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1) 培训学习讲义 2011年12月 前 言 砌体结构历史悠久,从古至今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早在远古时代,人类就用天然石块建造栖身之所;约在八千年前,人类就会使用晒干的泥土作为建筑材料;五千年前,人类已采用经凿琢的石材建造房屋、城堡、陵墓和神庙;三千年前,出现了烧制砖;公元1824年水泥问世,为砌块的生产、运用奠定了基础,混凝土砌块自1882年生产应用至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当今,砌体结构建筑无论从材料、工艺、结构与设备的研究及应用,还是砌体结构理论的研究与计
2、算方法的完善,都有突飞猛进的发展。 众所周知,砌体结构具有诸多优点:主要建筑材料就地取材;有良好的耐候性、耐火性、化学稳定性;建筑美观、古朴、舒适;施工简便、造价低廉等。正因为如此,砌体结构的生命力极强。正如一位资深砌体结构学者E·A·Jams所指出:“砌体结构经历了一次中古欧洲的文艺复兴,其有吸引力的功能特性,是它获得新生的关键。我们不能停留在这里,我们正在赋予砌体结构新的概念和用途。” 我国是砌体大国,一些伟大的历史建筑载入了人类的文明发展史,这是我们引以自豪的象征:例如两千多年前建造的万里长城,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砌体工程之一;春秋战国时期兴修的都江堰水利工程,至今仍发挥它的作用,被誉为
3、世界水利文化的鼻祖”;1400年前用料石修建的河北省赵县安济桥,是当今世界上现存最早、保存完善的古代敞肩石拱桥,该桥已被美国土木工程学会选入世界第12个土木工程里程碑等。新中国成立之后,经过三年的经济恢复,从1953年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建设,建筑事业从此出现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进行了规模巨大的城市建设、住宅建设和公共建筑建设。与此同时,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设计、施工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建筑事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在砌体结构应用技术研究方面,经过长期不懈努力,已在诸多方面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在1976年唐山大地震之后,我国建筑工程界围绕地震灾害的调查和总结;抗震规范制定、修订和提高建筑抗
4、震设防标准;大量开展建筑物抗震实验研究等方面,着力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巨大成功。其中,为解决砌体结构建筑抗震性能欠佳的难题,创造性地研究成功并大力推广的构造柱砖混多层建筑结构体系,对推进砌体结构的发展,成就巨大。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展配筋砌体的应用研发,取得了可喜成绩,在各地已建成多栋高层配筋砌体结构房屋。 然而,由于砌体结构本身固有的一些特性,它大量使用地方建筑材料,其质量参差不齐,鱼目混杂;建造中主要由手工操作,工人技术水平高低不一,操作常出现不规范行为。这将导致建筑物的质量问题,甚至是质量事故。此外,如结构设计不到位,也将使建筑物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证。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
5、震,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破坏力最强、经济损失最重、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灾害。这次地震造成了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举国震恸,举世震惊。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原因,除了地震造成的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外,主要是由房屋建筑严重破坏和倒塌导致了大量人员的伤亡。调查资料显示,在四川省的6个极重灾区,共有2729.98万m2建筑物倒塌,其中城镇居民住宅1219.22万m2,教育用房134.28万m2,医疗卫生用房53.47万m2,文体用房12.15万m2,办公用房244.19万m2,商业用房171.59万m2,工业、仓储用房859.09万m2,在这些建筑中,砌体结构占了绝大多数。 经历了
6、这一特大地震灾害的人们,提出了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砌体结构房屋抗震吗?对此,应了解地震灾害史。从世界范围讲,历次地震表明,砌体结构(主要指传统砌体结构)在地震中破坏和倒塌较多。历史上在印度、希腊、塔什干以及日本关东大地震都证明了这一点,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也不例外。对于此次汶川大地震导致建筑物的破坏和倒塌,经国内一些资深专家的调查分析认为,房屋严重破坏和倒塌或是年久失修、结构构件严重老化;或是没有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烈度较低,或是存在建筑结构设计缺陷;或是本身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等原因造成。调查还表明,除了危险地段山体滑坡造成的灾害外,总体上城镇倒塌和严重破坏需要拆除的房屋约为10%;凡
7、是严格按照89抗震规范或2001抗震规范的规定设计,按照施工规范施工的各类房屋,在遭受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地震作用下经受了考验,没有出现倒塌破坏。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建筑物(含砌体结构房屋)虽然其中本身最初的建筑质量不高,但是在地震前采取了合理、有效的加固措施,在震后巍然屹立在废墟中,不仅没有遭受破坏或倒塌,而且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我国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在上个世纪,全世界陆地每年发生的地震约有1/3在我国,六度及六度以上地震区为国土面积的2/3以上。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我国对建筑物的抗震技术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积累了在高烈度地震区建造砌体房屋的宝贵经验;进行了提高砌
