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股指期货的风险类型 (一)股指期货的一般风险 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规模大、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复杂性与可预防性等特征。股指期货风险类型较为复杂,从风险是否可控的角度划分,可分为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从交易环节可分为代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从风险产生主体可分为交易所风险、经纪公司风险、投资者风险与政府风险,从投资者面临的财务风险又可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与法律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因价格变化使持有的期货合约的价值发生变化产生的风险,是期货交易中最常见、最需要重视的一种风险。导致期货交易的市场风险一般可分为自然环境因素、
2、社会环境因素、政治法律因素、技术因素、心理因素等。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履约责任而导致的风险。期货交易由交易所担保履约责任而几乎没有信用风险。现代期货交易的风险分担机制使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很小,但在重大风险事件发生时,或风险监控制度不完善时也会发生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种:一种可称作流通量风险,另一种可称作资金量风险。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这种风险在市况急剧走向某个极端时,或者因进行了某种特殊交易想处理资产但不能如愿以偿时容易产生。通常用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来衡量股指期货市场的流动性。广
3、度是指在既定价格水平下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的能力,如果买卖双方均能在既定价格水平下获得所需的交易量,那么市场就是有广度的;而如果买卖双方在既定价格水平下均要受到成交量的限制,那么市场就是窄的。深度是指市场对大额交易需求的承接能力,如果追加数量很小的需求可以使价格大幅度上涨,那么,市场就缺乏深度;如果数量很大的追加需求对价格没有大的影响,那么市场就是有深度的。较高流动性的市场,稳定性也比较高,市场价格更加合理。资金量风险是指当投资者的资金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时,其持有的头寸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性。操作风险包括以
4、下几方面:因负责风险管理的计算机系统出现差错,导致不能正确地把握市场风险,或因计算机的操作错误而破坏数据的风险;储存交易数据的计算机因灾害或操作错误而引起损失的风险;因工作责任不明确或工作程序不恰当,不能进行准确结算或发生作弊行为的风险;交易操作人员指令处理错误、不完善的内部制度与处理步骤等所造成的风险。 5.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在期货交易中,由于相关行为(如签订的合同、交易的对象、税收的处理等)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如有的机构不具有期货代理资格,投资者与其签订经纪代理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如果通过这些机构进行期货交易就有法律
5、风险。 (二)股指期货的特有风险 除了金融衍生产品的一般性风险外,由于标的物自身的特点和合约设计过程中的特殊性,股指期货还具有一些特定的风险。 1.基差风险。基差风险是股指期货相对于其他金融衍生产品(期权、掉期等)的特殊风险。从本质上看,基差反映着货币的时间价值,一般应维持一定区间内的正值(即远期价格大于即期价格),如美国标准普尔500种股票价格指数期货(S&P500)的基差,在一般情况下为2到3点。但在巨大的市场波动中,也有可能出现基差倒挂甚至长时间倒挂的异常现象。如在1987年美国股灾发生时,美国标准普尔500种股票价格指数期货的基差,在10月20—22日急剧上升,出现
6、负值且超过了40点。基差的异常变动,表明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价格信息已完全扭曲,这将产生巨大的交易性风险。 2.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是指类似的合约品种,如日经225种股指期货和东京证券股指期货,在相同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二是价格变动的幅度不同。类似合约品种的价格,在相同因素作用下变动幅度上的差异,也构成了合约品种差异的风险。 3.标的物风险。股指期货交易中,标的物设计的特殊性,是其特定风险无法完全锁定的原因。从套期保值的技术角度来看,商品期货、利率期货和外汇期货的套期保值者,都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建立现货与期
7、货合约数量上的一致性、交易方向上的相反性来彻底锁定风险。而股指期货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使现货和期货合约数量上的一致仅具有理论上的意义,而不具有现实操作性。因为,股票指数设计中的综合性,以及设计中权重因素的考虑,使得在股票现货组合中,当股票品种和权数完全与指数一致时,才能真正做到完全锁定风险,而这在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几乎是零。因此,股指期货标的物的特殊性,使完全意义上的期货与现货间的套期保值成为不可能,因而风险将一直存在。 4.交割制度风险。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完成清算。相对于其他结合实物交割进行清算的金融衍生产品而言,存在更大的交割制度风险。如在利率期货交易中,符合规格的债券现货,
