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 征兵制与募兵制的比较 作者 施正锋淡江大学公共行政学系副教授 日期 2002/1/19 …a nation cannot exist without an army, for not only does the army defend the nation's existence, it provides the element of national unity and identity, thereby building the nation itself. ──Warren L. Young (1982: 3) 壹、前言 「征兵制」(conscripti
2、on或draft) 与「募兵制」(enlist) 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为义务性的、后者为志愿性的。 台湾目前的兵役制为「混合制」(汪增智,1994;谭传毅,1998),也就是军官以募兵制下的职业军人为主、士兵则以征兵制下的常备兵为主。 在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社会里,当兵被当作是不得已的选择,有「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偏见,不像在崇尚武德的社会里,军人是被视为最尊贵的志业。 战后,第三世界国家纷纷独立,军方甚至于是带领国家现代化的火车头(Bienen, 1971)。 即使在今天的西方国家,职业军人甚至于是父子相传,俨然是武士阶级的再现。 就一个前现代的社会而言,国家是封建体制宰制百姓的机制罢
3、了,人民当然要想尽办法逃避兵役。 然而,自从法国大革命带来「民族国家」(nation-state) 的理念,也就是说,除了进行传统战争的必要性外(Janowitz, 1971: vii;欧贝泰,2001),国家应该是「民族的国家」(nation's或national state),如此一来,在「公民军队」(citizen army)、或是「国民军队」(national army) 的认识下,才有实施征兵制的正当性(Huntington, 1957 : 37; Rouquie, 1987: 94-95)。 在台湾的历史发展中,兵役是以募兵制为主轴,不管是荷兰人招募友好的平埔族西拉雅人(潘英,1
4、996)、郑氏王朝的屯兵、满洲人招募平埔族巴宰人为台勇渡海平太平天国(潘大和,1998;黄富三,1987)、或是由开发垦首所雇募的隘勇(吴学明,2000),一方面具有佣兵的性质、另一方面却又有私人部曲的意义。 就一个垦殖者与原住民族短兵相交的社会,担任隘勇的目标还是在于希冀快速取得土地,而非视为理想的志业。 自来,由于外来政权对于本土人士的不信任,统治者必须以武力作为后盾,当然是不愿意征召被征服者来持枪。 不论是官兵、皇军、还是国军,从清治时代的朱一贵事件、日治时代的雾社事件、到国治时代的二二八事件,军队代表的不外是随着征服而来的社会控制工具,也是对台湾人「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乱」的最后防线
5、 在日本殖民时期,一直要到二次大战末期(1945),台湾人才被允许征兵投入太平洋战争(蔡锦堂,2001);此前,台湾人多只能担任后勤性质的军伕、或是少年工(张良泽等人,1997),因此,昙花一现的征兵被视为差别待遇措施得结束,本岛人甚是于视出征为至高无上的荣耀。 战后,国民党政权在美国的压力下,才勉强同意让台湾人当充员兵,而八二三炮战是台湾人第二度被征兵就马上要面对的战争。 相较于战前,白色恐怖时代的台湾人除了有被手足同胞扫荡、清乡、杀戮的惨痛经验外,更不愿意子弟卷入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之间的内战,因此,除了家庭贫困者以外,台湾人迄今鲜有志愿当职业军人者,而一般人对于义务役也不甚热衷,甚
6、至于有想尽办法规避者。 坦承而言,在台湾的民主化过程里,军方大体表现出最高的专业化,也就是「军人不管政治」(施正锋,1998);特别是在首度政权转移,军方的高度自我节制,也是政局稳定的最大磐石,一扫过去国军就是国民党「党军」的刻版印象。 也因此,一般社会对于军人的偏见,也应该是重新检讨如何以更宽的视野来作定位的时候,尤其是征兵制的可欲性。 征兵制与联考制度被当作是国民党体制里头,少数比较公平的制度(台湾研究基金会国防研究小组,1989:146-47)。 然而,除了起码的齐头式公平以外,制度应该有其他更正面的衡量标准。 民间一向反对征兵,唯恐子弟遭受凌虐、甚至于外岛一去不回。 长久以来,民进