8、体房屋抗震性能的大量工程实践;制定了数量众多的建筑抗震技术标准。因此,随着建筑科学技术的进步,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通过砌体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结构建筑在经受地震时完全可以实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建筑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规划、勘察、设计、产品、施工和使用等各项活动。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建筑产品使用的长期性和固定性,它的质量又对社会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建筑工程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标准是质量的核心。因此,制定和贯彻执行工程技术标准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原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9、遵循“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编制原则,九年来的实践证明,该规范对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和保证,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事物的发展规律是与时俱进,技术标准的编制也不例外,它的内容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的不断增长,也必将对规范内容适时地修改完善。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也正是这种形势下所做的一次重要修改。 为使广大工程技术人员更好地了解、掌握和运用本规范,特编写此讲义。本讲义编制工作得到了张鸿勋、吴体、吴建军、侯汝欣等同志的热情帮助、支持和鼓励,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由于本规范综合性较强,涉及面较广,更限于编
10、者水平,不当之处请同行指正。 编者 目 录 砌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历史沿革 1 规范条文解读 第1章 总则 5 一、规范编制目的 5 二、规范适用范围 5 第2章 术语 6 一、砌体结构 6 二、配筋砌体 6 三、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10 四、薄层砂浆砌筑法 11 第3章 基本规定
11、 12 一、砌体结构工程施工方案 12 二、砌体砌筑顺序 12 三、皮数杆设置 14 四、墙(柱)抗风允许自由高度 14 五、施工质量控制等级运用 16 六、钢筋防腐 18 七、检验批的验收标准 20 八、检验项目检验批的最小容量 22 第4章 砌筑砂浆 23 一、水泥进场检查与复验 23 二、砂浆用砂 24 三、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石灰膏的应用 25 四、拌制砂浆用水 26 五、水泥砂浆替代水泥混合砂浆的规定 27 六、砌筑砂浆增塑剂应用规定 27 七、配制砌筑砂浆应采用质量计量 30 八、砌筑砂浆的使用时间 32 九、砌筑砂浆强度的合格验收条件
12、36 十、实体检测 38 第5章 砌体工程 50 一、砌筑时对非烧结砖产品龄期的规定 50 二、砖砌筑前的浇水湿润 50 三、铺浆操作要求 51 四、竖向灰缝质量控制 54 五、砖和砂浆的强度验收 55 六、砌体灰缝砂浆饱满度的规定 55 七、砌体转角处、交接处及临时间断处的砌筑规定 55 八、砖砌体的组砌要求 55 九、砖砌体水平灰缝厚度的规定 55 十、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 55 第6章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55 一、施工前应编绘小砌块墙体排块图 55 二、小砌块砌筑时对其产品龄期的规定 55 三、宜选用专用小砌块砌筑砂浆砌筑小砌块砌体 5
13、5 四、混凝土小砌块砌筑前的预湿要求 55 五、承重墙体对小砌块的外观质量要求 55 六、小砌块的“反砌” 55 七、小砌块砌体砂浆铺灰要求 55 八、芯柱混凝土的浇灌要求 55 九、小砌块、芯柱混凝土、砂浆的验收 55 十、小砌块砌体灰缝砂浆饱满度规定 55 十一、小砌块墙体转角处、交接处及施工临时间断处的砌筑规定 55 十二、芯柱混凝土的浇灌 55 第7章 石砌体工程 55 一、石材的放射性检验 55 二、毛石砌体灰缝厚度规定 55 三、挡土墙泄水孔的设置要求 90 四、石材及砂浆强度的验收 90 五、石砌体尺寸、位置的规定 55 第8章 配筋砌体工程
14、55 一、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对砌筑砂浆及灌孔混凝土的使用要求 55 二、钢筋的配置要求 55 三、混凝土、砂浆强度验收规定 55 四、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 55 五、砌体中钢筋连接方式、锚固长度、搭接长度 55 六、构造柱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55 七、钢筋安装位置允许偏差 55 第9章 填充墙砌体工程 55 一、砌筑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产品龄期规定 55 二、填充墙用小砌块砌筑前的浇(喷)水规定 55 三、填充墙墙底的砌筑要求 55 四、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不得混砌 55 五、填充墙施工时间的规定 55 六、填充墙
15、块体及砌筑砂浆的强度验收条件 55 七、填充墙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 55 八、填充墙连接钢筋采用化学植筋时应进行实体检测 55 九、填充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允许偏差 55 第10章 冬期施工 55 一、砌体工程冬期施工方案的制定要求 55 二、冬期施工对材料的要求 55 三、冬期施工中砂浆试块的留置规定 55 四、冬期施工中砖、小砌块浇水湿润的要求 55 五、冬期施工中对水、砂拌制温度的要求 55 六、砌筑砂浆使用温度规定 55 七、采用暖棚法施工对暖棚内温度及养护时间的规定 55 八、最低气温等于或低于-15℃时砂浆强度等级应提高 55 九、冬期施工对砂浆掺氯