8、无论如何也可以满足一部分交割要求。股指期货则只能是百分之百的现金交割,而不可能以对应股票完成清算。 二、股指期货风险的成因 1、价格波动 股票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受政治、经济与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股票价格指数时刻在变化。而股指期货市场特有的运行机制可能导致价格频繁乃至异常波动,从而产生较大风险。 2、杠杆效应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者只需支付期货合约价值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通常为5%~10%即可进行交易。这种以小博大的高杠杆效应,既吸引了众多投机者的加入,也放大了本来就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较小价格变化也会导致较大风险,市场状况恶化时,他们可能无力支付巨额亏损
9、而发生违约。期货交易的杠杆效应是区别于其他投资工具的主要标志,也是股指期货市场高风险的主要原因。 3、非理性投机 投机者是期货交易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既是价格风险的承担者也是价格发现的参与者,不仅促进价格合理形成,而且提高市场流动性。但是,在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投机者受利益驱使,极易利用自身的实力、地位等优势进行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活动。这种行为既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扭曲了价格,影响了发现价格功能的实现,还会造成不公平竞争,损害其他交易者的正当利益。 4、市场机制不健全 股指期货市场在运作中由于管理法规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可能产生流动性风险、结算风险、交割风险
10、等。在股指期货市场发展初期,这种不健全的机制会产生相应风险,并可能导致股指期货与现货市场间套利有效性的下降,导致股指期货功能难以正常发挥。 5、国内证券投资者缺乏期货投资风险意识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接近7500万人,即使按照5%的比例计算,参与股指期货的证券投资者就达375万人,这些投资者在扩大了期货市场规模的同时也加大了期货市场的风险。这些证券投资者缺乏对期货市场的了解,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和控制手段。他们习惯于股票现券的交易节奏和模式,有相当多的不良交易习惯(重仓交易、亏损部位加码、忽视止损等),因此在市场初期,缘于大量证券投资者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也是相当大的,这需要期货公司
11、和证券公司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 6、非理性的投机行为 投机者是期货交易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既是价格风险的承担者也是价格发现的参与者,不仅促进价格合理形式,而且提高市场的流动性。但在某些情况下,投机者受自身利益的驱使,极易利用自身资金实力、信息等优势进行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这种行为即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扭曲了价格,影响了发现价格功能的实现,并造成不公平竞争,损害其他交易者的正当利益。 7、境外资金对股指期货市场的冲击 目前我国QFII的投资额度接近80亿美元,其对股指期货不仅有相当大的套保需求,而且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不排除今后对股指期货进行大规模投机的行为。这些境
12、外资金资本力量雄厚、并且拥有丰富的金融期货及衍生品的交易经验,一旦大量投机于股指期货,必然会造成股指的异常波动和重大风险。 三、全球期货市场的风险实例 1、1987年香港交易所失陷于恒指期货 1987年10月19日香港股指期货受全球股市爆跌的影响,出现大幅下跌,香港期交所在停市四天后开市又下跌1100余点达到33%的幅度,创下全球股市单日下跌幅度的记录,做多的投资者全面暴仓,许多会员无法履约,出现大面积同时违约的现象,香港期货结算公司的2250万港元已无济于事,交易所几乎破产。为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香港政府进行救市,由银行、经纪公司及政府集资40亿港元进行救市,才使市场幸存下
13、来,但此事件直接导致了恒指期货在此后六年的时间内表现低迷,成交地量。 2、1995年巴林银行倒闭事件 巴林银行集团曾经是英国伦敦城内历史最久、名声显赫的商业银行集团,素以发展稳健、信誉良好而驰名,其客户也多为显贵阶层,主要从事企业融资和投资管理, 1994年税前利润依然高达1.5亿美元。巴林银行破产的直接原因是新加坡分公司期货经理尼克.里森错误地判断了日本股市的走向。1995年1月份,日本经济呈现复苏势头,里森看好日本股市并大量买进日经指数期货合约,然后不久以后日本发生的大地震导致股市大幅度下跌。在日经指数期货多头部位出现重大亏损时,里森不仅向总公司掩盖了亏损的事实,而且继续买进日
14、经指数期货合约,以期股市出现回升从而扳回部分损失。然而日经指数依然直线下跌,最终造成了14亿美元的亏损,导致这间有着233年历史、且拥有良好口碑的银行宣布破产。 3、2004年中航油巨亏事件 2004年3月,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CEO陈久霖面对处于历史高位的原油价格,主观判断油价将会出现大规模下跌,从而在石油期货市场中做了大量的卖出看涨期权的交易。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不断上涨,中航油公司帐面上因期权交易出现了大量亏空,但中航油公司在出售了15%的股权换得现金后继续补仓,最终造成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 4、2005年国储铜事件 2005年夏季,国家储备局交易员刘
