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房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门面房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年租金为叁万肆仟圆整。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6月20日租金1700元,下半年租金须于2013年5月底前付清。在租期内如乙方迟交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租期满如续租,提前2个月签订协议,且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力。
二、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5000元,乙方如对甲方房屋造成损害,应赔偿损失。
三、水、电费按表计量,谁使用谁付款,
2、每月一清。
四、乙方需合法经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私自转租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六、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对该房屋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出资。房屋租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应将房屋无条件交甲方收回。
七、房子到期后应保持原样不得有其他变化,如有弄脏要将其粉刷恢复原样。
八、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门窗等设备的维修和养护。门窗管道等设施应保持良好,如有损伤,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九、乙方如果违约,应承担年租金总额的30%违约金,拖欠租金应承担年租金总额10%的滞纳金。
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与四邻的关系,不得因排烟、垃圾处理等问题损伤其他住房的利益。
甲方:
乙方: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