16、盐的限制 55 第11章 子分部工程验收 55 一、观感质量检查 55 二、砌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理方法 55 三、有裂缝砌体的工程验收 55 附 录A 砌筑工技能要求 55 参 考 文 献 55 砌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历史沿革 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是从20世纪50年代在借鉴原苏联规范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基本建设发展的急切需要,由原苏联全套引进了许多重点工程项目,因而工程建设标准在1958年以前主要是翻译原苏联的规范,并根据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在条文下加以一些注释。关于我国砌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半个多世纪,经历了以下发展过程:
17、 1956年,原国家建设委员会批准了《建设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其中第二篇是“砖石和炉灶工程”。该规范是翻译原苏联国家建设委员会1955年批准实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全部条文,并加以补充和注解而成。 1961年至1963年间,原建筑工程部会同原第一、第三机械工业部和冶金工业部共同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第二篇“砖石和炉灶工程”进行修订。在规范内容方面作了删改和补充,对文字有较大的精减,并由原建筑工程部批准为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66,自1966年6月1日起试行。 1972年,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委托原陕西省建委会同有关
18、单位对《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66进行审查再版,由于时间较短,不可能作更多的调查和试验研究工作,故内容除了少数条文稍有修改外,基本没有什么变动,并且仍有一部分条文仍沿用原苏联规范的条文。审查后的规范名称为《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66(修订本),经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批准,自1973年7月1日起试行。 1979年,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委托原陕西省建筑工程局会同有关单位对《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J14-66(修订本)进行全面修订,历时3年,修订后的规范更名为《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由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于1983年9月1日起执行
19、该规范修订的原则是:(一)在原国家建委和原国家建工总局的统一布置下,与有关规范、规程明确分工,相互协调,以避免重复;(二)从实际出发,按一般国营建筑企业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施工水平作出规定,以利于提高施工质量,促进施工技术的发展;(三)根据发展需要和各地反映,对原规范不足部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予以适当补充;(四)尽可能照顾全面,暂时确难顾照全面的,给予各地区一定的灵活性。修订后规范内容包括:总则、砌筑砂浆、砌砖工程、砌石工程、冬期施工、工程验收共七章计128条条文和七个附录。在128条条文中,保留7条,修改84条,增加37条;增加4个附录。另外,删除原规范条文39条。增加和删除的主要内容是
20、一)考虑到土墙一般属乡村建筑,地方性较强,可由各地区自行编制有关规程或规定,故删除了原规范中土墙工程一章;(二)砌块、墙板工程已有部分技术规程,为了避免重复,也予删除;(三)根据我国震害的教训,为适应抗震需要,增添了抗震设防地区的一些施工规定;(四)承重粘土多孔砖现已有部分标准,且在一些省、市广泛使用,故在本规范砌砖工程一章的第二节一般砖砌体中,补充了承重多孔砖砌体的有关规定。另外,考虑到砌筑砂浆目前存在的问题较多,特别在砂浆试块的制作、养护和强度取值等方面,管理比较混乱,因而在本规范中作了一些补充规定。 1993年,根据建设部司发文(93)建标字第83号文的要求,由陕西省计委负责,陕西
21、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会同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南京建筑工程学院等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3-83进行修订。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一)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的要求,修改了有关符号、计量单位和术语;(二)与1983年以后发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配套;(三)将规范更名为《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四)增加了了混凝土小型砌块工程、填充墙工程、多孔砖和蒸压(养)砖砌体工程、冬期施工中采用掺外加剂法及暖棚法等施工内容;(
