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商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第一组: 1.对违约金的性质各国有不一样要求,以为违约金具备处罚性的国家是( C ) 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法国 2.依照英国法,对于违背担保,非违约方可采取的补救措施是( B ) A.只能祈求解除协议,不能祈求赔偿损失 B.不能祈求解除协议,有权祈求赔偿损失 C.既能祈求解释协议,又能祈求赔偿损失 D.或者祈求解除协议,或者祈求赔偿损失 3.下列国家中,要求协议法定解除权的行使须向法院提出的是( C ) A.中国 B.德国 C.法国 D.美国 4.对于来自订约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施行的胁迫,以为只有协议的相对人懂得有胁迫情事时,受胁迫的一方才能撤消
2、协议的国家是( C ) A.德国 B.法国 C.英国 D.西班牙 5.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协议条约的要求,下列各项中,属于发价的是( D ) A.一般商业广告 B.商品目录 C.商品价目表 D.一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订约提议 6. 依照法国法,不以公证人的文书作为协议有效成立的形式要件的协议是( D ) A.赠与协议 B.夫妻财产制协议 C.设置抵押权协议 D.商事协议 7.依照美国统一商法典,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移转于买方的时间是( C ) A.协议成立时 B.协议生效时 C.卖方交付货物时 D.买方支付价金时 8.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协议。因为卖方甲企业未及时将
3、货物凭证交付给乙企业,致使货物在从甲地运至乙地码头时,乙企业无法提货而滞留,遭风暴所有损毁。双方当事人因未对货物风险分担进行约定,故发生纠纷。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协议条约,该批货物风险损失应( B ) A.由卖方甲企业负担 B.由买方乙企业负担 C.由甲、乙企业分担 D.按公平标准处理 9.乙企业对甲企业发价的接收通知于8月5日从乙地发出,8月9日抵达甲企业所在地,8月10日下午抵达甲企业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企业经理阅及此通知。依国际货物买卖协议条约,乙企业接收的生效时间是( C ) A.8月5日 B.8月9日 C.8月10日 D.8月11日 10.下列国家中,当事人未有尤其约定,不以交付时间
4、作为动产买卖协议中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是( A ) A.法国 B.德国 C.中国 D.美国 第二组: 1、按照大陆法系企业法理论,依据信用基础不一样,能够将企业分为( B )。 A、封闭式企业 开放式企业 B、人合企业 资合企业 人合兼资合企业 C、关联企业 独立企业 D、多元投资企业 一人企业 2、我国企业法要求,股份有限企业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为( C )人民币。 A、5000万元 B、1000万元 C、500万元 D、100万元 3、我国合作企业法要求,新合作人入伙时,应当经( A )同意。 A、全体合作人 B、半数以上合作人 C、2/3以上合作人 D、出资最多的合作人4、在我国,( D )
5、不能够作为有限责任企业股东的出资形式。 A、货币 B、实物 C、知识产权 D、土地所有权 5、依照我国企业法要求,规模较小且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 B )。 A、股东会指定的责任人 B、执行董事 C、出资额最多的股东 D、执行监事 6、企业董事未经企业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不得从事与我司业务相同的营业,这是企业董事( C )义务的要求。 A、忠实 B、勤勉 C、竞业限制 D、交易限制 7、( D )属于射幸协议。 A、买卖协议 B、赠与协议 C、租赁协议 D、保险协议 8、当事人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因违背老实信用标准给对方导致损失时所应负担的法律责任为( B )。 A、过错责任
6、 B、违约责任 C、侵权责任 D、缔约过错责任 9、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 C )。 A、承诺 B、要约 C、新要约 D、要约邀请 1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协议条约所称的国际货物买卖协议是指( A ) 的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买卖协议。 A、营业地处在不一样国家 B、登记地处在不一样国家 C、住所地处在不一样国家 D、国籍处在不一样国家 第三组: 1、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到买方手中,以完成货物所有权转移的交货方式称为( A )。 A、象征性交货 B、工厂交货 C、实际交货 D、目标地交货 2、依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协议条约要求,对于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进
