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市规范“三公”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10月25日)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规范“三公”管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市公务车辆、临聘人员和补贴福利的规范管理工作。等会,郭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就如何认真贯彻执行三个规范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有关出台三个规范意见的背景 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及时作出了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并明确了六个方面主要内容,其中的重点就是要切实解决公款接待、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
2、款建楼等问题,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我市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了规范“三公”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即:要严格规范公费开支,尤其要规范市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公务人员福利发放标准,解决部门之间、乡镇(街道)之间收入过于悬殊问题;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解决挂靠单位(或个人)购车、向下属企事业单位借用车辆、超标准购车等问题;严把公务人员进出管理,对市级机关、乡镇(街道)临聘人员要进行定编定员管理,对现已在市级机关、乡镇(街道)工作的临聘人员作一次清理。在年初召开的“全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上,郭书记强调:“要严肃纪律,规范三公,在勤政廉政中体现作风”。在这期间
3、,省和xx市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就公务人员的津贴补贴发放、临聘人员的使用和公务车辆的管理,提出明确而且严格的要求,有些文件已及时作了转发。按照这一精神,相关职能部门前期已做了大量的前期调查摸底和准备工作,起草了相应的规范管理工作意见,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今天已成文下发,希各单位仔细学习、深刻理解、认真执行。 二、有关三项规范工作中要把握的几个问题1.公务车辆的规范管理 这次公务车辆的规范管理,重点是对全市所有正在使用的公务车辆和今后新购置的公务车辆,按照严格“审批、使用、管理”的要求,明确购置审批程序,强化使用管理措施。规范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扩大规范公
4、车的范围。从目前情况看,近年来公务车辆使用之所以比较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机关挂靠或借用企事业单位的现象比较严重。所以这次规范公务车辆,除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外,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在使用的所有公务用车,以及凡使用财政性经费和国有资金购置的公务用车,都列入规范管理的范围。 二是严格购置审批程序。今后新购公务车辆一律按排量、车价“双控”标准要求,以及单位车辆编制(事业单位车辆编制待省里统一规定后从严控制),由使用单位向市控办提出申请,经市分管领导审核后,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除特殊情况外,从现在起一年内原则上不再更换新车。 三是认真清理违规车辆。根据摸排,到去年底,全市
5、公务车辆中属于挂靠或借用的有118辆。对挂靠和借用的公车清理,上半年两办已发文提出明确要求,部分车辆已按要求明晰产权纳入编制,或已归还,但仍有个别单位还在使用挂靠和借用车辆。这里再次重申,凡挂靠的车辆都要明确产权并一律入编、凡借用的车辆都要无条件全部归还。个别单位确系情况特殊需要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报市纠风办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是严明公车使用规定。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领导干部因驾驶公车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同时严禁机关工作人员擅自公车私用,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须经单位领导同意。 五是严格公车停放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所有公务车辆,非工作期间应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固定停车位置,严禁
6、公车夜间停放在生活小区内。因违反规定停放导致车辆被损被盗的,由主要责任人承担相应赔偿的责任。 六是强化公车监管措施。除国有企业以外的所有公务车辆,都要统一贴挂公务用车标识,公开接受监督。标志分蓝色和黄色两种,蓝色为机关部门公务用车,黄色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今后机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都要使用贴挂蓝色标识的公务车辆,一律不准使用贴有黄色或无标识的车辆。 2.临聘人员的规范管理 这次临聘人员的规范管理,重点是对全市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制外自己聘用的人员(临时工)及退休留用人员,按照“统一招录、统一派遣、统一管理”的要求,进行清理规范。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
7、个问题: 一是明确岗位职数。驾驶员、炊事员、门卫、卫生保洁人员等工勤临时用工职数,五大集镇、街道为3-5名,其他乡镇为2-3名,市级机关为12名,事业单位为1名。其他临时用工职数按各单位上年度编制内实有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乡镇(街道)、市级机关控制在15以内,事业单位控制在3%以内。个别单位因工作需要,其他临时用工需要超编使用的须另行报批。二是妥善处理超编人员。各单位负责对现有临聘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又不符合岗位职数的,原则上全部清退,并给予被清退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助金由各单位在原工资渠道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一律不再留用。 三是控制新进临聘人员。今天会议之后,各单位