22、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补充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的划分规定;(六)充实了配筋砌体、砌筑砂浆的相关内容。经修订的规范名为《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98,于1999年6月1日起实施。 2000年,根据国家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关于二〇〇〇年至二〇〇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天津市建工集团总公司、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潍坊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遵循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规范“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修订原则,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23、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为准则,将有关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吸收和补充相关内容,删除有关施工工艺、评优等内容,构成新的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修订后的规范共分11章。其中,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石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等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各章中分“一般规定”、“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三节内容。在“一般规定”中,主要是对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质量的控制提出的要求;“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中,规定了验收项目的质量要求、抽检数量、检验方法。此外,规范还规定了强制性条文。修订后的规范名为《
2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实施。 2008年,鉴于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实施多年,在此期间,随着建筑业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随着国家建设领域“四节一环保”政策的贯彻,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四新”不断涌现和广泛应用;随着一批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相关标准相继修订;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对规范GB 50203-2002进行适时修订是十分必要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2号文“关于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
25、订计划(第一批)”的要求,成立了以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陕西省建工集团总公司为主编单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爱舍(天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单位为参编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进行修订。本次经修订后的规范共分162条条文和3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规范名称改为《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砌体材料补充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 3.增加墙体砌筑时应设置皮数杆。 4.增加正常施工条件下,砖砌
26、体、小砌块砌体及石砌体每日砌筑高度的规定。 5.增加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规定。 6.增加“一般项目”检测值的最大超差值为允许偏差值的1.5倍的规定。 7.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修订内容,修改了分项工程检验批各项抽检项目最小样本容量的规定,替代原规范条文抽检数按检验批数量的百分数(一般规定为10%)抽取的方法。 8.补充砂中有害物质的种类及限制。 9.增加不同块体所用砌筑砂浆稠度的规定。 10.统一现场拌制的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的使用时间。 11.水泥砂浆替换同强度等级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的规定。 12.根据结构可
27、靠度原则,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设计标准》GB 50068中“质量验收标准宜在统计理论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定,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对计量抽样的主控项目合格质量水平的要求,修改了砌筑砂浆的合格验收条件。 13.修改块体砌筑前浇水湿润程度的控制方法,用相对含水率替代吸水率。 14.将砌体的轴线位移、墙面垂直度及构造柱尺寸的质量验收由“主控项目”修改为“一般项目”。 15.增加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编绘小砌块平、立面排块图;房屋纵横墙交接处及设备卡具安装处应用混凝土灌实小砌块孔洞;修改施工洞口不得留直槎的规定。 16.增加用于室内的石材
28、应经放射性检验;挡土墙厚度规定;毛石与实心砖组合墙的砌筑规定;毛石砌体与实心砖砌体相接、转角处的砌筑规定;毛石砌体灰缝厚度规定。 17.补充配筋砌体中钢筋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安装位置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受力钢筋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的规定。 18.增加填充墙砖、小砌块强度等级的进场复验要求。 19.增加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含水率的规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薄灰砌筑法的施工要求;填充墙与框架柱、剪力墙、梁之间的连接构造按设计的脱开方法或不脱开方法进行施工。 20.增加填充墙与主体结构间连接钢筋采用植筋方法时的锚固拉拔力检测及验收规定。 21.修改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
