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名词解释1再保险:再保险是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所有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负担的保险,即对保险人的保险。2意外伤害保险: 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疾,按照合 同约定给付所有或部分保险金的一个人身保险。3近因:近因是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直接、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4百分比再保险:百分比再保险是指分出人与分入人相互签订协议,按照保险金额百分比分担原保险责任的一个分保措施。在百分比再保险中,能够分为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和混合再保险。5投机风险: 投机风险是既也许导致损失也也许产生收益的风险。其所致成果有三种也许:损失、无损失和赢利。6. 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
2、标的所具备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7自杀条款:为了愈加好地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人也出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诸多人寿保险协议中都将自杀列入保险条款,但要求在保险协议生效较长的期限后被保险人自杀行为,保险人才负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般是2年,以预防被保险人预谋保险金而签订保险协议。8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死亡两种形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当发生保险协议约定的事故或协议约定的条件满足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9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带来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协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3、10保险深度:保险深度是保费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它反应了一国的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11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备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12重复保险:重复保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签订保险协议,其保险金额之和超出保险价值的保险。13保险密度:是指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反应一国国民受到保险保障的平均程度。14定值保险:定值保险是指保险协议当事人将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事先约定并在协议中予以载明作为保险金额,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依照载明的保险价值进行赔偿的保险。15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协议中指定的享受保险金
4、祈求权的人。16.保险协议: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7.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依照保险代理协议或授权书,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费,并以保险人的名义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人。18.履约终止:履行而终止是指在保险协议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保险事故已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协议负担了给付所有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协议即告结束。19.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负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20被保险人:是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协议保障并享受保险金祈求权的人21弃权与严禁反言:弃权是协议一方以明示或默示的形式表示放弃其在保险协议中能够主张的权利。严禁反言是协议的一方既然已放弃在保险协议中能够
5、主张的某种权利,尔后便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该种权利。弃权与严禁反言是保险的基本标准之一。22强制保险: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为依据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个保险。它是通过法律要求强制实行的。如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社会保险等。23自愿保险:自愿保险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自愿标准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协议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个保险。24 保险准备金:是保险人为履行保险责任,确保保险业务的正常经营,而依照政府有关法规或自身的特点需要,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取的一个资金准备。25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26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将支付保险储金方式的家庭财产保险称为家庭财
