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问题研究 A Study on Sustainable Operation of Credit Guarantee Institutions 刘 永 斌 内 容 摘 要 随着国家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贯彻执行,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迅速兴起,并发展成为一个行业。本文从信用担保机构产生的过程、现状及存在的可持续经营问题出发,阐述了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的内涵、实现条件及可持续经营的能力评价,提出了信用担保机构实现可持续经营的自身战略措施与外部的政策选择、制度安排,并以国内信用担保机构不同的可持续经营模式加以佐证。全文分为五章: 第一章分析了信用担保机构在国内产生的背景、过
2、程、现状以及存在的可持续经营问题。 第二章对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内涵、条件进行了讨论,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经营可以分为职能意义上、财务意义上和管理意义上的可持续经营三个层次,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的条件包括:担保要具有可接受度和市场需求,信用担保机构要有商业盈利模式及获得政策扶持。本章还提出了对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价框架。 第三章讨论了信用担保机构内部的可持续经营战略措施,信用担保机构必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以构建可持续经营的核心能力;提高担保运行效率,降低成本,以建立可持续经营的运行方式;合理定价,业务创新,以寻求可持续经营的盈利模式。 第四章对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的政策
3、选择与制度创新进行探讨,政府应当在法律环境、补偿机制、监管体系以及规范自身行为等方面入手,为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经营创造合适的制度与政策环境。 第五章对上海信用担保机构、深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深圳中科智等不同的可持续经营模式进行分析。 通过研究,作者认为: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经营较为脆弱,有其特殊性,值得高度关注,可以借用CAMELS模型对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信用担保机构要实现可持续经营,需要信用担保机构自身合理的战略措施以及政策选择、制度创新做支撑,国内不同模式的信用担保机构的运作初步表明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是能够实现可持续经营的目标的。 关键
4、词: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战略措施;政策选择 Abstract As Chinese government carries on the policy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Medium Enterprises (SMES), Guarantee Institutions for SMEs are established nationwide and a newly-born industry has come into being. Starting from the analysis of Guarantee Institu
5、tion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present situation and condition of the sustainable operation, this paper studies the content of operation sustainability, necessary conditions and the access of operation sustainability. It also proposes the strategic measures and external policy-making and system inno
6、vations, and evaluates the different modes of sustainable operation by the domestic Guarantee Institutions by a case study. The paper consists of five parts: Chapter One analyses the background, process and present situation of Guarantee Institutions and the problem of sustainable operation in Ch
7、ina. Chapter Two discusses the content and conditions of sustainable operation of Guarantee Institutions. The sustainable operation can be viewed in the sense of the function, the finance, and the management of Guarantee Institutions. The conditions of sustainable operation include the acceptabi
8、lity and demand on Guarantee services, the commercial profitability and policy support on the Guarantee Institutions. This Chapter also proposes the assessment system on operation sustainability of Guarantee Institutions. Chapter Three discusses the strategic measures on internal sustainable oper
9、ation. Guarantee Institutions should improve the risk management as the core of sustainable operation, and establish a operational mode with sustainable operation by improving the operation efficiency and reducing the cost, explore a profitable mode with sustainable operation by proper pricing and b
10、usiness innovation. Chapter Four observes the policy-making and system innovation on the sustainable operation. The government should provide the proper system and environment for the sustainable operation of the Guarantee Institutions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 including the legal protection, co
11、mpensating system, supervision system and management regulation. Chapter Five discusses the different modes of sustainable operation among Shanghai Credit Guarantee Institutions, Shenzhen Credit Guarantee Center for SMEs, Shenzhen Zhongkezhi Guarantee Company. The conclusion of the paper is t
