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一、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程 序 具 体 要 求 责任部门 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1.起草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1)计划必须符合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指示精神,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2)高校计划发展重点应为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等。 (3)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组织上报计划数,提出全校计划发展总数。 2.审定发展计划 校党委根据组织部提出的全校计划发展总数讨论确定。 党委 3.下发给各基层组织执行 同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查备案。 党委组织部 二、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政审 程 序 具 体 要 求 责
2、任部门及责任人 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政审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附个人自传。 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同时附个人自传,介绍个人履历、成长情况和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申请人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并及时谈话和填写推优表格(一般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通过团组织推优); 团组织 (2)党小组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党小组 (3)党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和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支部 (4)上级党组织接到党支部上报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应及时向党支部下发《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党委、党
3、总支部 (5)党支部为每个积极分子确定二名培养联系人,并责成培养联系人对积极分子加强培养考察,按表内规定的项目及时负责地填写和保管,一般3到6个月填写一次; 党支部 (6)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每年2—4次,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和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做到有进有出,有增有减。 3.培养教育考察 (1)重点教育内容:理想信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党员标准,艰苦奋斗等; 党支部、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2)重点考察内容: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工作表现、群众观点、本人及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尤其是关键时期表现; (3)培养教育考察
4、方法:定期与随机考察、民主评议与个别了解、党内与党外考察等,如重大活动的态度、日常工作、理论学习,纪律作风及社会实践表现,群众评议,考察谈话等。 4.定期向党支部汇报积极分子情况 (1)每1至2月汇报一次; 培养联系人 (2)考察谈话每3—6月进行一次,并及时填写。 5.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从实际出发,利用党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和电化、网络教育等手段,定期搞好培训,特别是搞好入党前的集中培训。 党委党校、分党校、基层党组织等 7.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分析排队,确定发展对象 (1)每季分析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成长情况; 党支部 (2)列出发展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
5、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 8.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 (1)审查内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并形成书面综合材料。 党支部 (2)政审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外调和函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外调和函调,但必须形成书面证明 材料,加盖党组织印章。 (3)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本人签名),主持人,记录人
6、记录内容,最后主持人签名,支部落款。 (4)对发展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拟发展对象的简历、申请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拟发展时间等,公示时间7天,公示没有异议者,可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三、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程 序 具 体 要 求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1. 向上级党组织预报 (1)预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不同时期的思想、工作汇报材料,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证明材料和政审综合材料,入党积极分子的自传,党校结业证,团支部推优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发展学生入党应征求老师意见)及公示结果等; 党支部 (2)入党材料送
7、组织员或党委组织部预审; 2. 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对预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深入到发展对象所在的基层单位了解其思想和表现,合乎要求的发给《入党志愿书》。 党委组织部 3. 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 申请人、党支部 4. 填写《入党志愿书》 (1)要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认真学习十六大党章的基础上,按照《入党志愿书》的栏目,如实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申请人、代笔人、介绍人 (2)要由申请入党本人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工整,如果本人填写确有困难,党支部可以指定一名
8、党员按照申请入党的人口述代为填写,代笔人应准确地反映申请入党本人的原意,由他人代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除本人签名盖章外,代笔人也要签名盖章。 (3)《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认真、准确地填写,“入党志愿”栏目要写清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为什么要入党、对入党的态度等内容,填写时要联系个人实际;如果有的栏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 (4)入党介绍人填写意见应包括: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同时指出被介绍人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表明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态度。 5. 作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准备 (1)召开支部委员会,审查发展对象的《
9、入党志愿书》以及有关的政审材料等,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材料审查情况,讨论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即可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此外还要审查入党介绍人是否具备介绍人资格。 支委会 (2)确定接收预备党员党支部大会的开会程序、地点、列席会议人员,提前通知党员作好参加会议的准备。 (3)找发展对象谈话,向他说明支委会准备召开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的决定和如何参加支部大会。 6.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必须在半数以上),再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 党支部 (2)申请入党本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本人履历、现
10、实表现,以及应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3)介绍人介绍申请入党人的重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审议情况。 (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大会讨论。 (6)大会表决(通过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负责人总结,并宣布支部大会的决议。 (7)申请入党本人表态。 7. 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1)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党人的基本评价: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政治态度,思想觉悟,理想信念,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纪
