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导 言 天津作为中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和中央直辖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已成为城市总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十二五”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环境,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促进海洋事业全面发展,对于天津乃至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30号)的要求,落实《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
2、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天津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海洋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海洋经济、海洋事业发展全局,落实国家对滨海新区功能定位,推动海洋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海洋经济实力快速壮大,海洋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海洋社会事业积极推进,海洋已成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十一五”时期发展现状
3、 “十一五”时期,是天津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最好时期,为“十二五”时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初步测算2010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达到2380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约15%,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2010年单位公里岸线海洋生产总值高达15.5亿元,在全国沿海省市自治区中名列前茅。海洋产业发展加快,海洋油气、海洋交通运输、滨海旅游等优势海洋产业发展壮大,海洋盐业、海洋渔业等传统海洋产业得到提升改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迅速发展,海水综合利用走在全国前列。北疆电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临港经济区海洋产业集群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形成。 重
4、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百万吨乙烯、千万吨炼油、造修船基地、中心渔港等一批海洋大项目好项目陆续建成。极地海洋馆建成开放,国家海洋博物馆成功申建。天津港主航道达到25万吨级,东疆保税港一期实现封关运作,新增海水淡化生产能力20万吨/日,超过全国海水淡化规划中我市的目标。 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初步形成。根据海洋经济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总体发展需求,调整了《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促进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天津港主体港区、滨海旅游区、中心渔港五大海洋产业区初具规模。为滨海新区提供发展空间,“十一五”期间确权海域使用90平方公里以上,保障了重大项目的用海需求。天津碱厂、新港船厂等涉海企业迁入临港经济
5、区,一批重大项目陆续开工,海洋产业新格局初步形成。 海洋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能力增强。认真实施《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环境监测力度加大,海洋工程对海洋污染损害控制得到加强。采取增殖放流、伏季休渔等措施,局部海域海洋生态有所好转。科学调整了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由975平方公里调整为359平方公里,调出616平方公里。建立了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发布和海洋风暴潮及海浪应急预案制度,加强了海洋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海洋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 海洋科技实力和研发转化能力增强。编制出台了《天津市科技兴海行动计划(2010-2015年)》,成功举办了海水淡化及水再利用国际研讨会暨设
6、备展览会等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多次组织开展海洋人才的境外培训与科技交流,海洋科技实力显著提升。完成了《国家级海洋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方案框架》,搭建国家海水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全市海洋科技和人才资源整合,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得到提高。在全国率先完成了“908专项”,研究成果开始应用,并取得积极效果。 海洋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天津港博览馆、大沽口炮台博物馆建成开放,海洋文化设施明显完善。天津古贝壳堤博物馆、天津港博览馆等列入本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坚持开展海洋宣传日活动,举办了妈祖文化节、滨海旅游节、港湾文化节等大型海洋文化节庆活动,市民海洋意识不断增强。
7、 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市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增加了全市海洋经济管理职能,海洋管理得到加强。增加了对海洋事业的投入,与国家海洋局合作的渤海监测监视管理基地开工建设,海洋管理业务支撑、海洋科技研发转化、海洋国际交流合作职能加强,海洋服务作用显著提高。 海洋法规体系建设和执法监察能力增强。制定出台了《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天津市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联合查处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三项制度》等,修订出台了《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开展了《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立法研究,海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开展了“海盾”、“碧海
