有一系

3、列特殊功能如抗裂、高粘结、防水抗渗和装饰性的干粉砂浆。它包括墙地砖粘结剂、界面(处理)剂、填缝胶粉、饰面砂浆、防水砂浆等。 2.2 符号和标记 2.2.1 符号 ① 水泥品种 P.Ⅰ、P.Ⅱ――硅酸盐水泥 P.O――普通硅酸盐水泥    P.S――矿渣硅酸盐水泥 ② 普通干粉砂浆 DM――干粉砌筑砂浆 DP――干粉抹灰砂浆 DS――干粉地面砂浆 2.2.2 标记 ① 普通干粉砂浆 普通干粉砂浆标记符号可按其类别、强度等级和水泥品种符号和组合表示。标记示例: ② 特种干粉砂浆 特种干粉砂浆可按用途直接标明其产品名称,如墙地砖粘结剂、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界面(处理)剂、防水

4、砂浆、彩色饰面砂浆等。 三、普通干粉砂浆的技术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干粉砌筑砂浆按其强度等级可在如下范围选择: 强度等级:M5.0  M7.5  M10  M15  M20  M25  M30 稠度:≤90(mm) 3.1.2 干粉抹灰砂浆按其强度等级可在如下范围选择: 强度等级:M5.0  M10  M15  M20 稠度:≤110(mm) 3.1.3 干粉地面砂浆按其强度等级可在如下范围选择: 强度等级:M15  M20  M25 稠度:≤50(mm) 3.1.4 普通干粉砂浆与传统砂浆的对应关系见表3.1.4。其他砂浆可根据其强度要求选用各类干粉砂浆

5、 3.2 材料 3.2.1 水泥 ①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②进厂时必须具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按批量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散装水泥,以一次进厂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当采用同一旋窑厂生产的质量长期稳定的生产间隔时间不超过10d的散装水泥,可以500t为一检验批,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样。对已进厂的每批水泥,因储存不当引起质量疑问时,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并以该结果为准。 3.2.2 砂 ①应

6、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2)的规定,且砂的最大粒径应通过5mm筛孔。 ②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在干燥、筛分及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使砂颗粒级配均匀,保持洁净,严禁混入影响砂浆性能的有害物质;干燥后砂的含水率应小于0.5%。 ③集中生产时,检验批量以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规定数量者也以一批论。 3.2.3 保水增稠材料 ①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存储在专用的仓罐内,并做好明显标记,防止受潮和混入杂物。其质量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②检验批量应按其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连续生产15d不足规定数量者也以一批论。 ③新型保水增稠材料必须经过省级以上的产品

7、鉴定,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用于砌筑砂浆必须经过砌体力学性能验证试验;采用新型保水增稠材料的干粉砂浆必须经过省级以上的产品鉴定。 3.2.4 矿物掺合料 ①矿物掺合料中的粉煤灰质量指标应符合表3.2.4的规定。当采用新品种掺合料时,干粉砂浆必须经过省级以上的产品鉴定。 ②高钙粉煤灰应经试验合格后可使用并应加强对游离氧化钙含量的检测。 ③粉煤灰或其他矿物掺合料进厂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应按不同品种、等级分别存储在专用的仓罐内,并做好明显标记,防止受潮和混入杂物。 ④检验批量,连续供应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以100t为一批,不足100t者以100t论。其他矿物掺合料应按其产品标准规定批量检验

8、 3.2.5 添加剂 ①具有防水、抗冻、早强、抗裂和抗渗等作用的添加剂的使用应通过试验确定。 ②进厂时应有质量说明书。 ③添加剂应保持匀质,不得含有有害砂浆耐久性的物质。检验批量应按其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连续15d不足规定数量者也以一批论。 3.3 质量标准 3.3.1 其强度应不小于表3.3.1规定;分层度应符合表3.3.1规定;凝结时间不应大于8h。 3.3.2 当买方对砂浆其他性能有设计要求时,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规定。 3.4 配合比的确定与执行 3.4.1 干粉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中的试配强度应按《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98)的规