6、产两全保险或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或家庭财产长期有效保险。27批单:批单,又称背书,是保险人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立的修订或更改保险单内容的证明文献。它是变更保险单内容的批改书。28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疾病、生育所致的医疗费用支出和工作能力丧失、收入减少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29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依照保险协议条款的要求,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预定的保险金,以处理病、残、老、死所导致的经济困难,是对社会保障不足的一个补充。30暂保单:是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未出立之前保险人
7、或保险代理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暂时凭证,亦称暂时保险单。其作用是证明保险人已同意接收投保。重点问题:1 风险的基本原因是什么?它们之间的关系怎样?风险的组成原因有:风险原因、风险事故和损失。风险是由风险原因、风险事故和损失共同组成的,风险原因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发生也许导致损失,风险原因平加也许导致损失,风险原因增加或产生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引起损失。2。何谓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那些步骤?风险管理是经济单位透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措施。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如下几个基本步骤:(1)风险的识别风险的识别是经济单位和个人对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
8、判断、归类整顿,并对风险的性质进行判定的过程。它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2)风险的估测风险的估测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搜集的大量的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利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量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风险估测的内容重要包括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两个方面。(3)风险管理措施的选择风险管理措施分为控制法和财务法两大类,前者的目标是减少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重点在于变化引起风险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后者是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4)风险管理效果评价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分析、比较已实行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成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以此来评判管理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收益性。3.什么
9、是可保风险?其条件有哪些?可保风险是保险人可接收承保的风险。即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可保风险条件有:(1)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保险人可承保的风险不是投机风险。(2)风险的发生必须具备偶然性。(3)风险的发生是意外的。所谓意外,是非人们的故意行为所致。(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都有遭受损失的也许性。(5)风险的损失必须是能够用货币计量的。4.保险的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是什么?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赔偿和保险金给付职能。经济赔偿职能是在发生保险事故、导致损失后依照保险协议按所保标的的实际损失数额予以赔偿,这是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保险金给付职能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双方当事人依照保险协议约定的保险金额
10、进行给付,这是人身保险的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是在基本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是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5.保险有哪些作用?保险的作用可分为宏观作用与微观作用两个方面。(一)保险的宏观作用保险的宏观作用是保险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其体现为:()有利于国民经济连续稳定的发展()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有利于社会的安定()有利于对外贸易和国际交往,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二)保险的微观作用商业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是指保险作为经济单位或个人风险管理的财务处理伎俩所产生的经济效应。从一般意义上说,保险的微观作用表目前如下几方面:()保险有利于企业及时恢复经营、稳定收入()
11、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有利于安定人们生活()提升企业和个人信用6.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有何区分?自愿保险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自愿标准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协议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个保险。如企业财产保险、车辆损失保险等。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为依据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个保险。它是通过法律要求强制实行的。如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社会保险等。二者的区分重要有:(1)范围和约束力不一样,法定保险具备强制性和全面性,凡在法令要求范围内的保险对象,无论被保险人是否乐意,都必须投保;自愿保险的投保人是否投保则完全由投保人自愿决定。(2)保险费和保险金额的要求标准不一样,法定