7、行交易,货物的风险标准上从( B )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A、双方约定的时间 B、协议成立时 C、卖方交货时 D、买方收货时 3、在航次租船运输中,假如承租人在装卸期间届满前提前完成装货或卸货的,则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 B )。 A、滞期费 B、速遣费 C、预付运费 D、到付运费 4、依据我国法律要求,( C )不能转让。 A、指示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记名提单 D、已装船指示提单 5、在提单中有关承运人的责任制问题上,海牙规则采取的责任要求是( C )。 A、不负过错责任 B、完全过错责任 C、不完全过错责任 D、过错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第一组 1.依据美国产品责任法的要求,产品的缺陷
8、包括( ABCDE ) A.设计上的缺陷 B.生产上的缺陷 C.包装上的缺陷 D.标签上的缺陷 E.安全使用阐明书的缺陷 2.依德国民法要求,在发生无权代理的情况下( ABE ) A.第三人可催告本人表示是否追认 B.本人追认的表示应在收到催告后两周之内作出,否则视为拒绝 C.本人追认的表示应在收到催告后一个月内作出,否则视为拒绝 D.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协议,未经本人追认之前,恶意第三人有权予以撤回 E.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协议,未经本人追认之前,善意第三人有权撤回 3.对于股份有限企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B ) A.可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 B.股东要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份 C.可发行企业债券 D
9、.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散企业 E.股东人数一般有限制 4.由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而不填写被背书人的姓名或名称的背书,也称为( ABC ) A.空白背书 B.略式背书 C.无记名背书 D.无效背书 E.伪造背书 5.海牙规则要求,如下事项为承运人免责事由的是( ABCDE ) A.公敌行为 B.检疫限制 C.天灾 D.船长所雇用的其他人员在驾驶上或管理上的疏忽或过错 E.火灾,但因为承运人的实际过错或知情所引起的除外 第二组 1.下列有关美国产品责任的诉讼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BDE ) A.以被告存在疏忽而起诉不需要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协议关系 B.原告以违背担保起诉必须证
10、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协议关系 C.原告能够违背条件而提起产品责任诉讼 D.以严格责任为由提起诉讼是一个侵权行为之诉 E.以严格责任起诉必须证明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依企业法原理,优先股与一般股相比,享受的优先权是( AB ) A.分派企业的红利 B.企业清算时分派企业剩余财产 C.行使表决权 D.检查企业账册 E.参加股东大会 3.依企业法原理,董事对企业的义务包括( ABE ) A.谨慎地履行职责 B.不得从事与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不应使自己的私人利益与企业的利益发生冲突 D.不能购置企业的股票 E.不得从企业经营中谋取任何私利 4.依照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条约的要求,
11、最少有两个地点要表白它们是处在不一样的国家,才是国际汇票。下列各项中符合条约要求的地点是( ABCDE ) A.出票地点 B.出票人署名旁所示地点 C.受票人姓名旁所示地点 D.受款人姓名旁所示地点 E.付款地点 5.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要求,如下情形为实际全损的是( AD ) A.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 B.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以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防止 C.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以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防止 D.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 E.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为防止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出保险价值 三判断题 第一组 1当代国际商法的调整范
