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1 ,大小:116.75KB ,
资源ID:7961381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96138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差旅费开支规定及实施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pc****0】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差旅费开支规定及实施办法..doc

1、差旅费开支报销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国内业务出差、会议、培训、考察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贯彻公司控制成本费用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术语和定义 a交通费:乘坐飞机、火车(含高铁、动车、城际铁路)、轮船、长途客车、公共汽车的费用。 b住宿费:出差时发生的住宿费用。 c交通补贴:出差时按天计发的市内交通费补贴及低于乘坐交通工具标准给予的途中补贴。 d加班交通费:公司员工加班期间因公司无班车,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e住宿补贴:出差时低于规定住宿标准给予的差价补贴。 f伙食补贴:出差时按天计发的补贴。 第二章 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三条

2、合规凭证 由税务部门监制有税务监制章并且加盖税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发票抬头写明“xx公司”字样);年月日书写完整;发票内容是与差旅费工作内容相关;票面大写与小写金额一样;手工开具的发票应有复写痕迹;票面没有涂改的痕迹。(不符合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第四条 报销时间 所有人员出差回来后,应在7个工作日根据合规票据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单”履行报销手续,将报销票据分类粘贴,发生的差旅费及补贴需同时申请,不得分次分开报销;工作人员借款出差的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及时报账,不按规定报账的,财务在本月工资中直接扣除借款,直到扣清借款为止。 第五条 出差天数计算 出差天数以搭乘交通

3、工具所记载的出发和到达时间计算。如遇到交通工具晚点,需在报销单上注明。各种补贴计算应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中午12点前出发按1天计算,12点后出发按半天计算(具体以票据记载时间为准,若从公司出发则考虑公司到车站或机场的时间)。不允许只按出差天数计算空领补贴。 第六条 报销具体规定(不区分职务) a私人购物或休闲、旅游的费用及票据不得当作差旅费报销。 b差旅费报销实行“谁发生的费用谁报销”原则。出差期间所发生的应酬费或接待费应按接待费科目单独报销,不能与差旅费用混在一起报销。 c 业务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先经有权审批人及办公室批准探亲的,其绕道发生的车费、船费扣除出差直线

4、单程车、船费,多开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d公司派车出差、参加会议、外出培训、考察人员,不得报销交通费,不享受交通补贴。 e职工出差一般不能乘坐出租汽车,确因工作需要乘坐,需经主管领导在报销单据上签署同意后方可报销,但不给予交通补贴 f职工出差遗失火车票应提出书面报告,经单位领导和证明人签字后,可报销火车票普通硬座票价、高铁/动车/城际铁路二等座票价部分。符合乘坐卧铺的出差人员同时可享受普通硬座票价60%的补助费。 g职工会务出差,会议期间的费用报销时必须提供经有签批权限人员同意参会的会议通知文件;经公司同意外出考察的,考察费用报销时必须提供经有签批权限人员确认的外出考察报告。 h公司员

5、工加班交通费用报销票据必须为交通公司出具的市内公交车或汽车票据,出租车票非特殊情况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要报销出租车票据的需附情况说明或报告,并经分管领导审批,且票据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票据,票据时间必须与加班时间吻合。 i财务人员应对差旅费报销事项认真审核,如发现有违规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公司有关制度予以查处。 第三章 出差交通费开支及标准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干部、具有高级职称人员、50岁以上(含50岁)的中层及以上干部(含车间主任)因公出差,可以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高铁/动车/城际铁路一等座或轮船二等舱位。 第八条 其余人员因公出差,可

6、以乘坐火车硬卧、高铁/动车/城际铁路二等座或轮船三等舱位。 第九条 出差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不含高铁卧铺)。 第十条 出差人员出差任务紧急或特殊确需乘坐飞机,必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对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火车硬卧票报销,其它票据(保险费、机场建设费)不得报销。如折扣机票(包括机场建设费)低于火车硬卧票价,可据实报销。 第十一条 交通补贴 (一)乘坐火车符合第九条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下列比例给予交通补贴: a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分别按其座位票价的60%计发;乘

