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师宗县龙甸中学年终履职考核方案 按德、能、勤、绩考核。实行工作实绩计分制。 一、师德师风(10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规依法从教,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者扣5分,年终履职考核不得评优。 2、履职期间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师风行为的每次扣5分,年终履职考核不得评优。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年终履职考核不得评优。 3、服从学校依法依规安排的各种工作,如拒不接受或消极怠工不负责任者扣5分,年终履职考核不得评优。 4、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和培训,无故不
2、参加者每次扣1分。 注:四项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二、教学常规(20分) 1、教学计划、总结、质量分析(1分) 任课教师必须根据要求上交计划、总结及质量分析,缺一项扣0.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者,每次扣0.2分。 2、备课(6分) (1)课时教案应规范书写。具体包含:①教学目标;②重点难点;③教学方法(特别是重点难点的突出和突破方法);④教学过程(必须详写);⑤作业布置;⑥教学反思(每个月不少于1个)。检查时缺一项扣0.2分,教学反思少一个扣0.5分。 (2)课时教案不缺课节、上下相连(如跨级只查高年级)。每缺一个课时教案扣0.5分。 (3)与教学同步,做到提前备课,
3、不课后补教案。经查实无教案上课,每次扣0.5分。 (4)高职可写略案,中职及以下必须写详案,不按要求完成的每个教案扣0.1分。 (5)备课本未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检查者,每次扣1分。 3、作业(4 分 ) (1)每学期作业(含练习册)批改少一次扣0.5分(语文作文不少于4次,跨级学科各年级作业总数不少于规定次数)。 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物理 化学 历史 地理 生物 书法 次数 8 16 16 8 16 16 8 8 8 16 (2)作业批改严肃认真。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必须要求学生更正,教师在下次批改作业时,同时批改学生的更正。学生作业
4、中发现知识性批改错误的,一次扣0.5分,学生错误未更正的一次扣0.1分。学生更正后,教师不作批改的一次扣0.5分。 (3)作业必须及时收改。作文不超过两周,作业不超过一周。未及时收改,每次扣0.2分。 4、考试(4分)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每学期测试不少于4次(含月考),缺一次扣1分。信息技术、体育以任课教师提供的成绩登记册为准。 5、听课(2分) (1)任课教师每月听课不少于两节,差一节扣0.2分。中层干部每月听课节数按相关文件执行(无相关文件要求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兼职按个数多的计查)。 职务 校长 副校 长 教导主任 教研室主任 政教主任 办公室主任 总务
5、主任 工会主席 团委书记 妇委会主任 教研组长 年级组长 节数 4 8 8 8 3 3 3 3 3 3 3 3 (2)听课本未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检查者,每次扣0.2分。 6、教研活动(3分) (1)教师必须按时参加教研组活动,缺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注:因病因事请假或公务外出以请假记录为准)。 (2)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组活动,如因个别教师导致活动受影响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当事人每次扣1分。 (3)教研活动中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认真记录。差一次记录扣0.1分。 (4)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凡拒绝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扣1
6、分。 注:教学常规每个月检查一次。各子项合计扣分不超过本项总分值。 三、工作态度(10分) 1、饱和工作量教师(10分)。 2、超工作量教师,按每周每节加0.1分计,所加总分不超过10分。 3、工作量不足教师,按每周每节扣0.1分计,所扣总分不超过10分。 4、工作态度,按《师宗县龙甸中学考勤制度》计算扣分,所扣总分不超过10分。 注:以年度计算 四、教学业绩(60分) 1、考核办法 (1)用校内成绩排名和全县成绩排名相结合计算。 (2)校内成绩排名,以任教学科在同级同科的班级成绩排名为准(按教导处统计成绩计算),计为第一、二、三、四名(同级同科一人任教仍按此计算)。
