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政〔2008〕号
关于印发《铜陵市郊区大通镇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综合治理工程农村改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社区:
《铜陵市郊区大通镇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综合治理工程农村改厕实施细则》业经大通镇血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四日
抄报:区大通镇血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铜陵市郊区大通镇血吸虫病传染源
控制综合治理工程农村
2、改厕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镇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综合治理工作,改变群众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根据《铜陵市郊区大通镇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郊政办〔2007〕41号)和通政〔2008〕4号《关于印发<铜陵市郊区大通镇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综合治理工程农村改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并结合大通镇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的工作方针,在血防综合治理区全面实行改厕工作,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降低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发病率。
二、实施范围
大通镇新建
3、光荣、和悦、永平、民主、福光、黎明、金华、大院村和渔业居委会。
三、实施内容
对现有1013户未改厕的农户进行厕所改建或新建,在渔民码头建公厕5座,并达到无害化要求。
四、时间安排
从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制订方案、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5月30日)
3、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6月1日至8月31日)
4、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9月1日至9月15日)
五、资金补贴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大通镇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综合治理区域内的农户及渔民码头5座公厕。
2、补贴原则:市、区对于建造卫生户厕每所补助4
4、00元,镇政府另外配套100元,主要用于地下部分的补助;建渔民码头公厕每座2万元;村可落实配套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3、补贴程序。
(1)广泛宣传。及时向治理区域农户公布补贴具体标准、种类、补贴办法、申请时间等相关内容。
(2)农民申请。5月15日前完成农户申请并如实填写好改厕申请表,选择自己改厕类型,经村、镇审核后,上报区领导小组同意实施。
(3)检查验收。大通镇对建厕情况进行逐村逐户检查验收合格后,报区领导小组。
(4)资金发放。区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改厕补助资金拨付大通镇,由大通镇负责具体发放。
六、工作措施
(一)全面动员,广泛参与。镇、村要周密部署,全面动员,利用项目启动会、
5、协调会以及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画、宣传册等多种大众传媒,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血防地区改厕是从根本上防治血吸虫病的重要措施,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实际行动,也是当前进行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采取多种综合性措施,将改厕目标任务落实到户、到人。
(三)部门协作,多元筹资。要结合下派干部、文明创建、卫生创建、部门帮扶等相关措施落实建厕任务;要结合实际将农业、血防、新农村建设等相关资金集中使用,重点向血防村倾斜。村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将作为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
(四)加强培训,强化指导。区卫生局、区爱卫办将组织举
6、办区级改厕项目技术培训班,对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管理、改厕技术和健康教育技能进行培训,并充分发挥督查和技术指导的作用,及时解决建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五)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血防地区改厕项目推广三格化粪池、三联沼气池两种卫生厕所。卫生厕所的建造选择以人粪为主要传染来源的血吸虫病流行区,并要相对集中连片落实,以达到防病的目的。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可首选经济基础较好的村组作为示范点,广大党员和干部要带头争当改厕示范户,在建好示范户的基础上,组织进行观摩或召开现场会,然后扩展到全村。要做到村有示范组,每个组都有示范户。
本实施细则在大通镇血吸虫病传染源控制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附:各单位改厕安排表、改厕申请表
各单位改厕安排表
单 位
改厕户数
新建村
165
大院村
133
黎明村
100
金华村
154
永平村
100
和悦村
233
民主村
80
福光村
40
新一村
5
河南嘴社区
3
合计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