12、hat the sustainable operation of Chinese Guarantee Institutions isn’t strong enough and shows its particularities, and should be seriously considered. We can make an objective access on sustainable operation by CAMELS model. Bases on the policy and regulation making by the government, Guarantee Inst
13、itutions should take proper strategic measures to achieve the operation sustainability. The successful operation of different modes among the domestic Guarantee Institutions proves that Guarantee Institutions are able to achieve the operation sustainability. Keywords: Guarantee Institutions;Sus
14、tainable operation;Strategic Measures; Policy Making; 前 言 信用担保机构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源于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推动。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建立各种类型的信用担保机构,解决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突出存在的融资难、担保难的资金瓶颈问题,此后国内的信用担保机构发展迅速。截止2002年底,国内纳入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各种类型信用担保机构达848家,从业人员5723人,注册资金183.72亿元,可用担保资金总额242.33亿元。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
15、定的成绩。 尽管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的信用担保业才刚刚起步,大多数担保机构还处于早期的展业阶段,许多风险可能暂时还未显现。目前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品种还是融资担保,这是一种风险程度最大的信用担保形式,信用担保机构只靠微薄的保费收入很难弥补可能发生的代偿或赔付。信用担保业是国际公认的高风险行业,在我国,现阶段的信用担保机构又体现了一些特点:起点低、层次参差不齐、运行不规范、潜在风险大,同时又缺乏有效的外部资金补偿机制,信用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弱;缺少银行风险共担机制,贷款风险集中于信用担保机构等等。 以上种种因素使得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着较大的
16、可持续经营隐患,并在一些地方初步显现。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于2001年9月下发了粤府办〔2001〕80号《关于地方各级政府暂停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通知》,文中认为:“在目前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正在试点,有关经验尚未成熟和全面推广情况下,可能因操作不规范而存在很大的风险。各级地方政府和省府直属有关部门既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又要认真吸取地方金融风险造成严重危害的深刻教训,高度认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财政风险的重要性、紧迫性。为避免发生新的风险,各市和省府直属有关部门立即停止设立新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广东的情况表明,国内对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及其运作规律仍然缺乏深刻认识和系统研究,对信
17、用担保机构自身的可持续经营问题的探讨仍是一个盲点。作为国家为中小企业发展而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从长远看,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无疑具有良好的前景。然而,信用担保机构是否能够实现其政策初衷,很重要的是今天也就是发展前期,我们对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经营能否有正确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这是我国信用担保机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当前就要认真应对的问题,也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题和意义所在。由于水平所限,文中的观点及论述的粗浅乃至谬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一章 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及问题 一、信用担保机构产生的背景 信用担保是由信用担保机构与债权人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债权人提供担保,当被担保人不能按
18、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进行代偿,承担债务人的责任或履行债务,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结合在一起的金融中介行为。 姚德奎, 李斌. 金融交易中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担保机构:一般理论分析[J]. 理论导刊, 2001, (8): 25-27 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源于国家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而进行的探索。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中的作用一般有以下方面:第一,中小企业吸纳大量就业人口,对实现社会充分就业作用巨大;第二,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作用不可忽视;第三,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最后,中小企业发挥了独特的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各国政
19、府纷纷采取各种措施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中小企业的发展有许多困难和瓶颈。其中,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一般称为中小企业的融资缺口,并概括为“资本缺口”和“债务融资缺口”。 李扬, 杨思群. 中小企业融资与银行[M]. 上海: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3 国内的情况更是如此,在上海对27000户中小企业的调查中,68%的企业认为融资困难是困扰它们的最主要问题。 钟锐辉. 中小企业融资机制研究[J/OL].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在于存在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进而有可能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融资交易无法完成的原因。 林毅夫, 李永军. 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
