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一、教学目标
1.能力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提高学生搜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人身权利的含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内容;引导学生明白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教学,让学生知道公民有哪些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利;认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应该享有的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
2、康是最高的人身权益;感受生命和健康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意义,体会人身权利在社会交往中的重要作用。
二、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
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法律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
2.教学难点:
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三、课时安排
2课时。
四、教学过程
【课前准备】:
1.搜集生活中与学生相关的侵犯人身自由权利、生命健康权的典型案例及视频,并整理归类,根据教学需要,制成课件。
2.认真学习有关人身自由权利、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条文和法律依据。
一、视频《杂耍队》,导入新课
师问:1.看完视频有什么感想?
2.杂耍队的
3、这种行为违法吗?为什么?
导入新课《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二、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1)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
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2)为什么说人身自由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
人身自由之所以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是因为公民只有其人身自由才有可能进行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参加国家管理,享受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可见,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多么重要。
(3)你能列举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违法行为吗?
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1)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
4、康权两部分组成。
(2)生命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利和精神健康权利。
(插入活动:开心一刻——玩贴牌游戏。
活动内容:教师任选七位同学上台,分别出示写有“健康”、“美貌”、“金钱”、“荣誉”、“权力”、“自由”、“生命”的字牌,由台下同学将标有“1”和“0”的字牌对号入座,即把你认为七项中最重要的一项贴上“1”,其他均为“1”后的“0”。第一次确定“1”后,先将那牌摆放一边,依此再贴2次。师在生介绍后,出示此类格言或名言。
总结:生命像单位数字“1”,而金钱、地位、荣耀等都是“1”后面的“0”,“1”不存在了,其他的也就没有意义了。同样,健康、自由亦是如此。)
(3)生命的存在和生命的
5、享有,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利益。
(4)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精神,是我们保持劳动能力、行为能力和快乐生活的条件。健康权是我们重要的人身权利。
问题:你能列举出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利的违法行为吗?(杀人、殴打他人;污染环境使他人中毒;恫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砸死、砸伤他人;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
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
(一)小品表演:《当被强行搜身的时候》
(二)思考问题:
1.商场经理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你能找出相关的法律条文吗?)
2.你对商场经营者有何忠告?
3.假如你是小张,你准备如何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6、
4.通过这件事你对维权方面有何看法?
小结:商场经理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除宪法规定的关于人身权利受保护之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三)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表现在哪方面?
l 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小链接:合法搜查有五点具体要求:
1.被搜查对象的范围: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和检查。因此,它并不是指任何公民,而是有特定
7、的对象。
2.搜查的目的: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
3.搜查的性质:一种强制性的侦查行为。
4.执行搜查的人: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而不是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
5.要依法进行: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没有搜查证的搜查,不管是何人,都是违法的,被搜查人有权予以拒绝。
l 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公民违反法律需要拘禁,须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进行。
小链接:合法逮捕或拘禁具体要求:
A.批准或决定单位:人民检察院
8、或人民法院。
B.执行单位:公安机关。
l 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1)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伤害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要承担法律责任;
(3)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小链接:
1.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有哪些法律?
《宪法》、《 刑法》、《民法》、《婚姻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2.法律对公民(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作了哪些特殊规定?
《宪法》第71条规定:公民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的生命和健康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5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四、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一)保护自己
1.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2.当公民受到伤害时,可以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并讨还公道或获得赔偿。
(二)不伤害他人
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五、本课小结
学习完本课后,你有什么收获?