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刑事反诉是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自诉人提起的反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为了追究被反诉人即自诉人的刑事责任,向本诉人民法院递交的书面请求。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反诉的案件必须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格式: 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反诉人(本诉自诉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基本情况。
2、 反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 被反诉人的罪行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侵犯客体等具体事实要素,阐明被反诉人罪行的性质及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名称、证人地址。 此致 _人民法院 &
3、nbsp; 反诉人: &n
4、bsp;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反诉状副本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