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9 苏州吴中商务中心大楼桩基工程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国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苏州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苏州第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章):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公司技术负责人: 日 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桩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吴中商
2、务中心工程位于吴中开发区塔韵路西侧,杨浜路北侧;建筑总高度为100.8米;上部结构共有一个2层地下室;上部结构体系:东、西塔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体系,层数为22层,房屋高度为95.4米;裙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层数为4层,房屋高度为19.8米;骑楼采用钢桁架+型钢混凝土柱;建筑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1985国家高程基准3.800米。 本桩基工程工程桩总桩数为1507根,其中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为1496根,混凝土灌注桩11根;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采用江苏省结构构件通用图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苏G03-2002),桩尖采用开口桩尖;总桩数:1496根,选用桩型分别为: P
3、HC-600(130)AB-C80 桩数为: 751根(含4根试桩) PHC-500 (100)B-C80 桩数为: 745根(含7根试桩)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采用静压法沉桩,成品桩长分别有10m、11m、12m、13m、14m、15m等。基础桩有效长度分别为:32m、33m、34m、35m、36m、37m、38m、40m、41m、42m、43m、44m、45m等。因此所有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均需拼桩,桩尖采用C型桩尖。本工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自2009年1月16日开工,2009年4月10日完工。历时:85天;实际施工58天。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国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苏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质监单位:吴中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监理单位: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苏州市第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二、专业特点: 1、 地质报告有关桩基的参数:本工程塔楼筏板范围内采用“预应力管桩+筏板”组成的筏板基础,桩端以9号粉土层为持力层;其余范围采用“预应力管桩+承台或局部筏板”组成的筏板基础,桩端以7号粉质粘土层为持力层; 2、结构设计说明:根据桩基设计说明《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型表》显示:西塔楼范围内A1、A1a、A1b、A2、A2a、A2b、A3桩型有效桩长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为:Ra=3100KN;东塔楼范围内B
5、1、B1a、B1b、B2、B2a、B2b桩型有效桩长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为:Ra=3000KN;广场及四层以下部位C1、C1a、C2、C2a、C3、C4、C4a、C5、C5a、C6桩型有效桩长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为:Ra=1900KN;Rua=750KN,(抗压兼抗拔); 3、 参照规范标准: (1)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3)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苏G03-2002 (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J
6、GJ33-2001 (6) 设计、业主制定的有关标准及要求 (7)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8 ) 监理规范 (9) 地方性有关技术标准及安全管理办法 三、工程特点 本工程具有施工周期短、周边条件复杂等特点,施工难度较大。 监理工作安排与控制要点 针对本工程桩基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我公司派谴具有相应资历、符合本工程监理需要的项目总监以及4名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积极配合现场施工,保证监理工作与施工同步进行,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控制要点 1)桩基工程施工前,项目监理部提出并向施工单位签发了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意见
7、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对开工前必须进行设备的报验、管桩材料试验等工作;针对工程桩施工特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审批意见等进行作业。 2)在监理工作制度上,项目监理部编制了详细的《工程桩监理实施细则》,从桩基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到监理检查验收程序,都进行了明确的监理交底。同时针对承包商对监理工作中质量严格要求认识上的不足、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不够完善的状况,项目监理部参照以往类似工程的桩基施工监理工作经验,从测量放线、桩机就位检查、引孔记录、贯入度、接桩焊接质量和桩顶标高控制,确保整个桩基施工的各个重要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密切与业主、设计,尤其是承包商之间的联系,一经发现问题
8、及时讨论并商定整改措施,然后付之实施。 桩基施工过程控制 监理部严格按照有关设计、规范、标准、监理控制要点、监理程序等对桩基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施工质量、进度得到了保证。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完善施工准备工作 监理进场后,针对桩基生产的特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有: 设备报验,管桩材料试验; 要求设置以下质量控制点:测量放线、桩机就位检查、引孔记录、焊缝检验、贯入度和桩顶标高控制。严格要求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在自检、复检合格的基础报验,上道工序不合格坚决不许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施工过程控制 桩位测量误差控制。 每根桩都形成
9、沉桩记录表”,监理人员现场进行了旁站监理。 对于沉桩过程中未能达到设计标高及偏位的工程桩,均根据设计处理意见,采取补桩或加大基础承台方法进行处理。 桩基验收 2009年4月中旬,基础土方从基坑北侧逐步分片进行分层开挖。基坑开挖完成后,现场监理会同承包单位,对每根桩桩位、桩头质量进行了测量、检查。 监理会同承包方根据轴线,对1496根桩位测定桩位偏移和标高测定,结果如下: 有4根桩(277#、175#、156#、205#)高出设计标高数值较大(施工技术问题核定单02已有处理结论)。 有12根桩位偏差误差超过设计允许范围:(684#向南偏位90 mm)、(1206#桩向东偏位2
10、70mm、向北偏位220mm)、(1339#桩向东偏位250mm、向南偏位40mm)、(1289#桩向东偏位2250mm、向北偏位30mm)、(13#桩向南偏位420mm)、(380#桩向南偏位370mm)、(140#桩向南偏位350mm)、(158#桩向南偏位450mm)、(199#桩向西偏位450mm)、(210#桩向东偏位680mm)、(333#桩向西偏位390mm)、(256#桩向西偏位750mm);上述偏位桩分别已按施工技术核定单01、05、06、07、08、09、10、11、12处理结论进行处理。 桩基检测 1)、根据桩基设
11、计要求小应变检测数量不小于总数的30%,且3根桩以下承台至少检测一根。本工程桩基小应变共检测:825根桩,均为Ⅰ类或Ⅱ类桩。 2)、管桩焊缝超声波探伤检测:151根,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3)静荷载试验桩11根,检测结果(见下表): 静荷载检测结果一览表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结果 序号 桩号 桩径(mm) 设计要求(KN) 检测结果 最大荷载(KN) 备注 1 380# Ф600 3100 不小于3100 抗压桩 2 381# Ф600 3100 不小于3100 抗压桩 3 754# Ф600 3000 不小于3080 抗压桩
12、 4 755# Ф600 3000 不小于3080 抗压桩 5 1497# Ф500 1900 综合分析:1800 抗压桩 6 1498# Ф500 1900 抗压桩 7 1499 Ф500 1900 抗压桩 8 939# Ф500 750 不小于750 抗拔桩 9 979# Ф500 750 不小于750 抗拔桩 10 1042# Ф500 750 不小于750 抗拔桩 11 1492# Ф500 750 不小于750 抗拔桩 注:其中1497#、1498#、1499#桩有效桩长承载力特征值综合分析
13、为:1800KN,未达到设计有效桩长承载力特征值:1900KN,后经设计复核计算有效桩长范围内承载力特征值:1800KN满足设计要求。 关于桩基资料核查。根据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第9.3条要求,项目监理部已经审查施工方提交的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符合竣工要求。 监理结论 根据GB50300-200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监理部验收通过,提请主管部门验收。 缺少内容: 一、工程质量评估依据: 1.合同; 2.设计文件; 3.勘察报告(报告编号: ) 4.验收规范 二、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划分及验收情况无说明; 三、桩基检测报告无; 四、缺质量评估意见; 五、评估结论按照规范要求编写,共四点。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