20、小企业融资[J]. 经济研究, 2001,(10): 10-18 在债务融资中,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的经营活动透明度较差,信息不对称问题相对更为严重,这导致了两方面的融资障碍:一方面,它阻碍了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的意愿;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严重,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贷款时就更多地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抵押、担保。经济学认为:抵押、担保(担保品)是解决信息不对称所带来交易下降的一个方法,通过担保品可以加强企业的还款约束,提高银行的贷款清偿率,使贷款量保持在一定的规模水平上。但是担保品在部分地摆脱信息不对称困境的同时,可能导致银行很大程度上不是根据
21、企业的经营状况,而是根据企业的担保品发放贷款,成为一种贷款配给制,中小企业恰恰又因为规模小,缺乏合适的资产用作担保品而无法获得融资。 建立信用担保机构正是为了弥补中小企业担保品的不足。解决担保品不足的问题,直观上看起来就要增加担保品资源的数量。鉴于中小企业的担保品资源有限,而国家的信用资源丰富,一个顺理成章的办法便是建立政府主导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一认识和做法也广为世界各国所接受并实践。为了体现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促进市场经济中的公平竞争,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起,世界许多国家都成立了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 至今,全世界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信用担保机构。 二、我国
22、信用担保机构及相关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兴起和发展是与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强化密切相关的。相对于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作为一项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起步较迟。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国家对中小企业重要性的认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措施不断得到加强,信用担保机构发展速度十分迅猛,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也取得一定进展。从1992年开始,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和制度建设经历了三个阶段: 对担保机构发展的阶段划分思路参见:陈洪隽. 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 — 我国信用担保体系的回顾与展望[J]. 中国经贸导刊,200
23、2,(13): 28-29,但划分的时段不同。 (一)探索起步阶段(1992年起-1997年) 1992年,重庆、上海等地的私营中小企业为解决贷款难问题,并防止相互之间担保造成承担连带债务问题,自发地探索建立企业互助担保基金会,代表者是重庆的私营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基金会、上海的工商联企业互助担保基金会,中国的信用担保实践开始起步。 1994年,财政部和原国家经贸委联手组建了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标志了我国开始了专业的信用担保机构成立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之后,广东、四川等地开始出现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地方性商业担保公司,交通银行上海杨浦支行与区政府和街区企业合作成立了担保基金。
24、 1994年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管理规定》规定金融机构包括信用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业务属于金融业务,并对其实行金融许可证制度。 1995年《担保法》颁布实施,该法对信用担保行为进行法律规范,为信用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提供了最初的法律依据。 (二)积极推动阶段(1998年起-2001年) 1998年,江苏镇江、山东济南、安徽铜陵等城市探索采取设立担保资金和组建独立担保机构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并开始进行试点。浙江、福建、云南、贵州等省的一些市县开始探索组建以私营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或中心。陕西、广东、湖北、北京等地开始出现科技、建筑等专业性信用担保机构。
25、 1998年7月,人民银行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非法金融机构包括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从事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 1999年1月,作为我国第一家全国性信用担保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根据《中央党政机关金融类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不再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大大降低了其后成立的大批信用担保机构的准入门槛。 1999年6月14日,在总结各地试点并吸收日本、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正式启动。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
2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资金资助制度、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行业协调制度与自律制度并探索组建国家信用再担保机构。 2001年3月,财政部印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对信用担保机构的内部组织机构、经营管理、项目评估、财务管理、担保准备金的提取等分别作了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规定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收入可以3年免征营业税,两个文件表明信用担保机构已经逐步纳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中。 2001年11月,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福建
