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考核细则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以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同时为发放教学质量奖及其他各类奖励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考核标准: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标准;坚持重实绩、讲实效标准;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标准。 第二条 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三条 考核依据:(1)《江苏省如皋师范学校教学管理规范》;(2)《教师学期教学任务书》;(3)《江苏省如皋师范学校工作津贴发放实行细则》。 第四条 考核措施:分级、分类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等。 (
2、一)教学管理部门考核 (共60分) 1、教学常规工作质量方面(20%) (1)履行岗位职责态度是否定真,执行工作纪律是否严肃,是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是否有无端旷职、旷工或常常性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私自停课、调课现象,重要时间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措施:查阅有关考核记载。 得分: 很好4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2-0分。 (2)教学计划、备课质量是否符合学校要求;教学目标要求、重点、难点、作业布置是否明确;教案是否规范;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积极参加组内、校内教研活动,听课的节数是否达标;听课是否定真;评课是否讲究实效。 考核措施:教务处、教研
3、组组织抽查或全面检查教学进度计划、教学日志、备课笔记,查阅听课笔记、教研组评课统计、教务处考勤统计。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3)完成教学任务情况是否良好,教学基本目标是否达成,是否按时上、下课;讲课内容是否正确;课堂结构是否合理;重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措施是否体现课改新精神,是否讲究师生互动;教学是否富于艺术性;课堂教学效果怎样。 考核措施:查阅教学任务书、抽查教学进度;随堂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 查阅《班级日志》 得分:很好7-6分,良好5-4分,一般3-2分,较差1-0分。 (4)作业量是否符合学校要求要求;作业是否具备经典;学生所做作业是否
4、规范;批改是否正确及时;是否常常到班辅导、面对全体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 考核措施:查阅学生作业。查阅班务日志、教务处到班抽查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5)是否及时、仔细地完成教务处安排的命题出卷、监考、阅卷任务,监考有无渎职现象;阅卷是否一直如一坚持标准;评讲是否定真及时。 考核措施:查看所出试卷;抽查监考情况及监考统计;抽查所阅试卷;召开学生座谈会;查阅教务处值班日志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较差1-0分。 2.教学实绩方面40% 担任文化类课程考试科目标教师其教学实绩的考核重要依据其所教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及上级部门统
5、一组织的考试成绩的名次差和差值差,确定本学期该科成绩进步综合名次,并给以对应考核分。 担任文化类课程考查科目或技能类课程的老师,其教学实绩依据该科学期考查成绩的合格率、达标率、优秀率确定其该科该项综合考核分。 考核措施:(1)查阅各科考试成绩表,与期初原始成绩比较;(2)统计文化课期中、期末考试和统考的平均分、合格率、优分率和标准差;(3)考查科.技能科依照其学期成绩合格率、优分率名次最后确定综合名次;(4)各科名次统计标准上依据标准分。(5)标准上同年级任课教师进行比较 得分(综合名次): 第1名40分;第2名39分;第3名38分; 第4名37分;第5名36分; 第6
6、名35分;第7名34分;第8名33分;第9名32分;第10名31分。 凡积极参加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或课件比赛或积极指引学生辅导学生参加校内、外竞赛或刊登论文者,依据公开课级别或辅导竞赛成绩所居名次的奖级、刊载学生论文的刊物级别质量给以适当加分。加分分值为: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含校际)2分 (二)学生评教(20分) 考核项目:教学态度、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等方面的工作质量。 考核措施:由教务处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科科任老师进行民主测评。 得分: 将学生评教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核分。 (学生评教考核表见后附表一)
7、三)教研组(同行)考核(20分) 考核项目: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及教研活动等方面。 考核措施: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实行,依照教研组工作台帐、平时的听评课等教研活动统计,在组内同行测评和基础上进行学科组考核。 得分: 将教研组考核(同行)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核分。 (学科组考核表见后附表二) 第五条考核等级与成果处理: 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加权平均成绩不小于或等于90分可评为优秀;介于70-89分之间为良好;介于60-69分之间为合格;60分如下为差。 学期教学质量奖及其他各类奖惩与考核成果挂钩。考核为优秀等
8、级者予以表扬,考核后几名的实行试聘。对连续二学期考核末名,暂时取消讲课资格。 第六条 组织领导: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在学校党委、校长室领导下,由教务处详细牵头负责。教学质量考核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关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标准,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如违纪违规,要从严处理。 第七条 本考核措施解释权属于学校。 教师考核细则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以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同时为发放教学质量奖及其他各类奖励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考核标准: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标准;坚