12、保险的保险费和保险金额一般由国家要求的统一标准确定;自愿保险的则由投保人自行选定。(3)责任产生的条件不一样,法定保险的保险责任是自动产生的,凡属法令要求范围内的保险对象,无论其是否履行投保手续,其保险责任自动产生;自愿保险的保险责任则在保险协议成立时才产生。(4)在支付保险费和赔款的时间上,法定保险都有一定的限制;自愿保险仅仅在赔款方面有一定的限制。7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时,应具备哪些条件?() 保险标的所遭受的风险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事故的发生应由第三者负担责任。() 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 保险人必须事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程度内行使代位求偿权
13、。8.保险协议有哪些法律特性?保险协议是协议的一个形式,首先它具备协议的基本特性,同时另首先它又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性:(1)射倖性 ()附合与约定并存性 ()双务性()要式性 ()有偿性 ()诚信性()保障性9.为何财产保险单一般不能随财产所有权转移而自动转让?因为财产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并不当然的导致协议的转让,因为标的所有权的转移与协议的转让是两种法律行为:在法律性质上,所有权的转移是物权行为,而协议的转让是债权债务的转让。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移仅取决于卖者和买者的意志,而保险协议的转让则要取决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协议受让人及保险人的意志。因此保险单不能伴随财产所有权转移而自动转让。10.有哪
14、些原因导致保险协议终止?导致保险协议终止的原因重要有:(1)自然终止:是指已生效的保险协议因发生法定或约定事由导致协议的法律效力当然地发生不复存在的情况。(2)因履约导致终止:因保险协议得到履行而终止是指在保险协议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保险事故已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协议负担了给付所有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协议即告结束。(3)因解除导致终止:是在保险协议期限尚未届满前,协议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行使解除权,提前终止协议效力的法律行为。11.保险协议条款解释的标准是什么?保险协议条款解释的标准有:(1) 文义解释标准;(2) 意图解释标准;(3) 解释应有利于非起草人标准;(4) 尊重保险通例的标准。1
15、2.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之间的重要区分是什么?定值保险是指保险协议当事人将保险标的保险价值事先约定并在协议中予以载明作为保险金额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椐载明的保险价值进行赔偿的保险,特点是无论保险标的实际价值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是怎样的,仅以保险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计算赔偿金的依据,合用对象为价值变化较大或不易确定价值的特定物。它突出的优点是减少理赔步骤及减少纠纷的发生。不定值保险是指在协议中只载明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未载明保险价值在保险事故发生的当初,根椐发生时的保险价值对比保险金额予以赔偿的保险。其特点是以保险事故发生的当初本地的市场价格为判断保险标的保险价值的依据。13与财产保险相比,人身保险有何特
16、点?与财产保险相比,人身保险的特点重要有:()人身保险是一个定额保险()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确定,而不是以人与物或责任的关系来确定()人身保险具备长期性: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间都比较长,尤其是人寿保险,其保险期间一般在五年以上,有的险种长达几十年乃至人的毕生。14作为人身保险重要险种,人寿保险有哪些基本特性?()风险的特殊性:人寿保险保障的风险从整体上说,具备一定的稳定性;而从个体上说,又具备变动性。()业务的长期性:保险期限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或几十年以至终生。15保险理赔时应当遵照什么标准?通过赔偿处理,能够发觉防灾防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作为加强和改进防灾防损工作的依据。
17、理赔工作的质量好坏还关系到保险企业的声誉,从而影响到展业。因此,理赔工作中应当坚持如下标准:(1)落实“积极、迅速、准确、合理”的八字方针。其中,积极、迅速是指保险企业接到被保险人的报告后积极了解受灾受损情况,理赔工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查勘并迅速赔偿损失,热情为被保险人提供服务;准确、合理是指在理赔时要分清责任,准确定损,赔款合情合理。这就要求理赔工作人员保险专业知识丰富,对各类保险标的相称熟悉,以及掌握查明损失原因和估算损失的措施。(2)重协议、守信用。即保险人在处理赔案时,要严格遵守保险协议的条款,尊重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3)实事求是。这是保险理赔工作应当遵照的基本标准与要求。这一标准要求
18、理赔人员在分析案情、处理赔偿或给付案件时,一切从事实和证据出发,判断保险事故的原因和性质,不得主观臆断。经调查与审核,一旦确认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就应依照协议从实理赔。16保险防灾防损的含义是什么?有哪些这么措施?保险防灾防损是保险双方共同努力,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风险发生的原因,从而减少保险经营成本,提升经济效益的经营活动。保险防灾防损的措施重要有:(1)加强保险防灾宣传、咨询工作,举行各种宣传活动,提升人们的防灾意识;(2)积极配合社会上专门的防灾组织,开展各项防灾工作;(3)对重点保户进行安全检查,定期不定期深入重点保户进行实地安全检查;(4)条款制约与费率优惠,如在投保、续保中
