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9 ,大小:36.50KB ,
资源ID:7958598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95859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公积金提取说明.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仙人****88】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公积金提取说明.doc

1、 2010年新住房公积金系统提取情况说明 2010年7月份新旧公积金系统数据已顺利接驳,现就新公积金系统提取流程作如下说明: 学院在职教职工符合《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见附件1)和《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8〕6号)(见附件2)规定的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提取,提取时需提供本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四间银行之一的个人储蓄账户,提取方式是职工本人提取。 学院在职教职工凭新领取的《个人公积金对账薄》,到省建行打薄查询

2、公积金可提取余额后(或打电话95533查询),自行登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 或学院财务室网页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并按以下不同情况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一)部分提取, 提取时应在账户中留有余额 1.非按揭购买一手楼: ⑴申请时间: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⑵可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⑶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购房合同、预售契约或房屋产权证及相应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3、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⑤已领提取登记证的还需提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 非按揭购买二手楼: ⑴申请时间: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⑵可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⑶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房屋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

4、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⑤已领提取登记证的还需提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 ⑴申请时间: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⑵可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⑶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及相应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⑤已领提取登记证的还需提交《广

5、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4.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1)申请时间: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 (2)可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同上未注明首期房款的另需提供首期房款发票);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⑤已领提取登记证的还需提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6、》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注:职工符合以上(一)、(二)项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同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家庭成员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配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也可申请提取其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但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实际购房款。当职工所购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职工不再拥有该房产所有权时,因该项购房行为而产生的提取资格自动丧失。 5.租房自住 (1)申请时间: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租赁期满。 (2)可提取额度: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实际发生月份的房租总额。月提取额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得超过当

7、月租金; ②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的面积不计入可提取额度; ③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 (3)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及相应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⑤已领提取登记证的还需提交《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注:租房自

8、住申请提取的职工必须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6.建造自住住房: ⑴申请时间: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⑵可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建造住房的实际费用。 ⑶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及相应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7

9、翻建自住住房: ⑴申请时间: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⑵可提取额度:不能超过翻建住房的实际费用。 ⑶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及相应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8.大修自住住房: ⑴申请时间: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⑵可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大修住房的实际费

10、用。 ⑶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及相应修缮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④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注: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的修缮行为;需要大修的房屋是指房屋完损等级被评定为严重损坏或危险房的。 (二)销户提取, 可以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 并将账户注销 1.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办理时需

11、提供的材料: ⑴职工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户口

12、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职工户口迁出证明、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4.出境定居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护照、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13、 ⑴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6.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且连续失业下岗12个月以上)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失业证(或下岗证)和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失业证(或下岗证)上失业时间未满一年,实际失业满一年的,另需提供劳动手册; ⑶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⑷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

14、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⑴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而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集中封存户”中的职工办理提取时,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外,其他按上述要求 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挂在原单位名下集中封存的职工(即转入集中封存时未能提供身份证的职工)办理提取时,还 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 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等)。 如有疑问请拨省建行公积金提取办理咨询电话:83018230。 财务室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