12、围既包括老式的商事组织、协议、代理、买卖、海商、票据、保险等领域,还扩展到产品责任、技术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金融等众多的国际经济领域。( T ) 2我国企业法要求,股份有限企业企业的发起人,必须有半数以上者拥有中国国籍。( F ) 3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行使法定职权的企业常设权力机构。( T ) 4国际商事协议通则要求,当事人因误解而签订的协议的法律后果是协议无效或得以撤消。( T ) 5我国协议法对数据电文要约抵达时间确实定规则要求:受要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抵达时间。( T ) 第二组 1有关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问题,包括美国、德国、
13、荷兰和我国在内的某些国家要求,以协议成立的时间为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F ) 2我国协议法要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任何协议,都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 F ) 3协议债权人向第三人转让协议债权时,必须经债务人同意。( T ) 4虽然我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协议条约时对协议形式的要求作出了保存,不过按照现行协议法的要求已经与条约相一致。( F ) 5在我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协议、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协议,只能合用中国法律。( F ) 第三组 1调整海上运输关系最知名的国际条约是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哈特法。( F ) 2与协商、调整等其他非
14、诉讼处理纠纷的伎俩相比,国际商事仲裁具备一定的强制性,但与诉讼相比,国际商事仲裁又具备很大的自愿性。( T ) 3依照大多数国家的要求,仲裁裁决不具备终局性的约束力,假如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能够向法院提起上诉。( F ) 4光船租赁实质上是一个财产租赁,出租人并不负担运输业务。( T ) 5我国保险法要求,保险利益的存在是保险协议有效是否的实质要件。( T ) 四、问答题 1.试述要约的概念和组成要件。 解答: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乐意按一定的条件同对方签订协议,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个意思表示。 组成要件:(1)要约必须表白要约人乐意按照要约中所提出的
15、条件同对方签订协议的意旨。 (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即应当包括拟将签订的协议的重要条件。 (3)要约必须传达成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4)要约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大陆法国家的要求,英美以为要约能够向全世界发出)。 2.简述代理人的义务。 解答:代理关系中,代理人的义务有:(1)勤勉地履行代理职责;(2)对本人诚信、忠实; (3)不得泄露其在代理业务中所取得的保密情报和资料;(4)必须向本人申报帐目; (5)亲自代理,一般情况下,不得将本人授与的代理权转托他人。 另:(1)适宜注意义务:即代理人应当对被代理人委托的财产和事务予以适宜注意。即应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 (2)服从的义务:即代理
16、人应服从被代理人的合法的指令。 (3)忠实的义务:忠实即代理人应对被代理人忠实,重要体现如下三个方面A、不与被代理人竞争B、不密谋私利C、不泄露商业机密。 (4)申报帐目标义务。 (5)通知的义务:即代理人应把代理过程中的一切真实重要的事实通知被代理人,以使被代理人作出深入判断。 3.在美国的产品责任诉讼中,对人身伤害的损害赔偿范围的内容是什么? 解答: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包括:(1)难受与疼痛;(2)精神的痛苦与苦恼;(3)收入的减少和挣钱能力的减弱;(4)合理的医疗费用; (5)身体残疾等。一般肉体和精神上的赔偿占很大比重。4.论英美法上的协议对价的有效条件。 解答:(1) 对价必须是合法的;
17、(2) 对价必须是待履行的对价或者是已履行的对价,而不能是过去的对价; (3) 对价必须具备某种价值,但不要求充足;(4) 已经存在的义务或法律上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5) 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 5. 简述有限责任类型企业的特性。 解答:(1)不公开发行股票,股本亦部分为均等份额;(2)股东人数较少;(3)股东能够直接参加企业的管理; (4)企业的账目一般不对外公开;(5)股东的股份转让一般要受其他股东的优先购置权限制;等等 6. 简述国际仲裁协议的作用。 解答:(1)它是双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以仲裁方式处理争议的依据,双方须受仲裁协议的约束; (2)它是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取得对有关争议案
