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 策 解 读二
――――修订增值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和细则
1、增值税条例修订遵循了哪些主要原则?
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和转型改革的紧迫性,此次对增值税条例进行修订的原则是:
(一)确保改革重点,不作全面修订,为增值税转型改革提供法律依据。
(二)体现法治要求,保持政策稳定,将现行政策和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衔接。
(三)满足征管需要,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征管水平的提高和执法行为的规范。
2、增值税实施细则修订涉及增值税转型改革部分的修订情况?
答: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核心是允许企业新购入的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为保证方案落实到位,在增值税实施细则
2、中对一些具体问题予以明确。一是明确除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机器设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外,包括混用的机器设备在内的其他机器设备进项税额均可抵扣;二是明确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并对其概念进行了界定;三是根据其上位法授权,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具体明确为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相关规定作了哪些调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调整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将现行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别从100万元和180万元降为50万元和80万元;二是将现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
3、税行为的企业统一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规定,调整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而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为什么要同时修订消费税条例和营业税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是我国流转税体系中三大主体税种,在我国税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而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其他劳务则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在税收实践中纳税人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情形十分普遍;消费税是在对所有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量消费品征收的,因此,消
4、费税纳税人同时也是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条例除了为转型改革的需要作相应修订外,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在此次修订时一并解决:首先,纳税申报期限较短,不便于纳税人申报纳税;其次,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条例的有些内容已经作了调整,增值税条例需要作相应的补充完善。鉴于营业税、消费税与增值税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消费税条例和营业税条例也存在增值税条例的上述两个问题,因此为了保持这三个税种相关政策和征管措施之间的有效衔接,有必要同时对消费税条例和营业税条例进行相应修改。
5、消费税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消费税条例主要作了以下两方面的修订:
一是将1994年以来出
5、台的政策调整内容,更新到新修订的消费税条例中,如:部分消费品(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消费税调整在零售环节征收、对卷烟和白酒增加复合计税办法、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等。
二是与增值税条例衔接,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对消费税的纳税地点等规定进行了调整。
6、此次消费税条例修订是基于什么考虑?
从三方面的考虑的:一是消费税是在对所有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产品实行交叉征收 的单一环节税收。消费税的纳税人同时也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纳消费税的产品肯定也要缴纳增值税。鉴于增值税、消费税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修订增值税条例,就需要相应修订消费税条例。
二是1994年以来,消费税政策经过多次调整,税目税率变化较大,变化的政策全部散落在各类规范性文件中, 而一直未对条例进行修改,与依法行政的要求存在差距,所以这次就全部纳入到修改范围之内。
三是考虑到税收征管的需要,纳税人交纳税款的期限需要适当延长,延长税款缴纳期限需要修订条例。
7、消费税实施细则主要作了哪些修订?
答:此次消费税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根据其上位法,将1994年以来已经实施的政策调整内容体现到修订后的细则;二是与增值税实施细则在销售和有偿转让的定义、外汇销售额的折算、价外费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规定进行衔接,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