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应对和防范拍卖中的恶意串通随着我国拍卖企业的不断增多,拍卖业务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并参加了拍卖会。更多人的了解和参加拍卖会,促进了我国拍卖业的繁荣与发展,但与此同时,在拍卖中出现了恶意串通的行为。今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在西安组织理论研讨会,讨论如何应对和防范拍卖中的恶意串通。本人就拍卖中恶意串通的形式和如何防范谈一谈自己的看法。一、什么是恶意串通所谓恶意串通,就是当事人非法勾结,为牟取不法私利,合谋实施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恶意串通一般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双方当事人是出于故意。这种故意的本质是通过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
2、益,主观上具有违法性。2、当事人之间相互串通。互相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具有共同的目的,即都希望通过实施某种行为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再是当事人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了非法行为。3、当事人恶意串通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恶意串通获取非法利益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如故意抬高或压低价格。当事人恶意串通获取非法利益的同时也就是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二、拍卖中恶意串通的几种形式在西安的研讨会上,业内人士更多谈到的是竞买人之间的恶意串通,其实在拍卖中还存在其它的串通形式。1、 竞买人之间的恶意串通这是拍卖中最常见的一种恶意串通的形式。拍卖会上,针对某一个拍卖标的,是拍卖人与竞买人之间的价格博弈
3、。拍卖人总是希望把价格拍高一点,而竞买人总是希望价格低一点。竞买人要想使价格低的唯一办法就是减小竞争的激烈程度,要减小竞争的激烈程度,拍卖人之间就必须达成某种默契,不举牌或少举牌。在机器设备、废旧物资的拍卖中,常常会遇到竞买人的恶意串通。2005年我公司受法院委托,拍卖一破产企业的设备及废旧物资,设备中其中大部分为通用设备。设备及废旧物资整体拍卖,起拍价110万元,保留价130元。经过几轮竞争,一竞买人站了起来,报价135万元,最高应价停留在135万元再也无人加价,拍卖师落槌成交。而拍卖前我们根据市场调查了解,估计成交价应在150万元至170万元之间。第二天我公司接到市公安局、工商局的电话,说
4、接到电话举报,本场拍卖会竞买人恶意串通。后来经过公安、工商的严密侦查,确定这是一起竞买人的恶意串通,抓了几个当事人,拍卖公司不予退还保证金,确定本场拍卖会无效,要求再次拍卖。我公司通过再次拍卖,拍卖成交价达到185万元。后来了解到竞买人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拍卖会前已经串通好,竞买人之间不要竞价,由一人最后出价成交,最后出价的买受人可以给其他参加拍卖该标的的竞买人一定的好处,多的可以得到两万元,少的可以得到五百元。最近在媒体上看到,广东一房产的拍卖,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压低拍卖成交价,参与拍卖会的竞买人最多的可以分到十万元。2、 拍卖人(或工作人员)与委托人(或工作人员)的串通委托人为了达到抑制
5、或抬高成交价的目的,与拍卖人串通。委托人对委托拍卖的标的只具有处分权而没有收益权的,出于为了自己或他人利益的考虑,想低价买到拍卖标的,就会与拍卖人恶意串通。要求拍卖人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拍卖公告,以便只有尽可能少的竞买人参加拍卖会,这样就有可能以较低的价格成交。更有甚者,要求拍卖人不要将某拍卖标的上拍卖会,只出具有关的拍卖手续,拍卖人出于对特定委托人的依赖,可能违心照办。有的委托人为了让自己委托拍卖的标的卖个好价钱,自己参加竞买或委托他人参加竞买,以达到抬高成交价的目的,这种行为在文物艺术品的拍卖中时有出现。3、 拍卖人(或工作人员)与竞买人之间的串通拍卖人为了使拍卖标的拍出较高的成交价格,寻找竞
6、买人参加竞买;有的拍卖会,只有一个竞买人报名,拍卖人为了开成拍卖会或拍卖成交,寻找他人参加竞买。拍卖界把这两种竞买人称为“拍托”。有的拍卖人或工作人员为了买到拍卖标的,违反拍卖法的规定,委托他人参加自己组织的拍卖会。有的是拍卖企业的工作人员与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不惜损害委托人、拍卖人的利益,以低价成交,串通双方互得好处。三、如何应对和防范恶意串通面对以上种种恶意串通,我们该如何应对和防范呢?1、 避免拍卖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串通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加强自律。我国拍卖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