18、件的管辖权的依据; (3)有仲裁协议,能够排除法院对有关争议案件的官辖权,争议的任何一方不应再向法院起诉。 7. 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协议条约中有关要约和承诺的有效要件。 解答:(1)要约与承诺的要求。邀约是一方当事人已签订协议为目标的向双方所做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发行人,在实践之前也称为发盘人,对方称为受要约人、被发价人或受盘人,要约的要件 发盘必须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作出,发盘人有明确相反表示除外 发盘人必须表白经受盘人接收即受发盘约束的意思 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明确 (2)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要求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的一个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协议即
19、成立。一项承诺需具备三个条件: 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承诺须与要约一致的内容 承诺须在要约有效内作出 承诺于抵达发盘人时生效 五、案例分析题 1.中国的甲企业与美国的乙企业签订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协议。协议约定:甲企业出售一批木材给乙企业,履行方式为:甲企业于7月份将该批木材自吉林交铁路发运至大连,后由大连船运至美国纽约,乙企业支付对应对价。但7月份,甲企业没有履行。8月3日,乙企业通知甲企业,该批木材至迟应在8月20日之前发运。8月10日,甲企业依约将该批木材交铁路运至大连。但该批木材在自大连至纽约的运输途中因海难损失80%。因为双方对货物灭失的风险约定不明遂发生争执。乙企业以为,甲企业未于7月
20、份履行协议违约在先,应负担损害赔偿责任。协议因甲企业未按时履行义务已终止,故货物损失的风险理应由甲企业负担。 问:(1)乙企业是否有权要求甲企业负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何? (2)乙企业以为本案协议因甲企业违约已经终止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何? (3)本案中,货物损失的风险应由谁负担?为何? 解答:(1)有权。因为甲企业已经拖延履行协议,组成违约。 (2)不正确。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协议条约的要求,假如卖方不在协议要求的时间内履行其义务,则能够给卖方要求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在此时间内,买方不能采取与此相冲突的救助措施。在本案中卖方即能够在买方要求的“至迟不超出8月20日”的合理时间内履行义务。协议仍然有效
21、。 (3)由买方负担。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协议条约的要求,协议双方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假如货物包括运输,则在自货物按照协议交付给第一个承运人以运交买方时起,风险就转移给买方负担。本案中,即货物交由铁路运输时起就将风险移转买方负担。 2. 我国金风号货轮在装载货物启程前与我国某保险企业就货轮签订了碰撞险保险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2)该保险协议合用我国的法律;(2)该货轮的保险价值为1亿元,保险金额为5000万元。金风号货轮在公海上,因为巴拿马籍货轮驾驶不当而遭到碰撞,受到损失。 问:(1)金风号货轮受到损失的金额为5000万元,保险企业应向金风号货轮支付的保险金为多少? (2)金风号货轮
22、发生碰撞后失火,金风号货轮以巴拿马籍货轮上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补救。扑救费用金风号货轮花费了100万元,巴拿马籍货轮也花费了100万。对此费用应由哪方负担?负担的金额为多少? (3)保险企业在向金风号货轮支付保险金后,能够向巴拿马籍货轮行使何种权利? 解答:(1)2500万元,价值1亿,投保5000万,即为不足额投保。发生风险时,按投保百分比赔付:5000X50%=2500万元 (2)财保要求对于当被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是,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用人员和受让人筹采取措施抢救保险标的,以预防损失的扩大,其中因采取施救措施而支出的费用由保险企业负担。如为不足额投保,则按百分比负担:1
