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PPTX , 页数:26 ,大小:183.92KB ,
资源ID:795225      下载积分:11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9522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员工关系培训-PPT课件.pptx)为本站上传会员【胜****】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员工关系培训-PPT课件.pptx

1、员工关系培训 案例分享1唐山地区外包厅员工张宏,男,2003年7月21日入职恒信移动商务唐山分公司,任自营零售市区营业员。该员工现投诉至仲裁要求: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及公司未支付加班费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年休假工资、加班费、补缴社保及公积金等四项仲裁请求。经查:该员工自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期间共有7个月工资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自2004年1月开始缴纳至今,医疗保险自公司2006年8月开户开始缴纳至今,住房公积金自公司2009年11月开户开始缴纳至今。案例一2 2008年11月12日,廊坊地区的王勇、梁雪冰因公负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2012年5月,梁雪冰提出离

2、职,并办理了相关交接手续,但对于由企业向工伤职工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未达成一致协议。2012年8月,王勇提出离职,在未提交任何书面申请也未办理任何工作交接的情况下,在第三方入职,同时向廊坊市广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以公司未按规定为其缴纳保险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王勇2002年入职,医疗保险缴纳起始时间为2006年。2013年仲裁委员会支持了王勇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申请,同年广阳区法院也维护了仲裁的判决。案例二31、关于最低工关于最低工资,请地区特地区特别关注。关注。综合部每月工合部每月工资制作完成后,要制作完成后,要对低于当地最低低于当地最低工工资标准的人准的人员

3、进行行统计,逐个分析原因,在上,逐个分析原因,在上报总公司的同公司的同时知会地区知会地区经理,并予以重理,并予以重点关注。点关注。2、社保社保缴纳:再次:再次强调,不允,不允许再次出再次出现因社保因社保问题而而导致的致的员工投工投诉。要求。要求员工入工入职的次月的次月为员工工缴纳保保险,请严格格执行!行!3、考勤管理:要求地区考勤管理:要求地区严格考勤制度,妥善保管考勤格考勤制度,妥善保管考勤记录。不允。不允许员工复印,部工复印,部门查阅员工考勤必工考勤必须到人力到人力资源部源部查阅,同,同时有部有部门经理理签字的字的请假假单、考勤表考勤表、加班申加班申请表表等原件必等原件必须在人力在人力资源

4、部存在。不允源部存在。不允许部部门私自保留原件或复印件。私自保留原件或复印件。4、员工关工关怀:关注:关注员工。工。请各地区在各地区在员工管理方面,要及工管理方面,要及时听取听取员工心声。可以工心声。可以通通过巡店或座巡店或座谈会的方式了解会的方式了解员工的想法及目前的困工的想法及目前的困难。并及。并及时与地区与地区经理沟通予以解决。理沟通予以解决。5、在人在人员调整整过程中程中综合部合部经理及相理及相应的部的部门经理要理要亲自面自面谈,有理有据地,有理有据地给出出合理的解合理的解释。6、关注关注绩效考核得分低于效考核得分低于60分及分及绩效得分低于不效得分低于不胜任任岗位任位任职能力的人能力

5、的人员,并,并统计分析分析汇总。连续两个月两个月绩效得分在效得分在60分以下或分以下或绩效打分低于不效打分低于不胜任任岗位任位任职能力的人能力的人员,要及要及时与地区与地区经理或相关部理或相关部门沟通并沟通并给出解决方案。建出解决方案。建议对低低绩效的效的员工,工,请地区每月予地区每月予以关注,以关注,对连续两个月两个月绩效达不到效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区域要及位要求的,区域要及时培培训或或调整整岗位位。注意事项41、根据、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和社会保障部令(第第21号号)最最低工低工资规定定第十二条第十二条规定,在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的情况下,用人

6、下,用人单位位应支付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准:(一一)延延长工作工作时间工工资;(二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境、条件下的津贴;(三三)法律、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和国家规定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行计件工件工资或提成工或提成工资等工等工资形式形式的用人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定额基基础上,其支付上,其支付劳动者者的工的工资不得低于相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准。劳动者由于本人

7、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内或依法签订的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工定的工作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有此定。有此可可见,用人,用人单位是要在提出法律法位是要在提出法律法规和国家和国家规定定劳动者福利者福利待遇等以后,所支付的工待遇等以后,所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准。法律条款5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

8、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6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合同法7

9、第三条第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支付加付赔偿金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七第七条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关系处理。第八条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第九条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10、不利后果。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确定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第十四第十四条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司法解释三82008年9月1日,周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3500元/月,并还约定了相关的劳动保险与福利待遇。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公司未给周某缴纳社会保险,一直到2011年