19、要求无赔款或防护好的优待、有赔款加费;要求免赔率或免赔额;对常常发生保险赔款的保户,在投保时拒保。17保险企业资金利用的基本标准是什么?保险资金利用是保险企业经营上的重要课题,而各国政府都把它列为保险业管理的重要部分。保险企业资金利用的基本标准是:(1)安全性。安全性是保险资金利用的第一标准,安全性的详细含义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尽也许防止风险大的投资项目,二是进行组合投资。(2)收益性。收益性是指保险资金利用的使用效果。取得最大的投资收益,是保险企业资金利用的最重要动机。(3)流动性。流动性是指资产的变现能力。保险企业在对保险资金利用时要考虑到有一部分资产能够随时变现,确保支付保险赔款和给付
20、保险金的需要,核心点在于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的期限匹配。上述保险资金利用的基本标准中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三者之间存在一致性,但也存在一定的矛盾。18保险经营具备哪些重要特性?保险业是风险管理行业,保险经营具备如下特性:(1)保险经营活动是一个具备经济保障性质的特殊的劳务活动,保险以经济赔偿与给付为基本功效。(2)保险经营资产具备负债性。保险经营的资产中,自有资本所占的比重很小,绝大部分来自于投保人按照保险协议向保险企业缴纳的保险费、保险储金等。(3)保险经营成本具备不确定性。首先,保险费率是依照过去的统计资料计算出来的,与将来的情况有偏差;其次,保险事故的发生具备偶然性;最后,就每一保单而言,
21、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事故发生的越早,成本越大,假如保险事故在保险期限内未发生,就基本上不存在保险成本。(4)保险企业的利润计算具备特殊性。保险人的利润在以当年收入减去当年支出的基础上,还要调整年度的业务准备金,调整数额的大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从直观的角度看,寿险企业的利润基本上来自于利差收益、死差收益与费差收益。(5)保险投资是当代保险企业稳健经营的基石。保险经营中会形成一笔闲置资金,为了确保赔偿或给付,并形成与增加经营利润,必须利用好闲置资金,并要追求比很好的投资实绩。(6)保险经营具备分散性和广泛性。保险企业承保的风险范围广,经营险种多,囊括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影响面广泛。19保险经
22、营应当遵照哪些标准?保险经营除落实一般商品经营标准,如经济核算标准、随行就市标准、薄利多销标准等,还应遵照某些特殊的经营标准:(1)风险大量标准。风险大量标准是在可保风险的范围内,保险人依照自己的承保能力,努力承保大量的具备同类性质与同类价值的风险与标的。这是保险经营的基本标准。(2)风险分散标准。风险分散标准是保险人为了确保经营稳定性,应使风险分散的范围尽也许扩大。若保险人承保的风险过于集中,则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也许产生责任累积,使保险人无力负担保险风险。分散风险的措施有:按地理范围分散;多个经营赔偿分散,跨时间的风险分散。(3)风险选择标准。风险选择标准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所投保的风险种类
23、、风险程度和保险金额等应有充足和准确的认识与评定,并依照判断作出选择。风险选择分为两种形式有:事先选择和事后选择。20厘订保险费率的基本标准是什么?保险人在厘订费率时要落实权利与义务相等的标准,详细而言,厘订保险费率的基本标准为充足、公平、合理、稳定灵活以及促进防损标准。(1)充足性标准。充足性标准指所收取的保险费足以支付保险金的赔付及合理的营业费用、税收和企业的预期利润。充足性标准的核心是确保保险人有足够的偿付能力。(2)公平性标准。公平性标准指首先保费收入必须与预期的支付相对称;另首先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保费应与其所取得的保险权利相一致,保费的多寡应与保险的种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被保险人的
24、年龄与性别等相对称。(3)合理性标准。合理性标准指保险费率应尽也许合理,不可因保险费率过高而使保险人取得超额利润。(4)稳定灵活标准。稳定灵活标准指保险费率应当在一定期期内保持稳定,以确保保险企业的信誉。(5)促进防损标准。促进防损标准指保险费率的制定有利于促进被保险人加强防灾防损,对防灾工作做得好的被保险人减少其费率;对无损或损失少的被保险人,实行优惠费率;而对防灾防损工作做得差的被保险人实行高费率或续保加费。21保险基金有何特点?保险基金和其他基金相比较,具备如下三个重要特点:(1)保险基金是一个合理分担金。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过程就是分摊赔款的过程,受灾的被保险人从保险人那里取得的经济赔偿
25、就起源于这些投保人所交纳的保险费,因此从保险基金的起源与利用来看,保险基金是一个分担金。从保险基金起源与利用和其建立的依照与计算措施来看,保险基金也是一个合理的分担金。(2)保险基金是一个责任准备金。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在前,赔款在后,正是因为保险基金的收入与支出时间上的不一致和保险责任的连续性,因此保险人的保险赔偿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是不能解除的,即在保险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保险人必须将保险基金置于准备状态,以随时用于经济损失赔偿。因此,保险基金是一个责任准备金。(3)保险基金是一个返还性资金。只有参加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的人,在发生事故后才能取得赔偿或给付;而没有投保、不交纳保险费的
26、人,虽然发生事故也不能取得保险人的赔款。这一交一补的过程就体现了保险基金的返还性。22可供选择的保险投资方式重要有哪些?一般说来,可供选择的保险投资方式重要有存款、证券投资、贷款和不动产投资。(1)存款。存款分为银行存款和信托存款。保险企业一般不宜保存太多的银行存款。(2)证券投资。证券投资是为取得预期收入而买卖有价证券的活动。因为有价证券可用于贴现、抵押或在二级市场上流通,收益较高,具备集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为一体的特点。因而,证券投资是较为理想的投资方式。(3)贷款。贷款是保险人将保险资金贷放给单位或个人,并按期收回本金、获取利息的投资活动。贷款比存款的收益率高,但风险相对较高。(4)不
27、动产投资。不动产投资是将保险资金用于购置土地、房产或其他建筑物的投资。它具备流动性较差、投机性强、风险大的特点,因而一般除寿险企业的少部分资产用于该部分投资外,一般不宜作为保险投资的重要对象。有价证券、贷款、不动产和存款组成了当代发达国家保险投资的四种基本形式。一般来说,在投资结构上,保险投资以有价证券投资为主。23影响保险市场需求的原因有哪些?影响保险市场需求的原因较多,重要有:(1)风险原因。保险商品服务的详细内容是各种客观风险,无风险。风险原因存在的程度越高、范围越广,保险需求的总量也就越大;反之,保险需求量就越小。(2)社会经济与收入水平。保险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且伴随
