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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保障性住房允园小区一期工程合同1.doc

1、 XX县保障性住房“允园”小区一期 工程代建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我县政府常务会精神(2011年第19号)。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允园”小区一期保障性住房建设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于XX县城北环路以北,凤栖路以西,江家村宅基地以东(占地约为100余亩)。 2.项目名称:“允园”保障性住房小区。 3.项目规模:项目总体建设规模约为11万平方米,本次协议只涉及一期建设事宜,约5.3万平方米。 二、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项目整体运

2、作,并委托乙方投资实施项目建设。双方权责如下; 甲方:1.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审批许可工作; 2.负责土地征用,提供项目用地手续,协助乙方完成场地三通一平; 3.制定项目整体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并监督乙方执行; 4.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实施中的报建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有关规费、税费手续; 5.负责对工程所用材料及设备的认质、认价工作。 乙方:1.承担所涉及项目的全部投资及办理项目实施中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依法缴纳有关规费和税费。 2.负责按照甲方制定的项目规划

3、设计和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准,按期完成代建工程任务; 3.承担项目开发建设中的安全、质量事故责任和经济风险; 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二次转包,不得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5.代建项目全部竣工交付使用后,工程全部资料一并移交甲方。 三、项目建设标准 1.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设计标准组织实施。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严格执行《建筑法》,加强“强制性标准”和工程质量部门的安全质量要求,依照设计图纸规范、文明施工。 3.工程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4、参与验收。 4.项目质量验收按国家现行建设工程验收规定和标准执行。 5.项目提倡多层住宅楼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小高层住宅创建省级文明工地。 6.小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是环境优美、各项配套设施齐全,岐山一流的住宅小区。 四、项目建设工期 自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多层建筑12个月交工,小高层建筑18个月交工,工程交工前必须竣工验收合格。 室外工程必须在小高层交工之日起3个月内交工,交工前必须通过甲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合格。 五、项目代建价格的计算办法 1.住宅楼、幼儿园、商业群房、会所、大门等构置建筑物,以施工单位中标价为暂定代建工程价格,工程竣工后的决

5、算审计价格为最终代建工程价格。 2.施工前期的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以及未进行招标的建筑物,如换热站、设备房、车棚等等,均由乙方上报预算价格,甲方据实审核后方可确定价格。 3.小区内的配套工程(规划道路、排水、排污、化粪池、路灯、绿化、围墙、天燃气、暖气、水、电、变压器、电视、通讯、宽带、大门、小区土方回填等),有施工图的依照施工图施工建设,认质认价,据实核算。无施工图的由甲乙双方依据工程量和实际发生额确定价格。 4.乙方的项目代建费按物价部门确定的管理费2%计算,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 六、代建项目付款方法 1.单体工程款支付方法:原则上建设项目在单体工程施工达到预售条件时

6、乙方上报工程进度(需经现场监理审核签字),甲方确认后,作为首次付款依据。依据形象进度工程款支付至单体工程总价的90%后停止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项目审计结束后,除留3%的工程保修金外,余款三个月内付清。 2.项目配套费支付方法:原则上小区配套项目按工程月进度支付工程款,付款以乙方上报的工程进度表为准(需经现场监理审核签字),上报甲方确认后,作为付款依据。 3.乙方在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纳不少于壹仟万元的小区一期项目代建履约金,待一期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全部退还乙方(此履约金不计利息)。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如有违约,按国家《建筑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若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拒因素时,工期顺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未尽事宜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伍份,经“经济适用房领导小组”或同级政府讨论通过后,签订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签订日期:二〇一二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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