29、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底部砌筑其他块体或现浇混凝土坎台的规定。 22.修改冬期施工中同条件养护砂浆试块的留置数量及试验龄期的规定。 23.删除冻结法施工;将氯盐砂浆法纳入外加剂法。 24.强制性条文做了部分删减。其中,原规范第4.0.1条中“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在新规范中改为非强制性条款;原规范强制性条文第4.0.8条改为非强条。 25.附录中增加填充砌体植筋锚固力检验抽样判定;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 在《规范》审查会上专家们认为,《规范》修订内容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明显改进提高和创新性: 1、根据结构可靠度设计的基本原则,运用统计概率分析方法修改了砌筑砂浆强度的合
30、格检验验收条件; 2、块体砌筑前浇水湿润程度改用相对含水率控制方法,使规定更为合理; 3、科学而合理地将有尺寸允许偏差的部分“主控项目”调整为“一般项目”; 4、规定了填充墙砌体后植拉结钢筋的实体检测及验收要求。 规 范 条 文 解 读 第1章 总则 一、规范编制目的 【规范条文】: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条文解读】: 本标准名称为《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以下简称《新规范》GB 5
31、0203),系工程质量验收型规范,其被代替的规范是《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以下简称《原规范》GB 50203)。《原规范》GB 50203连同其他14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于21世纪初同时修订的。为适应建筑市场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建设部领导适时提出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改革思想和规范修订方针。实践证明,在这一修订方针下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系列标准,对促进建筑施工质量提高,确保工程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次规范修订仍将继续遵循上述方针。 《原规范》GB 50203颁布实施九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进一步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
32、的快速提高,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和建设领域“四节一环保”方针的贯彻落实,建筑业又有了很大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大量涌现并推广应用;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推出与革新;多本建筑技术标准进行了修订与制定。鉴此,在新形势下对已实施九年的《原规范》GB 50203进行适时修订,对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是十分必要的。 二、规范适用范围 【规范条文】: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砌石工程。 【条文解读】: 新规范将适用范围确定为“建筑工程的砖、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
33、收”,替代原规范的“建筑工程的砖、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比较看出,新、旧规范在规范的适用范围的表述上有所不同。新规范将适用对象确定为“砌体结构工程”,这是依据砌体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分类进行考虑的。砌体工程包括砌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工程)、墙体节能工程等,因此,新规范更名《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十分贴切的。新规范更名后,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在规范的名称上进行了统一。
34、另外,新规范在本条文的文字上还做了两点修改,一是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简述为“小砌块”。系因新规范新增了“小砌块”这一术语,它的定义为“块体主规格的高度大于115mm而又小于380mm的砌块,包括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简称小砌块”。二是将原规范条文中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修改为“施工质量验收”。系因为与规范名称更为一致,而施工质量控制(主要体现在过程控制中)也是为施工质量验收打基础的,这与“完善手段”的作用和目的完全相同。 第2章 术语 一、砌体结构 【规范条文】: 2.0.1 砌体结构 masonry
35、structure 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条文解读】: 砌体系指用各种砖、石、小砌块和砌筑砂浆(或其他粘结材料)砌筑而成的墙、柱等。 结构(此处指建筑结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系指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相关组成部分的实体;狭义系指各种工程实体的骨架。 本规范所指砌体结构,除承重的墙、柱砌体之外,其相关组成部分,如自承重的填充墙砌体也属砌体结构的范畴。 二、配筋砌体 【规范条文】: 2.0.2 配筋砌体 reinforced masonry 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