9、定确定,干粉抹灰砂浆和干粉地面砂浆的试配强度参照执行。干粉砂浆配合比必须按绝对体积法设计计算并经试配调整,结果用质量比表示。 3.4.2 外墙抹灰砂浆水泥质量不宜少于物料总质量的15%。地面面层砂浆水泥质量不宜少于物料总质量的18%。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物掺合料掺量不宜大于水泥质量的15%。 3.4.3 生产厂家应根据试验结果,明确产品加水量范围。 四、特种干粉砂浆的技术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粘结剂、填缝胶粉和界面(处理)剂是由水泥基无机胶结料、细集料和有机添加剂配制而成的一种复合材料。其主要技术指标包括:粘结强度、压剪胶接强度和耐水性。 4.1.2

10、表层饰面材料是由无机胶结料、细集料、有机添加剂和颜料配制而成的一种复合材料。其主要技术指标包括:粘结强度、耐候性、耐沾污性、耐冷热循环性和耐洗刷性。 4.1.3 防水砂浆是由水泥基无机胶结料、细集料、有机防水剂等组份配制而成的一种复合材料。其主要技术指标包括:粘结强度、抗渗等级、耐冷热循环性和收缩。 4.1.4 防水砂浆按其抗渗等级可分别在如下范围选择: 抗渗等级:P6    P8    P10    P12 4.2 材料 4.2.1 无机胶结料系指水泥、石膏或碱金属硅酸盐类材料。 ①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②检验批量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4.2.2

11、 细集料一般指砂、石粉及其他矿物集料。 ①细集料应不妨碍无机胶结材料的凝结硬化作用,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除砂外的细集料含水率应小于1%。 ②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存储在专用筒仓内,并应采取措施,保持洁净。 4.2.3 添加剂的作用主要为着色、防水、抗裂、提高砂浆保水性及粘结强度等。 ①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②不得含有有害砂浆耐久性的物质。检验批量应按其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连续15d不足规定数量者也以一批论。 4.3 质量标准 4.3.1 粘结剂、填缝胶粉和界面(处理)剂性能应符合表4.3.1要求。 4.3.2 表层饰面材料性

12、能应符合表4.3.2要求。 4.3.3 防水砂浆性能应符合表4.3.3要求。 4.3.4 生产厂家应根据试验结果,明确产品的加水量范围。 五、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5.1 干燥与储存 5.1.1 细集料中的砂必须经干燥处理,干燥后含水率应小于0.5%。其他细集料含水率应小于1.0%。 5.1.2 砂宜采取分级筛分,按不同粒径等级分别储存在不同的专用筒仓内,并确保颗粒均匀。 5.1.3 所有原材料宜储存在专用筒仓内,并标记清楚。 5.2 计量 5.2.1 计量应采取质量法计量,计量允许误差应满足表5.2.1规定。 5.2.2 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 5.

13、2.3 计量设备必须能满足不同品种干粉砂浆的生产。 5.3 混合 5.3.1 生产线应采用电脑程序控制。 5.3.2 砂浆干粉料必须采用机械强制搅拌混合, 确保各组份混合均匀一致。 5.3.3 品种更换时,混合及输送设备必须清理干净。 5.4 包装、储存和运输 5.4.1 干粉砂浆分为袋装与散装,袋装干粉料每袋包装质量不得小于标志质量的98%。 5.4.2 袋装干粉砂浆包装用纸应符合《水泥包装袋》(GB 9774)第5.1节的有关规定。普通干粉砂浆包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名和地址,净含量,加水量范围,保质期,包装年、月、日和编号及执行标准号;特种干粉砂浆包

14、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净含量,加水量范围,保质期,包装年、月、日和编号及执行标准号。若采用小包装应附产品使用说明书。 5.4.3 散装干粉砂浆采用罐装车将干粉砂浆运输至施工现场,并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5.4.4 袋装干粉砂浆的保质期为3个月。散装干粉砂浆必须在专用封闭式筒仓内储存,筒仓应有防雨措施,储存期不超过3个月。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产品应分别储存,不得混杂。 5.4.5 干粉砂浆在厂内应按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分别储存,在储存及运输过程中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 六、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6.1 储存 6.1.1 袋装干粉砂浆在施工现场储存应采取防雨、防

