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讲话稿定) 解放思想开拓进取 才能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新发展 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始于1998年。多年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XX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不仅有效地维护了经济困难当事人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也为铜陵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要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循环发展,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在创新上下功夫,才能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新发展。 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夯实法律
2、援助事业发展的基础上下功夫 机构建设是法律援助事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自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始终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不仅市法律援助中心成为法律援助律师的执业机构,而且机构改革时在局机关设立了法律援助科作为法援工作的管理机构。继后积极推进一县三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立。根据工作的发展和需要,先后在市妇联、残联、老龄委、侨联、团市委、铜陵监狱、铜陵军分区、市总工会、铜陵学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特别是首创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为全省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与监狱部门结对共建提供了借鉴和经验。近年来,为将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以司法所为依托,全市
3、25个乡镇、 街道相继建立了法援工作站。针对农民工维权的突出问题,又专门成立了市、县(区)二级农民工维权工作站。至此,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网络体系基本建立。 在加强机构建设的同时,我们积极推进制度的完善,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发展提供根本保证。以国务院和XX省《法律援助条例》为根本,先后制定了《XX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XX市法律援助中心章程》、《案件受理指派制度》、《案件质量监督制度》、《信访接待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律师业务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为加强法援工作站建设,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XX县区还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XX县区
4、法律援助中心与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衔接的意见》。制度体系的逐步完善,促进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审查、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四统一”原则得到严格执行,既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件件有着落,又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二、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良性循环 在管理与服务上,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管理的对象来看,法律援助工作的主体主要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法律从业人员以及相关机构的法律服务志愿者。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是经济困难的群众以及特殊身份的社会弱势群体。由于法律援助主体和对象的特殊性,必然要求在管理与服务上找准切入点与结合点。在管理
5、上,以制度为根本,有效调度法律服务资源,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机构与律师事务所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XX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法律援 助案件范围划分暂行规定》,对市、区、县法律援助资源进行合理地调配,使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得以均衡发展;以服务为推力,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受理、审批、指派手续和程序,做到方便、快捷;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与沟通,为法律援助办案人员提供工作上的支持,如国家九部委文件下发后中,我们结合实际协调相关部门由十部门转发了该文件;积极争取财政的支持,经费预算逐年增长,办案补贴从无到有,标准逐渐提高,2007年每件补贴300元,2008年补贴标
6、准提高到平均每件1000元,补贴标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得到相应提高,有效提升了法援承办人员的积极性。在服务上,面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我们坚持热情服务、文明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制定了服务规范,要求接待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人员热情周到、文明礼貌;要求承办人员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全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管理出质量,服务出效率。管理与服务相辅相成,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良性循环。我市法律援助案件在质量与数量上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胜诉率达到96%,群众满意度达到98%。近五年来,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00多件,受援人总数1300多人,为当事人追索
7、各种经济补偿13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新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党和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越来越重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和 改进法律援助工作”。2006年初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作出明确规定。2007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中要求“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维护社会贫弱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工作就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
8、举措。这些都表明,法律援助工作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了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面临如此良好的形势和发展机遇,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结合形势发展和现实需求,在创新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拓展法律援助实现形式,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努力拓宽法律援助服务领域。 立足创新,2007年起,我们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求将法律援助工作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提出要“加强以改善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我们以此为契机,再次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将法律援助列为政府民生工程项目,2008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低
9、收入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由市、县(区)财政安排专项法律援助资金30万元,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出台了《XX市低收群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法律援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立足创新,我们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经过与市行政服务中心沟通协调,2007年12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司法局窗口,2008年3月份,完成市法律援助中心、市“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整体迁 进行政服务中心,确定专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聘请一名专职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同时设立公证受理窗口,多渠道(包括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上)公布法律咨询电话和法律援助申请电话,使
10、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积极探索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机制以及与信访工作相衔接的机制,畅通非诉讼法律援助实现渠道。在全省人民调解百日大会战中,我们要求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调解中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应当进行法律援助,既要化解纠纷,也要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立足创新,我们着眼于“应援尽援”,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让更多的群众从了解法律援助到熟悉法律援助,从而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及时通过法律援助渠道获得救助。近年来,不仅报纸上有文字、电台上有声音、电视上有图像,而且通过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使法律援助贴近基层、贴近百姓。不完全统计,近五年来,开展“3〃8”妇女
11、维权周、残疾人维权活动月等各类法律咨询活动28次,开展法制讲座活动10余次,各种宣传报道80多篇,接待群众来访咨询6000人次,印发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援助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0多份。通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全社会重视、关心法律援助工作的氛围日趋浓厚,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程度不断扩大。 立足创新,我们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为己任,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一是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春节送温暖活动、法律援助下乡活动等,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仅推荐了专业素质高的律师参加省律师协会组织的“为
12、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而且成立了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每年春节前后,将为外出务工人员(农民工)追讨工资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春节前后的工作重心,义务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二是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以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组织开展律师与铜陵监狱共建活动,促进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改过自新。围绕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参与做好信访工作,组织法援律师参加每月市长信访接待日和市领导每周信访接待日,做好涉法信访的法律解答、调解等法律服务工作,切实为政府分忧。三是为经济建设服务。和市工商联、铜陵仲裁委联合成立市民营企业权益维护中心,做好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工作,支持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随着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我们积极同市工商行政部门联系沟通,决定组建律师招商顾问团,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公,为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在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社会稳定这个大局中越来越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 法律援助工作是党委和政府的一项“德政工程”。在维护稳定、服务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用重大,前景广阔。要以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创新理念、创新方法,以作为求发展,努力把党委和政府的这项“惠民工程”实事做好、好事做实。 (任晓政) 第7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