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36KB ,
资源ID:7985245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98524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重庆文理学院外国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pc****0】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重庆文理学院外国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doc

1、重庆文理学院外国留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国际学院) 一、学制与学习年限 1.我校来华留学本科生标准学制为四年。 2.我校来华留学本科实行学分制,留学生可在3-6年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达到相关要求,准予毕业。 3.“2+2”专升本学生学制为4-5年;“3+2”专升本学生学制为5-6年。 二、报到注册 1.留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国际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留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按时缴纳学费,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持学生

2、证到国际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如因患病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缴费者,应向学校国际学院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3.留学生报到时应提交护照、录取通知书、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毕业成绩单、体检表、JW202表等相关材料,在完清相关费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学籍。 三、课程选修、免修、重修 留学生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专业课程计划学习内容。每学期留学生选修学分数由留学生自主决定。 “2+2”、“3+2”留学生在国外学习过同名同层次的课程,达到该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可申请免修。申请课程免修的留学生须填写《重庆文理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经课程管理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准予免修。 补考不及格的留学

3、生应随下一年级重修同一课程,并达到规定要求。 四、实习实践 外国留学生应当参加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见习、实训、实验、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完成教学计划实习实践规定的学分数。 参加“2+2”、“3+2”本科专业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毕业实习时间一般为1-2个月,参加4年制本科专业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实习时间一般为2-5个月。 留学生的毕业实习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集中实习由留学生所在学院或国际学院统一安排;分散实习的外国留学生可自行联系国内外相关专业实习单位,报所在院系及国际学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参加实习。 参加分散实习的外国留学生由实习接收单位出具愿意接收该留学生实习的公函

4、留学生应签署《外国留学生分散实习安全承诺书》,并由留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同意。 参加毕业实习的外国留学生应当填写外国留学生实习手册,实习期间做好每周一次的实习记录。实习完成后,由实习单位出具实习成绩并对留学生的实习表现做出评价。 实习成绩由校内专业实训成绩和毕业实习成绩两部分构成,分别占40%和60%。 五、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 外国留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所在专业规定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鉴定。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一般在第7学期第2周启动,第8期12周之内完成。 六、成绩考核 1.外国留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由所在院系参照我校二级学院本科生考核

5、方式进行,以考核学生应用能力为主。原则上学生理论考试类比例不超过50%。 2.综合成绩不及格的外国留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第2周将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未达到规定学分绩点要求的必须重修。 3.学生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规定教学时数的1/3,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4.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核者,允许在办理手续后缓考。 七、转学与转专业 1.转学 在我国同级同类本科院校就读的外国留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原则上我校只接收大学本科一、二年级的学生转学。 申请转学到我校就读的留学生,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有效签证、学习成绩和转学证明,交国际学院及相关二级学院审核同

6、意后可转入我校就读。 转入我校就读的留学生,由接收学院教学主管领导,确认学生转学前修读相关课程的有效性和学分数。转入后,按我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参加学习,达到规定的学分数。 外国留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转学到其它高校就读。如因身体条件或其它特殊原因在本校学习确有困难,申请转至其它学校学习者,应由本人申请,经本校和拟转入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办理转学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新生入学未满1学期的; 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2.转专业 外国留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院系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转专业: 经学校考核认可,确有专长,转专业更

7、能发挥其专长者。 有生理缺陷或入学后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经学校确认,因某种特殊情况,不转专业无法完成学业者。 学生转专业的限制性要求: 四年制本科留学生自入学起2年内可以转专业;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不能转专业;“2+2”、“3+2”专升本外国留学生不能转专业。 申请转专业的外国留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并报国际学院备案。学生转专业后,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要求相符的,经转入学院和国际学院确认后,予以承认;已修课程及取得的学分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

8、程要求不相符的,可替代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任选课程及学分。学生转专业后,应按新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课程修读。 八、休学与退学 1.休学 留学生因各种原因累计缺课超过6周以上,应向国际学院申请休学。每次休学时间不超过一年,在校期间休学不得超过两次。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国治疗,需连续休学的学生需办理持续休学手续。如已恢复健康,凭医院诊断证明,可以复学。休学期满,尚未康复,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作退学处理。休学期满超过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学生,不再办理复学手续,同时注销其学籍。 休学期间,学校不对留学生发生的事故负责。 2.退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在学校规定的

9、修读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者。 (二)修读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四)连续两周不假离校,又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五)超过学校规定时间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者。 (六)本人申请退学者。 退学有关事宜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退学留学生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应当在2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 (二)对退学留学生出具退学证明。对于无故逾期不办理退学手续,擅自离校的留学生,学校不出具退学证明。 (三)国际学院应将退学留学生的学习成绩单复制2份,并注明其退学(离校)时间和原因,备案并装入留学生个人档案。 九、毕业与学位 1.留学生在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完成毕业实习,通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评估等环节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留学生在我校各专业学习原则上应达到120以上学分。 3.符合申请学士学位的其它要求。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