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品进出放行管理物品放行分类5大类:序号放行类型放行类型说明放行签批备注1不可放行黑色物品只进不出,在任何条件下,不准放行出厂的剧毒化合物、高级机密相关物资。/2限制条件放行红色物品高危险(例如危险化学品等)、机密物资,因工作需要外送检测的相关物资。(原则上不准放行,在严格控制条件下审批放行)业务部门:至业务部门最高负责人;管理部门:广州工厂EHS部负责人、广州工厂厂长不可授权管理3条件放行橙色物品1千元以上物品或已列为重点管控的物品,例如价值较高物品或设施设备类(包含家具、IT设备、公司其他设备设施)。业务部门:至业务部门最高负责人;管理部门:至管理部门最高负责人;可授权管理4黄色物品1千元
2、以下物品,例如低值易耗品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可授权管理5正常放行蓝色物品1)个人物品(背包、手机等)。2)办公文具、办公文件(不涉密)。3)已有标准的放行流程(例如劳保发放、成品调拨等)。值班员监督检查/物品进出放行管理部门物品放行:l为确保物品的有效放行,各部门应当提供广州工厂物品放行签字模板表交至安保专员处,由安保专员交至值班组各门岗进行物品出入放行签字核对,如部门签字放行人或授权代理人发生改变时,需主动更改广州工厂物品放行签字模板表,并交至安保专员处,如因未及时更改物品放行人导致公司物资丢失时,由相应部门自行承担损失与赔偿。l各部门管控物品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向行政部提出更改广州工厂物品放行
3、清单,由行政部负责组织更新与维护广州工厂物品放行清单,确保清单能够符合实际运营管理需求。l所有签出的广州工厂物品放行单与广州工厂两厂物品转运清单统一由行政部值班组进行管理及回收,各部门需要领取广州工厂物品放行单与广州工厂两厂物品转运清单时,由各部门秘书至行政服务点进行领取。物品进出放行管理个人物品放行:l个人物品离厂时,需要提供个人物品凭证作为门岗放行依据,个人物品或与公司管控物资相同且无法提供个人所属凭证时,需开据广州工厂物品放行单放行。l 个人物品入厂时(特别是贵重物品),需至门岗进行登记备案,经值班员核实后进行登记。当天携带个人物品离厂时需至相应门岗进行报备,由值班员核实放行。两厂之间转
4、运:l公司36、57号厂区之间需要转运的物品,应当按出厂物品放行分类要求填写广州工厂两厂物品转运清单至门岗值班员处核查,同时执行广州工厂跨厂区之间物品转运管理规范。特殊物品放行:l因工作需要至厂区周围使用的工具或辅助设施可以不用填写广州工厂物品放行单,例如绿化工、清洁工使用的工具,维修员使用的维修工具,EHS部使用的检测仪器等设施,公司应急情况时,依据现场指挥的命令放行应急物资。物品进出放行管理物品放行监督管理:l 值班员有权对所有进出门岗的物品、车辆进行检查,有权对所有出入人员进行确认,各部门人员应当主动配合值班员检查。l值班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放行要求的物品或人员,应当主动扣下,
5、并通知对应部门负责人至现场处理,同时报安保专员跟进专项调查。l放行有异议的物品(如实物与放行内容不一致,内容存在涂改、时间不对、签名字迹不对或不清等),值班员须致电放行签批人进行确认核实,核实后再根据管理要求确定是否放行,如有特殊情况可通知EHS部协助处理。违规处理:l 公司物品被扣超过1个月无人认领,将交由对应管理部门进行重新利用处理;个人物品被扣超过1个月无人认领,将交由EHS部当作公司物资处理或报废。l 私自拿取公司财产离厂被值班员发现者,由值班员上报至安保专员和对应部门负责人,并由安保专员交由人力资源部处理。l 针对违反公司物品出厂管理要求的,一经查获直接交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奖惩制度
6、处理。车辆进出放行管理非机动车辆出入安全管理:l 非机动车辆经过门岗时必须推行,并主动向值班员出示员工证,以便查验l公司员工非机动车辆凭本人的员工证出入厂区指定停车区域l外来人员除工作需要外,非机动车辆一律禁止出入厂区机动车辆出入安全管理:l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禁止出入厂区l 车辆一律凭停车证进出厂区,车辆停车证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要与申领登记保持一致,出入厂区时须将停车证放在明显位置,以便查验l 凡进入本厂区车辆,必须配合值班员对车辆检查,如因公需要携带公司原材料、产品、物资外出的,须填写人员/物品放行单,并由相应核准权限的部门或人员签名签发,值班员根据放行单的内容对物资进行核对后放行。l
7、 所有车辆进出厂区时,由值班员代刷门禁卡,仅司机开车进出,其他随车人员需从人行通道闸机通行;特殊情况(如若遇大雨、暴雨等恶劣天气、大件货物需搬送、公司接待用车等)需对接部门同意后,报备行政部安保组给予放行。车辆进出放行管理行驶注意事项:l17:20后,因下班车停放,需特别注意行车和行人安全。l17:3018:00期间,因乘车人员陆续乘车,考虑到行人安全,驶入厂区的车辆,若无特殊情况,应等下班车驶离后方能驶入。l下班车驶入停放时,因车辆较多,出入时应按秩序出入,车辆之间应保持安全的行车距离。先驶入的车辆驾驶员,停放好车辆后,在现场进行安全引导。停放违规处罚规定:l 行政部车管组和值班员将巡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情况,所有违反停放规定的车辆,一经发现,值班员对违规司机进行提醒整改,拒不整改的给予警告。同时,值班员会将违规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并反馈行政部车管组,超过三次以上的车辆,没收停车证,并取消申请资格。若车辆擅自停放,占用其他车辆停放位置,被占用停放位置的车辆司机应向值班员报备,若不报备而擅自停放再占用其他车辆停放位置者,视同擅自停放处理。l 所有违反安全行驶或本规范其它相关规定的车辆,产生的后果按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