15、其兵对处于历史高位的铜价(3000美元左右)做出了主观下跌的判断,并在LME(伦敦金属交易所)大量抛空期铜合约,从而遭至国际基金大鳄的联合围剿。尽管期间中国政府高调抛售储备铜,以期能平抑高涨的铜价,但基金利用国储库存空虚的弱点持续推高铜价,将铜价从3000美金一路拉至8800美金逼迫国储认输,最终国储通过实物交割和平仓相结合的办法逐步了结期铜的空头头寸,但其招致的损失起码在2亿美元以上。 四、投资者如何控制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 为了减少和回避股指期货交易当中的风险,投资者可需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和应对以上的风险,并充分利用保证金的杠杆效应,力求在低风险的情况下达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16、 1、正确的交易心态 尽管通过股指期货交易可能令投资者在短时间内获得巨大的收益,但投资者切不可抱着赌博的心态入市,因为期货交易中随时蕴含着风险,投资者不利的头寸也可能会损失全部的本金,因此需要有很强的风险意识。股指期货投资是非常科学的投资,投资者需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修养和心理承受能力,以健康、正确的心态进行股指期货的投资。 2、严格的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是期货投资中最重要的环节。股票交易由于采取的是足额保证金的交易制度,即使遇到股票价格的猛烈下跌,投资者的资金也不会跌为零。股指期货交易采取的是小额保证金的交易制度,如果资金管理不当,遇到交易不利时,投资者的本金有在
17、短时间内变零甚至爆仓的风险。即使投资者看对了行情方向,如果仓位过重,行情运行中的小幅波动也会令投资者无法承受从而亏损出场。对于绝大多数没有接触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来讲,控制交易风险是首要的问题,其次才是交易盈利,严格的资金管理是控制风险的良好方法。建议初始的交易仓位不超过30%,在有盈利的情况下才考虑加码,并且严格止损。 3、严密的交易计划 在期货投资中,制订严密的交易计划并严格执行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可以保证投资者在交易不利时保存实力,在交易获利时扩大收益。计划你的交易,交易你的计划,是期货投资中重要的行为准则。通常一份严密的交易计划包括以下几个内容:多空方向、建仓价位或者区域、仓
18、位、止损位、止盈位、加码位、风险收益比率等。 4、良好的交易习惯 任何金融投资都需要投资者养成良好的交易习惯,期货投资更是如此,良好的交易习惯能确保投资者在多变的行情中长久生存,而恶劣的交易习惯经杠杆放大后可能令投资者在短时间内面临灭顶之灾。作为一名成熟的期货投资者,他通常都具备以下的交易习惯或者交易准则:顺势、轻仓、制订计划、不频繁交易、严格止损、在获利的情况下加码等等。当然交易习惯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投资者可根据自身的风格养成适合期货交易的习惯或者准则。 5、先期参与国内的商品期货 股指期货尽管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交易对象,但其本质仍然是期货,其交易制度、风险控制、投
19、资策略等均不同于股票交易。为了能够更好的应对股指期货的挑战,有兴趣的投资者可先期少量参与国内已经较为成熟的商品期货,以尽快熟悉期货的各种交易规则和价格波动的节奏,对期货的交易与风险建立直观的印象,以为股指期货进行练兵。 五、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 (一)、保证金制度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 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 1、期货交易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以下简称单边
20、市); 2、遇国家法定长假; 3、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 4、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调整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交易所在当日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 结算准备金的管理适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二)、价格限制制度 交易所实行价格限制制度。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 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涨跌停板
21、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每日开市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5分钟的,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 1、熔断机制启动后的连续5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5分钟后,熔断机制终止,涨跌停板幅度生效。 2、熔断机制启动后不足5分钟,第一节交易结束的,熔断机制终止,恢复交易后,涨跌停板幅度生效。 3、收市前30分钟内,不设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已经启动的,终止执行。 4、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 期货合约以熔断价格或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单边市是指某一合约收市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
22、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 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t交易日,Dt前一交易日称为Dt-1交易日,Dt后一交易日称为Dt+1交易日,依次类推,下同)出现单边市,Dt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的,则该合约直接进行交割;Dt交易日不是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所将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1、Dt交易日与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计涨(跌)幅度小于16%的,Dt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按12%标准收取,收取标准已高于12%的按原标准收取。 2、Dt交易日与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计涨(跌)幅度大于等于16%