28、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保险需求的收入弹性一般不小于,即收入的增加引起对保险需求更大百分比增加。但不一样险种的收入弹性不一样。(3)保险商品价格。保险商品的价格是保险费率。保险需求重要取决于可支付保险费的数量。保险费率与保险需求一般成反百分比关系,保险费率愈高,则保险需求量愈小;反之,则愈大。(4)人口原因。人口原因包括人口总量和人口结构。保险业的发展与人口情况有着亲密联系。人口总量与人身保险的需求成正比,在其他原因一定的条件下,人口总量越大,对保险需求的总量也就越多,反之就越少。人口结构重要包括年龄结构、职业结构、文化结构、民族结构。因为年龄风险、职业风险、文化程度和民族习惯不一样,对保险商
29、品需求也就不一样。(5)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与保险需求成正比,商品经济越发达,则保险需求越大;反之,则越小。(6)强制保险的实行。强制保险是政府以法律或行政的伎俩强制实行的保险保障方式。凡在要求范围内的被保险人都必须投保,因此,强制保险的实行,人为地扩大了保险需求。另外,利率水平的变化对储蓄型的保险商品有一定影响。24影响保险市场供应的原因有哪些?影响保险供应的原因重要有:(1)保险资本量。保险企业经营保险业务必须有一定数量的经营资本。在一般情况下,可用于经营保险业的资本量与保险经营供应成正比关系。(2)保险供应者的数量和素质。一般保险供应者的数量越多,意味着保险供应量越大。
30、在当代社会中,保险供应不但要讲求数量,还要讲求质量,质量的提升,核心在于保险供应者的素质。保险供应者素质高,许多新险种就轻易开发出来,推广得出去,从而扩大保险供应。(3)经营管理水平。因为保险业自身的特点,在经营管理上要有相称的专业水平和技术水平,以及人事管理和法律知识等方面均要具备一定的水平,其中任何一项水平的高低,都会影响保险的供应,因而这些水平高低与保险供应成正比关系。(4)保险价格。从理论上讲,保险商品价格与保险供应成正比比:保险商品价格愈高,则保险商品供应量愈大;反之,则愈小。(5)保险成本。对保险人来说,假如保险成本低,在保险费率一定期,所获的利润就多,那么保险人对保险业的投资就会
31、扩大,保险供应量就会增加。保险成本高,保险供应就少;反之,保险供应就大。(6)保险市场竞争。保险市场竞争对保险供应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保险竞争的成果,会引起保险企业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从总的方面来看会增加保险供应;同时,保险竞争使保险人改进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开辟新险种,从而扩大保险供应。(7)政府的政策。假如政府的政策对保险业采取扶持政策,则保险供应增加;反之,若采取限制发展的政策,则保险供应减少。25在我国设置保险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我国保险法明确要求了设置保险企业的详细条件: (1)有符合本法和企业法要求的章程。合法的保险企业章程必须符合企业法有关国有独资企业和股份有限企业章程的对应
32、要求。 (2)有符合本法要求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依照保险法要求,保险企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 (3)有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中资保险企业总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除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政策,有保险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管理和业务工作能力外,还须具备:经济、金融或其他有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在人员素质上,保险企业从业人员中应有60%以上从事过保险工作和大专院校保险专业或有关专业的毕业生。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必须聘任经保险监管部门认可的精算专业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指具备健全的权力机构、经营机构和
33、监督机构。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还应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及公平竞争需要。 26保险监管的重要内容有哪些?(1)市场准入和退出的监管。第一、保险组织应依法设置、登记,并以此经营保险业务。我国保险组织的形式为国有独资企业、股份有限企业和其他形式。保险企业的市场准入体现为要求了保险企业的设置条件。 设置保险组织必须具备比一般工商企业设置更为严格的条件,这是世界各国保险法的普遍要求。我国保险法明确要求了设置保险企业的五项条件。设置保险企业的一般程序为: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第二、在保险企业的变更和退出上也有对应的要求:保险组织的变更包括保险组织的合并、分立、组织形式的变
34、更及其他事项变更,首先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其次要通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最后要向原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假如包括到减少实收货币资本金时,必须通知债权人。保险企业的终止分为保险企业的解散、撤消和破产三种形式。保险企业的解散和撤消都要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但因为人寿保险协议具备储蓄性质、包括的社会晤广,故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企业不得解散。当保险企业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时,经我国保监会同意,由人民法院宣布破产。但对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被依法撤消或依法宣布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协议及其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不能同其他保险企业达成转让协议的,则由我国保监会指定经营有人寿
