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 ,大小:60.50KB ,
资源ID:7942940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94294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doc)为本站上传会员【pc****0】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doc

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18920- 2002 前言   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水利真是用率、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巾杂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牛利用 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冉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二项。   本标准

2、是在CJ/T48-1999《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基础上制定的。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1)用水类别增加消防及建筑施工杂用水;   (2)水质项目增加溶解氧,删除了氯化物、总硬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3)水质类别由2个增加到5个;   (4)水质指标值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48——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怀宇、李树苑、杨文进、张小平、魏桂珍、张赐承   1、范围   本标准规

3、定了城市杂用城市杂用水规定了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采样及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对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7488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

4、接种法(neq ISO 5815)   GB/T7489 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碘量法(eqv ISO 5813)   GB/T 7494 水质 阴离了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neq ISO 7875-1)   GB/T 11898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eqv ISO7393-2)     GB/T 11913 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idt ISO 5814)   GB/T 12997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idt ISO 5667-1)   GB/T 12998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neq ISO 5667

5、2)   GB/T12999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neq ISO 5667-3)   JGJ 63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本语和定义。    3.1 城市   设市城市和建制镇。    3.2 城市杂用水   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的非饮用水    3.2.1 冲厕杂用水    公共及住宅卫生间便器冲洗的用水。    3.2.2 道路清扫杂用水    道路灰尘抑制、道路打除的用水。    3.2.3 消防杂用水    市政及小区消火栓系统的用水。    3.2.4 

6、城市绿化杂用水    除特种树木及特种花卉以外的公园、道边树及道路隔离绿化带、运动场、草坪,以及相似地区的用水。    3.2.5 建筑施工杂用水    建筑施工现场的土壤压实、灰尘抑制、混凝土冲洗、混凝土拌合的用水。 4 、水质指标   城市杂用水的水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凝土拌合用水还应符合JGJ63的有关规定。 表1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序号 项目 冲厕 道路清扫、消防 城市绿化 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 1 pH 6.0-9.0 2 色/度         ≤ 30 3 嗅 无不快感 4 浊度/NTU      

7、 ≤  5 10 10 5 20 5 溶解性总固体/(mg/L) ≤  1500 1500 1000 1000 - 6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 10 15 20 10 15 7 氨氮/(mg/L)     ≤ 10 10 20 10 20 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1.0 1.0 1.0 0.5 1.0 9 铁/(mg/L)       ≤ 0.3 - -- 0.3 -- 10 锰/(mg/

8、L)       ≤ 0.1 - -- 0.1 -- 11 溶解氧/(mg/L)     ≥ 1.0 12 总余氯(mg/L) 接触30min后≥1.0,管网末端≥0.2 13 总大肠菌群/(个/L) ≤ 3 5、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5.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巾杂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2 城市杂用水的水质项目与水质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地方或行业标准不得宽于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相抵触。 5.3 城市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PB09天酞蓝色(见GB/T3181),并于显著位置标注“杂用水”字样,以免误饮、误用。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