23、的,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开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强制减仓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3、该期货合约Dt+1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Dt+1交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按正常标准收取。 (三)、持仓限额制度 交易所实行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持仓的最大数量。 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 会员和客户的股指期货合约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1、对客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
24、仓,持仓限额为600手; 2、对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某一合约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每一客户号持仓限额为600手; 3、某一合约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 4、获准套期保值额度的会员或客户持仓,不受持仓限额限制。 5、会员和客户达到或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 (四)、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交易所实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公布持仓报告标准。 会员或客户某一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会员或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客户未报告的,会员应当向交易所报告。
25、 会员或客户的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报告标准的,应于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有权要求会员、客户再次报告或补充报告。 达到交易所规定报告标准的会员或客户应提供下列材料: 1、《大户持仓报告表》(附件1),内容包括会员名称、会员号、客户名称和交易编码、合约代码、持仓量、交易保证金、可动用资金等; 2、资金来源说明; 3、法人客户的实际控制人资料; 4、开户材料及当日结算单据; 5、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会员应对达到交易所规定报告标准的客户所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会员应保证客户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交易所有权对会员或客户提
26、供的材料进行核查。客户在不同会员有持仓,且合计达到报告标准的,应向交易所报告。客户未报告的,由交易所指定其受托会员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报送该客户的有关材料。 (五)、强行平仓制度 交易所实行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是指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对会员、客户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 : 1、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 2、客户、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持仓超出持仓限额标准,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 3、因违规、违约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 4、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
27、平仓; 5、其他应予强行平仓。 强行平仓先由会员在开市后第一节交易时间内执行,交易所特别规定的除外。规定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的,由交易所强制执行。 强行平仓的执行程序: 1、通知。交易所以"强行平仓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形式向有关结算会员下达强行平仓要求。通知书除交易所特别送达以外,随当日结算数据发送,有关结算会员可以通过交易所系统获得。 2、执行及确认。 (1)、开市后,有关会员应当自行平仓,直至符合交易所规定;(2)、结算会员超过规定平仓时限而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 (3)、强行平仓结果随当日成交记录发送,有关信息可以通过交
28、易所系统获得。 强行平仓的价格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因价格涨跌停板限制或其他市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强行平仓的,其剩余强行平仓数量可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强行平仓,直至符合交易所规定。因价格涨跌停板限制或其他市场原因,无法在当日完成全部强行平仓的,交易所根据当日结算结果,对该会员作出相应的处理。 因价格涨跌停板限制或其他市场原因,有关持仓的强行平仓只能延时完成的,因此发生的亏损,由直接责任人承担;未能完成平仓的,该持仓持有者须继续对此承担持仓责任或交割义务。 由会员执行的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归直接责任人;由交易所执行的强行平仓产生的盈亏相抵后的盈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强
