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符合以下几条规定: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在校学生;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3-2014-1、2013-2014-2两个学期加权平均成绩均在75分以上(系统显示成绩为60分以上),在校表现优秀; (六)生活俭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贫困生认定标准确定贫困学生,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的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一)、一般困难学生 家庭提供的生活
2、供养费低于600元/月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 (二)、困难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月生活费低于400元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困难学生: 1、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学生; 2、城镇下岗职工子女; 3、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4、直系亲属长期患病在治疗的; 5、家庭遭受较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 6、其他家庭经济存在较严重困难的。 (三)、特殊困难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月生活费低于300元的学生,可考虑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无经济来源的烈士子女; 2、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 3、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 ; 4、直系亲属是
3、危重病人,需要长期自费治疗的; 5、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 7、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 8、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时间安排 (一)、10月13日到10月15日中午12:00点:班级审核阶段 1、申请人向各班级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表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表三)、书面申请书、贫困证明、成绩单到本班辅导员处。书面申请书后一定要留下本人学号、姓名、片区班级、联系方式。贫困证明复印件即可,原则上要求贫困证明为2014年开具。装订顺序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审批表(
4、重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书面申请书、贫困证明,成绩单。 2、10月15日,辅导员牵头,由各班的班委和学生代表(写了申请的同学不可以参加评议小组,每个小组的人数要在5-7名)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根据评定标准对本班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进行筛选。把筛选出的申请人信息制成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档,同时完善《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且于12日晚8:00点之前提交到辅导员处。 3、10月16日,由片区书记牵头对提交上来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以片区为单位汇总名单(包括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档、纸质材料),于17日上午12:00之前交至吴非老师处(1-501)。 (三)、
5、10月17日—10月19日:名单公示阶段。 公示拟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手写形式送至501办公室,或拨打吴非老师电话18328751385进行反映。反映需本人亲自告知,不接受匿名信、匿名电话举报。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参考内容(试行) 片区 班级 姓名 学号 联系电话 班级民主评议参考内容 在校情况 参考内容 家庭情况 参考内容 获奖情况 是否获国家、省奖学金或其它奖励 ★
6、家乡遭受灾害情况 是否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户籍所在地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 学习情况 有无挂科记录 地区、民族情况 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 ★ 助学贷款情况 是否申请助学贷款 ★ 救助情况 无经济来源的烈士子女或低保户者 ★ 校内消费情况 是否80%时间在校内就餐 (以饭卡为准) 家庭人口数目 家庭人口总数超过6人(包括6人)或低于2人(包括2人) 家庭债务情况 是否有严重的家庭负债 ★ 家庭残疾情况 自己或家人带重大残疾且无劳动能力 ★ 高档物品使用情况 是否购买数码相机、MP4等高档电子消费品(专业要求除外) 家中
7、求学人数 家中有2人(包括2人)以上求学 ★ 个人消费情况 是否在外租房住宿、经常请客吃饭,是否生活简朴 父母工作情况 父母均无工作或下岗者 ★ 出行交通 是否乘坐飞机、乘火车卧铺 家人身体情况 家人或自己有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如:车祸、工伤等留下病症 ★ 行为情况 是否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惯,寝室是否脏乱,是否经常购买修饰佩带品 精神情况 精神面貌是否积极向上,自强不息 勤工助学情况 是否有长期工作、岗位或兼职 生活费情况 月生活费是否低于250、300、400元 违纪、违规情况 是否经常迟到、旷课,是否有违返校纪、校规、法律和受到相关处分的记
8、录 其 他 其他特殊经济困难情况 备注:"★"表示有相关情况需附相关证明材料,黑色字体表示需着重考虑 附件(1) 学习成绩单 附表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年)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 专业 学制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 庭 经 济 情 况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9、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学 习 等 情 况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获 奖 情 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申 请 理 由 学校: 院系: 学号: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10、 日 年 级 (专业) 推 荐 意 见 推荐人: 行政职务: 年 月 日 院 (系) 意 见 (公 章) 年
11、 月 日 学 校 意 见 经评审,并在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公示 天,无异议,现报请同意该同学获得 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公 章) 年 月 日 附表三: 西南财经大学天
12、府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贾志超 性别 男 出身年月 1991.10 民族 汉 身份证号码 513902199110301636 政治面貌 共青团员 家庭人均年收入 500 元 楼栋寝室号 0431 学号 41103140 专业 农村区域发展 班级(支部) 2011级31班 在校联系电话 18608034476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家住贫穷农村地区,父母长期在家务农,收入微薄;奶奶年事已高,身体多病, 常年吃药,医药费用高昂;我读大学期间,基本上没有任何收入,学费和生活费 开支负担重。特
13、此申请。 学生签字: 2014年 10月 14日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陈述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B.家庭经济困难 □ 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 D.家庭经济不困难 □ 认定决定 片区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片区)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勤工助学中心意见 经学生所在片区提请,本中心认真核实: □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