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收费站内部稽查监督管理办法
一、内部稽查遵循的原则
1、每次稽查要求必须两名以上内部兼职稽查人员参与,而且检查之后的情况要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2、内部稽查坚持以批评教育为主,第一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按照规定进行扣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3、被分公司以上单位稽查后扣分者,站内不再重复扣分。
4、对于入口收费员的处罚,按照从轻处罚的原则,每分经济处罚30元。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当事人1分。
1、不按规定着装、佩带标志不齐全、岗中未按规定插入工号牌者。
2、办公室、票管室、电工值班室、收费亭物品摆放凌乱
2、卫生不干净者。
3、出、入收费亭,未及时上锁者。
4、上班期间迟到、早退、或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者。
5、有闲杂人员在站区拦车、搭车、卖东西者,站区有闲杂人员和滞留车辆不及时督促保安上前制止者,站区卫生不干净,不及时督促保洁员,发现一次班长连带1分。
6、在收费站区及收费亭内吸烟者。
7、当班班长不记考勤、不及时记录特殊事件、并弄虚作假者。
8、交接班不明确,造成物品损失及站区设施损坏者。
9、当班班长见省公司、分公司领导不打报告者。
10、当月发卡差错率(按上交废卡)高于千分之三、售票差错率高于千分之五、不认真输
3、入三位车尾号、以及长款不上交者。
11、当班期间班组人员、保安、保洁员被分公司考核办、稽查队扣分者,班长负连带责任。
12、遇有特殊事件不及时向站领导汇报,私自处理者。
13、票管室对无关人员进入不及时制止者。
14、交完卡、票款以及核对特殊事件后在票管室逗留者。
15、大额现金(100元)不及时投进保险柜内者。
16、携带与收费无关物品进入收费亭,票箱内物品凌乱者。
17、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私自调班者。
18、办公室人员对上级来电不及时上报站领导者。
19、入口发卡打错车尾号、被其它站打电话投诉者。
4、
20、当班电工每天巡查不到位,记录填写不清楚者。
21、对于办公楼内、收费亭内、广场上的灯的开启和关闭分别责任到人,具体办公楼内灯由夜班班长负责,收费亭内的灯由亭内当班收费员负责,被站领导发现一次不关者,扣1分。
22、在站区私自拦车者,扣1分。
23、不严格履行上下班交接程序、不严格落实标准化作业程序、值班日志记录填写有空白者,扣班长1分。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当事人2分。
1、不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不打手势、不按规定上报特殊事件及免费车者。
2、不按规定随意降档、收改免,私自处理特殊车辆,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车
5、辆无计重者。
3、售票、发卡速度慢,或者未及时叫保安疏导车辆,造成人为堵车者。
4、收费员当班期间私自顶班发卡或售票者,以及不在监控镜头下工作者。
5、不认真落实服务承诺,拒绝回答司乘人员正常询问者。
6、当班期间串岗、脱岗、睡岗、工作涣散者。
7、票管员未按规定与银行人员一起收款者,夜间金库未及时上锁者,放置夜间金库的房间未开灯者。
8、票管员不认真审核监控、班长特殊事件,或审核后不签名者。
9、票管员打印各类报表后,不签名者,不找领导核对签名者。
10、收费员不认真填写“车道票据交接登记本”、“个人备查帐”、“IC
6、卡使用单”、“现金交款单”,造成记录本有错误者。
11、收费员对特殊事件的处理未按标准化作业程序操作者。
12、废卡、司机不要的票据不及时上交者。
13、电工违章操作、或者停电超过5分钟不及时发电者。
14、办公室人员不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造成站领导工作被动者。
15、票管、财务人员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受到上级通报者。
16、入口发错卡或司机倒回不要的卡,不作为废卡上交而把该卡发给另一辆车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当事人3分。
1、遇到重大事情不及时报告、不请示,擅自做主者。
2、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
7、领导或内部稽查人员者。
3、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
4、私自关闭车道封道器、私自关闭计重收费设备、以及私自打开站区中间隔离栅者。
5、违反规章制度被稽查扣分而拒签者。
6、班长未落实制度两次、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者。
7、私放人情车或不及时治理闯卡车者。
8、无论任何原因或借口与司乘人员发生争吵,给站上造成不良影响者。
9、为违纪人员做伪证者。
10、制造职工内部矛盾、恶语伤人、出手打人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上报分公司处理。
1、贪污票款、收钱不给票、与司机串通闯卡、倒卡者。
2、盗窃票证、财物者,或私自截留通行费款者。
3、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被新闻媒体曝光者。
4、拉帮结派、搞不团结,给站领导工作造成被动或在站内造成极坏影响者。
XX收费站
二〇一〇年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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