11、律等表现,主要不足; 党支部 (2)表决情况: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赞成、反对和弃权的人数及表决结果、支部名称,通过表决的日期等; (3)按要求将支部大会决议写进《入党志愿书》中有关栏目,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落款日期为支部大会召开之日; (4)入党材料及时交组织员或党委组织部安排谈话。 8. 组织员与申请入党者谈话 (1)谈话前应认真审阅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必要时可到所在单位了解情况,拟定谈话提纲; 组织员 (2)谈话中要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等,并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教育; (3)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
12、谈话人意见。 9. 党委审批 (1)到会人数,表决情况,预备期起、止的时间; 党委 (2)书记签名加盖党组织印章; (3)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特殊情况不超过6个月),无故逾期不审批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审批后要及时向下级党组织发出通知。 10. 与预备党员谈话 (1)通知新党员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预备期限、指明优、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说明党内有关生活制度、缴纳党费的有关规定,党组织近期主要工作等; 党支部 (2)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批准接收新党员的决定及有关事项,并给新党员分配一定工作。 11. 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1)预备党员必须进
13、行入党宣誓; 党委 (2)入党宣誓的主要程序: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新党员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党员代表讲话;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程 序 具 体 要 求 责任部门 1. 继续培养、教育、考察 党组织应定期听取预备党员本人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汇报;给预备党员分配一定工作,对预备党员进行中期考察,填写中期考察表。 党支部、介绍人、预备党员 2. 到期提出转正申请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周左右主动地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 预备党员 (2)转正申请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应包括:何时被批准入党的,何时预备期满
14、对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作出比较全面的总结,写明有哪些提高,还存在什么缺点和不足,特别是在入党时支部所指出的缺点和不足的改正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3. 支部委员会审查 根据预备党员的申请报告、党小组、介绍人的考察意见、群众的反映等对其能否转正提出意见,并做好召开支部大会的准备工作。 支委会 4.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党支部 (2)介绍人、党小组分别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工作、思想情况和意见。 (3)支部委员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15、 (4)全体党员讨论。主要是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希望, 并表示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 (5)支部大会表决,并作出和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7)填写支部大会决议(要对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缺点的改正情况及到会人数、表决结果等)。 (8)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 党委审批 (1)指派专人审查。 党委 (2)召开会议审批。 (3)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下级党组织。 (4)整理归档材料。 6. 与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谈话 通知本人并提出希望。党支部篇二:入党程序步骤 入党程序步骤 (一)积极分子培养阶段
16、 1、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在收到其申请的一个月内,支部负责人找其谈一次话,给予鼓励。 2、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由所在党支部决定。党支部每年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委派人参加,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经党员大会推荐、支部考察,支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向全体党员公示。确定为积极分子后,支部向直属机关党委申报并领取《入党培养对象登记表》。直属机关党委根据发出的登记表建立积极分子名册。 3、党支部应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要通过每年的民主评议活动,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淘汰,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充。支部要根据积极分
17、子成熟情况向党委汇报次年的发展计划。 4、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联系人应定期找积极分子谈话,落实帮教责任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培养工作,做到包教育、包培养、保成熟,负责填写好考察记录,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 5、各基层党组织要利用党校等阵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统教育。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党委要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6、建立和坚持发展对象公示制。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支部一年左右的考察培养,对各方面条件基本成熟,拟召开支部党员
18、大会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培养考察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要在公开栏、学习园地等公共场所,以书面形式向群众公示,接受监督。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支部或所在上级党委提出,书面意见要签署真实姓名。党委和支部对举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 7、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支部要负责做好政审工作。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是
19、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政审要形成综合性材料。 8、支部在做好发展对象政审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让群众进行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还要通知发展对象,写好自传和近期思想工作汇报。团员入党的,让团组织完备其推优手续。 9、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参加省直党校的集中培训,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培训内容主要是特色理论和党章。培训结束后,由省直党校统一进行考试。凡不经短期集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入党。培训合格证由省直党校统一制发。 10、在培养成熟
20、材料齐全之后,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考察材料及政审材料交直属机关党委,并提出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申请报告。 材料应包括:(1)入党申请书;(2推荐评议材料;(3)近期思想工作总结;(4)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5)政审报告及材料;(6)党校培训学员鉴定表; (7) 其 他有关材料。 (二)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1、直属机关党委收到支部要求发展预备党员的报告后,要认真审查考察材料,把好预审关。预审通过后,核发申请人《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申请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应向其解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发展入党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
21、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支部指定。《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好后交支部审阅。 3、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如果一次会议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申请人入党,要逐个讨论表决。 4、根据支部大会决议,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部将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和支部书记盖章签字后,报党委审批。(设总支的单位,要经总支审查签署意见后再报党委审批。 5、党委审批前,要由党委委员与新党员谈话。党