8、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了海洋执法力度,规范了海洋开发、保护和管理秩序。 二、“十一五”时期存在的问题 我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开发轻保护的问题,随着海洋开发力度不断加大,近岸海洋环境压力日益加大。近几年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58%左右,未能达到“十一五”规划目标。 科学利用海域资源水平有待提高。节约集约使用海域资源还有一定差距。围海造陆大多沿袭简单沿岸向海平推方式,人工岸线缺乏生态保护考虑,对海洋自然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海洋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十一五”末,我市海洋三
9、次产业比例为0.2︰61.6︰38.2,第三产业发展比重偏低。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海洋高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规模不大。 海洋管理业务支撑体系有待完善。尚未形成与海洋事业蓬勃发展相适应的海洋经济、信息、海域、环境、灾害、执法等方面系统完善的海洋业务支撑条件,以及立足自身、广泛合作的海洋业务支撑团队,海洋管理能力亟待加强。 海洋科技领军人才比较缺乏。全市海洋科技各种人才资源尚未得到有效整合,海洋人才队伍数量不足,质量有待提高,尤其是缺乏一大批国内外知名,在海洋高新科技领域、在发展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中颇有建树的创新型领军人才。 三、“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
10、我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机遇方面。国际上,沿海国家纷纷制定海洋战略,海洋成为新一轮的开发热点;新的开发保护海洋的模式和理念,为实现人与海洋和谐提供了可能;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海洋事业摆在重要的战略地位,出台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海洋经济的新要求;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向纵深发展,海洋经济将承担更加重要角色;“十一五”期间,我市海洋事业全面发展,海洋经济快速增长,为“十二五”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在我市安排海洋管理总部、大型海洋文化项目和重大海洋经济项目,我市在全国海洋事业中的地
11、位不断提高。 挑战方面。“十二五”时期,世界处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全球经济复苏态势还未稳固;天津海洋资源使用面临瓶颈,海域和岸线资源稀缺,急剧增加的用海项目加大了海域使用管理的压力;全球气候变化、地质灾害和渤海湾生态脆弱,环境容量有限,海岸带地区开发、人口增加加剧了海洋环境压力;全国沿海各地经济发展形势迅猛,尤其周边沿海经济发展规划先后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后,我市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将进入蓬勃快速发展新时期,科学确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对于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打造海洋强市,开创海洋事业科学
12、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以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核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科技兴海为支撑,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布局,提升海洋经济竞争力,提高海洋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海洋综合管理能力,推动海洋事业全面和谐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建设海洋强市奠定
13、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十二五”时期,天津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海洋经济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协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劳动者素质,在保证海洋经济结构质量效益的基础上,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实现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海洋开发与保护并重。坚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把握海洋开发时序和力度,注重环境承载能力,做到海洋开发规划与海洋功能区划相协调,实现人与海洋的和谐。 ——海域资源需求与科学利用相兼顾。坚持陆海统筹,集约节约利用海域资源,提高海域使用效率,探索离岸造陆方式,促进海域资源可持续利用。 ——海
14、洋经济与海洋社会事业相和谐。坚持海洋经济和海洋社会事业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加大海洋文化宣传力度,提升海洋教育水平,加快海洋管理业务能力建设,实现海洋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海洋管理与主动服务相统一。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海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主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解决海洋事业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海洋自主创新与海洋事业发展相适应。坚持科技兴海和改革开放战略,充分发挥海洋科学技术对海洋事业发展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发挥海洋人才聚集的优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占领发展的先机,形成新的亮点。
