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合同甲方:合同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丽江市“美林四季”项目B区各栋号主体工程土建部分全部工作内容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名称:丽江市“美林四季”住宅小区B区项目。二、承包范围:本工程为条形钢筋砼基础,主体结构为砖混+剪力墙结构。乙方采用大包干形式,包工不包料,乙方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内容进行施工,包括全部砖体砌筑、土方开挖、回填、清方、扒平打夯、内外墙粉刷、屋面瓦安装、外墙面砖粘贴、屋面二次找平、外脚手架搭设、拆除、安全网安拆、室外散水、排水
2、沟等工作内容,包含工程开工前的图纸会审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及建设单位发出的修改通知等文件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及参加协议甲方施工人员进行放线定位。三、承包内容:乙方负责临时施工用水池砌筑、搅拌机周边地坪、机械安装等临时设施,乙方自带施工用机具,用具如:锄头、铁铲、龙桷、人力推车、电机、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电缆线等。甲方提供大型搅拌机、塔机、装载机、水、电等,不提供住宿、饮食用柴火、燃料及用电进行烧火、做饭。装载机燃油、维修、操作由乙方负责。四、承包单价:包含所有人工费用,按建设方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建筑面积计: 每平方米进行计算。五、付款方式:基础开挖后到第二层楼面浇筑完工后按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
3、,第四层楼面浇筑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主体封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内外墙粉刷、屋面瓦安装、外墙砖粘贴完工后支付工程量的80%,剩余20%到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付清。六、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为180天(已含节假日),各栋号的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签订为准,竣工日期按实际计算,由于乙方工期延误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处罚及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由建设方、甲方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除外)。七、质量要求本工程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建设方,甲方要求的施工标准进行验收,并且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如在施工过程中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所引起的返工及材料费用一律
4、由乙方承担,浪费砂浆按每桶50元赔偿,现场3公分以上砖头必须用完,视情节给予50100元的罚款。八、在施工进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服从调配,听从指挥,在操作进程中,必须保持制作场地整齐、规范,在出现材料浪费且无法利用的按原材料的3倍进行赔偿。九、安全要求: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文明施工,如因操作不当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施工现场不得打架、闹事、盗窃,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5002000元的罚款/次,情节严格的交公安部门及司法机关处理,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打赤脚,如发现罚款50元/人次。十、本工程按图纸施工,该合同单价已包含图纸变更,遇涨价不涨,遇跌价不跌,零星增减工程不计费用,乙方不得再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此合同为双方自愿合同。十一、在施工过程中班组长必须配合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放线、定位,如放线不到现场参加给予100元每人次的经济处罚。十二、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乙方劝退施工现场并拒绝支付一切工程款项,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项结算。在施工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首先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向祥云县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待本工程所有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