7、 (3)全县成绩排名,以学年末县教育局教科所统计发布的成绩排名为准。用个人成绩与全县名次比较得出个人名次(个人成绩按实考成绩乘以任教班级参考率计算,各年级班级参考率用学年末县教育局教科所统计发布的该年级参考率,按实际辍学情况分别计算到各班)。 (4)没有教学成绩的学科(初一体育、计算机、音乐、美术、书法,初二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用任教年级在全县成绩排名(乘以参考率计算后的名次)作为该学科全县成绩排名(只计算全县排名,不再计算校内名次)。 (5)非教学人员(含学校聘任的非教学工作的教学人员),用学校三个年级在全县平均排名(乘以参考率计算后的名次)作为该教职工的全县成绩排名(只计算
8、全县排名,不再计算校内名次)。无学年末成绩的按非教学人员核算成绩得分。 (6)教学成绩排名按分数核算 ①全县教学成绩排名核算分数(按实考成绩乘以参考率计算) 名次 1 2 3 4 5 6 7 8 分数 50 49 48 47 46 45 44 43 名次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分数 42 41 40 39 38 37 36 35 ②校内(同级同科)教学成绩排名核算分数(按教导处统计成绩计算) 年级名次 1 2 3 4 考核分数 10 8 6 4 2、考核公式
9、 (1)饱和课时教学人员个人教学成绩得分 =校内成绩排名核算分数×实有课时÷饱和课时+全县成绩排名核算分数×实有课时÷饱和课时。 (2)学校聘任部分非教学工作的教学人员个人教学成绩得分 = 校内成绩排名核算分数×实有课时÷饱和课时+全县成绩排名核算分数×实有课时÷饱和课时+学校三个年级在全县平均名次核算分数×聘任的非教学课时÷饱和课时 (3)未被聘满课时的教学人员个人教学成绩得分 = 校内成绩排名核算分数×实有课时÷饱和课时+全县成绩排名核算分数×实有课时÷饱和课时 (4)非教学人员个人教学成绩得分 = 学校三个年级在全县平均名次核算分数×1 【(1)(2)(3)项课时以教师实有课时计
10、算,不含跨级跨科加课时;教学成绩得分分别按各年级各科计算求和;所有成绩名次都是乘以参考率计算后的名次】 注:以学年末成绩计算 五、其他加分,特殊考核。 1、年级组长加2分。 (1)按时组织月考。未组织或组织混乱,未达到考试效果的,每次扣0.5分。 (2)每月定期召开年级组工作会议,要求有会议目标、实际议题、杜绝空泛的形式会议。不达要求每次扣0.5分。 (3)做好年级教师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到上行下达,不推诿搪塞。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完成学校下达的学年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扣0.5分。 (4)积极完成教导处、政教处要求的相关工作。拒绝接受或未完成的,每次扣0.5分。 2、教研组长加2分。
11、 (1)每学期组织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差一次扣0.5分。 (2)每学期末测试后按时组织阅卷,未按质按量完成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教研活动必须有记录,缺一次扣0.5分。 (4)每学年积极组织申报一个课题,未组织申报扣0.5分。申报成功教研组长和课题组长各加1分(教研组长和课题组长为同一人,只加1分)。课题结题所有成员加2分,如未按时结题,课题组长扣2分。 3、班主任加4分 (1)常规管理(加2分,对象为现任班主任) ①出勤:营养餐、午休、晚睡为必到项,其他项每周不得少于2次。每缺一项扣0.01分。所扣总分不超过2分。 ②班主任例会或其他紧急会议:每缺一次扣0.1分,请
12、假一次扣0.01分。所扣总分不超过2分。 ③班上学生出现政教处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行为,每人次扣0.5分。 ④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达1000元及其以上者,每人次扣2分。所扣总分不超过2分。 ⑤按时上交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缺一项扣0.5分。所扣总分不超过2分。 (2)班级成绩年终总评奖励(加2分,成绩以教务处统计的学年末考试成绩为准,加分对象为当时的班主任) 级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加 分 2 1.6 1 0.4 4、论文表彰奖励加分 国家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镇、校级 发表论文 5 4 3 2 1 评审论文 2 2 2 2 2 表彰奖励 5 4 3 2 1 5、其他特殊加分或直接评优,按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执行,如无参照标准,由考核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六、同一职称分数相同时,按下列顺序确定优秀:(1)履职年限长优先;(2)教龄长优先;(3)履职期间优秀少的优先;(4)年龄长优先。 师宗县龙甸中学 2013年12月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