15、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总体目标是:海洋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奠定起建设海洋强市的基础,实现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实质转变,海洋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海洋文化建设有效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海域科学利用、海洋防灾减灾、海洋法制建设和海洋管理业务支撑等综合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基本建成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国家海洋科技研发与转化基地、国家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基地和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基地。 到2015年,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海洋经济。海洋生产总值达到5000亿元,海洋生产总值规模占全市生产总值的30%左右。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天津港主体港区、滨海旅游区和中心渔港五大海
16、洋产业区基本建成。海洋制造业快速升级,海洋现代服务业不断壮大,海洋渔业水平提高。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体系基本建立。 ——海洋管理。促进海洋经济,支持滨海新区发展,在科学用海、依法用海、集约节约用海的前提下,保证用海需求。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基本稳定。汉沽浅海生态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完成。海洋灾害监测系统基本建立,海洋预警应急系统不断完善,公益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形成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管理海洋环境和防灾减灾的新局面。建立完善的海洋法律规章,海洋管理与执法秩序进一步规范。海洋管理业务支撑体系基本形成。 ——海洋社会事业。海洋自主创新能力有明显提高,海洋技术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基本建立
17、省部级及以上的海洋重点实验室达到5个,海洋研发中心和海洋仪器装备质量检测中心达到10个,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海洋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海洋人才的需求。国家海洋博物馆建成开放,海洋文化活动日趋活跃,出版一批海洋读物和音像作品,社会公众海洋意识有新的提高。 第三章 优化海洋事业布局 按照天津市“双城双港、相向拓展、一轴两带、南北生态”和滨海新区“一核双港三片区”的布局要求,形成“一带五区两场三点”的海洋空间发展布局。 一带——沿海蓝色海洋经济带 在滨海新区的海岸带地区形成海洋产业集聚,海洋环境生态良好,海洋特色鲜明的海洋经济地带。
18、 五区——五大海洋产业集聚区 南港工业区。规划控制面积200平方公里,其中使用海域124平方公里。打造世界级重化工业基地、我国北方石化产品枢纽基地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现代冶金和港口物流等产业。 临港经济区。规划控制面积130平方公里,全部使用海域。打造北方装备制造为主导的生态型工业区,重点发展港口机械、造修船、交通运输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海洋装备制造业。 天津港主体港区。规划控制面积100平方公里,其中使用海域53平方公里。打造货物能源储运、商品进出口保税加工和综合性的国际物流基地,重点发展海洋运输、国际贸易、现代物流、保税仓储、分拨配送及与之配套的中介服
19、务业。其中东疆港区规划使用海域面积33平方公里,打造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重点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及出口加工等功能,提升邮轮母港服务能力。 滨海旅游区。规划控制面积100平方公里,其中使用海域71平方公里。打造国际国内旅游目的地和高品位的海滨休闲旅游区,重点发展主题公园、休闲总部、博物馆和游艇总会等功能。 中心渔港。规划控制面积18平方公里,其中使用海域8平方公里。打造北方规模最大的水产品集散中心和游艇产业中心,重点发展水产品加工、集散、物流和游艇制造、展示、维修、销售等产业。 两场——两块海洋渔场 汉沽北部海域和大港南部海域。重点通过人工放流、
20、设立人工渔礁和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等措施,恢复海洋生态环境,增加海洋经济鱼类。 三点——三个海洋事业基地 在塘沽国家级海洋高新区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基地。在海洋文化公园构建以国家海洋博物馆为核心的海洋文化基地。在渤海监测监视管理基地构建集海洋综合管理业务支撑、海洋技术研发转化、海洋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海洋事业综合发展基地。 第四章 发展先进海洋制造业 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高端海洋制造业,提高海洋经济竞争力。推进海洋石油化工业、海洋精细化工业等优势海洋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扩大海洋经济规模。 一、海洋石油化工业 优化原油储存加工能力
21、布局,促进上下游一体化发展,依托国家重点工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提高油气资源勘探水平和开采能力,建设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扩大渤海石油生产能力,稳定大港油田生产规模。加快中俄东方石化千万吨级炼油、中外合资百万吨级乙烯等石化项目的建设,建设国家级石油化工产业基地。加大相关企业的引进,以产业链为纽带,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建立完整的高端的海洋石化集群。使海洋石油化工业成为海洋产业的核心支柱。 二、海洋精细化工业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提升海洋盐业水平,在保留一定盐田面积的前提下,逐步缩小传统盐田制盐的规模,调整盐田结构,大力推行工厂化制盐。开展300万吨/年海盐生产基地