35、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接收。(2)保险经营的监管第一、保险经营的业务范围我国保险法按保险标的的不一样将保险企业的业务范围分为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两大类。第二、保险费率与保险条款的监管。在我国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执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而对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保险企业确定,但应当报我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立案。第三、保险人恶性竞争行为的监管。为了规范保险市场、预防恶性竞争,遵照老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标准,保险法对保险人在保险业务中的行为作出某些严禁性要求。第四、对再保险经营与本国民族保险业的保护。在我国,再保险
36、企业也要分业经营。为了保护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对保险企业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优先向本国境内的保险企业办理。对外国保险企业则有选择地逐渐让其进入。第五、对承保责任限额的要求。为了确保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有必要通过保险企业业务量的限制控制其责任限额,从而分散风险,稳定经营。(3)保险财务的监管第一、最低偿付能力的监管。偿付能力是指保险组织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保险企业应当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出了更为详细的要求。 第二、各种保险准备金的监管。保险准备金是保险企业的负债。保险企业应有与准备金等值的资产作为后盾,才能完全履行保险责任。各种准备金有: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
37、金、保险保障基金 第三、公积金的监管。公积金是保险企业依照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要求从企业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保险企业提取公积金,是为了用于填补企业亏损和增加企业资本金。第四、对保险企业资金利用的监管。保险资金利用是当代保险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同时,因为保险企业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其资金利用情况,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赔付能力。我国保险法要求:保险企业的资金利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要求的其他资金利用形式。保险企业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置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置保险业以外的企业。(4)保险中介人的监管第一、保险代理人的监管。保险代理人是依照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
38、,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监管的内容有:保险代理人的设置、保险代理人的执业管理。第二、保险经纪人的监管。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依照我国保险经纪企业管理要求,在我国保险经纪人限于组织。保险经纪企业在办理保险经纪业务过程中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他委托人导致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企业依法负担法律责任。 保险经纪人的性质上具备居间、代理、咨询的性质。监管的内容有:保险经纪人的设置、保险经纪人的执业管理。 第三、保险公估人的监管。保险公估人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设置的,接收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定、勘验、判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监管的内容有:保险公估人的设置、保
39、险公估人的执业管理。27保险监管的方式有哪些?因为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不一样、历史时期不一样,有关国家对保险业的监管曾经采取过截然不一样的方式,重要有如下三种: (1)公告主义。公告主义亦称公告管理,是国家对保险业最为宽松的一个监督管理方式,适合用于保险业自律能力较强的国家。其含义是国家对于保险行业的经营不进行直接监督,而将其资产负债、财务成果及有关事项公布于众的管理方式。(2)准则主义。准则主义亦称规范管理,是由国家通过颁布一系列包括保险行业运作的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的保险人和保险中介人必须遵守,并在形式上监督实行的管理方式。该方式适合用于保险法规比较严密和健全的国家所采取。(3)同意主义。同意
40、主义亦称实体管理,是国家保险管理机关在制定保险法规的基础上,依照保险法规所赋予的权力,对保险业实行的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其监管的内容包括保险业的设置、经营、财务乃至倒闭清算。其监管的内容详细实际,有明确的衡量尺度,是对保险业监管中最为严格的一个。28对保险企业财务监管的重要内容有哪些?保险财务监管的重要内容有:(1)最低偿付能力的监管。偿付能力是指保险组织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保险企业应当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为了确保保险企业的最低偿付能力,尚有必要通过保险企业业务量的限制控制其责任限额。我国保险法对此重要从如下三方面控制:每一危险单位承保责任的限制;每笔保险业务承保责
41、任的限制;总自留额的限制。(2)各种保险准备金的监管。详细有: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保障基金。 (3)公积金的监管。公积金按其起源不一样分为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保险企业应在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成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4)保险企业资金利用的监管。保险资金利用是当代保险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同时,因为保险企业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其资金利用情况,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赔付能力。我国保险企业管理要求第18条要求:“保险资金利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国务院要求的其他资金利用方式。”2