7、党的主张「军队国家化」,对于兵役制度的诉求共识是缩短役期,只有陈水扁总统明确支持募兵制;大致看来,议者的著眼点大致是顾及对内的政局安定、民主的考量,重于对外的国家安全顾虑。 特别是在冷战结束以来,军备裁减是全球性的趋势,此外,在精实兵力的大方向指导之下,社会上废除征兵制的呼声越来越大;相对地,军方也面临目兵不足的难题,当然反对废除行之已久的征兵制度(欧溪生,2000;岳浩天,1999;温源兴,1997)。 或许,这正是国人重新探讨兵役制度的大好时机。 贰、主张与反对征兵制的理由 以美国的经验来看,大体是在战争时期才采取征兵制,平日则采用募兵制,也就是说,唯有在国家安全面对重大威胁之际,
8、才有必要进行大规模的兵役动员(Oxford, 1994)。然而,这种战争vs. 和平、以及征兵vs. 募兵的二分法,逐渐出现例外。 在越战期间,由于国内反战呼声高涨,尼克森总统在1973年断然废除征兵制,迄今维持志愿役(All Voluntary Forces)。 不过,尽管苏联解体、以及冷战结束,美国转而积极从事集体安全、维持和平、营造和平、以及建构和平的任务,在兵源上渐有捉襟见肘的窘态,又开始有征兵之议(Bandow, 1999) 。 其实,征兵与募兵并非相互排斥的兵役制度,如果以光谱的方式来呈现,世界各国的兵役制度(military service) 可以分为六类:(一)采取征兵制,而
9、且没有代替役,譬如以色列、南韩、新加坡;(二) 采行征兵制,但允许非战斗的军事役,譬如俄罗斯、瑞士;(三)采用征兵制、不过,也有非军事、或是非武装的军事役,譬如奥地利、芬兰、德国、台湾;(四)采取征兵制,不过,并没有真正实施,譬如萨尔瓦多、那密比亚;(五)虽有选择性的征兵制,却以募兵为主,譬如,阿根廷、中国、印尼;(六)采取募兵制,譬如,澳洲、美国、加拿大英国。 一般而言,赞成征兵制的人不一定反对募兵制,也就是说,有可能接受两种并立(也就是采混合制),也有可能主张以征兵制取代募兵制。 相反的,反对征兵制的一定要接受募兵制,也就是说,两者是相互排斥的选项,除非是主张彻底废除军备的反战论者,也就
10、是连防卫性国防也反对者。 既然目前的争议在于征兵制的可欲性,我们大致根据Bandow (1999, 1994, 1990a, 1990b) 的分析,将主张征兵制、以及反对征兵制的看法分述如下。 一、募兵制的员额、素质、流动率 主张征兵制的人认为,由于一般社会对于军方没有好感,再加上职业军人薪饷比起民间相对偏低,往往招募不到好的人手,特别是随着武器的精进,专业人士宁愿选择企业界(倪岱峰,1997);甚至于职业军人延长服役年限(retention) 的比率日降,高度流动率也造成训练成本高涨,特别是飞行官、电脑人才(Bandow, 1999)。 其实,既然精简兵员是国际环境的大走向,而且我国近
11、年来也实施「精实案」,目标是在如何提高军方的整体效率、或是特殊专业人才的比率,而非员额的总数,也就是应该认真如何思考素质的问题,而非数量(Fallon, 2001)。 如果说过去的常备兵并未被珍惜是言过其实的话,目前军方对于大兵则视为温室的花朵,唯恐动辄得咎,反而造成看护上的负担。 相较于常备兵,不管是把当兵视为职业(job)、志业(career)、或是任务(mission) (Janowitz, 1971: 104),志愿役原本就比较稳定;此外,根据美国的经验,不论是从教育程度、学科测验、还是家庭背景来看,职业军人的素质都高于社会的平均值(Bandow, 1990a)。 因此,与其费心说服
12、原本就不太愿意当兵的常备兵转服职业军人,倒不如将心血放在如何运用市场机制来吸引年轻人投笔从戎,特别是在经济景气衰退之际,三军的广告行销仍有相当的改进空间。 如何再提高薪饷、改善福利,同时,正面检讨社会上对军人的贡献,也可以增加志愿留营的比率。 二、募兵制的成本 主张征兵制的人认为,训练职业军人原本就所费不赀,再加上募兵日益困难,必须相对提高福利,才可能将优秀的人才留在军中,人事成本势必水涨船高。 Bandow (1999) 则以为,常备兵原本就役期较短,再加上留营率比职业军人大为低落,因此,训练的总成本(而非单位成本)反而较高。 其实,兵役制度的选择不应该只是局限于训练成本,而是要扩及社
13、会成本,包括为了拖延入伍而念研究所,或是为了逃避兵役而寻求移民、甚至于肢体自残;根据经济学者孙克难(1992) 的研究,表面上看来公平的征兵制,由于每个人的机会成本不同,反而造成役男付出不等的兵赋。 Bandow (1999) 甚至于认为,保国卫民的重责不应该让十八岁的年轻人独力去承担;如果役男在民间有适当的职业、或是深造,而且女性同侪可以往前冲刺,却没有理由要求他们放弃自我实现的机会。 我国目前对于役男出国申请的制度虽有松绑,然而,还是建立在将当兵与忠诚等同的假设;与其平日为了确保公平而坚持征兵制,不如让役男在国家有难之际来决定去留与忠贞。 三、募兵制的市场走向 Charles Mosk