15、潮措施,并按不同品种、编号分别堆放,严禁混堆混用。 6.1.2 散装干粉砂浆在施工现场储存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筒仓应有明显标记,严禁混存混用。 6.2 施工 6.2.1 凡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可直接用于拌制砂浆;当采用其他来源水时,必须按《混凝土拌和用水》(JGJ 63)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拌制砂浆。 6.2.2 普通干粉砂浆在现场应保证搅拌均匀,搅拌时间不宜少于5min,随拌随用,除水外不得添加其他成分。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加水,稠度应满足现行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6.2.2.1 干粉砌筑砂浆 ①干粉砌筑砂浆可用原浆对墙面勾缝,但必须随砌随勾。 ②其他应按《砌体工

16、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的有关规定执行。 6.2.2.2 干粉抹灰砂浆 ①干粉抹灰砂浆应按表3.1.4选用,或由设计确定其强度等级。 ②干粉抹灰砂浆抹灰层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如设计无规定时,应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第2.3.3条的规定执行。 ③干粉抹灰砂浆的每遍涂抹厚度宜为7-9mm,应待前一遍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④干粉砂浆不应涂抹在比其强度低的抹灰砂浆层上。 ⑤其他应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的有关规定执行。 6.2.2.3 干粉地面砂浆 ①干粉地面砂浆可用于地面工程(包括屋面)的找平层和面层,应

17、按表3.1.4选用,或由设计确定其强度等级。 ②其他应按《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9)的有关规定执行。 6.2.3 特种干粉砂浆 6.2.3.1 界面剂 ①界面剂加水搅拌均匀后,应经5min以上静置后方可涂抹。 ②基层必须平整,无粉尘和油污,在涂抹前宜保持湿润。 ③涂抹时宜使用专用工具。 ④涂抹平均厚度不宜超过2mm,待表面稍干后,即可进入下道抹灰工序。 6.2.3.2 粘结剂 ①粘结剂加水搅拌均匀后,应经5min以上静置后方可使用。 ②基层强度宜大于15MPa,基层必须平整,无粉尘和油污,在粘贴前宜保持湿润。 ③粘贴时宜采用专用的工具和操作方法。

18、④粘贴平均厚度不宜超过3mm,面砖调整应在粘结剂允许调整时间内进行。 ⑤施工完毕应做好成品保护和湿润养护工作。 ⑥其他应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的有关规定执行。 6.2.3.3 填缝胶粉、表层饰面材料 ①加水搅拌均匀后,应经5min以上静置后方可使用。 ②基层应平整,无粉尘和油污。 ③施工时宜采用专用的工具和操作方法。 ④表面质感应一致,无掉粉和起皮。 ⑤其他应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的有关规定执行。 6.2.3.4 防水砂浆 ①加水搅拌均匀后,应经5min以上静置后方可使用。 ②基层应清洁,无粉尘和油污。 ③涂抹厚度宜为

19、15mm;涂抹时应压实,表面提浆压光。 ④施工完毕待砂浆凝结后应湿润养护,养护期不应少于14d。 ⑤其他应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 108)的有关规定执行。 6.2.4 冬期施工 6.2.4.1 干粉砂浆加水搅拌后应采取保温措施。 6.2.4.2 干粉砂浆施工时砂浆温度不宜低于5℃,其中干粉地面砂浆施工时环境温度不应小于5℃。低于该温度时应采取保温措施。砂浆在施工后,硬化初期不得受冻。 6.2.4.3 抹灰(粘贴)层应采取防冻措施,确保抹灰(粘贴)层在凝结硬化前不受冻。 七、试验方法 7.1 普通干粉砂浆试验时的稠度取值范围为:砌筑砂浆80±10mm,抹灰砂浆100±