23、00万X50%=50万 (3)代位求偿权(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享受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导致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之索赔求偿权的权利。 3沈阳A企业向香港B企业出口一批机床,出口协议中明确约定该批机床将被B企业销往埃及。沈阳A企业经调查得知:该批机床在埃及不会遇到任何专利侵权问题。然而,因B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这批机床被B企业出口给了意大利D企业,成果在乎大利被D企业以侵犯专利权起诉。问: (1)沈阳A企业是否会因意大利D企业提起的侵犯专利之诉而对香港B企业或者意大利C企业负担权利担保责任?阐明理由。 (2)假如该批机床在香港被本地的一家企业提起诉讼,以为该机床侵犯了其专利权,
24、沈阳A企业应否对香港B企业负担权利担保责任?阐明理由。 解答:(1)不负担,卖方对买方的权利担保义务以“卖方在签订协议时已知或不也许不懂得的权利和要求”为界限。题目中买方私自将货物销往卖方不也许预知的国家从而引起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此时卖方免责。 (2)不负担。一般情况下卖方应当对在买方营业地提出的任何权利或要求负责,不过协议中明确要求了该批货物将被销往埃及,CISG明文要求了这种情况下仅对货物将被销往的国家的有关的权利和要求负责。 4天津A设计企业向香港B设备进出口企业订购三台特殊的印刷设备,协议单价8000美元,交货期为6月5日。A企业通知并要求B企业务必确保及时供货,否则会影
25、响其一批7万美元的订单。然而,B企业没有按约定及时供货,A企业只好按当初的市场价格8150美元向其他企业购置了三台同样的设备。依照我国协议法要求,回答: (1)A企业是否有权就购置印刷设备的差价向B企业索赔?为何? (2)尽管A企业采取了措施,但因延误时间,仍然损失了该7万美元的订单业务,A企业能否就该笔业务的损失向B企业索赔?为何? (3)假如这一期间,有一家美国企业向A预订一笔10万美元的业务,也因为B企业没有按约及时供货而损失掉了,A企业能否就该笔业务的损失向B企业索赔?为何? 解答:(1)有权。因为买方有权要求因卖方违背协议而使他所则遭受的损失,显然这里多付出的购货款就是这种损失的一部
26、分。 (2)能够,因为CISG明确要求了违约方的损害赔偿额应当使受害方的经济情况与协议得到切实履行时他本应得到的经济情况同样,包括受害方本应取得的但因对方违约而未实现的预期利润在内。显然本案例中,签订协议时买方已经清楚地向卖方表示了购置该批货物后会有一个订单,而因为卖方违约预期利润无法得到,不可预见规则在此不能合用,卖方必须赔偿。 (3)不能,因为这一情况符合不可预见规则,即“违约一方对另一方所附的损害赔偿责任不超出违约一方在签订协议时,依照他当初已经懂得或理应懂得的事实和情况,对违背协议预料或理应预料到的也许损失”,否则,卖方无需赔偿。本题中的情形就符合不可预见规则,卖方无需赔偿。 5中国某
27、服装加工厂与美国某贸易企业于2月10日签订了一份成衣买卖协议,由服装厂以CIF条件向对方出口一批成衣,总价值20万美元,用不可撤消的跟单信用证支付货款。服装厂将货物运到大连港交由某运输企业承运。该批货物分别装入两个集装箱,并吊装到船上。4月6日承运船舶行至公海上时,因为船员的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其中一个集装箱被烧毁,另一个完好。5月初,货物运抵目标港。买方拒绝接收货物,并向卖方提出索赔,双方诉诸中国某法院。问: (1)双方的协议争议是否合用国际货物销售协议条约来处理?为何? (2)该批货物的运输保险应由哪方当事人办理?保险费由谁支付?为何? (3)货物在海上受到损失,买方能否要求卖方予以赔偿?
28、阐明理由。 (4)假如卖方向银行提交了信用证要求的提单等单证,收到货款后,又欲将运输途中的货物卖给其他企业,此时卖方是否有权要求承运人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解答:(1)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别是中国和美国,而两国均是条约的缔约国。依照该条约的要求,它适合用于营业地位于不一样国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货物买卖协议。本案货物也不属条约排除合用对象。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货物买卖协议应当合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协议条约。 (2)依照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要求,在CIF条件下卖方必须: 提供符合协议要求的货物、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 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他货物出口手续,交纳出口
29、捐、税、费; 自费签订运输协议并将货物按惯常航线运至目标港,并支付运费; 自费投保,交纳保险费; 负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此前的风险和费用。 故,在CIF条件下,投保并支付保险费是卖主的一项义务。因此,该批货物的运输保险应由中国服装加工厂负责办理,并由中国利华服装有限责任企业支付保险费。 (3)中国服装加工厂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后,即完成了它在CIF协议中的义务。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美国贸易企业可向保险企业要求赔偿,再由保险企业向运输企业索赔。美国贸易企业也能够直接向运输企业索赔,但中国服装加工厂在此中已无责任可言,故美国贸易企业不能要求中国服装加工厂予以赔偿。 (4)提单是一个用以证明