22、改扩建及海水综合利用项目,提取海水中钾、溴、镁等化学资源,研究海水中锂、铷等贵重元素的提取技术,加快产业升级换代。加快渤海化工园建设,以石化基础产品和原盐为原料,打造海洋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用联碱工艺取代氨碱工艺,实现联碱石化一体化,实现海洋化工、石油化工和碳一化工的有机结合。 三、海洋装备制造业 提升海洋船舶制造业水平,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配套设备,重点建设300万吨临港造修船基地,加快50万吨级和30万吨级船坞建设,重点发展专业船舶和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大型船舶制造。在中心渔港、滨海旅游区建设游艇制造、维修企业,打造我国北方最大的游艇产业发展基地。大力发展海水
23、淡化装备制造,推进在海水淡化系统设计、装备结构设计等多方面自主创新。发展5000吨级海洋强力平台、港口机械、大型海洋钢结构、海洋工程大型模块等海洋工程装备。 四、海水利用业 大力发展海水综合利用,开发海水利用成套技术,加强与制盐、热电、化工等产业相结合,打造“热电——海水淡化——浓海水制盐——海水化学资源提取利用”新的产业链,实现浓海水零排放。发展亚海水淡化技术,推行在河流入海口进行海水淡化,降低高盐度海水淡化的成本。积极扩大海水直接利用的规模和领域。到2015年,全市海水淡化48万吨/日,海水直接利用40亿吨/年,成为淡水资源的重要补充来源。 五、海洋工程建筑业 以海
24、洋产业区开发建设为重点,加快涉海工程围海造陆和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海洋工程技术优势,提高围海造陆软基处理技术、水下焊接技术、海洋平台技术、海底管道技术等关键技术水平,打造“研发设计——设备制造——建筑安装——信息服务”海洋工程产业链,高质量开展围海造陆、港口、海堤、防波堤等建设工程。同时,积极承接国内外大型海洋工程项目。 六、海洋生物医药业 以基因工程海洋药物、海洋功能基因酶制剂和海水养殖动物促生长剂为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工程。开展盐藻、微藻等生物能源的研究,启动卤虫修复盐田生态系统、海洋微藻生产生物柴油项目研究与运用,建设海洋生物技术产品与药物生产基地和海洋生物物种资源库。 七
25、海洋新能源业 建设沿海风电项目,在适宜海域建设海上风电场。探索海洋波浪能和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实现海洋新能源的商业化及实用化开发。鼓励风电与海水淡化联合运转技术研发和示范,提高风电利用效率。 第五章 壮大海洋现代服务业 以高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发展海洋物流、滨海旅游、海洋科技服务、海洋金融服务等海洋服务产业,提高海洋服务业规模和水平。 一、海洋港口运输业 以天津港为龙头,扩大港口运输服务辐射范围,成为亚欧海上运输新起点。进一步引进大型船务公司,集聚航运市场要素,推进船籍注册业务发展。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和中心渔港围绕自身产业动能,加快开
26、辟新的航线,增加新的物流商品,扩大运输储运规模。提升邮轮母港功能,开展国际航线邮轮业务。到2015年,货物吞吐量达到5.6亿吨,集装箱达到1800万标准箱,集装箱外贸航线达到95条,内贸航线达到40条。 二、海洋现代物流业 依托东疆保税港区建设,建立海洋物流基地和国际物流网络体系,新建临港物流园区、滨海石化物流园区、滨海新区综合物流园区等园区,全面提升港口中转、采购、分拨、配送、贸易等服务能力。拓展无水港布局。在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滨海旅游区、中心渔港等区域设立新的口岸,扩大口岸开放规模。完善电子口岸物流环境,加快推进建立区域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形成港口、航运、物流、监管等综
27、合信息共享和应用体系。促进东疆保税港向自由贸易港转型。 三、滨海旅游业 以滨海旅游区、中心渔港、东疆保税港建设为重点,完善航母主题公园、海水浴场等旅游设施,加快妈祖经贸文化园、游艇俱乐部等一批重大旅游场馆建设。做大做强邮轮游艇经济,鼓励和引导国际知名邮轮公司增加停靠天津邮轮母港的邮轮班次,引入世界顶级邮轮公司在津设立分公司,到2015年,年均停靠邮轮100艘次以上,沿海地区建设游艇泊位2000个以上。整合旅游资源,推动滨海旅游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实现环渤海区域旅游资源共同开发和信息共享,使天津成为滨海旅游的新热点。 四、海洋科技服务业 利用海洋人才集中的优势,重点发展
28、海洋科技研发、海洋咨询、海洋信息和海洋相关服务,提高科技服务规模和水平。积极培育一大批中小型海洋科技服务型企业,建立多种类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打造海洋信息技术、海洋人才培训等服务外包基地。鼓励国内外海洋服务外包高级人才来我市创业,提升海洋科技服务业的能级和竞争力。 五、海洋金融服务业 开展银行、保险、基金、信贷、信托等在岸航运金融业务,开拓离岸航运金融业务,拓宽海洋经济融资渠道。建设航运金融服务体系,设立航运交易所,建立规范的船舶装备交易市场,逐步形成国际船舶、航运价格指数。积极培育海洋骨干企业,增加我市海洋企业上市数量。 六、其它新兴海洋服务业 建设好中心渔港、滨海旅
29、游区等总部经济区,争取举办国际邮轮、游艇、海洋仪器展览等国际涉海展会,发展商贸服务、商务会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等海洋服务业,充分利用海洋文化设施,发展海洋文化体育出版等文化、传媒产业,带动相关新兴海洋服务业。 第六章 提升海洋渔业水平 转变传统渔业养殖模式,重点推行工厂化养殖和远洋捕捞,提升海洋渔业发展水平,使传统渔业逐步向都市型休闲渔业转轨,实现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 一、海洋渔业工厂化养殖 建设滨海都市型海洋渔业。加快改善海洋养殖模式,逐步缩小传统围海养殖规模。以杨家泊镇、宁车沽、大港南部地区为依托,建设工厂化海水养殖示范基地,重点发展海珍品养殖及优质苗种。开发全
30、封闭循环海水设施化技术,提高海水健康养殖水平和效益,增强海洋渔业市场竞争力。 二、海洋捕捞 改进近海捕捞业,控制海洋捕捞强度,通过开展增殖放流,实行伏季休渔制度,恢复近岸渔业资源,稳定近海渔业捕获量。大力发展远洋捕捞,提高远洋作业水平,增加远洋渔船数量和吨位,发展大马力钢壳渔轮。 三、海洋渔业转轨 以中心渔港等重要相关建设项目为平台,延长海洋渔业产业链,推进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及活体物流,打造成富有海洋特色的大型海洋水产品加工基地、北方最大的海洋水产品物流中心、知名的海洋水产品品尝就餐场所和海洋观光区域。加快海洋渔业向都市型休闲渔业转变,充分发挥渔业的文化休闲旅游功能。