20、10mm,地面砂浆45±5mm。 7.2 抗压强度试验应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 70)的有关规定进行,拆模时间应在成型后24h放入标准养护室,养护条件:温度20±3℃、相对湿度大于90%。 7.3 稠度、分层度和凝结时间试验应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 70)的有关规定进行。 7.4 粘结剂的粘结抗拉强度试验应按《陶瓷墙地砖胶粘剂》(JC/T 547)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层饰面材料、界面剂和防水砂浆的粘结抗拉强度试验应按《复层建筑涂料》(GB 9779)的有关规定进行。 7.5 压剪胶接强度、耐水压剪胶接强度、耐冻融压剪胶接强度、收缩试验应按《陶瓷墙地砖胶粘剂

21、》(JC/T 547)的有关规定进行。 7.6 耐冷热循环性、耐候性、耐沾污性试验应按《复层建筑涂料》(GB 9779)的有关规定进行。 7.7 耐洗刷性试验应按《建筑涂料、涂层耐洗刷性的测定》(GB/T 9266)的有关规定进行。 7.8 保水增稠材料试验应按附录A进行。 7.9 抗渗性指标试验应按附录B进行。 7.10 砂浆拌合物密度的试验应按附录C进行。 7.11 合同规定的有特殊要求的检验项目的试验应按相关规范的规定进行。 八、检验规则 8.1 一般规定 8.1.1 出厂检验 专业生产厂在干粉砂浆出厂前应按要求对其质量进行检验。干粉砂浆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卖

22、方承担。 8.1.2 交货与验收 交货时干粉砂浆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专业生产厂同编号干粉砂浆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 在干粉砂浆发出日起7d内卖方应寄28d强度外的干粉砂浆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砂浆品种、等级、编号、分层度、凝结时间。28d强度数值应在发出日起的32d内补报。 8.1.3 施工检验 买方应在施工现场按有关工程验收规定对材料进行必须的检验。 8.2 检验项目 8.2.1 普通干粉砂浆检验项目为强度、分层度、凝结时间。特种干粉砂浆应按表4.3.1、表4.3.2和表4.3.3所规定的质量指标进行检

23、验。 8.2.2 有抗渗要求的砂浆除应检验第8.2.1条所列项目外,还应根据设计要求检验砂浆的抗渗指标。 8.3 取样与组批 8.3.1 用于出厂检验的干粉砂浆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试样应在产品出料口连续采取,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出厂编号按干粉砂浆生产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8.3.1.1普通干粉砂浆 100×103t以上,不超过800t为一编号; 400×102~100×103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400×102t以下,不超过400t或4d产量为一编号。 每一编号的取样应随机进行,试样总量不少于40kg。 8.3.1.2 特种干粉砂浆 特种干粉砂浆以

24、不超过400t或4d产量为一编号 每一编号的取样应随机进行,试样总量不少于5kg。 8.3.2 交货检验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每一编号的取样应随机进行,普通干粉试样量至少80kg,特种干粉试样量至少10kg。试样量缩分为两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d,一份由买方按本规程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在40d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有问题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砂浆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8.3.3 以干粉砂浆生产厂同编号干粉砂浆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

25、号干粉砂浆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3个月;或委托买方在同编号干粉砂浆中抽样试样,签封后保存3个月。在3个月内,买方对干粉砂浆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卖方保存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砂浆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8.3.4 干粉砂浆必须提供质量证明书。施工中的强度检验工作,砌筑砂浆应按《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中第3.4节规定执行;地面砂浆应按《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9)中第2.0.8条规定执行。 8.3.5 特殊要求项目的取样检验组批应按设计规定或有关标准进行。 8.4 产品合格判断 8.4.1 普通干粉砂浆试验结果应以符合表3.3.1的规定为合格。 8.4.2 特种干粉砂浆的试验结果应以符合本规程第4.3节的规定为合格。 九、订货与交货 9.1 订货 购买干粉砂浆时,买卖双方应签定订货合同。 9.2 交货 交货时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每一运输车干粉砂浆的发货单,卖方应按砂浆品种和强度等级向买方提供干粉砂浆出厂质量证明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