29、行平仓发生的亏损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责任人是客户的,强行平仓后发生的亏损,由该客户所在会员先行承担后,自行向该客户追索。 (六)、强制减仓制度 交易所实行强制减仓制度。强制减仓是指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1、强制减仓的方法: 同一客户双向持仓的,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反向持仓自动对冲平仓。 2、申报平仓数量的确定 在Dt交易日收市后,已在交易所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无法成交的、且客户合约的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等于Dt交易日结算价10
30、的所有持仓。 客户不愿按上述方法平仓的,可在收市前撤单。 3、客户合约单位净持仓盈亏的确定 客户合约的单位净持仓盈亏是指客户该合约的持仓盈亏的总和除以净持仓量。客户该合约持仓盈亏的总和是指客户该合约所有持仓中,Dt-2交易日前成交的按Dt-2交易日结算价、Dt-1交易日和Dt交易日成交的按实际成交价与Dt交易日结算价的差额合并计算的盈亏总和。 4、单位净持仓盈利客户平仓范围的确定 根据上述方法计算的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客户的盈利方向净持仓都列入平仓范围。 5、平仓数量的分配原则: (1)、在平仓范围内按盈利大小的不同分成三级,逐级进行分配。
31、首先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大于等于Dt交易日结算价的10%的持仓(以下简称盈利10%以上的持仓);其次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小于Dt交易日结算价的10%而大于等于6%的持仓(以下简称盈利6%以上的持仓);最后分配给单位净持仓盈利小于Dt交易日结算价的6%而大于零的持仓(以下简称盈利大于零的持仓)。 (2)、以上各级分配比例均按申报平仓数量(剩余申报平仓数量)与各级可平仓的盈利持仓数量之比进行分配。 盈利10%以上的持仓数量大于等于申报平仓数量的,根据申报平仓数量与盈利10%以上的持仓数量的比例,将申报平仓数量向盈利10%以上的持仓分配实际平仓数量; 盈利10%以上的持仓数量小于申
32、报平仓数量的,根据盈利10%以上的持仓数量与申报平仓数量的比例,将盈利10%以上的持仓数量向申报平仓客户分配实际平仓数量。再把剩余的申报平仓数量按上述的分配方法依次向盈利6%以上的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持仓分配;还有剩余的,不再分配。 6、强制减仓的执行 强制减仓于Dt交易日收市后执行,强制减仓结果作为Dt交易日会员的交易结果。 7、强制减仓的价格 强制减仓的价格为该合约Dt交易日的涨跌停板价格。 8、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按正常标准收取。 9、强制减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会员及其客户承担。该合约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风险仍未释放的,交易所宣布为异常情况,并按有关规
33、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七)、结算担保金制度 交易所实行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是指由结算会员依交易所规定缴存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 结算担保金分为基础结算担保金和变动结算担保金。基础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参与交易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最低结算担保金数额。变动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结算担保金中高出基础结算担保金的部分,是随着结算会员业务量的变化而调整的结算担保金。结算担保金应当以现金方式缴纳。 1、各类结算会员的基础结算担保金为:交易结算会员人民币1000万元,全面结算会员人民币2000万元,特别结算会员人民币5000万元。结算会员在签署《中国
34、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协议》后的5个交易日内,将基础结算担保金存入交易所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 2、交易所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根据市场总体情况,确定全市场的结算担保金总额,通知结算会员其应分担的结算担保金。 每个结算会员根据业务量按比例分担结算担保金总额。结算会员应分担的结算担保金=结算担保金总额×(20%×该会员上一季度日均交易量/交易所上一季度日均交易量+80%×该会员上一季度日均持仓量/交易所上一季度日均持仓量)。 结算会员应分担的结算担保金数额与其基础结算担保金数额取大者,作为结算会员新季度应缴纳的结算担保金数额。交易所将在新季度开始的第5个交易日第一节结束后,
35、通过银行将结算担保金余额的超出部分划至结算会员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将需要补交的结算担保金从结算会员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中扣划。 结算会员需要补交结算担保金的,应在新季度初的第5个交易日前将补交数额存入其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 3、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调整结算担保金的收取时间以及结算担保金总额,并有权对个别结算会员提高结算担保金。 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小于零,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交易所采取强行平仓等措施后,结算准备金仍小于零,交易所将先使用该违约结算会员的结算担保金补足,不足部分再按比例使用其他结算会员缴纳的结算担保金。 其他结算会员分摊比例为其结算担保金余额占当前