30、海上运输协议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确保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提单具备特殊的法律性质,在CIF条件下,交单就等于交货。因此中国服装加工厂交出提单后即无权就货物的处理向承运人发出指示。承运人在收到货物并签发提单之后,就负有在目标地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义务,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提取货物。作为物权凭证,提单能够进行买卖和自由转让。 6.我国货船大兴号在驶往目标地新加坡港的途中,为防止某一外轮违章行驶而导致碰船的发生,偏离航线触礁并引起火灾。大兴号在启程前以自己的名义投了一切险。依照我国海商法的要求,现问: (1)大兴号在上述情况下是否具备灭火的义务?为何? (2)大兴号从保险企业取得赔
31、偿后能否对已从保险企业取得的赔偿部分再向外轮祈求赔偿?为何? (3)保险企业从何时开始方可向外轮行驶代位权(代位求偿权)? 解答:(1)具备灭火的义务。因其具备预防或减少损失的责任。 (2)没有祈求赔偿的权利。因预防其得到两次的赔偿或不当得利的发生。 (3)从支付了保险金后开始。 案例分析第一章 国际商法概述合作企业一、1甲、乙、丙3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合作企业松美汽车配件厂。合作协议中要求了对利润分派和亏损分组措施:甲分派或分担3/5,丙、乙各自分派或分担1/5,争议由合作人通过协商或调解处理。该合作企业的责任人是甲,对外代表该合作企业,合作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经营期限为2年。问:(1
32、)乙、丙在执行该合作企业事务中拥有什么权利?(2)甲在担当合作企业责任人期间,能否与王某再合作建一个经营汽车配件的门市部,将门市部的货卖给松美汽车配件厂?为何?(3) 假如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甲不得代表合作企业签订标的额10 万元以上的协议,日后,甲与某机械企业签订了12万元的协议,此协议是否有效? 为何?答:(1) 依照合作企业法的要求,乙、丙有如下权利:一是监督检查甲执行合作企业事务的情况;二是按照约定,要求甲报告合作企业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作企业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三是查阅账簿;四是对甲执行事务中的不当之处提出异议。(2)合作企业法第三十条要求:“合作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作企
33、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合作人不得从事有损于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因此,合作企业法要求了合作人有竞业严禁义务、自己交易严禁义务,及不得从事有损合作企业利益的事务的义务。据此,甲的行为应严禁。(3)机械制造企业与甲签订的协议有效。依照合作企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要求,合作企业对合作人执行合作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作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反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本案中,机械企业如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则协议有效。第二章 协议法协议的成立 二、哈威诉富赛案原告哈威向被告富赛发出一项询电:“你方乐意向我们出售巴布赫尔笔吗电告最低价。”被告回电:
34、“巴布赫尔笔现金最低价900英镑。”原告立即发出一份加急电报:“我们同意按你方要求的900英镑购置巴布赫尔笔”日后因被告拒绝提供该笔而与原告发生争议。问: 1、被告的回电是否组成一项有效要约? 2、原告的加急电报属于何种性质的意思表示? 3、原被告之间有无成立协议?答:1、被告的回电不组成一项有效要约。要约必须表白要约人乐意依照要约中提出的条件与对方签订协议的意思表示,并且要约内容必须明确、详细。被告富赛并没有明确的依要约签订协议的意思表示。 2、原告的加急电报属于要约。3、原被告之间没有成立协议。协议签订的过程要通过两个步骤,一是一方发出要约,一是另一方作出承诺。原告发出了要约,但被告并没有
35、作出承诺,协议不成立。三、3月1号,某超市想要购进一批毛巾,于是向几家毛巾厂发出电报,称:本超市欲购进毛巾,假如有全棉新款,请附图样与阐明,我商场将派人前往洽谈购置事宜。于是有几家毛巾厂都回电,称自己满足该超市的要求并且附上了图样与阐明。其中一家毛巾厂甲厂寄送了图样和阐明后,又送了100条毛巾到该超市,超市看货后不满意,于是决定不够买甲厂的毛巾。甲厂以为超市发出的是要约,他送毛巾的行为是承诺,协议因为承诺而生效。超市拒绝购置是违约行为,应当负担违约责任。而超市以为他的发出电报行为是一个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超市不受该行为约束。问:超市发出的电报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呢?答:超市发出的是要约邀请,依照
