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户大堂/物管用房装修工程合同
发包方(甲方): 佛山市罗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图纸设计、施工安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共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乙方承接甲方委托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场所应是合法使用单位。
2、入户大堂装饰施工地点: 南海区九江镇沙头桂香路5、8号 ;施工面积合计 130 平方米。
3、物管房装饰施工地点: 南海区九江镇沙头桂香路5
2、8、6号 ;施工面积合计 150 平方米。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内容及费用以工程预算报价单为准.增加项目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字后,另行计费。
5、工程总造价(含税):¥350,379.56 元,大写: 叁拾伍万零叁佰柒拾玖元伍角陆分 。
(详细计价清单见附件)
6、工程施工工期为 天工作日,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施工期以甲方向乙方交付首期费用的第二天算起。)
二、甲方工作
1、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报告、审批手续等有关事宜。
3、2、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一切费用(包括施工押金、淤泥堆放及运走费用、电梯使用费等。)
3、向乙方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水、电设施及联系好堆放淤泥场地等工作。
三、乙方工作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进行施工安装,。
2、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验收合格。
3、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工程设施及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
四、付款方式:
时期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第一期
签定合同后,开工前二天内
50%
175,189.78元
第二期
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
45%
157,670.802元
第三期(保质金)
4、
竣工验收合格使用后60天内
5%
17,518.978元
注:(1)在乙方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证质量,保持工程施工工期进度的情况下,如果甲方不按照条款程序付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施工,由此引起工期延误等责任将由甲方承担.
(2)在甲方验收后7天内不按照条款程序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200元的滞纳金,不计利息。
五、材料供应
1、甲方自购材料分别在各项施工前两日内采购至施工现场。
2、凡属甲方自购材料,一切费用(包括车旅费、运输费、人工搬运费)由甲方自付。
3、工地所需(除甲方自购外)的施工材料,乙方分别在各项施工前两日内采购于施工场地。其一切费用(包括车旅费
5、运输费、人工搬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负责
(一)、甲方责任、出现以下情形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1、不能按期提供水电及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2、不能按期付款:(包括增加项目的金额和报价项目里的增加工程量金额)。
3、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造成材料、人工浪费。
4、甲方必须与乙方同场验收后才能使用。
(二)乙方责任,出现以下情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一年)内出现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返修。(注:材料应为原来乙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包含在内)
2、未按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擅自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
6、自负。
3、属乙方购买的材料设备,糜烂变质或尺寸不符等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逾期,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支付400元的违约金,不计利息。
5、乙方及其所有施工人员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禁止从事违法活动。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或受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因此受到损失或赔偿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6、若因工程不合格部分造成返工者,人工材料浪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本工程报价预算单、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具体问题协议,都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