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年级一班操行评定细则
学生每人每期基本操行分为60分,根据细则加分或减分后所得分是本学期的操行分。每学期奖励操行总分达到100分及以上的学生。操行总分100分以上者,方有资格评选校、县、市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少先队员”。
加分细则:
1、 除要求背诵的课文外,多背诵一篇课文,加1分。
2、 日记和作文写得好,得A级者,加2分;作文或日记在全班交流者,加2分。
3、 语文或数学作业(包括课堂和家庭作业)得100分者,加1分。
4、 做一次好人好事,加1分。(包括:拾到东西交公;积极帮助同学排忧解难;关心爱护集体,为集体作出贡献等。)
5、 上课认真听讲,不东张西望,积极思考
2、踊跃发言。凡老师点名表扬一次者加1分。
6、 对不良行为敢于批评抵制者,揭发坏人坏事或见义勇为者每次加1分。
7、 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个人或团体获奖者均加4分。
8、 学校认定的其他突出表现者或每周班级报表表扬的学生加2分。
减分细则:
1、不戴红领巾减1分。
2、迟到、早退减1分,旷课一节减2分。
3、衣冠不整,奇装异服进校减1分。
4、上课被老师点名批评一次,减1分。
5、说不文明语言减1分,
6、学生打架或指使校外人员殴打我校学生减5分。
7、违反课堂纪律干扰正常教学次序(包括上课吃零食;上课玩东西;上课与别人随便说话而不听课;上课做与当堂课无关的作业等)减2分。
3、
8、损坏公物,除按价赔偿外,减2分。
9、不完成作业者,除补上作业外,减2分;书写不工整者,需重写外,减2分。
10、在校园玩危险物品、到危险地方玩耍各减2分。
11、集会、做操行动不迅速,不遵守纪律的(迟到、讲话等)减1分。
12、、不参加集会、做操的减2分。
13、、随便到江河游泳减5分。
14、从校外买零食进学校、从小卖部买零食进教室吃的减1分。
15、值日生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减1分。
16、不参加体育课减1分,不按要求上体育课减1分。
17、扫公地或教室时,逃跑者减2分;劳动不认真、不完成任务者减1分。
18、偷别人东西减5分。
19、在教室或公地上乱扔垃圾或果皮纸屑者,一次减2分。
20、放学不按时回家,在路上逗留者,减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