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墅导中学交通安全讲话发言稿.docx

1、 墅导中学交通安全讲话稿 --加强交通安全严守交通法规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同学们: 大家好。 日前,已进入初冬季节,由于雨雪,雾迷天气较多,是交通事故多发的关键时期,大家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2001年1月30日5时许,XX省盘县鸡场垟乡农民包乘一辆加长东风卡车参加葬礼,因严重超载,卡车的左前轮胎突然爆炸,并从狭窄的山道上坠入13.2米高的悬崖下,车身侧扣,造成31人死亡。 2000年8月31日凌晨1时许,一辆载客22人的XX省XX市汽车运输经贸总公司的大客,由于疲劳驾车,思想麻痹,操作失误,翻下公路斜高1

2、12米悬崖山沟,造成16人死亡,轻重伤6人,车辆解体的特大交通事故。 2000年10月20日晚,重庆秀山县公安交警大队查获一辆严重违章超载103人的交通违章,并及时地排除了道线上这一重大安全隐患。 2000年5月19日,我们墅导镇中心校双元小学校长周书敖的儿子周铁兵(25岁)于凌晨2时许,由于夜深雾重,驾驶一辆摩托车赶往墅导镇供销社值班,行至东泊至蔡庄的路上与对面而来的摩托车正面相撞,因为周铁兵没有按规定带头盔,致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1年4月28日晚,XX省XX县区的单排货车驾驶员因就后驾车,在一小学门口连撞9人,其中撞伤3名推人力车的,2名骑

3、自行车的,还有3名16岁行人的学生后弃车逃跑。 2001年1月18日中午12时许,皇唐镇马庄村孙开华驾驶一辆农用三卡,在本镇葛家袁家村路口,与同方向行驶的葛家村民袁玉琴骑的自行车相撞,致袁玉琴头部颅外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1年3月19日,黄伦贡家村驾驶员张建中驾驶农用车,行至墅导医院南侧,撞上同方向骑自行车的在校学生张鑫(男、11岁)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一个幼儿的生命被葬送车轮下。 2201年3月21日上午7。30时,葛家杨河本村民贡宝荣骑自行车到墅导自来水厂内一纸箱厂上班,由于车速过快,失控从蔡庄桥上坡处坠入河底被摔死。 1998初,我

4、们派出所联防队蒋金良的父亲,骑自行车到吕城卖蔬菜,由于天气浓雾,在312国道上被来往的汽车当场撞死。 像这样的事例患有很多很多,由于时间关系不一一例举,以上血淋淋的事实真是触目惊心,正可谓车祸猛于虎阿, 三、关于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处理 交通违章。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一般是驾驶人员和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或者某些人和单位任意占用,挖堆道路以及进行其它有碍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行为。 根据公安部《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第20条规定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因交通违章可以处2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5章第2节第37条规定,

5、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暂扣非机动车: (一)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当场不能缴纳的 (二)非机动车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 (三)非机动车无牌证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或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五)与被查辑的被盗抢非机动车特征相似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7条第6项规定。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条,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6、交通事故可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0条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应当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正确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经二次调解,告知到法院起诉第2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事故性质,事故责任,分别处以10至15日的拘留,50至200元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销驾驶证,吊扣一至六个月驾驶证。第23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

7、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232、234条规定,对于故意驾车杀人危害公共安全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上和大家讲了一些关于道路交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希望同学们要珍惜生命,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为你和你的家人幸福,轻遵守交通法规。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墅导派出所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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