42、9。社会保险具备哪些功效?社会保险具备使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时享受基本生活的功效。社会保险的作用详细体目前下几方面:(1)社会保险能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2)社会保险有利于确保社会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3)社会保险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4)社会保险有利于推进社会进步。30。社会保险有何特性?社会保险的基本特性有:(1)强制性。所谓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行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2)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要求的所有企业和社会组员都必须参加。(3)福利性。所谓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标,实行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组员的
43、基本生活。(4)社会公平性。社会保险作为一个分派形式具备明显的公平特性。首先,社会保险中不能存在任何特殊阶层,同等条件下的公民所得到的保障是相同的。另首先,在形成保险基金的过程中和在使用的过程中,个人享受的权利与负担的义务并不严格对价,从而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社会公平。(5)基本保障性。社会保险的保障标准是满足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因为社会保险的根本目标是确保人们的收入稳定、生活安定,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6)互济性。社会保险通过法律的形式向全社会有交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社会保费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并在全社会统一用于济助被保障对象,同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能够从统一基金中相互调整。31。商业人身保
44、险和社会保险有何区分?(1)保险性质不一样。社会保险是国家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政策,同时也是政府应负担的责任,属于政策性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人身保险属于商业性质,是商业保险的一个形式,其行为是等价互换的买卖行为。(2)保险对象不一样。社会保险的保险对象是法令要求的社会劳动者,有的国家甚至扩展到全体公民。商业人身保险的保险对象较灵活,是一切自愿投保的国民,无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均可投保,可由个人依照需要选择。(3)实行方式不一样。社会保险重要采取强制方式实行,属于强制保险。凡属于社会保险的保险对象,无论其是否乐意,都必须参加,并交纳保费。而商业人身保险一般采取自愿标准,重要属于自
45、愿保险,投保人是否投保、投保什么险种、保多少等,重要由投保人自行决定。(4)保险关系的建立依据不一样。社会保险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保险关系的建立重要以法律为依据,双方当事人不能另有约定。商业人身保险中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保险关系的建立完全依据保险协议的签订。(5)保障水平不一样。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是基本生活需要,其保障水平一般在贫困线以上。商业人身保险的保障水平是满足人们对保障水平的特定需要,其保障水平多样,一般较社会保险的高,是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6)给付标准的依据不一样。社会保险的给付标准重要取决于能提供社会劳动者某种程度基本生活的保障,并不一定与其所交的保险费具备对价关系,即偏重于社
46、会的适当性。商业人身保险则否则,给付高低与所交保费之间必然具备亲密的关系,比较重视个别的公平性。(7)保费的负担者不一样。社会保险的保费一般由劳动者个人、企业和国家三方共同分担。其基本标准重要是保障基本生活需要,重要强调社会的公平性。商业人身保险的保险费则完全由投保人负担,保险费负担的多少取决于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额的多少以及风险程度的高低,严格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标准,强调个别的公平性。(8)经营主体不一样。社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政府,包括政府设置的社会保险机构或政府委托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或保险企业;商业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保险企业,是盈利性的企业法人。保险重点案例:1、若某保险企业承保某企业财产
47、保险,其保险金额为 万元,在保险协议有效期内的某日发生了火灾,损失额为万元,出险时财产实际价值为万元。试计算其赔偿金额,并指出该保险是超额保险还是不足额保险,为何? 2.某日,甲、乙两车相撞,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车损万元,医疗费万元,货物损失万元;乙车车损万元,医疗费万元,货物损失万元。甲车负重要责任,负担经济损失的90;乙车负次要责任,负担经济损失的10。该两辆车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甲车在A保险企业投保了保险金额为万元的车辆损失险、赔偿限额为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乙车在B保险企业投保了保险金额为万元的车辆损失险、赔偿限额为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问:在不考虑免赔额的条件下,分别计算A、B保险企业对甲、乙两车的被保险人各应负担赔偿金额? 3.若某年月日购置一栋别墅,价值万元,同月日,胡某向A保险企业购置了房屋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金额为万元,并于当日交清了保险费。年月日,胡某将该别墅以万元的价格卖给江某,胡某并没有经A保险企业办理批单手续,年月日,因意外发生巨大火灾,房屋所有被烧毁。问: (1)若胡某向A保险企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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