36、未使用结算担保金总额之比,分摊的金额以其缴存的结算担保金为限。 结算会员缴存的结算担保金按照规定动用后,应于5个交易日内按原缴纳标准,将需要补足的部分存至其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交易所将于第5个交易日第一节结束后通过银行从结算会员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中扣划。 结算会员未能按期缴存、补足结算担保金的,依法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动用结算担保金后,其他结算会员有权向违约结算会员追偿。 (八)、风险警示制度 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分别或同时采取要求会员和客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公开谴责、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
37、中的一种或多种,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约见指定的会员高管人员或客户谈话提醒风险,或要求会员或客户报告情况: 1、期货价格出现异常; 2、会员或客户交易异常; 3、会员或客户持仓异常; 4、会员资金异常; 5、会员或客户涉嫌违规、违约; 6、交易所接到投诉涉及到会员或客户; 7、会员涉及司法调查; 8、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交易所实施谈话提醒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交易所发出书面通知,约见指定的会员高管人员或客户谈话。客户应当由会员指定人员陪同; 2、交易所安排谈话提醒时,应将谈话时间、地点、要求等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天通知会员; 3、谈话对象确因特殊
38、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先报告交易所,经交易所同意后可书面委托有关人员代理; 4、谈话对象应如实陈述、不得故意隐瞒事实; 5、交易所工作人员应对谈话的有关信息予以保密。交易所要求会员或客户报告情况的,有关报告方式和报告内容参照大户报告制度。 通过情况报告和谈话,发现会员或客户有违规嫌疑、交易头寸有较大风险的,交易所有权对会员或客户发出书面的《风险警示函》。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指定的有关媒体上对有关会员和客户进行公开谴责: 1、不按交易所要求报告情况和谈话的; 2、故意隐瞒事实,瞒报、错报、漏报重要信息的; 3、故意销毁违规违约证明材料, 不配合交易所调查的; 4、经
39、查实存在欺诈客户行为的; 5、经查实参与分仓和操纵市场的; 6、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交易所对相关会员或客户进行公开谴责的同时,对其违规行为,按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发出风险警示公告,向全体会员和客户警示风险: 1、期货价格出现异常; 2、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出现较大差距; 3、会员或客户涉嫌违规、违约;4、会员或客户交易存在较大风险; 5、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章 参与股指期货的流程 一、股指期货交易开户流程 所谓开户,是指在期货公司开立专门用于期货交易的交易帐户。从开户到进行交易,你需要配合期货公司完
40、成下列手续。 二、开户所需资料 客户开户必须以真实身份办理开户手续,开户对象分为个人户和法人户。 个人开户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且提供复印件,签署时需提供相应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法人户开户需出示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其授权书、开户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还需要出示主管部门或董事会批准进行期货交易的文件等。上述证件、文件要求留存复印件。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现有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成为期货经纪公司客户: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
41、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 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按照规定,只有当客户已经知道期货交易的风险并在《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上签字确认后,期货经纪公司才能与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目前,国内各期货经纪公司制定的《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在内容上基本是相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头寸风险、保证金损失和追加的风险、被强行平仓的风险、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的风险、套期保值面临的风险和不可抗力所导致的风险等。 四、选择交易方式 传统的交易方式有
42、书面方式和电话方式。书面方式是客户在现场填写交易指令单,通过期货经纪公司的盘房接单员将指令下达至交易所;电话方式是客户通过电话将指令下达给期货经纪公司的盘房接单员,接单员在同步录音后再将下达至交易所。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期货经纪公司在提供上述交易方式之外,现在又增加了如下的电子化交易方式: 1、热自助委托交易。客户在交易现场,通过电脑(该电脑通过期货经纪公司的服务器与交易所交易主机相连接)进行交易。 2、电话语音委托交易。客户通过电话键盘将交易指令转化为计算机命令,再由计算机送入交易所主机。由于其操作过程非常繁琐,必须按照提示语音分步骤完成,每个步骤之间还必须等待,
43、所以,即使有一些期货经纪公司推出了这种交易方式,实际使用的人不多。 3、网上交易。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由于网上交易不受地域限制,具有成交及回报快、准确性高、成本低等优点,故深受交易者和期货经纪公司的欢迎,也是目前推广速度最快的一种交易方式。 然而,新的交易方式由于主要采用电脑进行,可能会因计算机系统或通讯传输系统出现一些额外的风险,因而,客户如果选择电子化交易方式,期货经纪公司会要求客户在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的同时,签署《电脑自助委托交易补充协议》、《网上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网上期货交易补充协议》等相应的协议。 与书面指令相比,由于电子化交易将交易指令直接送入交易所
