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地类调查 外业阶段成果质量检查办法 为规范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外业阶段成果质量,保证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入库资料准确可靠,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国土调查办发〔2007〕48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在黑龙江省土地调查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的地类调查外业成果质量检查工作,包括县级自检、地市级复查、省级抽查及对外业成果的日常检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按照本办法组织的地类调查外业阶段成果检查结果只能作为外业阶段成果质量是否合格以及是否能开展下一阶段工作的依据,不能
2、作为农村土地调查工作最终成果质量评定的依据。 二、主要任务 通过对外业调查阶段形成的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补测成果,以及外业调查工作报告和自查报告等成果资料的检查,评定成果质量,为农村土地调查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三、检查制度 对农村土地调查外业调查成果实行县级自检、地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检查制度,由各级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土地调查办)负责。 县级自检:外业调查工作完成后,由作业单位向县级土地调查办提出外业阶段成果检查申请,由县级土地调查办组织进行县级自检; 地市级复查:县级自检合格后,提出外业阶段成果复查申请,报市级土地调查办组织复查,复查合格
3、后,出具阶段工作复查报告,决定是否能够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省级抽查:地市级复查合格后,将复查结果上报省土地调查办,省土地调查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外业阶段成果抽查。 农垦系统各分局、森工系统各管局土地调查办组织开展本调查区内的县级自检工作,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土地调查办组织开展本调查区内的地市级复查工作。 作业单位在工作中应当建立成果质量检查监督机制。县、市(包括农垦、森工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照本规定对辖区内的调查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时要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 四、主要依据 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4、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6、《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 7、《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籍]字第26号); 8、《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汇交办法》(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9、《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
5、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10、《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技术补充规定》(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11、国家和省制定和颁布的其他技术文件。 五、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分为整体检查、内业检查、外业检查等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体检查 整体检查在内业进行,主要检查外业调查的总体情况,检查内容如下: 1、作业方法与技术设计书是否一致; 2、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程》和省《技术补充规定》及其他规程、规范等的要求; 3、外业调查底图数量与调查区影像图数量是否相等; 4、是否执行了质量保证承诺; 5、补测地物是否有原始记录成果; 6、是否填写了《农村
6、土地调查记录手簿》; 7、图幅比例尺、图幅编号、内外图廓及经纬度注记、方里网、影像日期、坐标系、高程系、地图投影方式、接图表、图例等制图要素以及调查人、检查人等是否齐全完整。 8、外业调查工作底图是否接边。 9、自检记录及报告是否齐全; 10、资料整理、装订、归档是否规范、合理、美观; 11、资料保存是否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二)内业检查 1、符号表示是否清晰、合理; 2、应该依影像边界绘制的线划是否标绘在正确位置; 3、是否存在漏调、错调等疑问图斑; 4、线状地物与图斑关系处理是否得当; 5、综合取舍是否正确; 6、《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记载内容与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7、内容是否一致; 7、不依影像边界绘制的线划是否有补测记录,以及补测记录与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内容是否一致; 8、图斑编号、地类编号、土地权属单位、行政区域、具有方位作用的主要地理名称是否标注。 (三)外业检查 主要采取实地与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对照检查的方法,检查实地与外业调查工作底图内容是否一致。 1、是否存在地类认定错误; 2、是否存在遗漏图斑、线状地物或零星地类; 3、地类界线位置是否正确; 4、线状地物宽度丈量是否错误; 5、补测地物是否全面、准确; 6、土地权属名称、地名认定是否错误。 六、检查方法 县级自检应当对调查区内的全部图幅进行检查,其中外业检查每幅图图斑数量
8、不少于20%,每幅图最低检查20个图斑。调查区内所有的补测地物内外业应全部检查。 地市级复查应当抽取不低于县级调查区内全部图幅数量的30%,最低不少于30幅,内业对抽取图幅100%检查,外业检查不低于每幅图图斑总数的30%,每幅图最低检查10个图斑。其中抽查图幅内的补测地物应全部检查。 省级抽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日常检查的图幅和图斑数量可自行确定。 检查内容应包括城乡结合部等图斑密度大、土地利用现状丰富、易发生变化的区域。每次检查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如实填写相应表格。 七、质量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外业调查不合格成果: 1、整体检查中有任何一项达不到要求的; 2、外