9、持重实绩、讲实效标准;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标准。 第二条 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三条 考核依据:(1)《江苏省如皋师范学校教学管理规范》;(2)《教师学期教学任务书》;(3)《江苏省如皋师范学校工作津贴发放实行细则》。 第四条 考核措施:分级、分类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等。 (一)教学管理部门考核 (共60分) 1、教学常规工作质量方面(20%) (1)履行岗位职责态度是否定真,执行工作纪律是否严肃,是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是否有无端旷职、旷工或常常性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私自停课、调课现象
10、重要时间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措施:查阅有关考核记载。 得分: 很好4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2-0分。 (2)教学计划、备课质量是否符合学校要求;教学目标要求、重点、难点、作业布置是否明确;教案是否规范;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积极参加组内、校内教研活动,听课的节数是否达标;听课是否定真;评课是否讲究实效。 考核措施:教务处、教研组组织抽查或全面检查教学进度计划、教学日志、备课笔记,查阅听课笔记、教研组评课统计、教务处考勤统计。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3)完成教学任务情况是否良好,教学基本目标是否达成,是否按时上、下课;讲课内容
11、是否正确;课堂结构是否合理;重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措施是否体现课改新精神,是否讲究师生互动;教学是否富于艺术性;课堂教学效果怎样。 考核措施:查阅教学任务书、抽查教学进度;随堂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 查阅《班级日志》 得分:很好7-6分,良好5-4分,一般3-2分,较差1-0分。 (4)作业量是否符合学校要求要求;作业是否具备经典;学生所做作业是否规范;批改是否正确及时;是否常常到班辅导、面对全体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 考核措施:查阅学生作业。查阅班务日志、教务处到班抽查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5)是否及时、仔细地完成教务处安排的
12、命题出卷、监考、阅卷任务,监考有无渎职现象;阅卷是否一直如一坚持标准;评讲是否定真及时。 考核措施:查看所出试卷;抽查监考情况及监考统计;抽查所阅试卷;召开学生座谈会;查阅教务处值班日志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较差1-0分。 2.教学实绩方面40% 担任文化类课程考试科目标教师其教学实绩的考核重要依据其所教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及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的名次差和差值差,确定本学期该科成绩进步综合名次,并给以对应考核分。 担任文化类课程考查科目或技能类课程的老师,其教学实绩依据该科学期考查成绩的合格率、达标率、优秀率确定其该科该项综合考核分。 考核措
13、施:(1)查阅各科考试成绩表,与期初原始成绩比较;(2)统计文化课期中、期末考试和统考的平均分、合格率、优分率和标准差;(3)考查科.技能科依照其学期成绩合格率、优分率名次最后确定综合名次;(4)各科名次统计标准上依据标准分。(5)标准上同年级任课教师进行比较 得分(综合名次): 第1名40分;第2名39分;第3名38分; 第4名37分;第5名36分; 第6名35分;第7名34分;第8名33分;第9名32分;第10名31分。 凡积极参加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或课件比赛或积极指引学生辅导学生参加校内、外竞赛或刊登论文者,依据公开课级别或辅导竞赛成绩所居名次的奖级、刊载学生论
14、文的刊物级别质量给以适当加分。加分分值为: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含校际)2分 (二)学生评教(20分) 考核项目:教学态度、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等方面的工作质量。 考核措施:由教务处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科科任老师进行民主测评。 得分: 将学生评教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核分。 (学生评教考核表见后附表一) (三)教研组(同行)考核(20分) 考核项目: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及教研活动等方面。 考核措施: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实行,依照教研组工作台帐、平时的听评课等教研活动统计,在组内同行测评和基础上进行学科组考核。
15、得分: 将教研组考核(同行)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核分。 (学科组考核表见后附表二) 第五条考核等级与成果处理: 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加权平均成绩不小于或等于90分可评为优秀;介于70-89分之间为良好;介于60-69分之间为合格;60分如下为差。 学期教学质量奖及其他各类奖惩与考核成果挂钩。考核为优秀等级者予以表扬,考核后几名的实行试聘。对连续二学期考核末名,暂时取消讲课资格。 第六条 组织领导: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在学校党委、校长室领导下,由教务处详细牵头负责。教学质量考核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关考核工作人员要