31、 第七章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海洋基础设施建设,为环渤海乃至中国北方地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为全市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 一、港口设施 按照“双城双港”总体部署和“一港九区”布局,加快推进天津港码头、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集装箱码头和煤炭、矿石、石化、杂货等各类大型专业化码头,加快航道拓宽、防波堤建设速度。建设南港港区、临港高沙岭港区、临港大沽口港区、滨海旅游区港区、中心渔港港区。调整港口功能,推进大宗散货向南港港区转移。到2015年,改造和新建泊位100个以上,年设计通过能力增加2.8亿吨。提升航道等级,建成北港区30万吨级复式深水主航道,主航道浚深到-2
32、1米,建成南港区5—10万吨级航道,将天津港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深水大港、我国北方最大的散货主干港、国际集装箱枢纽港。 二、交通运输设施 完善现代集疏运体系,发展海路与铁路、海路与公路多式联运,推进产业区内、区间,以及对外交通联系。建设天津港疏港铁路战略通道,加快南环铁路扩能改造、南港一线、进港三线、滨石高速公路等集疏港交通建设,启动南港二线,逐步形成疏港货运铁路环线,提高铁路集疏港能力。以滨海新区中央大道、海滨大道为重点,建设高效畅通的沿海公路交通体系。依托原油储备库和炼油、乙烯等重大海洋项目实施,建设能源资源管道运输设施,提升服务功能。 三、公用设施 在适宜海域建设海
33、上风电场,补充电力资源,发挥景观功能。扩大海水淡化规模,新建一批海水淡化厂,扩大海水直接利用规模,补充淡水资源。完善五个海洋产业区内围海造陆及相关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第八章 推进科技兴海 加强海洋科技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研发,提高海洋科技水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水平海洋研发转化基地,发挥海洋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海洋管理水平的提高,走在全国前列。 一、海洋科技攻关 坚持“支撑经济、协调发展”的方针,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跟踪海洋科技发展新趋势,编制海洋科技项目指南,围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海
34、洋管理等重大课题,组织全市海洋人才开展科技攻关。整合全市技术力量,开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等研发,二氧化碳捕捉、储存以及再利用技术以及岸线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的研究,提高核心竞争力。建立海洋科技项目库、成果库,定期发布科技兴海成果和信息,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 二、科技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海洋科技服务体系,为企业发展服务。建立全市海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搭建天津“数字海洋”框架,加强海洋基础数据的统一管理,建立完善海洋信息传输网络,有序推进海洋信息共享。建设亚太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国家大型水动力实验室等一批高水平的海洋重点实验室、海
35、洋装备仪器质量检测中心和海洋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国家海洋能源开发技术基地,依托渤海监测监视管理基地,建成综合性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促进科研院所、高校中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发中心等向社会开放。制定构建企业创新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海洋技术交易体系,举办各类技术成果转化活动。筹建海洋科技新兴产业投资基金。 三、科技成果转化 加快海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海洋科研成果转化平台,申建国家级科技兴海成果转化及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加速产、学、研的结合,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以塘沽国家级海洋高新区为主建设海洋科研成果产业化孵育基地,
36、形成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医药、港口服务等一批孵化器。培育一大批海洋科技型企业,扶植一批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发展壮大。加强海洋综合调查与测绘工作。 四、海洋科技人才 调动全市涉海科研力量,开展海洋事业关键课题研究,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以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大项目好项目为载体,吸引国内外海洋专业创新型领军人才来津发展,建立高端海洋研发、经营、管理团队。制定人才引进政策,拓宽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渠道。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优化人才结构,扩大人才规模,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为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五、国际合作交流 积极开展国际高层次的科技交流,拓展科学研究的空间,引进
37、国际先进技术,促进海洋科技发展。组织涉海部门、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海洋环境与资源调查、海岸带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中心落户天津,引领亚太地区海洋仪器检测技术、质量控制技术和海洋标准化的发展。 第九章 加强海洋环境保护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开展海洋污染指标控制,进行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的选划与管理,形成涉海多部门协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新局面。 一、海洋环境 实施《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协调全市海洋、环保、渔业、海事、水务等涉海部门探索形成共同治理海洋环境的工作格局。启动研究天津海域环境容量,编制