7、代为竞买。”第二十三条规定:“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第三十条规定:“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首先必须严格遵守拍卖法及其它法律的相关规定,必须严格自律。只有拍卖人自己首先站正了,才能更加有效地应对和防范恶意串通。面对委托人(或工作人员)的不合理甚至是违法的要求,拍卖人应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能答应委托人的不合理要求,更不能与委托人合谋串通。同时,拍卖人除了严格守法加强自律外,还需要他律。拍卖行业协会及社会各界要加强对拍卖业的监督管理。只有“自律”加上“他律”,拍卖业才能健康有序的发展。2、杜绝拍卖
8、人与竞买人之间的串通拍卖企业作为以赢利为目的中介组织,应站在公正的立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拍卖企业决不能因为要能够开成一场拍卖会或为了拍出高价等利益的驱动,与竞买人合谋串通。拍卖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虽然拍卖人与委托人、竞买人之间的串通同竞买人之间的串通比较,可以说较少发生,但拍卖人在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只要拍卖人立场坚定,不为眼前利益所驱使,是完全可以避免和杜绝的。3、防范竞买人之间的串通竞买人之间的串通是拍卖串通中最常见的一种,而且这种串通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但有时候隐蔽性的
9、恶意串通在有个别竞买人不愿合谋的情况下,在拍卖会场会演变成暴力威胁,这种暴力威胁在广东、上海等地的拍卖会上曾经出现。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的主要原因是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采取损害其他当事人利益的非法手段,从从而达到利益的最大化。其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串通不应价,迫使拍卖人再次下调价格;二是应价不加价,造成低价位成交,成交后买受人给其他串通的竞买人好处。因此,经常出现拍卖会竞买人火爆竞价“低调”的现象;三是个别竞买人不但恶意串通,还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威胁其他竞买人,妄图欺行霸市,以达到垄断拍卖市场的目的。尤其是对外地来的竞买人,其行为和手段更为突出。要如何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竞买人之间的恶意串通呢?笔者认
10、为:第一、拍卖人要根据拍卖标的的情况作具体分析,首先要有防范意识。如机器设备、废旧物资等标的的拍卖最容易发生竞买人之间的恶意串通,遇到类似标的的拍卖,拍卖人首先要有心理准备。第二、竞买人咨询看样时,由工作人员将不同的竞买人分开,不给他们见面的机会,避免他们面对面的交流。可给意向竞买人发号,要求意向竞买人根据要求在不同的时间看样。第三、不透露竞买人的任何信息,严格为竞买人保密。拍卖公司可多设几个报名点,尽可能在竞买人报名时将他们分开。或报名时发号给竞买人,要求竞买人自己到银行交纳保证金,不让竞买人有接触的机会。第四、针对不同地方来的竞买人,拍卖公司可为其提供完善的服务,为其预订住房,尽可能将竞买
11、人分开安排住宿,减少他们见面的机会。第五、针对可能产生恶意串通的拍卖标的,可以适当提高竞买保证金。第六、给竞买人随机编排座号,要求竞买人严格按自己的座号入座,尽量避免竞买人在拍卖会场有交流的机会。第七、拍卖师可根据掌握的情况,临时改变拍卖方式,打乱竞买人恶意串通的阴谋。如采用密封式拍卖或先进的网上报价拍卖。第八、加强拍卖会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如果是法院、政府等部门委托拍卖的标的,在可能的情况下请公安人员到拍卖会场。总之,拍卖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拍卖各方当事人都有其自身的利益。委托人委托拍卖是为了完成一定的法定程序或是为了拍卖标的价格的最大化,拍卖人希望拍卖成交因而可以收取佣金,买受人希望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买到心仪的标的,这是各方当事人利益的一种博弈。在这种博弈中,由于利益的驱使,各当事人都可能会达成合谋,形成恶意串通。但拍卖人必须清醒地看到,拍卖中的各种恶意串通必定会给拍卖业带来不良影响,将会影响拍卖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拍卖人一定要站在一定的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首先自己不要参与恶意串通,其次要有效地应对和防范恶意串通。 黄 云 峰贵州安顺黄果树拍卖有限公司 2008.10.18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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