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广东公务员申论热点一:稳定物价 抑制通胀 稳定民生 一、时政背景 2011年2月27日,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来到新华网访谈室,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针对该问题,温总理给出四点指示。 2011年3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控物价 稳民生》的文章,再次就百姓牵肠挂肚的物价上涨,通货膨胀问题,提出期望。 2011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了2011年政府重点要做的工作。 因此,物价上涨已是民众切肤之痛,已是社会无法回避的热点,已是申论不得不全
2、面透视的社会问题。 二、综合分析 持续走高的物价以及由此带来的通货膨胀压力,既有客观原因,也有政策操控的因素,既有供给推动因素,又有需求拉动因素,还有供求混合因素。 (一)客观原因 首先就是由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导致耕地资源减少,加上靠天吃饭的“弱质农业”,无力承载日益庞大的城市人口带来的粮食和农副产品消费需求,进而供给不足是根本原因。而去冬今春大面积干旱可能造成粮食减产的预期,也必然驱动粮食及农副产品价格的上涨。 其次是由于全球性的食品和能源资源短缺导致粮食和能源资源价格上升,必然产生输入性成本影响,进而推动中国国内的产品价格上涨。 其三是由于劳动力
3、供不应求导致劳动力成本上升而推动的消费品价格上涨。近年来,“用工荒”从东南沿海向部分中西部地区蔓延,特别是劳动所得占国民收入比重长期偏低已经成为制约国内需求扩大和诱发社会矛盾的主要原因,因此,适度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提高劳动所得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已经成为不可逆的趋势。 (二)主观原因 主要归结为过去两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保增长而采取的“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及各地政府为“十二五”开好局和追求GDP竞赛而过分上项目、铺摊子等因素。4万亿“一揽子”刺激经济计划的积极作用是率先把中国经济从低谷拉起,实现了这两年保增长的政策目标,消极作用则是埋下了造成这一轮物价上涨的“流动性过剩”的隐患
4、米尔顿?弗里德曼有句名言,“通货膨胀是货币现象。”目前物价上涨的最主要的原因仍是前两年过量的货币供给,以及由此诱致的游资和“热钱”流入所致。再加上各级政府都想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有一个好彩头,不仅定了较高增长目标,而且都选择了上项目、铺摊子的这种轻车熟路的发展方式。由此带来能源资源和生产资料的供不应求,进而使得生产资料价格上涨。 三、提出对策 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针对解决物价问题给出了如下对策,即:要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 一是:有效管理市场流动性,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的货币条件。把握好政府管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时
5、机、节奏和力度。 二是:大力发展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三是: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超对接”,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主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把握好国家储备吞吐调控时机,搞好进出口调节,增强市场调控能力。 四是: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特别要强化价格执法,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 五是:完善补贴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绝不能让物价上涨影响低收入群众的正常生活。
6、 2011年广东公务员申论热点二:收入分配改革 一、时政背景 收入分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对此,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2010年,中国拉响了收入分配改革的“集结号”。国家相关部委就收入分配改革紧锣密鼓展开调研;全国近30个省市纷纷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随着“十二五”的临近,备受关注的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再次升温。收入分配改革是“十二五”规划中涉及的重要内容之一,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
7、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当前,收入分配问题引起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如何解决分配不公问题、缓解目前过大的收入差距?广大群众充满期待。 二、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哪些不公? 1、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数据显示,2007年,居民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7.5%,比1992年下降10.8个百分点,而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却呈快速上升趋势。 2、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据统计,从1997-2007年的10年间,劳动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53.4%下降到39.74%。尽管这里面有统计
8、口径变化的影响,但总体而言,我国劳动报酬占比是呈逐年下降趋势。有学者认为,当前初次分配中“强资本、弱劳动”趋势不断强化,劳动在各种生产要素中的地位不断下降。 3、垄断行业收入畸高。一些行业凭借国家赋予的垄断地位轻而易举获取高额利润,并将其转化为员工的收入和福利。而这些过高收入与员工的劳动贡献和企业的真实业绩并不相符。 4、一些不合理收入没有得到有效规范。如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非货币性福利等;一些行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涨价;一些行业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出场费等。这些被称之为“灰色收入”、“隐性收入”的部分,往往难以统计,也难以纳入收入调节范围。
9、 5、违反分配政策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地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不及时,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不相符。一些企业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不按规定给工人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随意压低、克扣工人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久治不绝。 三、收入分配改革如何促公平? 1、切实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 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提高工资收入是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的主要途径。要完善和落实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均工资水平。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普
10、通劳动者收入,就应改变工资由企业单方决定的现状,增加工人的发言权。 大力促进农民增收。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拉大,农民增收仍然困难,要完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财政支出、国债资金、土地出让收入都要向农业农村倾斜。提高粮食及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扩大涉农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加强对农民创业的金融和财税支持,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继续抓好农村扶贫工作,从根本上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收入分配的调节器”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应进一步完善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促进
11、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 2、有效调节过高收入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步伐,进一步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领域,引入竞争。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使国家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在垄断行业的权益得到保障。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 加大税收的调节作用。完善
12、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降低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加大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减少税收流失。 积极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鼓励先富起来的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的相关制度和政策,对公益事业的捐赠款项实行全额税前列支或抵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财富分配中的作用,促进民间自愿捐赠活动,吸纳社会资金帮助困难群体,推动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广大群众对收入差距拉大有意见,其实并不是对合理、合
13、法的收入有意见,而主要是对通过违规、违法行为获得巨额财富而造成的收入差距强烈不满,对这些非法收入要坚决取缔和打击。应堵住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等领域的漏洞,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偷税漏税、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制假售假、骗贷骗汇等经济犯罪活动,切断违法违规收入渠道。 3、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 加快推进城镇化。制约我国中等收入者阶层扩大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人口收入长期偏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十分重要的就是推动农业劳动力向非农行业转移,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加强农民外出务工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