27、省投资担保公司等自发地探索相互合作与联合,组建行业协会并成立了担保业联盟,有50多家担保机构加入。 (三)规范发展阶段(从2002年起) 2002年4月,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国信用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决定在摸清全国情况的基础上,研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 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该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这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是信用担保行业发展的里程碑。它标志着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状态由1999年开始的试点发展成
28、为一个行业。 2003年,国家发改委设立了中小企业司,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行业管理,标志着信用担保行业从分散走到行业管理阶段,中小企业司着手制订《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同年,由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知名信用机构和各地担保机构联合发起的中国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历经4年的前期准备,正式进入筹备阶段。 从现状看,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通过近年的迅猛发展,已经初具规模。据原国家经贸委的统计,全国的信用担保机构从2000年的203家、2001年的507家,增加到2002年的848家,总的担保资金由2000年的60亿、2001年的155亿增加到2002年的242亿人民币。与此同时,我国信用担保
29、机构的发展模式也趋于多样,呈现三种模式: 1、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 它是由地方政府及部门为主出资成立的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为主要业务 的担保机构,执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及中小企业扶植政策,一般不以盈利为目的,约占信用担保机构总数的70%,有的研究称,占到90%。 两个数据分别来自:人民银行调查组. 贷款担保公司如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N]. 金融时报,2003-04-09 (10)和陈文晖.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国际比较[M].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209 是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主体力量。其组织方式有企业法人、基金等社团法人、还有中心等事业法人。 2、互助信用担保机构 它是
30、中小企业为缓解自身融资难而自发组建的,自我出资、自我服务、 自担风险,一般也不以盈利为目的。组织方式一般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 3、商业信用担保机构 它是由各种投资主体从商业利益出发而设立的,通过信用担保及相关业 务获取商业利润。组织方式均为企业法人。 互助信用担保机构和商业信用担保机构是国内信用担保新兴的组成部分,我们将所有三类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为主业的机构皆称为“信用担保机构”,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 三、我国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担保机构治理效能的问题 从投资主体看,各级政府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的主导力量。截至2002年末,全国848家信用担保机构中政府完
31、全出资的有289家,占机构总数的34.1%,政府参与出资的有325家,占38.3%,合计比例高达72.4%;在出资额中,各级政府出资比例更高。地方政府兴办信用担保机构的冲动十分强烈,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是政绩意识,信用担保机构在地方政府的理解上是“准金融机构”,能够为地方建设筹集资金;其次是压力意识,中小企业发展日益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心,它们的融资问题也是地方政府的心病,成立担保机构成为化解压力的选择。从以上的主导思想来看,许多地方的信用担保机构的成立并无清晰的规划和论证,一哄而上的现象很突出。 信用担保机构投资主体较为单一,且多为地方政府出资,造成了信用担保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失衡,脱离不
32、了国有企业的老路。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对担保业务干预过多,行政性操作的担保业务风险较大。舟山市是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最早的地区,1998年8月成立的担保公司是典型的行政性公司,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董事长,市财政局长兼任总经理,成立后不到一年,便套牢资金1.2亿,难以再运作,无奈之下只能给予关闭 骆爱萍,马良华.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若干问题[J]. 浙江金融,2002,(8):29-31 。 (二)信用担保机构业务经营的防范风险能力较低 作为金融中介机构,信用担保机构提升了借款企业的信用,并承担了银行的信贷风险,理论上讲必须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但目前
33、的状况并非如此。 首先是资本金的规模。据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调查,四川省全省17家信用担保机构平均的注册资本为1834.75万元,甘肃省15家担保机构的平均注册资本为2624万元; 参见:人行成都分行调查组. 四川省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调查[J]. 西南金融,2003, (6):22-24 福建省截止2002年底成立的36家担保公司中,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下的机构占60%;浙江省截止2001年底共成立信用担保机构88家,注册资金总额为92070.61亿元,平均每家为1046.26万元,最小的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仅10万元,并且此类机构不在少数,如此小的资金规模,出现一笔代偿便难以承受,有两三
34、笔代偿便要倒闭。 郭安娜,柴雷鹰. 浙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J].浙江金融, 2003, (1) 32-34 不具备风险承担能力,很难得到银行的认可,开展担保业务无从谈起。 其次是风险管理能力。担保本身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业务,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不仅需要金融、财务、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能力而且需要有预测、分析、谈判、社交业务知识,还要有内部完善的管理机制和运作机制做保障,国内信用担保机构目前普遍做不到这一点。仅就对担保机构十分重要的人员素质而言,目前,信用担保机构的人员大多是五花八门,良莠不齐。据浙江省的调查,浙江全省的信用担保机构共有人员459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只有2