14、os 认为光是以市场价值来评判兵役制度,不免会将公民军队的理想矮化为经济人,也就是说,在消费者主义、以及享乐主义至上的情况下,职业军人可能将当兵当作上班打卡领薪水的工作罢了,或者是学习技能的职业训练所,顶多是海军可以有机会搭敦睦鉴周游列国;如此一来,原本报效国家的神圣使命感全失,又如何仰赖他们誓死达成捍卫国土的任务? Bandow (1990a) 不以为然,军人如何来看待自己的责任,除了与个人的价值观有关、也与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息息相关,并非单纯决定于市场机制,也不会因为采取征兵制而改变;事实上,就一个志业来看,军人与医师、教师、记者、或是企业家一般,也有其专业上的标准与道德(Janowitz
15、 1971; Huntington, 1957),因此,有些人可能是为了就业的考量而选择当职业军人,不过,也可以是为了实现自我而加入武官的行列。 四、以征兵进行社会工程 不少赞成征兵制的人认为,既然当兵是公民的义务,更希望透过严格的军中生活,以社会实验的方式,将年轻人训练成具有现代公民的意识、社会服务的责任感、以及道德观,也就是杜鲁门(Harry Truman) 所谓的「社会工程」(social engineering) (Moskos, 1993, 1990; Bandow, 1990a)。 Bandow (1999) 质疑,如果经过家庭、或是学校的长期教化,都不能培养青少年的身为公民
16、的价值观,又如何期盼军队能在短短的役期改变他们? Villard (1916) 也认为不要把军队训练当作治疗社会病痾的万能丹。 在落后的国家,军队也许是社会中少数具有教育功能的机构;然而,台湾已有多元的教育机制,没有理由对军方的功能作过度要求。 况且,我们一向对于国军的国民党化深恶痛绝,反对军中灌输的教条主义,岂有以新的一套政治正确来取而代之的道理? 即使这套「正确的」价值观是由民选的政府来定夺,也难免将军对政治化,这是不利民主巩固的追求。 五、征兵与领导者的军旅经验 也有人认为,在募兵制之下,文人的国家领导者没有当兵的经验,不了解军中的特有文化、或利益,甚至于对于国防事务缺乏兴趣,可能
17、产生文武决策者之间的鸿沟,因而主张征兵制(Bandow, 1999)。 诚如先前所提,征兵制的实施与国家是否参战有高度相关,也就是说,在参加世界大战、或是独立战争的国家里头,政治人物多有军旅生涯,譬如美国的艾森豪总统、法国的戴高乐;在拉丁美洲,军校甚至于是总统的养成所(Johnson, 1964: 4)。 然而,战争毕竟非常态,大多数国家认为没有大张旗鼓征兵的必要,政治人物当然没有当兵的机会。事实上,军事经历与政治历练并没有绝对关系,否则,以色列的梅尔夫人、甘地夫人无力节制男人为主的军方? 六、以征兵打破军方自成天地 与先前的主张相仿,有人期待以征兵来打破职业军人与世隔绝的倾向,防止军方
18、坐大、甚至于发动政变(Bandow, 1999; Maniruzzanman, 1987)。 事实上,在民主国家里,效忠民选政府乃最基本的专业自我要求;这种对军方的猜忌是不公平的,因为军人的最高要求是捍卫国家安全,而非政治的仲裁者。 其实,军人是否会干政与兵役制度没有明显的关联,因为即使采取征兵制,高级将领还是出身职业军人,常备兵(或预备军官)又如何制衡有异心的上级军官? 在第三波民主化的过程中,文武关系若要成功地达成以文人政府来节制武将的目标,就要思考如何让军方专注确保国家安全的职责,不要让内部的政治分歧延伸到武装部门( Diamond & Plattner, 1996)。 具体而言,军方
19、对于民主的最大贡献是维持政治中立,如果我们期待政治议题不要武力解决,政治力量就不应该剥夺军方高贵的武德、以及独特的传统。 纵然采取征兵制,军官依然自成一体,并不能保证上下之间能相互影响;即使内部彼此水乳交融,也不代表能成功地与外部的文人达成均衡。 七、征兵制与军方的社会组成 对于募兵制的最大挑战是职业军人的组成失衡,也就是说,出身贫寒阶层、或是少数族群的比率较大(Young, 1982),因此,可能会造成弱势族群必须分摊较重的国家安全责任,特别是战争期间如果为国捐驱,公平性会被质疑(Bandow, 1999, 1990a; Glick, 2000)。 如果对于某个少数族群的成员来说,从军为