22、委会审批预备党员时,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党委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返回支部复议,重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如在一次党委会上同时审批几个人入党,要逐个审批。表决时,同意的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为通过。 (三)预备党员考察阶段 1、党委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直属机关党委应及时将接收预备党员通知单交给所在党支部,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 2、入党介绍人(或联系人)具体负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里的教育、考察,及时填写考察记录。 3、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要通过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
23、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4、党委对预备党员应继续开展短期培训,进行党员标准再教育。 5、预备党员,必须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进行。可结合七一纪念活动和预备党员培训班时进行。 6、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讨论前,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后报党委审批。 7、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
24、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8、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有关的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进行保存。 入党程序步骤 入党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又有具体的步骤和程序: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经教育引导,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 3、申请人撰写自传(也可附在入党申请书之后); 4、团组织推优(推荐出优秀的申请入党人); 5、党支部经征求意见、同本人谈话、支委会讨论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6、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25、 7、指定培养联系人,并进行经常性的至少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如: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 8、支委会进行定期考察; 9、经培养联系人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党内**评议、征求党内外意见、支委会讨论、党总支审议后,列为发展对象; 10、基层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11、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如参加学院党校培训班学习。我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培训班的培训对象包括发展对象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2、确定入党介绍人(针对发展对象); 13、填写《入党志愿书》; 14、支
26、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经全体正式党员表决后,支部作出决议; 16、党总支审查各种入党材料和程序; 17、党委组织部审核; 18、党委(授权党总支)安排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 19、党委审批(如授权党总支审批,则党委审核并加盖授权章); 四、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20、举行入党宣誓; 21、经常性的教育和考察; 22、经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征求党内外意见、支委会审查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问题; 23、党总支审查(授权党总支审批); 24、党委审批(如授权党总支审批,则党委审核并加盖授权章);
27、 25、材料归档。 一、入党的基本程序 共分为13个步骤: 1. 申请人书面自愿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 2. 经党支部决定、上级党组织批准,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参加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 4. 由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确定为发展对象; 5. 经过培养考察后,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6. 进行“公示”; 7. 召开支部大会,吸收成为预备党员; 8. 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9.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0. 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 11.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2.
28、预备党员需要经过一年的预备期,预备期期间,接受培养、教育和考察。 13. 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四个阶段及任务 第一阶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第二阶段:确定发展对象阶段 第三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第一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审查研究同意后,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上级党组织备案; 2. 党组织为入党积极分子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同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对入党积极分
29、子培养、教育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方法 ●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 ●对入党积极分子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 组织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 ●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身情况,报送思想汇报材料。党支部定期对表现进行考察; ● 思想汇报一般要求每个季度汇报一次 ● 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理论和专业培训。 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进行考察
30、写实 考察期写实是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每半年定期总结一次。 考察意见真实、具体、准确,既写优点,也写出缺点。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期:考察期为一年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起始时间:从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文字思想汇报要求: 一个季度汇报一次,字数要求≥1200字。 参加市委党校培训: 积极分子培训,市委党校组织学习考试,成绩要求≥60分合格。 第二阶段 发展对象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写实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在近期发展的,可确
31、定为发展对象。 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 1. 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预备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2. 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内容: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 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方法: ①党组织与发展对象本人谈话; ②查阅有关档案和相关材料; ③听取党小组和培养人及党内外群众意见; ④向有关人员或单位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落款处必须
32、加盖有党委的公章)。 4. 入党前公示 党员发展计划确定后,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的党员大会之前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 范围为其所在单位; 第三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 1.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2. 党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实行支部讨论票决制,并形成支部决议。 3. 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4.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并形成谈话意见。谈话主要内容: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党的基本知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等 ; 5.