9、业检查错误3处以上的图幅超过5幅的; 3、内业、外业检查记录表中的正确记录与总记录数相比低于95%的。 (二)整体检查全部合格,内业、外业检查记录表中的正确记录与总记录数相比超过95%的,为合格成果。 (三)整体检查全部合格,内业、外业检查记录表中的正确记录与总记录数相比超过97%的,为良好成果。 (四)整体检查全部合格,内业、外业检查记录表中的正确记录与总记录数相比超过99%的,为优秀成果。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不合格成果应全部返工,并需接受相应处罚。 八、检查报告 县级自检、地市级复查、省级抽查和日常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写检查报告,并将检查记录一并存档
10、和上报上级土地调查办备案。检查报告的编写要求如下: (一)自检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和地点、检查组人员组成、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需详细列表指出,并存档)、整改建议(需具体说明)和基本结论等。 (二)复查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和地点、检查组人员组成、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需详细列表指出,并存档)、整改建议(需具体说明)、基本结论和能否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等。特别是对存在问题和修改完善意见要明确,须写清楚并说明是否需要第二次复查和复查的内容。 (三)抽查报告 抽查报告主要内容为:组织抽查单位、时间、地点、程序;对提成果的完整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评价;对总体技术路线、技术方法
11、工艺流程的评价;通过对成果的内外业检查、抽查,对成果质量的总体评价;是否通过抽查的结论;成果存在具体不足之处及改进意见。 (四)日常检查报告 参照自检报告的要求编写。 附录一: 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 外业阶段成果整体检查记录表 标段名称: 检查级别: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1 作业方法与技术设计书是否一致 设计书计划方法: 实际作业方法: 2 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程、规范等的要求 □是 □不是 3 工作底图数量与影像数量是否相等 外业底图数量: 影像
12、图数量: 4 是否执行了质量保证承诺 □是 □不是 5 补测地物是否有原始记录成果 原始记录种类及数量: 6 是否有《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 手簿数量: 7 自检记录及报告是否齐全 作业单位自检记录□ 自检报告□ 8 资料整理、装订、归档是否规范 □合格 □不合格 9 资料保存是否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合格 □不合格 10 制图要素和调查人、检查人签字 □合格 □不合格 11 外业调查工作底图是否接边 □是 □不是 检查结论 检查人: 年 月
13、 日 附录二: 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 外业阶段成果内业检查记录表 图幅编号: No. 序号 图斑号 线状地物号 零星地类号 是否正确及错误类别 错误类别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4、 12 13 14 15 检查人: 年 月 日 说明:错误类别栏填写方法:没有错误的,在该处打‘√’。错误的填写错误代码,具体为:1、符号表示不合理;2、依影像边界绘制的线划位置错误;3、漏调、错调;4、地类界、权属界、行政界关系处理错误;5、线状地物与图斑关系处理错误;6、综合取舍错误;7、《手簿》与底图不一致;8、不依影像边界绘制的线划无补测记录;9、补测记录与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不一致
15、10、图斑编号、地类编号、土地权属单位、行政区域、地理名称标注错误。11、其他错误。 附录三: 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 外业阶段成果外业检查记录表 图幅编号: No. 序号 图斑或线状地物预编号 工作底图地类编码 工作底图线状地物宽度(米) 外业核实结果 是否正确及错误类别 备注 实地地类编码 实地线状地物宽度(米) 实地零星地物点位 1 2 3 4 5 6 7 8 9
16、
17、 检查人: 年 月 日 说明:8栏中填写方法,外业检查全部正确的,打√’。不正确的填错误代码,具体为:
18、1、地类认定错误;2、遗漏或多填图斑、线状地物或零星地类(此种错误每发现一个,记录一行);3、地类界线位置不正确;4、线状地物宽度丈量误差超过1米;5、补测地物不全或错误(此种错误每发现一个,记录一行);6、土地权属名称、地名认定错误。备注栏中填写需要详细说明的情况。 附录四: ⅩⅩⅩ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 外业阶段成果自检报告 填写要求: 1.自检单位、人员、时间、地点。 2.自检依据。 3.自检的主要成果。 4.自检方法。 5.检查量。 6.对自检成果的评价。这是自检意见的重要内容,根据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地对成果进行总体评价。主要包括提交的成果是否齐全
19、总体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突出的好的方面进行评价等。 7.存在问题。这是自检意见的核心内容,对问题必须写清楚问题的性质、内容和详细的处理、修改方法、要求等,使申请自检单位严格依据预检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8.第二次自检。明确成果问题修改后是否需要重新申请自检、或是自检单位对个别重大问题再进行抽查、或是成果完成单位对成果修改完善后直接申请复查。 (附:自检组成员名单) 自检组组长:(签字)
20、 签字日期: 附录五: 关于ⅩⅩⅩ县(市、区、管局)第二次土地调查 农村土地调查外业阶段成果复查的申请 ⅩⅩⅩ市(行署、总局)土地调查办: 根据《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外业阶段成果质量检查验收办法》以及国家、省和市(行署、总局)有关要求,我们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自检组,于**年**月**日对***单位承担的我辖区范围内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外业阶段成果进行了自检,共检查图幅**幅,检查图斑**个。经自查,成果齐全、质量评定*
21、分,达到合格(良好、优秀)成果要求,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合格,现申请你办对我辖区成果进行复查。 附:《ⅩⅩⅩ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外业阶段检查自检报告》 ⅩⅩⅩ县(市、区、管局)土地调查办 **年**月**日 附录六: 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 外业阶段成果复查报告 主要内容: 1.组织复查单位、时间、地点、程序。 2.对提复查收成果的完整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评价。 3.对总体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工艺流程的评价。 4.通过对成果的内外业检查、抽查,对成果质量的总体评价。 5.对技术创新点或采用新技术的评价。 6.是否通过复查及是否能够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的结论。 7.成果存在具体不足之处及改进意见。 以上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可增减。 (附:复查组成员名单) 复查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