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28 ,大小:230.50KB ,
资源ID:802155      下载积分:11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0215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doc)为本站上传会员【胜****】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1、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2005-9-6 来源: 点击率:267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2005年5月27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决定将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登记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根据修改决定,建设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各地认真贯

2、彻执行。一、按照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的实施机关,经建设厅备案的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各地不得再进行重复备案,不得擅自设置限制性条件,要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为自治区建筑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体现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改变对区外建设工程企业的管理方式,将过去对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实行层层准入的管理,改为对备案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即根据备案册记载的事项,对违法转包、出卖资质、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进行查处。三、各地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督促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填写

3、区外建设工程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情况表,及时向自治区建设厅报送。各地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报建设厅,建设厅将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情况表报送情况进行通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单位进疆登记管理规定(新建法20033号)同时废止。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2、区外建设工程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情况表(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勘察设计企业) 4、区外建设工程项目承揽工程项目情况表(勘察设计企业)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主题词:建设法规 区外企业 备案管理 规定 通知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信访局,建

4、设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办公室 2005年8月15日印份数:8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在自治区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区外建设工程企业,是指法人注册登记地在自治区行政区域以外的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实施统一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和备案事项对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实

5、施监督。第四条 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在自治区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持下列资料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一)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驻疆办事机构出具的跨省经营的介绍信,国家各部、委所属单位须持主管部、委的介绍信;(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疆设立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疆委托负责人的有效证明和委托书;(四)企业进疆主要勘察、设计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程监理人员的名册和从业资格、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在高寒地

6、区和7度以上抗震设防区独立承担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项目的,需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第五条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备案申请应当即时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核查。资料齐全发放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以下简称备案册),保留资料复印件、建立备案档案;资料不齐全,退还申请材料,并书面告知其补正。第六条 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应当在备案册载明的资质类别、等级、业务范围、承包方式和主要业务技术人员等备案事项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七条 已经备案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应当在三十日内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7、门,在招标投标监督、施工许可证发放、质量安全监督和建设工程执法检查等活动中,应当对区外建设工程企业的下列备案事项实施监督:(一)是否取得备案册;(二)承包的工程是否与备案册载明的资质类别、等级、业务范围、承包方式相符;(三)工程项目中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是否与备案册中登记的人员相符。第九条 实施监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填写区外建设工程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情况表,并签署意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记录在情况表中,向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第十条 区外建设工程企业未进行备案或者与备案事项不符承揽建筑工程的,实施监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督促区

8、外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进疆备案手续或者进疆备案变更手续;(二)对依法认定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第十一条 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取得备案册在自治区境内承包建筑工程,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进行重复备案,或者变相实施从业资格审查、核准等行政许可。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单位进疆登记管理办法(新建法20033号)同时废止。附件一(样册)(200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备案册编号 号备案单位(章) 号进 疆 时 间 号新疆维吾

9、尔自治区建设厅印制说 明1、本册是区外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进疆备案的法律凭证,与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配套使用。2、本册只限于本企业使用,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3、本册遗失,应在自治区级报纸声明作废,并持登报声明向原发证机关补办。4、区外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凭本册备案的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和人员在疆承揽建筑工程。5、本册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应持有关证明资料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6、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各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区外建设工程企业重复备案。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自治区

10、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对备案情况实施监督。企业基本情况栏11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有效期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企业主项资质、等级、营业范围企业增项资质、等级、营业范围企业在疆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名称联系电话企业在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编号地 址企业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企业委托进疆负责人联系电话变更备案情况: 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注:此栏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写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情况栏21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书名称、等级资格证书编号职称岗位证书编号变更备案情况: 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企业项目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情况栏 22姓名身份

11、证号资格证书名称、等级资格证书编号职称岗位证书编号变更备案情况:备案机关章年 月 日注:此栏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栏23姓名身份证号职称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变更备案情况: 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工程监理人员情况栏 2-4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等级资格证书编号职称岗位证书编号变更备案情况:备案机关章年 月 日注:此栏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写附件二区外建设工程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情况表(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规模(m2)合同价(万元)工程发包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开工时间工程竣工时间施工承包企业状况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等级专业承包

12、单位资质等级劳务分包单位资质等级施工项目负责人登记姓名资格等级证书编号职 称岗位证书编号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登记姓名资格等级证书编号职称岗位证书编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记姓名职称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有效期限工程监理人员登记姓名资格等级证书编号职称岗位证书编号备案监督情况 (区外建设工程企业)1、是否取得备案册 2、承包的工程是否与备案册载明的资质类别、等级、业务范围、承包方式相符 ,不相符情况:3、工程项目中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是否与备案册中登记的人员相符 ,不相符情况: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情况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查处违法行为情况违法行为

13、:处罚情况: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重大质量、伤亡事故记录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签章 年 月 日附件三(样册)(200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勘察设计企业)备案册编号 号备案单位(章) 号进 疆 时 间 号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印制说 明1、本册是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疆备案的法律凭证,与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配套使用。2、本册只限于本单位使用,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3、本册遗失,应在自治区级报纸声明作废,并持登报声明向原发证机关补办。4、区外勘察设计企业凭本册备案的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和人员在疆承揽勘察设计工程。5、本册备案事项发

14、生变更,应持有关证明资料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6、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各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区外建设工程企业重复备案。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管理规定对备案情况实施监督。企业基本情况栏11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资质证书编号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企业主项资质、等级、营业范围企业增项资质、等级、营业范围企业在疆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名称联系电话企业在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编号地 址企业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委托进疆负责人联系电话变更备案情况: 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注

15、:此栏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写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情况栏21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称本人签名备注变更备案情况: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勘察设计人员情况栏 22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称本人签名备注变更备案情况: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注:此栏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写注册执业人员情况栏 23姓名注册类别注册证书编号执业印章印样单位出图印章印样附件四区外建设工程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情况表(勘察设计企业)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投资额(万元)工程规模(m2)结构类型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设计单位资质等级施工图审查单位施工图审查情况勘察设计起止时间勘察设计费(万元)工程发包方式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登记姓名资格等级证书编号职 称本人签名勘察设计人员登记姓名资格等级证书编号职称本人签名备案监督情况 (区外建设工程企业)1、是否取得备案册 2、承包的工程是否与备案册载明的资质类别、等级、业务范围、承包方式相符 ,不相符情况:3、工程项目中主要勘察设计人员是否与备案册中登记的人员相符 ,不相符情况: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情况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查处违法行为情况违法行为:处罚情况: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