33、上级党委审批并备案,发预备党员批准通知书; 6. 支部或党小组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每三个月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7. 所发展的预备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参与支部活动。 8. 预备党员入党宣誓。篇三:入党程序——详细版 详细的入党程序 一、必须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因为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个人只有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党组织才能了解他的信仰和要求,才能针对他的具体情况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二是自己的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
34、主要情况;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以及今后努力方向,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和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一个人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不一定能马上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因为入党积极分子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热爱党,相信党,积极靠近党组织,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等。所以,要求入党的人在递交申请书后,一般还要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使具备条件。党支部在申请人中酝酿提
35、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是团员的要听取团组织的意见,团组织应有书面推荐材料。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还应填写入党将积极分子登记表,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申请入党的人在被列为积极分子后,党组织会指派1-2 名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这时,入党积极分子应主动配合,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组织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和本职工作表现,每半年考察一次,考察结果要有记载。 四、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36、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2规定的教育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3基本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程序为:1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2所在单位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3团组织推荐。4支委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组织备案。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六、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 政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掌握申请人的情况,弄清其政治历史和现实政治表现
37、避免敌对分子,阶级性异己分子、腐败分子和其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 政审的主要内容有: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工作单位、职务、 政治面貌、政治表现情况等。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有: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和其它有关材料;找相关人员个别了解情况;函调或外调。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个别访谈,即分别找有关人员进行了解。2召开座谈会,即招若干群众集体座谈,应上交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
38、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3进行公示,通过张榜、公告或会议等形式。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九、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 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是决定一个同志能否入党的重要会议,也是对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有效形式。在支部大会上,申请人要
39、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历史与现实表现等情况,需要时还要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介绍人要实事求是地介绍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表现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要提出审查意见;全体党员要根据党员条件联系申请人的表现开展讨论,发表看法;指出申请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支部大会经过表决形成申请人能否入党的决议,然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入党申请人参加支部大会时应虚心听取党员的意见,对支部大会讨论自己入党的结果,要有正确态度。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
40、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7、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8、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上级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
41、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一、上级党组织审批。 支部大会通过吸收申请人入党决议后,支委会应将决议内容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考核材料上报所属党委审批。上级党组织在审批前,要派人同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人员谈话。谈话的目的是为了使上级党组织直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同申请人谈话的内容,主要
42、是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觉悟程度及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情况,审查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谈话同意发展后,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申请人方可成为预备党员。 十二、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是党的传统,也是对预备党员的一次庄严生动的党的观念教育,党章规定的入党誓词是: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预备党员宣誓后,就要牢记誓言并付诸实践,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十三、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
43、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四、预备党员转正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
44、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取消预备党员资
45、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另附 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发展学生党员的几点意见 根据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实际,各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的同时,还要结合学生的下列实际表现: 1. .必须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 .能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认真参加学院规定
46、的马列理论课、德育课、形势与政策课的学习。 3. 学习刻苦认真,目的明确,成绩优良。 4. 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在临危关头挺身而出。 5. 组织纪律观念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6. 集体主义观念强,积极参加院、系、班级各项集体活动,在学习生活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7. 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乐于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 8. 能广泛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篇四:党员入党程序 党员入党程序 1. 入党手续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
47、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48、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 >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
49、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 党志愿
50、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