36、结构。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和配筋小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统称。 【条文解读】: 配筋砌体系指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的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相对无筋砌体,其结构性能得到大大提高。 1 网状配筋砖砌体 网状配筋砖砌体如图1所示,其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网状配筋砖砌体中的体积配筋率,不应小于0.1%,并不应大于1%。 2)采用钢筋网时,钢筋的直径宜采用3mm~4mm。 3)钢筋网中钢筋的间距a,不应大于120mm,并不应小于30mm。 4)钢筋网的间距Sa,不
37、应大于五皮砖,并不应大于400mm。 5)网状配筋砖砌体所用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钢筋网应设置在砌体的水平灰缝中,灰缝厚度应保证钢筋上下至少各有2mm厚的砂浆层。 (a) (b) (c) (d) 图1 网状配筋砖砌体 (a) 网状配筋砖柱;(b) 方格钢筋网;(c) 连弯钢筋网;(d) 网状配筋砖
38、墙及钢筋网 2 组合砖砌体构件 组合砖砌体构件包括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的组合砌体构件和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 1)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的组合砌体构件 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的组合砌体构件如图2 、图3所示。 (a) (b) (c)
39、 图2 组合砖砌体构件截面 1——混凝土或砂浆;2——拉结钢筋;3——纵向钢筋;4——箍筋 图3 混凝土或砂浆面层组合墙 1——竖向受力钢筋;2——拉结钢筋;3——水平分布钢筋 组合砖砌体构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面层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7.5。 (2)砂浆面层的厚度,可采用30mm~45mm。当面层厚度大于45mm时,其面层宜采用混凝土。 (3)竖向受力钢筋宜采用HPB300级钢筋,对于混凝土面层,亦可采用HRB335级钢筋。单侧受压钢
40、筋的配筋率,对砂浆面层,不宜小于0.1%,对混凝土面层,不宜小于0.2%。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1%。竖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钢筋的净间距,不应小于30mm。 (4)箍筋的直径,不宜小于4 mm及0.2倍的受压钢筋直径,并不宜大于6 mm。箍筋的间距,不应大于20倍受压钢筋的直径及500 mm,并不应小于120 mm。 (5)当组合砖砌体构件一侧的竖向受力钢筋多于4根时,应设置附加箍筋或拉结钢筋。 (6)对于截面长短边相差较大的构件如墙体等,应采用穿通墙体的拉结钢筋作为箍筋,同时设置水平分布钢筋。水平分布钢筋的竖向间距及拉结钢筋的水平间距,均不应大于500 m
41、m。 (7)组合砖砌体构件的顶部和底部,以及牛腿部位,必须设置钢筋混凝土垫块。竖向受力钢筋伸入垫块的长度,必须满足锚固要求。 2) 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 需要注意,并非设有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砌体都称为配筋砌体,而是从构造柱的设计上,要多处配置,并间距不能过大,与砌体共同形成组合墙受力,如图4所示。否则,在房屋的个别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与砌体形成不了组合墙共同受力,只能认为是构造措施。 组合砖墙的材料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构造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 (2) 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不宜小于240mm×24
42、0mm,其厚度不应小于墙厚,边柱、角柱的截面宽度宜适当加大。柱内竖向受力钢筋,对于中柱,钢筋数量不宜少于4根、直径不宜小于12mm;对于边柱、角柱,钢筋数量不宜少于4根、直径不宜小于14mm。构造柱的竖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也不宜大于16mm。其箍筋,一般部位宜采用直径6mm、间距200mm,楼层上下500mm范围内宜采用直径6mm、间距100mm。构造柱的竖向受力钢筋应在基础梁和楼层圈梁中锚固,并应符合受拉钢筋的锚固要求。 图4 砖砌体和构造柱组合墙截面 (3) 组合砖墙房屋,应在纵横墙交接处、墙端部和较大洞口的洞边设置构造柱,其间距不宜大于4m。各层洞口宜设置在相应位置,
43、并宜上下对齐。 (4) 组合砖墙房屋应在基础顶面、有组合墙的楼层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180mm;纵向钢筋数量不宜少于4根、直径不宜小于12mm,纵向钢筋接头应符合受拉钢筋的锚固要求;圈梁的箍筋直径宜采用6mm、间距200mm。 (5) 砖砌体与构造柱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并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根直径6mm的拉结钢筋,且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600mm。 (6) 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坪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梁相连。 (7) 组合砖墙的施工顺序应为先砌墙后浇混凝土构造柱。 3 配筋小
44、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是由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和混凝土楼、屋盖所组成的房屋建筑结构。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不同于一般传统砌体,它具有砌体结构和混凝土结构兼容的某些特殊功能,可以用于大开间和高层建筑结构,其优势较为突出。在国外,配筋砌块剪力墙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美国在1931年新西兰那匹尔大地震和1933年加里福尼亚长滩大地震无筋砌体严重损害之后,推出了配筋混凝土砌块结构体系,建造了大量多层配筋砌体建筑,如1952年建成26栋6~13层美国退伍军人医院,1966年在圣地亚哥建成8层海纳雷旅馆(位于9度区)和洛杉矶19层公寓、1990年5月在内华达州拉斯维加