7、坐特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50%计发;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分别按其硬座票价的30%计发。 b符合乘坐火车软座卧铺条件的,如果改变硬座座位,也按本条(a)款规定的硬座票价的比例给予交通补贴;但改乘硬席卧铺的无交通补贴,也不发给软卧票价的差额。 c符合乘坐高铁、动车、城际铁路一等座条件的,如果改乘二等座,按一等座和二等座差价的80%给予交通补贴。 (二)市外地区出差期间,不分职务,市内交通费补贴30元/天/人,包干使用,不再凭票报销(报销出租车票的,应抵消市内交通费)。公派学习人员学习期间无交通补贴。 第十三条 职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

8、私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扣除标准:火车按快车(包括特快)票价计算;符合乘坐硬席卧铺条件的,按硬席中铺票价;符合乘坐软席卧铺条件的按软席卧铺票价;高铁/动车/城际铁路按二等座票价,符合一等座条件的,按一等座票价;轮船按三等舱位票价,符合乘坐轮船二等舱位的,按二等舱位票价。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按实报销。绕道探亲及办私事期间一概不发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章 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 第十四条 住宿补贴 a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票据报销。低于规定标准部分:市外地区出差可按差额部分的50%给予住宿补

9、贴,范围内地区出差无住宿补贴。 b市外地区,出差期间无住宿发票的,按出差天数及规定住宿标准的50%给予住宿补贴。 第十五条 住宿费开支标准 职级 地区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高级职称人员 中层干部(含车间主任)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其他人员 市外 400元/天/人 300元/天/人 200元/天/人 市内 250元/天/人 180元/天/人 100元/天/人 第十六条 职工因公参加会议,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凭会议通知或会议证明据实报销,会议前后按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公派学习人员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凭票据报销,超支自理。如属特殊情况,

10、需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低于标准部分,按差额部分的50%给予住宿补贴。异地出差常驻(一个月以上)按标准的60%报销。 第五章 出差伙食补贴标准 第十八条市外地区出差伙食补贴标准 a不分职务,伙食补贴30元/天/人。 b 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高等原因,工作人员省外出差在途期间,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贴。不足6小时的不加发伙食补贴;超过6小时(含6小时)的,按12小时加发伙食补贴。 c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6小时的,按第该条b款规定的标准,加发一天伙食补贴。 d公派参加各类培训班的学习人员,培

11、训期间的费用报销必须提供经有签批权限人员同意培训的相关文件,学习期间不能回家或回单位就餐的,凭有关证明,按以下标准给予伙食补贴: 1.学习期在30天之内,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2.学习期在30天以上(不含30天),180天以内,伙食补贴20元/天/人。 3.学习期在180天以上(不含180天),伙食补贴15元/天/人。 4. 各专业从业资格培训可报销培训费,无伙食补贴和交通补贴。 e会务出差 会议期间的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其会议期间无伙食补贴,自行解决食宿的分别按出住宿费标准报销和伙食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第十九条 市内出差 出差人员不分职务,火车、长途汽车据实报销,市内

12、交通补贴10元/天/人,中午不能回公司就餐的给予伙食补贴8元/天/人。 第六章 职工探亲交通费报销标准及规定 第二十条 职工探望配偶、探望父母,据实报销最近路线往返的火车硬座票价、高铁/动车/城际铁路二等座票价、轮船四等舱位票价、长途汽车票价。 第二十一条 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职工探亲,探亲距离在2000公里以上且连续乘坐火车的,可报销硬卧车票。如未购买硬卧车票,按第十一条规定给予补贴。 第二十二条 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转的,单程可按第十五条标准,凭票据报销二天以内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 探亲交通费报销仅限于第二十条所列票据,出租车票、订票费均不予报销。

13、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程序最终解释权属财务部 第十五条 本程序自2014年4月1日起试行。 附件 : 1、流程图 2、差旅费报销单据(报销填写规定:报销内容填写须在电子版中完成,不允许手工填写,完成后提交打印版给相关权限人签批) 附录A 差旅费报销单 年 月 日 出差人   部门   出差事由   出发 达到 交通费 出差补贴 住宿费 市内交通费 小计 月 日 时 地点 月 日 时 地点 工具 金额 天数 金额 金额 金额    

14、                                                                                                                                                                                   附件张数: 张 报销总额:¥ 大写______________ _ 予借款:_________     分管领导: 财务部: 部门领导: 注:同意实报实销 :总经理 董事长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