38、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划,核定主要入海排污口的污染物入海排放量,探索实施主要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管理制度,实现对入海污染物的有效监控。落实《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加强涉及跨省市海域等流域污染的治理,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对海洋工程、海洋倾废开展长期动态的跟踪监测和趋势性监测,提高对特征污染物和无主漂油的监测能力。依据职责分工,各涉海行政主管部门对陆源污染、渔业污染、海上交通污染、海洋工程污染等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各种污染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海洋生态 开展渤海湾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建立恢复增殖区,积极开展人工渔礁投放和珍稀濒危物种的繁育与养护,保护鱼类栖息场所
39、开展涉海工程渔业资源的损失评估,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水生生物资源补偿制度。加快海岸生态修复和营造防护林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人工海岸生态湿地重建工作,搞好潮间带、浅海的生态环境系统和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建立海岸生态隔离带或生态保护区,加强入海流域水土保持及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建设。开发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开发具有人工渔礁功能特点的防波堤和海堤,开展海岸带典型岸段与重要河口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三、海洋保护区 完善海洋保护区的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科学确定海洋自然保护区范围,完成汉沽浅海生态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选划。加强保护区基础设施和综合能力建设,搭建全市海洋保护区监测监视网络和综合信息平台
40、加强对保护区周边开发活动的监控和引导。加强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保护好贝壳堤、牡蛎滩等海洋遗迹,保护修复的七里海湿地生态系统,健全海洋保护区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管理评价制度。 四、循环经济低碳经济 推广循环型生产方式,在海岸带地区建立旨在节能降耗、提高环境效益的海洋经济发展模式。发挥北疆电厂循环经济示范作用,完善推广循环经济模式,加大在相关企业和园区的推广力度。倡导临港经济区海水淡化、生态湿地恢复与海洋产业协调发展模式。依托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等区域,加快引入补链企业和辅助性企业,延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聚,实现上下游对接、污染零排放。加强海洋
41、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加快发展海洋风电、海洋生物能源和工厂化养殖等绿色低碳产业,建设滨海旅游区等低碳发展示范区,建立节能环保低碳绿色发展模式。 第十章 合理利用海域资源 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增强海洋开发利用能力,以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为依据,规范海洋开发秩序,推动海域市场体系建设,尝试新型用海方式,提高海域资源利用率,为滨海新区大项目、好项目的落地提供支撑。 一、近岸资源保护 下大力量保护稀缺的海域资源,实现永续利用,按照《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切实保护好我市海域南北两个保留区,保留区面积110余平方公里。保护有限的原有海岸线资源,按“占一补二”原则,增
42、加人工岸线长度。开展岸线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实施潮间带资源的保护与修复。 二、海域使用管理 严格实行海域资源使用制度,加强围填海管理,实行海域资源指标化管理,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对海域资源实行科学化管理,编制完成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修编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对海域资源实行精细化审核管理,按投资强度和建设容积率等指标核算海域使用面积,提高海域利用效率。推动海域市场体系建设,探索对海域资源进行市场化配置新机制,逐步培育海域交易市场。 三、支持滨海新区发展 与滨海新区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对申请海域使用项目按重要程度、效益水平、带动作用等进行综合排序,优先对滨
43、海新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安排海域使用,促进滨海新区健康发展。 四、新型用海方式 转变传统用海方法,研究围海造陆新方式,推广岛式等离岸海域利用的模式,避免严重改变海洋动力和生态环境,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留有必要的公共海域和公共岸线,为海洋管理、防灾减灾、公众休闲及未来海域深度利用等提供陆地通往海上的通道。 第十一章 强化海洋法制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海洋法规体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海洋开发和管理秩序。 一、海洋法规体系 推动海洋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海洋经济、资源开发、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海洋