44、主机,省却了原本必须通过人工转送的中间环节,故具有成交快、回报快、准确性高等优点。这些优点,对于交易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对那些以短线交易为主的交易者来说,更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采用网上交易的交易者最应该重视的两件事为:安全保密与应急方案。 安全保密极其重要。在互联网上交易,必须输入自己的帐户号码及密码,一旦你的帐户号码及密码被不怀好意的人知晓,并且非法进入后进行交易,很可能给你带来很大的损失。曾经有过这么一个案子,犯罪人在期货论坛上发布帖子,诱使他人下载安装他编制的程序"期货精灵",以此方法窃得几个人的交易账号和密码,然后利用这些账号和密码,通过对敲的手法为自己牟利,结果给他人
45、造成了317万元的损失。这就提醒我们,不要轻易下载那些不明真相的软件,以免给电脑黑客有可乘之机,另外一个办法是经常更改密码,确保不被他人知悉。 应急方案是指一旦因为电脑、电话或网络联接上出现暂时故障,导致无法交易时的应对方法。你应该记住期货经纪公司提供给你的应急热线电话,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可以通过该电话询问行情或下达交易指令。 五、商定选择事项或特殊事项 《期货经纪合同书》包含了期货经纪业务中的最基本内容,通常是一种格式化文本。其中有些内容具有可选择性或有待商定的,比如,交易方式的选择、通知方式的选择;又如,有些期货经纪公司在客户出入金方面可以提供"银期转账"方式,客户也可以
46、作出是否使用"银期转账"的选择,但是,如果决定使用,那么还要签署《银期实时转账协议书》;还有,手续费的高低也有待双方协商后确定;最后,如果客户有一些格式化《合同书》之外的特殊要求,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而所有这些,自然都必须在签署合同之前确定。 六、《期货经纪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期货经纪合同书》对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的约定。由于合同书具有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书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书通常有下列内容:一、委托;二、保证金;三、强行平仓;四、通知事项;五、指定事项;六、指令的下达;七、报告和确认;八、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九、保证金帐户
47、管理;十、信息、培训和咨询;十一、费用;十二、免责条款;十三、合同生效和修改;十四、帐户的清算;十五、纠纷处理;十六、其他事宜。 在这些条款中,投资者应该特别关注三到七的内容。其中三是有关风险度量方法及在什么情况下期货经纪公司可以采取的相应措施;四是双方约定期货经纪公司如何尽通知义务及怎样认定期货经纪公司已经尽了通知义务;五中的指定事项是指"指定指令下达人"、"指定资金调拨人"及"指定联系方式",注意,如果"指令下达人"和"资金调拨人"不是投资者本人,意味着已经对他人进行了授权,投资者必须对被授权人的行为负责;六中的内容是环绕着指令下达方式展开的,如果交易投资者选择电子化交易方式,还需
48、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七中的内容则是结算报告的确认或发生异议时如何解决的约定。 七、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及相应的补充协议 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之前必须与客户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而且,为了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保障合同真实持有人的切身利益,合同书必须当面签署。通常,这种签署是在公司营业场所进行的。然而遇有特殊情况,期货经纪公司也会派出员工到客户处,与客户当面签署合同。 个人开户比较简单,只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留下复印件,并在合同及相应的补充协议上签字就可以了。如果指定事项中有他人,则该人的身份证也得提供并留下复印件,并且还应该在合同上留存印鉴
49、或签名样卡。 法人开户应带齐前面曾经提到过的一系列证明材料,并由法人代表在该合同及相应的补充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当指定事项中出现他人姓名时,则他人的身份证也得提供并留下复印件,同时还应该在合同上留存印鉴或签名样卡。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临现场,则应该有相应的书面授权书。 八、申请交易编码及确认资金帐号 合同签署完毕后,客户还应该填写"期货交易登记表",这张表格将由期货经纪公司提交给交易所,为客户申请交易所的专用交易编码。同时经纪公司还会向客户分配一个专用的资金帐号。 九、打入交易保证金并确认到帐 客户在办齐一切手续之后及交易之前,应按规定缴纳开户保证金。期货经纪
50、公司应将客户所缴纳的保证金存人期货经纪合同中指定的客户账户中,供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之用。 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期货经纪公司除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客户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进行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现在,期货公司均已经实行客户保证金封闭管理。 客户入金应以人民币资金缴纳,如果资金是以转账方式进行的,出票单位应与客户开户名称相符,如不符合则应由出票单位出具书面的资金证明书。期货经纪公司财务部收到客户入金,应出具收据,以转帐方式的入金,在确认资金到帐后出具收据。 客户资金到帐后,即可进行期货交易。 十、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投资者查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