14、法权益,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流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问题,稳步推进进城农民逐步融入城镇,让更多从农村转移出来的人口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 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积极引导人们自主创业,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培育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渠道。应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工商管理等政策,降低创业门槛,减少创业成本和风险,为更多社会成员提供创业的机会和平台。认真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研究表明,一个人接受教育水平与其收入水平呈现正相关关系,受教
15、育时间越长,预期收益也就越高。因此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使更多的人通过攀登“知识的阶梯”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加强各种类型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把低知识水平、低技能的劳动者提升到高技能的劳动岗位上,从而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 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衡量国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重只有2.3%,且来源渠道比较单一。要规范和发展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黄金、外汇、保险市场,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投资理财渠道。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力度,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16、 2011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题: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时政背景 社会保障关系着社会里每个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是切实关系民生的大问题,在今年也依然是社会和政府关注的热点。除了城镇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实现顺畅转移接续,今年,多个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涨也体现了政府对于社会保障的重视。 2010年1月份,温家宝总理到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道为当时正在起草的《政府工作报告》和改进政府工作的目的进行考察。考察中,温总理在认真听取了残疾群众的意见之后说,“关于完善《工伤保险条例》,我们要认真加以研究、修订和补充”。
17、李克强副总理今年3月份考察新疆时,切实强调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稳定,“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相辅相成,要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民生工程,使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 二、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截至2009年6月底,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4亿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7亿人。农村社会保障也取得明显成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人数达到4291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农民达到8.14亿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主要问题有: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广大农村地区严重滞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比较窄,
18、保障水平不高,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反映在社会群体上,则表现为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比较突出。 1、社会保障覆盖面小。我国虽然相继建立了针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但是不少保障制度刚刚起步,覆盖率不高。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保障的人口大概在3亿人左右,目前参保人数为1.18亿,参保率只有39.3%。此外在养老保障方面,还有农民、农民工和城乡无保障老人三个群体,无法纳入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范围还未覆盖全民。 2、社会保障水平低。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只有6%左右,与发达国家20%以上的水平有一定差
19、距。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只有12%左右,也远低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由此造成群众享受到的保障待遇偏低,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只有30%左右,城乡低保标准总体偏低等。 3、社保制度不健全。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健全,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一方面,该建立的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比如,我国尚无一部社会保障基本法,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还不健全,致使社会保障领域的很多工作因没有法律规范而存在着无法可依的现象。另一方面,该统一的制度也未完全统一。比如,受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影响,我国存在着各地区社会保障制度不统一的问题。各地都分别制定仅适用于本地的政策、标准、措
20、施,导致社会保障关系在不同地区之间的接续、转移阻碍重重。这与市场经济对劳动力自由流动的要求是极不相符的,使得大量流动就业人员难以正常享受养老和医疗待遇。 三、怎样促进社会保障? (一)关于做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温家宝总理在今年4月发表文章指出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明确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方针。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有大有小、保障水平有高有低,这与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有关,也与政治体制和历史传统有关。但就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保障项目而言,却是大同小异的。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总结出12个字,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也可以说是社会保障体系
21、的基本方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浩大的民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 第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加快覆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劳动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努力加快扩大覆盖面。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并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快制度整合,逐步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和城乡衔接。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个人终身社会保障号,并尽快实
22、现全国联网。 第三、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要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稳步增加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要重点向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倾斜。社会保障投入是用人单位、职工和政府的共同责任,要合理划分三方责任,形成科学的分担机制。要加快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增加缴费收入,强化基金监管。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提出,要从四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一是对城镇就业群体,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二是继续解决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将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等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对目前实行自愿参保原则的新农保、新农合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强化政策激励,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参保、长期参保;四是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实行先保后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