44、法律规章,出台《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办法》、《天津市海域临时使用管理办法》、《天津市国家海洋博物馆文物征集管理办法》等,为天津市海洋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推动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廉政建设,主动搞好服务。 二、海洋执法监察 强化海洋执法监察职能。完善海洋执法机构设置,理顺各级管理体系,创新监察体制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动态监督,坚持依法查处与强化监督服务并重。突出重点执法行动,加强各部门海洋执法协调配合。引入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三、海洋执法队伍和能力
45、 强化海洋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合理调整海监执法人员结构,建设海洋执法船员队伍,严格实行海监人员执法资质管理,实行执法监察资格考试制度。开展海监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海监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海洋执法能力条件建设。建立海监执法监察技术支撑体系,完善海监执法装备,提高现场处置能力。建立执法监察基地和指挥保障平台。到2015年,建立海监执法专用泊位,建造3艘百吨级以上钢质海监执法船,初步达到全面实施管辖海域执法并参与国家海洋维权的能力。 第十二章 完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 建立完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提升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海洋应急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工作平台。实现海洋信息服务社会化,推进海洋
46、地方标准化工作,提高为海洋管理服务的能力。 一、海洋灾害预报预警 提高海洋灾害观测预报能力,加强先进海洋观测仪器设备的研发,发展新的观测手段,提高离岸观测和实时监控能力,新建海洋观测台站2个,布设观测浮标,开展平台观测、志愿船观测和航空遥感观测,形成区域性海洋观测网。强化海洋灾害和突发事件预报预警能力,开展精细化数值预报业务,规范海洋灾害信息发布,建立完善的海洋灾害信息服务与共享体系。开展海洋灾害影响调查,建立海洋灾害影响评估业务系统,构建海洋灾害的影响评估和风险评估体系,为防灾减灾提供决策支撑。 二、海洋应急能力 完善赤潮、风暴潮、海浪、海冰、海平面上升等海洋自然灾害
47、应急能力,强化建立船舶污染、石油泄漏等海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与指挥协调机制,推进重大海洋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加强海洋、环保、渔业、海事、水务等部门协调,深化灾害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建立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制度,深化应急合作。建立海上搜救等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和应急设备库,配备设备和器材。 三、海洋防灾减灾设施 提高海堤防御风暴潮标准,努力做好应对海平面上升工作,实施海挡治理工程,按照专业规划防潮标准,启动重点区域海堤、海防路工程建设,成为城市防洪体系重要设施。建立渤海海冰灾害处置中心,建造破冰船,提高减灾能力。建设多区域、多层面的防灾减灾工程设施,保障生产生活安全。
48、 第十三章 发展海洋社会事业 大力发展海洋文化、海洋教育和海洋宣传,为海洋事业发展培养人才,增强市民海洋意识,营造海洋文化良好氛围,提高海洋事业发展的软实力。 一、海洋文化 加强海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国家海洋博物馆等一系列海洋文化场馆。加强海洋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挖掘,建立多个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海洋主题公园。加强海洋科普能力建设,制定海洋科普宣传规划,建立科普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营造海洋文化良好氛围。到2015年,海洋博物馆等各类海洋文化设施达到10座,形成海洋文化设施群。 二、海洋教育 加强全日制涉海院校海洋学科教育,根据海洋事业发展需要调整海洋专业学科结构,
49、扩大人才培养数量,提高人才培养的层次,特别要培养急需的海洋科技、海洋经济、海洋管理等方面海洋人才,申请海洋化学、海洋生物等国家海洋重点学科,研究创建天津海洋大学的可行性。推动海洋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稳定的海洋专业实习基地。加强海洋职业教育,培养职业技能人才。开展海洋继续教育,鼓励涉海单位工作人员到高校进修深造,增加知识储备,提高工作能力。将海洋基础知识纳入基础教育课程,提高青少年海洋意识。 三、海洋宣传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海洋知识传播方式,加大海洋宣传力度。鼓励出版高质量的海洋科普作品和原创性海洋专业刊物、丛书。鼓励各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海洋文化活动,搞好世界海洋日,开展妈祖祭典
50、等一系列海洋文化活动,引导公众逐步树立海洋观念,增强海洋意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全民共同促进海洋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与保障机制,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更好地发挥规划对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的指导作用。 一、组织领导 成立高规格市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协调全市海洋经济重大问题,制定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出台海洋经济发展政策。建立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宏观调控。强化市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能,健全涉海部门协调机制,促进形成发展海洋事业的合力。 二、政策研究 建立天津市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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