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 标准工作时的考勤规定1、上班时间为 9:00 18:00,午休时间为12:00-13:30; 2、上、下班均需本人准时打卡或登记; 3、员工因公外出,应提前在前台填写考勤登记表。 4、员工请年假、病假、事假等直接填写休假申请表,具体规定见休假管理规范相关条款; 5、前台每周根据门禁系统生成的报表或登记记录、考勤登记表及休假申请表统计出考勤报表,交人力资源部。 公司实行5天7.5小时工作制,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也不设加班相关管理制度,倡导以绩效为导向,
2、各部门、员工根据绩效目标达成情况自行安排。第四条 关于迟到、早退的规定。1.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视为迟到;未按规定时间下班、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扣款:公司实行人性化上班时间,9点15分之前为善意迟到,超过9:15分刷卡考勤一律为迟到, 9:15-9:30分迟到罚款20元/次,9:30-10:00迟到罚款30元/次,10:00以后罚款50元/次;迟到当天请到前台交至罚款,否则将在工资发放时扣除;所得罚款用于员工活动基金,如下午茶,分享会。3、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主管人(或其他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地点及返回时间,并在外出登记本上注明,外出事由虚假按班中办私事论处,并另外追究欺
3、骗主管责任。4、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核准后方可外出5、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3次(含)以上者,给予警告处罚。如一年之内有二个月(含)以上出现“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3次以上(含)”情形,取消年终奖,不予评优、评先进。第五条 关于旷工的规定1、员工在上班时间,无故未请假的不到岗、离岗或全天缺勤的,均视为旷工。确认旷工条件:如门禁系统、考勤登记表、休假申请表均无任何出勤记录,该员工也未向其直接领导者提前告知或请假的; A、罚款标准:员工月固定工资/ 月平均工资天数旷工天数2 B、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次或者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三次者,取消年终奖励,不予评优、评先进,且不参与下年
4、度调薪,旷工累计达到一周将予以辞退;C、考勤结果属于员工绩效和工作表现的范畴第六条 休假管理规范员工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范可以享有以下各类休假:带薪年假、法定节假、病假、重病/伤假、事假、婚假、产假(含哺乳假)、丧假、公假。除病假、事假和哺乳假以 1 小时为最小单位,其他各类假均以 1 天为最小单位。 一、带薪年假 A、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1年的,可在次年按比例享有带薪年假;年休假实际天数小数点部分以0.5天或整天接近值计算(例如:2.452.5天)。 a. 员工加入公司并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含一年)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以后年假公司龄5 b. 带薪年假最多不超过15
5、个工作日; B、员工带薪年休假须在当年(日历年)内休完,两年年休假不能连休; C、带薪年休假原则上不能与春节、五一和十一假连休; D、当年已经享有婚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带薪年休假,当年已享有带薪年休假的,应将已享有部分从第二年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 E、员工休病假或女员工休产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当年不享有带薪年休假;当年已享有带薪年休假的,应将已享有部分从第二年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 F、带薪年假本着集中休假原则,每年请假最多不能超过3次;G、已提出调动或辞职申请或被公司辞退的员工,自提出之日起不再享年假,不予休年假,不补当年剩余年假,不折现。二、病假: A、当月 2 个工作日以内(含)的病假凭医保医院
6、证明和门诊病历按日工资的 60发放; B、当月 2个工作日以上的病假凭医保医院证明和门诊病历,按工资的40发放; C、当年请连续一个月以上的病假,凭医保医院证明和门诊病历,按当地最低工资支付。 三、公休假日及节假日1、公休日:周末双休。2、法定假日:共计十天,分别为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另三八妇女节下午女员工休假半天。四、 婚假1、婚假,转正员工可以享有婚假; A、婚假一般为三天,晚婚者(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可享有共10 个日历日假期; B、婚假为日历天数,即为连续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在内,不可预支,不折现,不累计; C、婚假必须在结婚证上所示的结
7、婚之日起 6 个月内申请并休假完毕,未能在限期内休假作自动放弃论;员工应在依法履行结婚注册手续后提请休假,申请婚假需出示结婚证明书以作记录,如申领有薪婚假后未能提供结婚证明书,已休完之假期将作无薪事假处理。 五、产假 1、产假,女员工生育享有连续90天的带薪产假(产前15天,产后75天),晚育女方增加30天,难产的女员工有额外的15天产假。 A、计划生育假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5 至15天休假,工资发放参照病假工资标准执行; B、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将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 至30 天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 42 天产假;工资发放参照病假工资标准执行; C、产假期间,参加了当地生育保险的由当地医保发放生育津贴,分娩费用按照当地生育办法等有关政策执行; D、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员工由社保发放生育津贴;E、婴儿出生一周岁内的女员工,每天可安排 1 小时哺乳时间,不累计,不折现。 六、丧假1.在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员工可享丧假。2.员工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去世,允许申请带薪丧假。3.丧假为3天,外埠给予路程假(按直达火车及长途汽车行驶时间计算,不超过3天);4.丧事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本规范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人力资源部 2014/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