45、斯(7度区)建成了4栋28层配筋砌块砌体旅馆等。这些建筑大部分经历了强烈地震的考验,如1971年圣费南多大地震,大洛杉矶地区的1987年7.1级地震、1989年6.9级地震和1994年在洛杉矶市西北35公里处的6.6级地震,配筋砌块建筑都表现了良好的抗震性能。在欧洲的瑞典,在配筋砌块砌体在10多年前就被认为是一种经济合理的结构体系。在世界范围内,高强砌块和配筋砌块砌体已成为用以建造高层建筑,并成为与钢筋混凝土结构具有类似性能和应用范围的一种结构体系。国内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在广西、辽宁、上海等地建造了多栋11层、15层、18层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高层建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6、三、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规范条文】: 2.0.8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category of constuction quality control 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条文解读】: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这一概念引用到我国施工规范,是在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98中首次进入的。它是国际上适用的一种方法,根据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要素(如现场施工质量管理现状;砌筑砂浆和混凝土强度生产水平;砌筑砂浆的拌合方式及砌筑工人技术水平高低等)确定的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控制等级。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并非等同于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 “施工质量控
47、制等级”有何实际意义呢?由于砌体工程施工的特殊性,操作基本由手工完成,因此砌筑质量受到许多人为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例如,砌筑前块体是否浇(喷)水及湿润程度;砌筑砂浆拌制时各组份材料质量是否计量准确,搅拌方式和时间是否合理,稠度大小是否符合要求;砌筑砂浆是否随拌随用、拌制后的使用时间控制;砌筑工人的操作手法;灰缝厚度和饱满度等等。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曾进行过砌筑工人技术水平对砌体抗压强度和抗剪强度的对比试验。试验人员中第一类人员为长期在试验室从事砌体试件制作的一名高级瓦工;第二类人员为施工现场的一名高级瓦工;第三类人员为施工现场的一名初级瓦工。试件制作材料选用MU15烧结普通砖和MU10 P型烧结
48、多孔砖,砌筑砂浆为M5、M10水泥石灰砂浆。试件制作场地在同一结构试验车间,砖统一浇水湿润,砌筑砂浆拌制后分别使用,养护为室内自然养护。养护28d后进行试验。对比试验结果表明,在材料和试验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不同技术水平的瓦工砌筑的试件,砌体强度值的差异是十分明显的。如以第一类人员砌筑的试件抗压和抗剪强度为基准,即相对强度为100%时,则第二类、第三类人员砌筑的试件,抗剪强度相对值分别为64.4%~73.7%和47.7%~50.9%;抗压强度和墙片抗侧力荷载,第二类、第三类人员砌筑的试件实测平均值分别是第一类人员砌筑试件的54%和50.7%。由此可以看出,由于瓦工技术水平的差异,有可能使砌体
49、强度值相差一倍左右。 因此,在砌体结构设计中砌体强度设计指标应考虑施工控制等级的影响,即对施工质量控制等级高的(A级)施工队伍,在设计时可取砌体强度设计指标较高的值,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次之(B级)和较低(C级)的,应在设计指标取值上取相应较低的值。这样,方可确保砌体结构在不同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下建造的的房屋有相同而可靠的安全性,以满足设计使用的安全。 关于砌体结构的设计方法,国际上采用的是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方法,这与我国现行的砌体结构设计基本原则是一致的。按照该方法,砌体强度设计值等于砌体强度标准值除以材料分项系数γf 。欧洲共同体规范对材料分项系数的采用见表1。 表1 材料性能分项系数
50、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A B C 砌体砌筑 2.0 2.3 3.5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规定,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C级时,砌体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调整系数γm=0.89,即相当于材料分项系数由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时的1.6增大为1.8。鉴于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在《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中,各项砌体强度设计值是针对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所确定的,对A级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暂不考虑砌体强度设计值的提高。但是,上述设计规范经修订后,砌体结构的材料性能分项系数做了以下修改:设计时,一般情况下宜按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考虑,取γf=1.6;当为C级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