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PT , 页数:27 ,大小:622.50KB ,
资源ID:800695      下载积分:11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80069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第十章环境资源法律责任PPT课件.ppt)为本站上传会员【可****】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第十章环境资源法律责任PPT课件.ppt

1、第十章环境资源行政责任1概念 环境资源行政责任,是指环境资源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环境资源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即环境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环境法的行为人所应承担的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是环境法律责任中最轻的一种。这一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层次理解:2一、环境资源行政责任的构成n1、主体n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n具有法定的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n2、客观方面n必要要件:行政违法行为、n选择性条件:危害后果、因果关系n在一些场合,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也要承担行政责任。如环保法45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2、任。n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即必须产生了危害后果才承担环境资源行政责任。如海环法94条: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n三、主观方面n对行政主体而言不是必要条件,是环境资源内部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n四、客体n环境资源权益和环境资源管理秩序4二、责任形式n行政主体的责任形式:9种。377页n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形式:行政处分5行政主体环境资源行政责任的实现n1、责任的追究n主动承担和被动履行。追究机关有n(1)国家权力机关n(2)人民法院n(3)行政机关6第三节 行政相对人的环境资源行政责任n一、相对

3、人的责任构成n1、主体n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n2、客观方面n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因果关系n3、主观方面n过错为要件n4、客体n管理秩序,他人权益7二、行政相对人的责任形式n1、行政处分n2、行政处罚n(1)具有法定处罚权的行政机关n(2)特别决定获得处罚权的机关n(3)法律授权的机关n3、管辖n地域管辖、专属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转移。8处罚的程序n1、简易程序n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50、1000n2、一般程序n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做出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处罚决定书n3、听证程序 适用听证程序需要满足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实体条件是指听证程序适用的重大行政处罚;程序条件是指适用听证程序

4、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告知书。详见P3859n二、执行n环境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或行政相对人)有三条途径:n一是履行处罚决定,二是申请行政复议,三是提起行政诉讼。n如果这三条途径都不走,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n对于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当事人对加收罚款有异议的,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n二、免除n1、超诉讼时效。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

5、计算。”n2、违法行为轻微10n三、转继n四、消灭11环境资源行政复议n1、复议的范围n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规定可以附带提起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有:n国务院部门的规定;n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n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n该法同时规定,以上所列举的三类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12n不可以申请复议的环境资源事项n环境资源抽象行政行为,如制定环境资源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n环境资源内部行政行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从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n对环境资源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6、。132024/3/18 周一14环境资源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我国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15环境资源行政诉讼n(一)环境资源行政诉讼受案范围n(二)环境资源行政诉讼时效n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7、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6三、环境资源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n复议前置的情形17第十一章环境资源民事责任n环境民事责任的特殊性:主观上的过错和行为的违法性不是责任的构成要件。环境民事责任更加强调的是:致害行为、损害结果和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18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n1、无过错责任n2、不要求具有违法性,只要求有致害行为即可,即使是合法行为亦承担责任n3、损害结果n4、因果关系n因果关系推定原则n原因是:污染损害具有间接性、缓慢性、长期性的特点,因果关系难以直接认定,为了保护受害人利益,实施推定原则19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1、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非一切自然灾害都可以成为免责事由,“不可

8、抗拒”强调灾害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性,如灾害可以预见或者可以避免则不能免责。另外,即使是自然灾害不可抗拒,也需加害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方可免责,如加害人未及时采取合理措施致使损害发生的,仍不能免责。20n2、受害人过错n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如果损害是由于受害人自身责任引起的,排污者不承担责任。n3、第三人过错n如果侵害结果是由第三人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被告人自然不应承担责任,而由造成损害的第三方承担。此时的责任并未消灭,而是转移到第三人承担。n4、战争行为n5、共同侵权n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由于环境侵权责任不以过错为必要,因此

9、不论环境侵权人有无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只要行为人各自的行为客观上有关联,共同造成他人损害,即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被认定后,受害人不必一一举证各个行为人的赔偿比例,即可向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任何一个提出请求并获得全部赔偿,损害赔偿的分担比例只作为共同侵权行为人内部关系的追偿问题来处理。21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n赔偿损失n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n恢复原状22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n1、起诉资格放宽n因环境污染受到直接或者间接损害的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可以提起民事诉讼。n2、举证责任倒置n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

10、担举证责任n3、诉讼时效延长n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是2年,环境污染事件是3年。n4、因果关系推定原则n污染损害具有间接性、缓慢性、长期性的特点,因果关系难以直接认定,为了保护受害人利益,实施推定原则23n集团诉讼n1、诉讼主体是有共同利害关系人的当事人n2、代表人代为诉讼n3、判决结果对所有共同利害关系人有效24环境公益诉讼n公共环境利益收到损害寻求救济的一种司法救济手段。我国没有n法律制约因素是:和自身有直接利害关系条款n难点:n诉讼主体的确定n诉的利益的界定n胜诉后利益的分配25环境资源刑事责任n问答题什么是环境资源刑事责任?刑法中有关环境犯罪的罪名有哪些?请列举五种以上罪名。262024/3/18 周一27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