35、28人,每个机构的专业人员普遍只有1-2人,并且专业人员多是聘请的是退休人员,风险管理能力及操作规范能力值得怀疑。 参见:孙厚军.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M]. 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149 此外,担保业务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称。一方面,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代偿风险比较高,另一方面由于强调政策性扶持,担保业务的收益难以与风险相平衡。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调查组的统计,浙江省截止2001年底,88家担保机构中有24家担保出现代偿损失,累计代偿69笔,累计代偿金额1797.89万元,累计已追偿总额548.75万元,累计代偿损失1294.14万元。在88家担保机构中,靠担保费和其他
36、收入能够平衡费用(不包括代偿损失),实现盈利的仅有42家,占担保机构总数47.7%,超过半数的担保机构无法实现简单再生产。 参见:孙厚军.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M]. 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137 (三)信用担保机构的外部经营环境不容乐观 信用担保机构的服务对象是广大的中小企业,在经济转型期市场经济秩序还不规范的大环境中,我国中小企业信用资源不足、信用缺失的问题还比较严重,总体的信誉度较低,如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缺少技术品牌,市场竞争能力较弱等等。在这个群体中开展信用担保业务,风险较高。 信用担保机构是为银行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在银行的信贷客户中,有信用贷款客户,有
37、抵押贷款客户,而需要信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客户一般是担保措施不足的中小企业,在银行整体的客户群中是风险度较高的一类,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整体信用风险较银行为高。并且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在与银行的博弈中,信用担保机构较为弱势,信用担保机构一般还要承担所有的风险。 四、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经营问题的研究意义 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目前在制度上、经营上以及环境上所体现的特点和症结,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一个问题: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经营问题。一方面,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政策初衷要求尽可能多的提供担保,但是在当前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内部经营能力和外部经营环境下,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经营与此产生了矛盾。由于我国
38、信用担保机构成立和发展的历史较短,各担保机构目前多在业务起步阶段,大多数人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经营问题还没有切肤之痛,见诸于报章的案例和讨论还不多。我认为,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问题在其起步阶段就应当给予高度重视和充分研究。 (一)信用担保是一高风险行业,又具有信用传导和信用放大特性 信用担保机构是联系银行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它一方面解决了中小企业在债务融资过程中担保品不足的问题,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用,另一方面承担了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融资过程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增强了银行的贷款意愿,三者的关系可以如图1.1表示,信用担保机构事实上扮演了风险承担者的角色。由于信用担保机构承担了大部分甚至
39、全部贷款的连带清偿责任,银行贷前的企业经营状况调查和资信审查标准就会降低,担保机构承担了双重“逆向选择”的风险。企业在获得所需资金后,由于有担保机构担保,还款压力和努力程度会降低,银行相应的监管积极性和监管力度也会降低,担保机构同样承担双重“道德风险”带来的压力。信用担保行业是一个国际公认的高风险行业。 图1.1:信用担保关系图示 信用担保机构 中小企业 银行 代 偿 追 索 申请贷款 申 请 担 保 担 保 同时,信用担保机构还有信用传导的功能,其自身的经营状况上可以影响到金融机构,下可以影响到企业。如果担保机构自身经营失败,
40、可能使得其担保的企业因为没有后续的担保而产生资金紧张,严重时可能产生原本的被担保企业资金链的断裂,进而影响到该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如果信用担保机构所担保的企业对象众多,此时,大面积的企业由于信用担保机构无力续保而造成的资金短缺,对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将产生严重的后果。这是信用担保传导作用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传导还会作用到金融机构。由于信用担保机构是承担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一个载体,由于信用担保机构丧失担保能力,不再被银行接受,此时如果被担保企业无法适时更换担保品,势必造成银行提前终止金融交易,加速回收贷款,从而加剧了金融、资金秩序的混乱。 与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传导特性共同发生作
41、用的还有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放大特性。一家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即其对外担保的余额在自身担保资金之内,该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就没有被放大,那么该机构也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它的功能和存在的意义。衡量担保效率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担保放大倍数,当信用担保机构放大倍数超过1时,信用担保机构便具备了信用放大功能,担保放大倍数越大,信用担保机构的效率也就越高,同时也意味着担保机构的信用放大能力就越强。通常,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余额远远大于其担保资金,许多国家信用担保机构的放大倍数都超过了10倍,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的担保倍数高达60倍,国内也对信用担保的资金放大有5-10倍的指导意见,当担保机构无力持续经营,丧失了
42、持续担保能力时,此时担保倍数越大,通过担保机构传导特性作用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的连锁反应也就越强。 (二)国内外的经验表明: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经营不容乐观 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目前仅能称得上“准金融机构”,完全与金融机构进行类比可能并不恰当,但从机构风险的看,信用担保的高风险特性远比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来得高。近20年来,中国的金融行业实践表明国内金融机构的风险度较高,从机构的产生背景和目标定位上看, 与信用担保机构具有相当的可比性的信托投资公司的发展轨迹应当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未来发展有所警示。信托投资公司在改革开放之后在我国曾经盛极一时,机构数量高峰时达到1000家以上。但是,由于定位