16、坚持标准,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如违纪违规,要从严处理。 第七条 本考核措施解释权属于学校。 教师考核细则 为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以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同时为发放教学质量奖及其他各类奖励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考核标准:坚持民主、公正、客观性标准;坚持重实绩、讲实效标准;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标准。 第二条 考核内容: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实绩、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 第三条 考核依据:(1)《江苏省如皋师范学校教学管理规范》;
17、2)《教师学期教学任务书》;(3)《江苏省如皋师范学校工作津贴发放实行细则》。 第四条 考核措施:分级、分类考核,量化积分、定性评等。 (一)教学管理部门考核 (共60分) 1、教学常规工作质量方面(20%) (1)履行岗位职责态度是否定真,执行工作纪律是否严肃,是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是否有无端旷职、旷工或常常性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私自停课、调课现象,重要时间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措施:查阅有关考核记载。 得分: 很好4分,良好3分,一般2分,较差2-0分。 (2)教学计划、备课质量是否符合学校要求;教学目标要求、重点、难点、作业布置是否明确
18、教案是否规范;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积极参加组内、校内教研活动,听课的节数是否达标;听课是否定真;评课是否讲究实效。 考核措施:教务处、教研组组织抽查或全面检查教学进度计划、教学日志、备课笔记,查阅听课笔记、教研组评课统计、教务处考勤统计。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3)完成教学任务情况是否良好,教学基本目标是否达成,是否按时上、下课;讲课内容是否正确;课堂结构是否合理;重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措施是否体现课改新精神,是否讲究师生互动;教学是否富于艺术性;课堂教学效果怎样。 考核措施:查阅教学任务书、抽查教学进度;随堂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 查阅《班级日志》
19、 得分:很好7-6分,良好5-4分,一般3-2分,较差1-0分。 (4)作业量是否符合学校要求要求;作业是否具备经典;学生所做作业是否规范;批改是否正确及时;是否常常到班辅导、面对全体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 考核措施:查阅学生作业。查阅班务日志、教务处到班抽查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般1分。 (5)是否及时、仔细地完成教务处安排的命题出卷、监考、阅卷任务,监考有无渎职现象;阅卷是否一直如一坚持标准;评讲是否定真及时。 考核措施:查看所出试卷;抽查监考情况及监考统计;抽查所阅试卷;召开学生座谈会;查阅教务处值班日志 得分:很好3分,良好2分,一
20、般1分,较差1-0分。 2.教学实绩方面40% 担任文化类课程考试科目标教师其教学实绩的考核重要依据其所教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及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的名次差和差值差,确定本学期该科成绩进步综合名次,并给以对应考核分。 担任文化类课程考查科目或技能类课程的老师,其教学实绩依据该科学期考查成绩的合格率、达标率、优秀率确定其该科该项综合考核分。 考核措施:(1)查阅各科考试成绩表,与期初原始成绩比较;(2)统计文化课期中、期末考试和统考的平均分、合格率、优分率和标准差;(3)考查科.技能科依照其学期成绩合格率、优分率名次最后确定综合名次;(4)各科名次统计标准上依据标准分。
21、5)标准上同年级任课教师进行比较 得分(综合名次): 第1名40分;第2名39分;第3名38分; 第4名37分;第5名36分; 第6名35分;第7名34分;第8名33分;第9名32分;第10名31分。 凡积极参加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或课件比赛或积极指引学生辅导学生参加校内、外竞赛或刊登论文者,依据公开课级别或辅导竞赛成绩所居名次的奖级、刊载学生论文的刊物级别质量给以适当加分。加分分值为: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含校际)2分 (二)学生评教(20分) 考核项目:教学态度、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等方面的工作质量。 考核措施:由教
22、务处组织全体学生对学科科任老师进行民主测评。 得分: 将学生评教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核分。 (学生评教考核表见后附表一) (三)教研组(同行)考核(20分) 考核项目: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辅导、考试及教研活动等方面。 考核措施: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实行,依照教研组工作台帐、平时的听评课等教研活动统计,在组内同行测评和基础上进行学科组考核。 得分: 将教研组考核(同行)百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成综合考核分。 (学科组考核表见后附表二) 第五条考核等级与成果处理: 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每学期按考核分确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加权平均成绩不小于或等于90分可评为优秀;介于70-89分之间为良好;介于60-69分之间为合格;60分如下为差。 学期教学质量奖及其他各类奖惩与考核成果挂钩。考核为优秀等级者予以表扬,考核后几名的实行试聘。对连续二学期考核末名,暂时取消讲课资格。 第六条 组织领导: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在学校党委、校长室领导下,由教务处详细牵头负责。教学质量考核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关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标准,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如违纪违规,要从严处理。 第七条 本考核措施解释权属于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