11、7月才开始给周某缴纳社会保险。2012年12月,周某辞职后要求公司补缴其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的社会保险费,公司认为已于2011年7月开始给周某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之前的已超过追诉时效而拒绝周某的要求。周某随后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周某投诉后,经调查取证,查明事实,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向公司下达了限期缴纳通知书。因公司逾期还未缴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公司不服,认为公司已为周某缴纳了社会保险,而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已超过了时效,故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此,你怎么看?案例三:如何确定劳动监察追诉缴纳社保的

12、时效?9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如何确定未缴纳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追诉时效?”劳动保障监察追诉时效一般为2年,对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如劳动者2年内不举报、投诉,也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再查处。其2年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公司在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期间一直未给周某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其违法行为一直处于有连续状态,直到2011年7月才为周某办理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故其违法行为终了

13、之日为2011年6月31日,可见周某2012年12月投诉,未超过劳动保障监察追诉时效。因此该公司的理解是错误的,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有效,应以维持。案例解析:10员工下班外出就餐后返厂时遇交通事故,能否算工伤?深圳某厂女工曾某于2011年10月20日晚7点下班后,先返回厂区宿舍拿钱,随即去往工业区外数百米的小食店就餐,8点10分左右就餐完返回厂区宿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其骨盆骨折,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曾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那么,请问,这算不算“上下班途中”?能不能认定工伤?案例四:工伤案例11案例解析:有人认为,在厂方未设立饭堂的情形下,曾某基于其正常生理需要而外出就餐,可视为正常

14、工作时间的合理延伸,由此在就餐完毕返回厂区宿舍时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下班途中,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相符,应认定属工伤。而当地社保部门调查分析后则认为,曾某的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理由有二:首先,事故时已明显偏离合理时间合理路线。曾某日常居住在厂区宿舍,从厂区车间返回宿舍时间非常短。事发当晚曾某早已于7点下班,且并未发生任何阻碍其正常下班回宿舍的异常情形,其本人却于下班70分钟后、离厂区数百米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已经明显偏离日常下班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其次,事发时并非以下班为目的。事发当天曾某下班后第一次为拿钱返回宿舍住处,属于条例中所界定的“上下班途中”,且该过程中

15、未发生任何意外伤害,其下班这一行为已经正常结束。至于其就餐后再次返回宿舍这一行为,即使是为解决自身生理需要,但均属于其下班行为完成后的私人事务,与工作、下班缺乏直接、必要、实质的关联,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上下班途中”。故,综上分析,曾某的受伤不属于工伤。分析12一、假期的种类: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产假流产假丧假探亲假工伤法定假日加班调休假期管理13注意审核的权限:讨论假期的审批权限问题:事假、产假、流产假、工伤假等事假14产期员工保护规定: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

16、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产假及流产假15假期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及流产假16(一)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

17、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婚假17至于年休假,其实国家有明确规定,员工休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以及国家法定休假的,不能冲抵年休假,另外年休假也不包括公休日。但是,员工在同一年度内休病假、事假达到一定天数的,可以冲抵年休假。而法定休假日是由国家统一安排的,企业和员工不能自主安排。婚假期间遇到法定休假日是否必须顺延,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

18、一般可以这样理解:婚假第一天或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两个假应当联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间碰到法定休假的,婚假应当包括法定休假,不应予以顺延;而且也是包含公休日的。之所以这样理解,是因为婚假是基于员工的申请来休的,该员工完全可以通过提前申请或延后申请的方式,这样就可以实现婚假与法定休假一起休的目的。除年休假外的其他假期碰到一起时也是如此。依据这样的分析,公司的员工婚假期间正好碰到“五一”法定休假日,那么其婚假应当包含法定休假,不应再予以延长。年休假181、什么情况不享受年休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

19、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年休假19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0、。年休假20计算方法职工新进用人单位(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离职员工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年休假21医疗期限:(一)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医疗期管理22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

21、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管理23与工资支付规定有关的具体问题1、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一条劳动者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按照河北省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执行,是指劳动者休假期间视为全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岗位支付工资。2、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二条是指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国家规定是指:因病休假六个月以内,连续工龄不满五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现行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六十;满五年不满

22、十年者,为百分之七十;满十年不满十五年者,为百分之八十;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者,为百分之九十;满二十年以上者,为百分之百。执行疾病救济费的休假六个月以上,连续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现行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五;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百分之六十;满十年不满十五年者,为百分之六十五;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者,为百分之七十;满二十年以上者,为百分之七十五。病假工资244、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是指违反本规定的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应当按照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23、的规定予以处罚。一是对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和相当于应付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逾期拒不支付的按照每涉及一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是对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者虽经协商同意,但违反劳动法延长工作时间具体时限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并可以按每人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三是对用人单位未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以及未经领取者签字或者未保存支付工资记录两年的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病假工资25谢 谢!26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