43、不清、功能不明、治理结构不佳,信托投资公司不断成为整顿对象。1982年、1985年、1988年、1993年、1998年国家先后5次对信托业进行整顿, 参见:熊伟. 我国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信托投资公司[J]. 经济研究,1998,(8): 55-58 但历次整顿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相反的,整顿后的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不断被边缘化,金融风险不断累积,可持续经营问题日益突出。从1998年开始的最新一次的整顿,确立信托投资公司要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主业,对符合条件、允许重新注册的信托公司的资本规模、股权结构多元化准入门槛进行严格规定,到2003年底,全国重新登记注册的信托投资公司仅有55
44、家。 从国际的经验来看,信用担保机构的商业性信贷担保业务并没有成功的盈利模式。现代信用担保业发端于1840年的瑞士,发展于20世纪, 二战后,信用担保更是被认为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信贷担保作为信用担保机构的主业迅速发展。但是,信用担保机构经过20世纪几十年的发展已经严重分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特别是融资担保业务仍然存在,但普遍只是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性担保,如美国的中小企业局(SBA)、日本的信用保证协会、我国台湾地区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等;而欧美目前大量存在的担保机构(我们可以称之为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已经转向融资担保之外的担保业务,如工程担保、诉讼担保、忠诚担保、海关担保等等
45、并基本放弃了融资担保业务。从70年代起,欧洲从事融资担保的信用担保机构纷纷倒闭,1992年瑞典信用保险公司倒闭后,欧洲的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全面停止了融资担保业务。 参见: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 各国信用担保业概况[M].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224 国外的商业性信用担保放弃融资担保业务归结起来有三个原因:(1)在金融市场充分发展的条件下,贷款运作机制上已没有必要设立第三方信用担保,银行完全能够决定是否贷款,贷款银行认为不能贷的,担保机构也是不能担保的。(2)在利益机制上国外的贷款业务已经不容纳第三方担保,贷款利息已经包含了补偿全部贷款的风险,银行不愿意在其已有的利益圈
46、子内让别人去分担风险、分享利益。(3)承担贷款信用担保风险大,利益小,难以长久。总之,国外商业性担保机构认为:在这些国家的金融市场上,已经不存在贷款担保业务的盈利模式。 以上的分析表明:信用担保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国内有同样背景的信托业、国外以信贷担保为主业的担保机构的实践表明信用担保业的可持续经营前景并不乐观。而信用担保机构在社会经济中有信用传导和信用放大功能,它的可持续经营问题对中小企业发展、对信用担保体系的成败、乃至对我国的金融安全均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何看待、分析、提高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经营能力是本文所要关注的中心议题。 第二章 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的条件分析及能力评价 一、
47、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的内涵 (一)可持续经营的含义 可持续经营首先是一个财务会计学名词。一个会计主体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生成有四大前提假设,包括会计主体、货币计量、会计期间及持续经营。所有的财务报告都是假设会计主体将可持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呈报的。一个机构主体的可持续经营可以被概括为:在实现机构设立目标的过程中,机构不存在将要被破产清算或其他清算的可能性,可持续经营体现在机构的财务、经营以及管理等其他方面。 可持续经营的反面是不可持续经营或可持续经营危机,可持续经营与否是财务报告使用者正确判断一个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基础, 值得审计实践高度重视。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
48、续经营》特别对被审计单位经营不可持续性的判定办法从财务、经营及其他方面做出说明: 1、财务方面 包括(1)资不抵债;(2)营运资金出现负数;(3)无法偿还到期债务;(4)无法偿还即将到期且难以展期的借款;(5)过度依赖短期借款筹资;(6)主要财务指标显示财务状况恶化;(7)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8)存在大额的逾期未付利润;(9)无法继续履行借款合同中的有关条款;(10)存在大量不良资产且长期未作处理;(11)重要子公司无法持续经营且未进行处理;(12)无法获得供应商的正常商业信用;(13)难以获得开发必要新产品或进行必要投资所需资金;(14)显示财务状况恶化的其他迹象。 2、经营方面
49、 包括(1)关键管理人员离职且无人替代;(2)主导产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失去主要市场、特许权或主要供应商;(4)人力资源或重要原材料短缺;(5)未达到预期经营目标;(6)显示经营情况恶化的其他迹象。 3、其他方面 包括(1)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2)存在数额巨大的或有损失;(3)异常原因导致停工、停产;(4)有关法规或国家政策的变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5)营业期限即将到期且无意继续经营;(6)投资者未履行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7)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受严重损失;(8)显示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的其他迹象。 (二)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的特殊性及层次 与一般的机构不同,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是非常特定的:中小企业融资及其它业务担保。因此,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内涵与一般机构主体不尽相同。首先,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经营的出发点是其担保职能的实现和发挥;其次,如果信用担保机构的主业偏离了担保,它无法实现其设立的目标,本文所谈的可持续经营问题显得毫无意义。基于以上认识,我认为:信用担保机构的可持续经营是指信用担保机构在保证其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职能实现的前提下,信用担保机构有能力持续经营,无破产清算或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