8、一律禁止自行新进临聘人员。如因工作需要,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人事局核准,再由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统一招聘录用。各单位经考核合格且符合岗位职数要求,需继续聘用的人员,年底前办理有关手续,纳入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统一管理。 四是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市劳动局设立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推行临聘人员派遣式管理机制,使用单位负责对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其他事项由中心负责。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用人单位按月汇到代理中心,再由中心发放到个人。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五是把握原则做细工作。由于这次对临聘人员的规范管理,面对的是全市大约2800多人的群体,处理得不妥的话,可能会引发一些不稳定、不和
9、谐因素。因此各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尊重历史、把握政策、稳步推进”的原则,做细做深工作,积极稳妥地予以解决。 3.补贴福利的规范管理 这次补贴福利的规范管理,重点是对由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各部门自行发放的工作人员补贴、福利(包括系统内省、xx市各类考核奖和实物福利),按照“核定标准、削峰填谷、严格管理”的要求,逐步缩小部门与部门之间、乡镇(街道)与乡镇(街道)之间的收入差距。工作中需要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明确政策时效。这次规范补贴福利,仅限于2007年度各单位自行发放的各类补贴福利,以后年度按照省政府批准我市的公务人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标准执行。 二是把握
10、三条控制线。根据2006年市级机关、乡镇(街道)补贴福利平均水平及周边县(市)标准,确定我市2007年度自行发放的补贴福利平均控制线、最高控制线和补助线。最高控制线为平均控制线的200,补助线为平均控制线的70。 三是严格执行先征后发。各单位年度内自行发放的补贴福利额度超过平均控制线的,要事先编制计划,经市人事局审核、报财政局批准,并按比例交纳调节金后,方可发放。调节金的征收比例为:超过平均线50(含)以内部分,按1:1的比例征收;超过平均线50以上部分,按1:2的比例征收。按照9月14日召开的“全市规范补贴福利工作会议”为限,已有13个单位超过平均控制线,上述单位再度发放补贴福利,要履行报批
11、手续,并上缴调节金。 四是合理使用调节金。调节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统筹安排用,于补助自行发放补贴福利数低于补助线的单位。凡自行发放补贴福利年人均数低于全市平均控制线标准的70%的单位,由市财政从调节基金中安排补助。乡镇、街道不予补助。 五是规范资金使用。市级机关所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必须按规定全额上交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支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六是规范账户管理。除允许按规定保留的工会、协会和专用账户外,其他银行账户一律取消。任何单位不准擅开口子、巧立名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变相发放钱物,不准
12、在工会、协会和专用账户中发放补贴福利,不准在下属单位列支补贴福利。 三、有关规范“三公”的工作要求 为切实搞好这次规范“三公”管理工作,提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开展规范“三公”管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省、xx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推进,集中开展的一次专项活动,是作风建设年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的重要抓手。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工作任务很重、工作要求也很高,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13、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都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认真严肃对待本单位在公务车辆管理、临聘人员使用和补贴福利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政策和文件的要求,切实进行清理和规范。 二是要各司其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督促,确保规范“三公”工作稳妥推进。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各单位这项工作整体推进情况的督查;公安局要组织相应力量,加快对公务车辆实行统一贴牌,争取在11月底前完成,同时要加强节假日公车私用和夜间公车违规停放情况的检查;人事局要加强对各单位编制执行情况的督查,核定好各单位临聘人员职数,做好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局要尽快成立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保障中心的正常运行;财政
14、局要加强对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监督,严格把好公务车辆申购审批和核算单位补贴福利的发放审核等工作,尤其是对今年可能或者已经超过平均控制线的单位,要实行重点监督;审计局要加大审计力度,对涉及各单位公务车辆、临聘人员和补贴福利等三项内容所产生的公务费用及财务支出,将全部作为主要领导届中和离任审计的必查内容,单独列出、单独说明。年底前,对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将组织专项检查,并向全市通报有关情况。 三是要严肃纪律。要严肃对规范“三公”管理的工作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原则上都要使用经贴挂标志的公务车辆,对继续挂靠和借用下属单位车辆、违反公务车辆使用、停放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直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反规定使用临聘人员或私自招用临聘人员的,也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反补贴福利发放规定,甚至变相以购物券、提货券或在工会、协会和专用账户中发放补贴福利的,按省里的文件精神,主要领导一律先免职再查处。 同志们,这次全市规范公务车辆、临聘人员和规范补贴福利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尤其是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敢于动真碰硬,扎实开展工作,努力使我市规范“三公”管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第9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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