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建市场2011103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中设置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等问题的通知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宝安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秩序,预防和打击围标串标行为,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就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中设置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等问题通知如下:一、在所有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中,招标人原则上不得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经验要求。二、个别技术特别复杂的施工、监理工程,招标人坚持要求设置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的,招标人应当详细说明工程情况和设置同类工程经验的必要性,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并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同类工程经验的设
2、置应当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的设置并试行菜单化操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0920号),且同类工程经验中设置的指标不得超过1项。三、采用技术优先法的施工招标工程,评标细则中不得设置资信标内容,且必须实行“先评后抽”,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不少于3名技术标得分靠前的投标人,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四、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施工招标工程,资信标评分细则中“企业获奖”总得分不得超过5分,且必须设置国家、省、市三级获奖分值;“企业承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按照类似工程业绩的多少或量化指标分级设置相应的分值,总得分不得超过5分,且类似工程中的量化指标不得超过招标工程的相应指标。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六个月。通知发布前已进行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备案的工程仍按备案文件执行。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