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营业性演出管理办法
一、总则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娱乐消费的日益增长,山东省营业性演出业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为了规范山东省范围内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保护观众利益,促进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山东省制定了《山东省营业性演出管理办法》。
二、演出许可
1. 演出主体:凡是有意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根据规定申请演出许可。包括剧院、表演团体、演出公司、演唱会组织者等。
2. 演出场所:演出场所必须经过审批并取得相关资质,包括剧院、演出厅、会议中心等。场所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演出安全和观众的舒适度。
3. 演出内容:演出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不得传播违法、淫秽、暴力等有害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4. 演出时间:演出日期和时间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以便统筹安排,避免重复演出和场地冲突等问题。
三、演出票务管理
1. 票务销售:演出主办方应当提前设计合理的票务销售方案,避免票务压力集中导致的混乱和不公平。
2. 票务定价:演出主办方在票务定价上要遵循市场规律,保持合理的定价水平,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欺诈或剥削观众。
3. 票务分配: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演出主办方应当将少数优质演出门票保留给普通观众,并制定合理的票务分配方案。
四、演出监管
1. 监管主体:山东省将成立专门的演出监管机构,负责全省范围内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3、的监督管理工作。该机构将加强对演出许可、票务管理、演出市场秩序等的监管。
2. 监管措施:演出监管机构将采取常态化、精细化、网络化的监管措施,包括随机检查、举报受理、案件调查等方式,确保演出市场的规范运作。
3.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演出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演出监管机构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演出许可等措施。
五、观众权益保护
1. 反垄断:演出监管机构将加强对演出市场的反垄断监管,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保护观众权益。
2. 购票退改:演出主办方应当建立健全的退改票机制,确保观众在合理的情况下享受购票退改的权利。
3. 服务质量:演出主办方应当提供优质的演出服
4、务,确保观众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六、法律责任
对于故意违反《山东省营业性演出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十年。届满前需进行修订和延长,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2. 其他与本办法有关的具体实施细则,将由山东省演出监管机构另行制定并发布。
总结
在山东省营业性演出管理办法的指导下,山东省范围内的演出市场将更加规范和有序。观众的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演出机构和演出主办方也将更加注重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推动山东省营业性演出产业健康发展。同时,该管理办法的实施也将为社会文化的进步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供更好的条件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