20、最佳的就业选项的话,尤其是社会经济居于弱势者,有值得我们担心的地方吗? 其实,对于穷人子弟来说,不管是就业、还是技能的取得,投笔从戎可能是寻求社会上升(upward mobility) 的唯一管道,尤其是在非战争时期;如果进入战争状态,大家牺牲的机率就没有差异。 更值得讨论的是军队的组成是否应该与族群百分比相符。 战后,由于国民党政权移入,除了将中华民国负载于台湾,更将所谓的「外省族群」安置于军公教单位,加上「本省人」多选择安身立命于国家机器外的民间部门,因此,高级将领的族群比例严重不成比例。 不容讳言,国民党过去的用人政策,除了刻意擢升家境清寒者以外,在三个本土族群之间,也有录用提携的优先
21、次序,难免令人有选择性排斥的想像。 事实上,如果只是单纯的政治权力的分配,台湾的民主化就不用担心「安定军心」的问题(陈水扁,2001:90-91)。 然而,由于族群认同、政党认同、以及国家/民族认同之间一向高度契合(converged)(施正锋,1993),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看,自然要费心如何化解「为何而战、为谁而战」的疑问。 主张征兵的人会说,在多元族群国家里头,军方正可以扮演「社会整合」(social integration)、或是「民族塑造」(nation-building) 的角色(Johnson, 1964: 71; Nordlinger, 1977: 37-39; Janowi
22、tz, 1971: 204),也就是将不同族群的人置于实验室般的军队生活,或可从袍泽之情培养出跨越族群的共同体感觉,尤其是如果社会本来就有一道有形、或无形的族群隔离之际,在不得不同心协力的任务过程,常备兵之间或可有机会增加接触。 尽管如此,军官之间的隔阂、或是军官与士兵间的差异,并不会因为征兵制的引入而舒缓。 参、考量人权与和平下的第三条道路 综合上面的讨论来看,主张征兵制的观点除了有经济效率的计算,也有正面的国家整合思维,也就是在单纯的军事目标以外,更有政治上的社会化功能。 就一个正值青春期的民主国家而言,台湾对外有中国威胁、对外有多元族群的挑战,国家安全的考量自然必须较一般民主国家周详
23、军方的角色也不应该被限定在作战而已,因此,兵役的选择应该有更宽广的视野。 从公民权(citizenship) 的观点来看,权利与义务必须相符的,不能单向要求权利而不尽义务。 不过,从人权的角度来看(Farkas, 2000),个人应该有自由(的权利)决定自己与国家的定位、以及如何保卫家园;特别是兵役是一种特别的报效国家方式,不仅牵涉到自己宝贵的生命,在必要的时候,也要剥夺敌人的生命,不管是宗教、还是人道上的理由,应该让人民有拒服军事役(conscientious objection)、或是选择非战斗役的权利(Allen, 1999 )。 从和平的角度来看,台湾近年来的军备大致是朝防卫性国
24、防(defensive defense) 调整,加上传统战争的思维已逐渐被淘汰,并没有以大量兵员决战的必要;如果在积极配合公民防卫(citizen defense) 的推动,征兵的迫切性更会大幅降低。 我们以为,在维持征兵制的前提下,不妨将服务国家(national service) 的概念扩大解释为包括军事、以及非军事的服役,让国人在机械式的投票主义以外,有机会接触社会上的多元文化,并且学习如何在差异中寻求共同的认同。 近年来,我国开始实施代替役(alternative service),包括社会役、以及外交役,也就是这是亚洲国家独一无二的创举。 如果着眼于国家生存空间的扩展,代替役应该可
25、以再扩大办理,譬如医疗役、农耕役、工程役,甚至于女性的护理役(郭惠二,nd)。 未来的兵役制度不管是否全盘调整为募兵制,短期内,职业军人的族群组成尚难与人口比率相符,这是历史的产物。 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是主观的,个人应该有自我选择的权利,不容他人置喙,也无所谓的对错。 如果我们认为过去因为族群出身而怀疑个人的忠贞是错误的作法,我们自然不能重蹈覆辙,甚或逆转歧视(reversal discrimination)。 在保障少数族群的起码配额(quota) 之际,或许可以进一步以「色盲」的方式,鼓励各族群加入职业军人的行列。 (参考书籍请洽作者) 回上页--研究著作 本网站之文字归本人所有 未经许可,请勿重制、转载、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盗用 如蒙连结,请勿以贵视框包住。 电子信箱:ohio3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