36、二者的含义,要约是当事人积极乐意签订协议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的目标不是签订协议,而是邀请对方当事人向其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签订协议的预备行为。超市是想毛巾厂对自己提出要约,是要约邀请,希望对方和自己签订。对价与约因 四、韦布诉麦克戈文亚拉巴马州上诉法院(1935年)1925年,原告受雇于一家木材企业。一天,原告在企业的锯木厂清理木材。当他把楼上的一堆圆木一根根掀落到楼下时,忽然发觉麦克戈文从楼下通过,他正搬动的一个圆木假如落下去,将恰好在砸在他身上,使其受到致命的伤害。为了救麦克戈文,原告紧紧抱住圆木的一端,使其下落的方向变化,成果麦克戈文得救了,原告却跌倒楼下,导致终生残废,丧失了
37、劳动能力。为了报答原告,麦克戈文答应每两周付给原告15美元,直到原告死为止,以维持其生活。这笔钱从1925年9月付到1934年1月麦克戈文逝世。以后,其继承人拒绝支付这笔钱,理由是麦克戈文按期支付给原告抚恤金的诺言没有对价,因而是无约束力的。 你以为本案应当怎样判决?理由是什么?答:有约束力的。法院判决,当诺言人收到一项实质性的利益时,一个道德上的义务就成为使一个事后作出的给付金钱的许诺产生约束力的充足的对价。五、里奇兹诉斯科森案内布拉斯加州最高法院(1898年)原告本来是一名图书管理员。一天,她的祖父来到她从事工作的书店,对她说,我的所有孙子都不工作,你也用不着工作了,让我来抚养你。祖父当初
38、开给她一张本票,并附了一张阐明,上面写到:“我答应付给卡蒂.里奇兹每年美元,外加6的利息。”在这之后,原告辞去了她的工作。然而,她的祖父仅支付了一年的利息,就告诉她说,他眼下没有能力继续付钱给她。但他并没有表示他不打算将来继续履行其诺言。几年以后,祖父逝世了,遗产管理人拒绝按这张本票付钱给原告。原告要求法庭强制执行这张本票。问:应当依照何种标准审判,原告才能实现她的权利?答:原告是一个有职业的姑娘。她祖父把一张本票给了她,并附加一个阐明,告诉她无须继续工作。毫无疑问,他希望她放弃职业;并且能够肯定,他考虑到了,他的这一赠与所引起的自然的和很也许发生的成果。在这种故意识的影响之下,原告放弃了本来
39、的工作,从而面临着困难的处境。此时,假如允许出票人或其遗嘱执行人以出票人的许诺没有对价为由而拒绝付款,那显然是不公平的。不得自食其言的标准是合用的。协议违法的后果六、原告是被告企业的一个房客。一天晚上,当她顺着通往她租的公寓的楼梯往下走时,因为那里没装电灯,她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受了伤。她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就其疏忽负担赔偿责任。被告在其答辩状中主张,原告签订的租赁协议中包括了一个免费条款。其中有这么的要求:“无论是出租人还是其代理人,都不应对承租人、他的家庭、客人、雇员或进入该住房或该住房所属的建筑物的任何其他人所受到的任何伤害负担责任。”初审法院作出了一项简易判决,驳回了起诉。解析:依照统一
40、商法典的要求有力地证明这么一个基本标准,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出发,一般消费者是交易中受到更多保护的一方,免去对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的条款一般是不可被强制执行的。本案中的免责条款是因为违背公共政策而不是因为违法而不可强制执行。因此,在美国违法并不是法院拒绝强制执行协议的真正理由,违背公共政策才是其真正理由。七、 原告是一个硬币零售商。他对一个业余的硬币交易人本案被告起诉,要求解除由原告向被告购置一枚原以为是19在丹佛锻造的一角钱的硬币的协议,并要求被告退还原告为购置这枚硬币而付给被告的500美元。丹佛造硬币目前已成为稀有之物,因而具备很高的市场价值。原告主张,双方对于该硬币的真实性的认识,发生了
41、共同错误。原告提供的证据是,硬币上刻有的表白丹佛制造的“D”字是伪造的,但被告并没有对此表示过怀疑。初审法院判被告胜诉。其理由是,依照硬币交易的通例,购置硬币的一方有义务对硬币的真伪进行调查并就调查过程中的失误负担风险。假如你是上诉法院法官,你应当怎样判决?论述理由。答:这是一个经典的包括共同错误的案例。在本案中,协议赖以签订的基本假定是,该硬币是19在丹佛制造的真品;这一认识错误的后果是严重的,因为它使原告购置了一个毫无价值的东西;原告并没有负担这一认识错误导致的风险。因此,原告有权使协议归于无效。八、 第一安全人寿保险企业诉基思,印第案那州上诉法院(1975)上诉人第一安全人寿保险企业于1
42、969年4月24日向被上诉人的丈夫塞缪尔.基思出售了一张人寿保险单。该被保险人1971年死于心肌梗塞。被上诉人作为受益人把保险单交给保险企业以便得到赔偿金。该保险单要求,该保险企业对受益人付费的“初步数额”为8250美元,“最后数额”为16500美元。上诉人声称,该企业在制作这张保险单时把这两个数字放颠倒了。正确的表示应当是:初步数额16500美元,最后数额为8250美元。这一错误导致的后果是,该企业按既有保险单的要求,要多付给受益人16500美元。因为保险单要求,假如被保险人在投保后的内逝世,保险企业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款项为最后数额的两倍。上诉人要求将这个错误更正来,基思太太拒绝这一要求,并向
