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农药采购合同编号 买卖合同书项目 2017年农药采购 甲方华坪县益农烤烟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乙方 昆明日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签署合同须知1、一方系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或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之人方能签署。一方系个人的,由其本人或本人授权之人签署。签署时应附经核对无误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他人签署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原件。2、合同签署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理解每一个条款的意义。一经签字,即视为已理解并同意合同条款的内容、意义。3、法人作为合同一方的,在落款处必须加盖法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不得以财务章、发票章等代替公章。一方是个人的,在落款处必须本人亲
2、笔签名,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上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本人不会书写的,必须由本人捺印。4、签字只能用碳素笔或者毛笔,不能使用铅笔、圆珠笔等易扩散的笔签字。5、合同经双方协商需要公证、见证的,由双方一起办理公证、见证手续。合同正文甲方:(合作社全称)华坪县益农烤烟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乙方:(供货厂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17年农药采购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预计使用数量(公斤)单价(元/ 公斤)金额(元)备注37.3%仲丁灵
3、乳油250mlx30瓶350046 161000 14000瓶58%甲霜锰锌可湿性粉剂100gx50袋16034.855681600袋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拾陆万陆仟伍佰陆拾捌元整最终支付合同价款按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实际使用数量高于合同签订数量的,乙方在收到甲方需求后及时供应到位,按约定单价进行结算,追加部分不再另行签订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 供货期限: 2017年5月20日前 。二、合同价款1、本合同总价款(计划)为 166568元(人民币:大写: 壹拾陆万陆仟伍佰陆拾捌元整)2、最后结算的农药总款中,将8%的结算款抵扣作为乙方给甲方的科技推广服务费和抵扣用于补贴给该合作社的运输管理费
4、,总计8%的结算款甲方不需要支付给乙方。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严格执行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如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按执行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并提供使用说明书。按使用说明书方法使用后,因产品质量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技术标准:需要负责对相关技术人员作农药使用知识的培训,指导及示范工作。在农药使用过程中,全面完善售后服务,派专人定期跟踪产品用药情况,并及时有效的了解,收集,处理相关信息。保证在各个用药环节所提出的问题在24小时内给予满意的答复。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按合同第一、三条款验收,凡检验
5、不合格(包含数量不足、口袋破损)的产品一律退回并由乙方在十日内调换,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调换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验收完毕后,任何一方若有异议在十日内提出进行复验。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生产季节(大田移栽)结束后,按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并于11月30日前转账付清全部货款。供货方开具收款收据给合作社。未使用完的产品退回给乙方,由乙方组织车辆和费用运回。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七、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及本合同的相关条款,由违约方承担民事责任及相关损失。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
6、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5月5日合同订立地点:华坪县荣将镇 鸿泰康城十、其他约定事项(乙方承诺):(一)所售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的强制性认证规定,技术性能指标与说明书相吻合,且所售产品均为首次使用。(二)产品包装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品牌厂商在说明书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实物与原包装内的配置清单相符。(三)采购及供应的农药须符合烟草使用,如乙方所提供采购目录所列农药中有未适合烟草使用的农药,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四)农药采购数量为计划使用量,如甲方要调整时,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供货
7、,价格不变。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约定。一、通用条款1. 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1.2 “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1.3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和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单据、材料。1.1.4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
8、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1.5 “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1.1.6 “甲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1.7 “乙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1.1.8 “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1.1.9 “天”指日历天数。2. 适用性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 标准3.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2除非技术规格
9、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4.1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4.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4.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5.专利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
10、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程序性及实体责任,即乙方直接作为当事人参加调解、诉讼,亦直接承担调解、生效判决确定的责任。6.履约保证金6.1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 /天内,向甲方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 元。6.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6.3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由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总行或其省、直辖市级分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甲方可接受的格式;2银行汇票、支票或现金。6.4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
11、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的三十天内,甲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7.检验和测试7.1甲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甲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甲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甲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乙方。7.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乙方或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乙方或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乙方应免费为甲方的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7.3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乙方应更换被
12、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7.4甲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乙方或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7.5在交货前,乙方或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7.6合同条款第7条的规定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8.包装8.1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
13、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9.装运标记9.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9.1.1 收货人9.1.2 合同号9.1.3 发货标记9.1.4 收货人编号9.1.5 目的地9.1.6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9.1.7 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9.1.8 尺寸(以长宽高用厘米表示)9.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乙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
14、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10.运输和保险10.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0.2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以甲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11.附随服务11.1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专用条款”与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1.1.1 实施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试运行;11.1.2 严格按国家有关安装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
15、质量;11.1.3 施工人员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11.1.4 会同甲方共同保护开箱后的零部件及已安装就位的产品;11.1.5 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11.1.6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11.1.7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1.2 如果乙方或制造厂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乙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11.3 乙方应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
16、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12.备品备件12.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2.1.1 甲方从乙方选购备品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乙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2.1.2 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12.1.3 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2.2 乙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质量标准和要求”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13.保证13.1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
17、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13.2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以先发生的为准。13.3 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13.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3.5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
18、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4.索赔14.1如果乙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13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4.1.1 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合理费用。14.1.2 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4.1.3
19、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4.2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扣回索赔金额。15.付款15.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有规定。16.价格16.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
20、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17.变更指令17.1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乙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7.1.1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甲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17.1.2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17.1.3 交货地点;17.1.4 乙方提供的服务。17.2 如果上述变更使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乙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甲方的变更指令后 3天内提出。18.合同修改18.1 除了合同条款第17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1、。19.转让19.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0.分包20.1 对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并需经甲方同意,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1.乙方履约延误21.1 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21.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
22、双方认可。21.3 除了合同条款第24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1.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22.误期赔偿费22.1 除合同条款第24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 2% 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50%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3条的规定终止合同。23.违约终止合同23.1
23、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3.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1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3.1.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23.1.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23.1. 3.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3.1. 3.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23.2
24、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23.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进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4.不可抗力24.1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4.2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
25、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4.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4.4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没有意义的,合同不再继续履行,任何一方不承担责任。25.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6.因甲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26.1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
26、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甲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26.2 对乙方收到终止通知后 3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甲方可拒绝接收;26.2.1 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 26.2.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乙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27.争议的解决27.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 60 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27、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7.2 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7.4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8.合同语言28.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均用中文书写。29.适用法律29.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30.通知30.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传真送到“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30.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1.税款3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甲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
28、方负担。3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乙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32.合同生效及其他32.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32.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2.2.1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32.2.2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32.2.3 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32.2.4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33.补充条款二、专用条款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甲方名称:华坪县益农烤烟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地 址: 华坪县荣将镇鸿泰康城 乙方名称:昆明日晟农业
29、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与白云路交叉口财智心景大厦21楼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款的 / 。二、交货地点:合作社指定点 三、应提供的伴随服务:运输、安装、保险、现场指导、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四、货物验收后运行 1年所需的备品备件,其价格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如没有备品备件或赠送备品备件请投标人注明。五、质保1质保期:总体验收合格后 / 个月。2. 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完成期限为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5天内六、付款方法和条件:1、在交货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无异常后,按实际使用数量核对清楚后付清货款。2、乙方有义务接受并配合甲方委托的中介机构和甲方上级管理部门对该项物资的审计工作。3.付款以转账形式支付;4.变更和约定范围以外产生的货物价款在结算审定后支付;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税 号: 税 号: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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