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莱芜市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总站文件莱建质字201016号关于房屋建筑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的 通 知两区质监站、高新区规划建设局、雪野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工业园区建设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0年第5号)以及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鲁建发201013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永久性标牌的样式、内容、镶嵌等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1、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名
2、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 (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等。标牌包括内容的排列按照附件的样式执行。 2、标牌统一尺寸为长800mm,高700mm,材质统一采用花岗岩材料(金属结构的工程,可选用金属材料),字体采用凹刻宋体字。3、材质颜色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效果自行选择,每个小区的所有工程必须选用同一材质颜色。4、标牌应镶嵌于建筑物靠近道路的外墙处,标牌下沿高度不低于1.8米,同一小区的标牌镶嵌高度应一致。5、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设置永久性标牌,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附件:建筑工程竣工标牌样式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附件:建筑工程竣工标牌样式 建筑工程竣工标牌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主题词: 竣工工程 设置 永久性标牌 通知 莱芜市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总站2010年12月6日印发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