43、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保险单。分析:上诉人争辩说,企业的工作统计和保险单收据能证明当事人双方最初协议的内容。 尽管这些文献能证明上诉人所了解的协议是什么,但他们却无法证明基恩先生所了解的协议是什么。已经得到证明的是,基恩先生从没有见过该工作统计。因此,该文献并不能证明,基恩先生对该保险协议是怎样了解的。基恩先生从代理人那里接收填写完成的保障单后,确实签订并寄还了保险单收据,但一个被保险人肯定不会以为一个保险单收据上提到的保障单具备否定保险单自身所载的明示条款的效果。此类证据至多能组成对基恩先生的认可或者动机的间接的和非结论性的推断。因此,本法院只能判决,地措施院拒绝重新确立协议的内容是正确的。
44、违背担保九、7月2日,A要求旅游代理企业B为其在巴黎预订20间8月1日的客房,价格为每间500法郎。7月15日,A得知B还没有预订到房间。A一直等到7月25日才委托他人再预订,但只能订到700法郎一间的房间了。假如A在7月15日采取行动,能够订到600法郎一间的房间。 问:A能够从B企业处得到多少法郎的赔偿?答:A可从B企业处得到法郎的赔偿。英美法要求,当一方违约时,受损害的一方有义务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轻因为违约导致的损失。假如因为受损害方的疏忽,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损失,则受损害一方对于违约发生之后本能够合理防止的损失,不得要求予以赔偿。在7月15日,A知B没有预订到房间,本能够采取行动
45、,订到600法郎一间的房间,不过A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损失,因此A不能就7月25日订到的700法郎一间房索求赔偿(每间房索赔200法郎),只能就每间房索得赔偿100法郎,20间房即法郎。第五章 国际货物买卖协议法十、某企业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查,符合协议要求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运输途中因为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抵达目标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问:(1)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何?(2)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何? 答案一:答:
46、(1)卖方不应对该项损失负责。理由:本案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协议。一般合用国际贸易通例。即依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要求,卖方的责任是提供符合协议要求的一级大米300吨的货物,装船时经公证人检查符合双方协议要求的品质条件(即经公证人检查证明),并且卖方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对货物在装运港越船舷后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不负任何责任。而本案中,导致大米品质下降损失的直接原因,是买方在大米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而致。故本案卖方对该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应由买方自负。(2)如以CIF成交,是CIF协议;如以CFR成交,是CFR协议,依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47、通则的要求,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对该项损失仍应不负责任。理由同上。 答案二:答:(1)卖方没有责任。因为,在国际贸易当中FOB 交货条件价,卖方的责任义务 是负责到货物越船舷之前 的 时间, 当货物装上船之后,卖方就已经完成了 交货义务,此时 的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了买方。故,卖方没有责任。(2)如以CIF 成交 卖方也没有责任,因为,CIF 术语下,卖方的交货义务 和 FOB 同样,单不一样的是 卖方需要购置保险,因此,卖方也没有责任。FOB、CFR、CIF这三种术语,都是在装运港交货,其风险的划分,都以装运船舷为界。这三种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分是买卖双方各自负担的责任和费用不
48、一样。均属于装运协议;都是凭单交货,属于象征性交货术语。十一、某年3月,A(卖方)与B(买方)签订了以FOB术语成交的吨甜菜籽销售协议,装运期不迟于8月20日。A方于15日将货物运到港口。码头工人16日下午开始作业装船(当日未装完),17日上午因为第九号台风影响,装卸工人作业时,突降阵雨,连续5分钟左右。因为来不及关闭舱盖和采取其他防雨措施,使得108吨货物所有淋湿。当初A、B都在现场,考虑到运输途中淋湿部分也许霉变。在没有考虑由谁负担风险情况下,将淋湿部分所有扒舱,19日所有装船完成。A方以为此108吨货在下雨时,已越过船舷,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货损由买方负担。但买方和船方均以为只收到1892吨货物,拒不签发吨货物的提单。A方几经交涉,毫无成果。此时船已抵达目标港,无法提货,且货轮滞港费用极大。考虑此种情况B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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