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新租房合同引言自2019年房租新政策出台以来,北京市租房合同升级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新租房合同”)已经全面实施。新租房合同相较于2014年版本的合同,在租赁期限、租赁方式、租金支付、物业费等方面都进行了延伸和规定,不仅更加符合市场化需求,也加强了租客权益保护。本文将深入分析北京新租房合同的特点和应注意的事项,旨在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执行新租房合同规定,保障自己的权益。租赁期限新租房合同规定,在北京市范围内,一般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有固定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和外籍人员可以根据特殊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签订长期合同。同时,新租房合同中还新增了“租房居住期限自然满期”和“租房居住期限自然
2、满2年”两个概念。所谓“租房居住期限自然满期”是指租房双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前没有达成续签协议的情况下,租房期限届满后,房屋所有权人不能要求房屋保持空置,并应继续租赁关系的优惠条件;而“租房居住期限自然满2年”则是要求租房双方应在协商续约时遵循公平原则,不得限制租客续约的权利,或以不合理的方式限制租客续租所在房屋的权利。租赁方式新租房合同对于租赁方式和租金支付方式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租赁方式包括整租和合租,对于合租,要求签订新租房合同的房屋所有权人应保证房屋的合法使用、符合安全规范、并定期检查维修;对于整租,租赁人应当不得转租、转借,并保证房屋的合法使用、符合安全规范等。租金支付新租房合同规定,租客
3、应在每期租赁期内的付款日前向房屋所有权人支付租金,双方开具租金发票或者收据。对于支付迟延的情况,按照履行债务迟延和违约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新合同还要求合同双方应尊重租赁财产的权属,对于房屋内的家电和家具应进行分类、记录和处理。物业费新租房合同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费用标准支付物业费,并不得要求租客支付物业费。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应尽量做到与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续约相匹配。在物业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改变的情况下,租客可以书面通知房屋所有权人,并要求降低相应租金或终止租赁合同。结论总的来说,北京新租房合同相较于旧版合同,更加注重租客权益保护,并在租赁期限、租赁方式、租金支付、物业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新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租客需要充分了解、好好签订合同,并在租赁期内做好相关维权措施。同时,企事业单位、外籍人员等特殊群体可根据实际情况特殊签约,更好地实现租赁合同的公平顺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